學校關於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通用7篇)
學校關於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較強方向性的工作籌劃。當提出某個專案時,我們就要為領導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工作方案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關於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
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集中排查整治學校內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堅決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郝某某,副組長為副校長許某某,副書記張某某,組員為校委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2018年7月中旬至2018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8年7月25日前)。學校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學校對校內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不同情況,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學校於12月25日前完成校內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範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學校劃定一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定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教師為電動腳踏車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制定電動腳踏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落實管理責任。做好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腳踏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電動腳踏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校充分利用班會、家長會、校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腳踏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腳踏車停放和充電標識;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透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腳踏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腳踏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透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透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腳踏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腳踏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檔案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範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腳踏車車主簽訂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建立、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範要求電動腳踏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腳踏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絡人:孫超、於班,電話:xx,郵箱:xx。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3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腳踏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腳踏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腳踏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記憶體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定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腳踏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腳踏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腳踏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腳踏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腳踏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傳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和檔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4
一、治理時間
20xx 年xx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範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腳踏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腳踏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腳踏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腳踏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腳踏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週歲以下學生駕駛腳踏車;16週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腳踏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腳踏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腳踏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範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腳踏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腳踏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腳踏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透過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腳踏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腳踏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腳踏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腳踏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透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手機簡訊、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牆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製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腳踏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腳踏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範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並於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並於每月28 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於12 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 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5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範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腳踏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定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腳踏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腳踏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腳踏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6
根據《xx市學校電動腳踏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xx市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二、整治重點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措施
(一)各單位要按照《xx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車和後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後離校,停車之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後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並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今後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並廣泛開展宣傳。採取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於20xx年12月27日前報送到保衛處明理雲盤。
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7
近年來,電動腳踏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於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腳踏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根據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全市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登記師生電動腳踏車資訊,整治未達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入校問題,重點推動校內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透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規範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電動腳踏車傷亡火災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規範入校車輛登記。學校要全面登記師生入校電動腳踏車資訊,明確駕駛車輛車牌、型號,做到一人一車,人車資訊一致;參照《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引導師生更換達標電動腳踏車。
(二)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學校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電動腳踏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在校內設定集中停放區域,積極推動設定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充電控制設施。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廣大師生認識電動腳踏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腳踏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驟
從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操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工作時限等內容,全面啟動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堅(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全市學校按照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內電動腳踏車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鞏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問題,認真查詢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要求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結合“智慧用電”三年行動,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電動腳踏車數量及智慧充電設施安裝情況,完善基礎臺賬。
(三)嚴格督導問責。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加快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涉校涉生火災視情況追究有關單位及學校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於7月26日前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和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