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生產月工作方案

2022安全生產月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安全生產月工作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以下簡稱《通知》)、《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xx〕8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武政辦發〔20xx〕6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民勤縣人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意見》(民政發〔20xx〕57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切實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省政府《實施意見》、市政府辦《實施方案》、縣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意見》的各項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政府安全監管,為全縣“十二五”期間實現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眾聚集場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責任,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水平,使企業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更加完善,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和作業達到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1、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武威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和《民勤縣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意見》,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保障責任體系、崗位責任體系和監督責任體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

  2、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組織、研究、部署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專題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制訂、實施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要配備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地下礦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不少於3人,露天礦山應不少於2人。

  小型露天採石場應不少於1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於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按冶金、有色、建材企業不少於從業人員3‰、其他企業不少於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企業要按照《民勤縣人政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涵蓋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和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相對應的安全生產記錄、臺帳等基礎資料管理制度。

  4、進一步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企業要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和現場安全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並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組織生產,以及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礦井,要依法予以關閉。

  5、不斷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礦山企業要按照縣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嚴格實行五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辦發〔20xx〕160號)的要求,嚴格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下井帶班制度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離礦請假制度;工程專案施工企業負責人或專案經理、監理企業負責人或專案監理等相關負責人要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並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6、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企業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外,要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管理混亂的,要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後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監管不力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要根據情節輕重,按照“一崗雙責”原則,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1、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強化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要加強裝置安全管理,凡是發現裝置安全管理不到位,檢查、維護、更新不及時的,要立即責令停產整頓。

  2、不斷強化企業非正常生產狀態下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煤礦、井工開採非煤礦山、化工企業停產復工、開停車、檢維修、試生產(執行)等非正常生產狀態下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復工、試生產(執行)的,企業要制定方案,申請備案,凡是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具備復工、試車條件的,一律不允許復工、試車。

  3、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煤礦、非煤礦山企業要按照生產技術裝備標準,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訊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並於兩年之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存在國家首批公佈重點監管的15類危險化工工藝裝置的企業,必須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改造。

  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專用車輛,旅遊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在兩年內完成。尾礦庫要安裝全過程線上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要積極推進資訊化建設,努力推進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4、大力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和產能。依靠科技進步,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技術改造力度,推廣應用安全生產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置,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援整治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專案,對存在落後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適時向社會公佈,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的產業政策,堅決淘汰落後產能。對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效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要予以強制性淘汰。

  (三)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

  1、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和《民勤縣人民政府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實施辦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制訂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領導要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

  2、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當地企業包括盛市駐民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並向銀行業、證券業、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3、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公安、交通、國土資源、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工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指導職責,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4、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建設行為。要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形成規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要進一步強化監管責任追究,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對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切實加大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力度。企業是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要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6、嚴格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制度。以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進一步深化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特種裝置、民用爆炸物品、水利、農機、鐵路、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下達整改指令和逐級掛牌督辦制度,並在主要媒體公告。對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對治理情況及時跟蹤督促整改。

  7、推行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鉤聯動制度。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信用掛鉤聯動制度,將企業的安全生產分級評價結果,作為信用評級的重要考核依據。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安監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並向發改、國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質監、電力、銀行、證券等主管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專案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並作為銀行貸款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8、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力量建設。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力量建設,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點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承擔安全監管工作。要進一步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安監隊伍的監管執法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

  (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預警監控體系建設

  1、認真執行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和預警制度。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建立完善各類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制度。企業每月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徵兆要立即釋出預警資訊,落實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要生產經營活動環節、敏感時段和區域要進行專項風險分析,無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準開展任何生產經營活動。

  2、全面實行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預警監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把全年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單位各企業,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月、季考核、全年綜合評價”的考核方式,落實獎懲措施。各鄉鎮、部門、單位每季度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分析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和指標控制情況,並結合實際制訂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

  3、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要堅持預防為主,針對生產工藝和裝置特點,認真進行風險辨識,確定危險源點,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建設

  1、加大對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各類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大力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努力推進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安全建設,繼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

  積極建立“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大力推進建設安全誠信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群、進家庭活動,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新聞、廣播、電視等媒體要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報道企業各類安全生產活動,並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2、切實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企業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要切實加強新上崗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在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員工轉崗、輪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師資建設,確保培訓質量。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礦山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3、認真落實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企業新上崗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從業人員在本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六)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經濟保障體系建設

  1、加大安全專項投入。把安全監管經費納入預算,加大支援應急救援體系、執法裝備、安全生產資訊化和安全生產示範鄉鎮(街道)建設的投入力度。要建立專項資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設專案的實施。切實做好尾礦庫治理、煤礦安全技改建設、瓦斯防治和小煤礦整頓關閉等各類資金的安排使用,落實地方和企業配套資金。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獎勵與補償機制。

  2、認真落實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及保險政策。企業必須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專戶管理,專項用於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適當擴大適用範圍。

  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進責任保險制度。根據安全生產實際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運輸、野外、礦山開採等高危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擴大安全生產保險範圍。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高危行業企業探索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標準按不低於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的發放。

  4、切實加強企業安全投入。企業必須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建設、改造、維護以及工藝更新、安全事故隱患整改、職業衛生條件改善和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科技開發、獎勵等資金的投入,確保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安全生產投入必須納入企業財務預算,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對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七)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體系建設

  1、嚴格安全生產准入前置條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准入的前置條件,強化源頭管理,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准制度,礦山建設專案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專案,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嚴把安全生產准入關。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降低標準造成隱患的,要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2、嚴格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職業衛生,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職業衛生與建設專案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職業衛生許可證,並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3、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企業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標準,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xx),加大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投入。

  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大力推廣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認真總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試點,繼續擴大推行範圍,積極開展達標評定,深入組織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活動,持續鞏固達標成果,實現全面達標、本質達標和動態達標,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對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改正,使其達到安全生產條件。

  4、加強企業班組安全管理。切實加強車間、班組、工段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嚴格實施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對安全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保障安全設施、裝置正常運轉。建立班組長崗位競爭機制和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和落實班組安全責任。在企業、車間、班組、工段全面開展“零事故”活動,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

  5、嚴格落實建設專案安全管理。強化專案安全設施核准審批,加強建設專案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對專案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並追究專案業主、承包方及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責任。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規範審批程式,從源頭上杜絕違規建設、違規生產、違規經營等行為。

  6、嚴格規範企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的企業,要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中約定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約定安全生產管理事項,未對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發生事故的,追究發包或者出租單位的相應責任。

  7、切實加強地面挖掘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施工企業在挖掘施工前,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全面摸清專案涉及區域各種地下管網的分佈和走向,制訂可靠的保護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在地下設施不明的情況下,進行開挖作業。建設單位要協調各類地下設施業主單位對地下設施情況進行現場交底,並作出明確的標識,必要時在作業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確保地下各類設施安全。

  (八)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不斷加強企業應急管理。企業要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和情況,制定科學完善的應急處置預案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對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急救知識培訓,做到會處置會急救。要加強應急救援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建立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必須與鄰近有資質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或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訊聯絡。同時,要按照應急救援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齊相應的救援器材、設施和裝備。

  2、嚴格執行現場緊急撤人避險制度。要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排程人員在遇到險情時及時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嚴格執行礦山企業“逢大暴雨天氣停產撤人”、“礦山排程室10項授權”和“3分鐘通知到井下”的規定,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著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建立專業性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和應急物資。

  4、加強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所有礦山每年要組織開展1次停產撤人演練活動,其他高危企業、高層建築和地下商場每年都要組織開展1次應急救援演練。透過演練,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指揮體系。

  四、工作安排

  (一)宣傳培訓階段(20xx年4月底以前):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切實制訂《通知》和《實施意見》的宣傳培訓計劃,在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的部門和企業全面開展宣傳活動。20xx年4月25日前將宣傳計劃和上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二)整改提升階段(20xx年5-10月):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鄉鎮、本部門實際,緊扣《通知》和《實施意見》精神,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企業要在安全生產責任、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標準化達標、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等方面認真進行梳理,全面進行整改提升,切實做到責任落實、機構健全、制度完善、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三)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4月下旬,9月上旬,12月上旬):縣安委會辦公室將在宣貫活動結束後、活動開展過程中、年底責任書考核時三個時段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貫徹落實《實施意見》活動情況進行督導,並把《通知》和《實施意見》精神的貫徹落實作為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對因《通知》和《實施意見》精神不落實導致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1-12月):各鄉鎮政府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轄區相關單位和企業貫徹落實《通知》和《實施意見》情況進行驗收。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客觀分析,大力宣傳好的經驗與做法,認真整改問題與不足,切實鞏固活動成果。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將總結上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統籌規劃安全生產工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在制定發展規劃時,要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企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在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中要突出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二)加快產業重組步伐。要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後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

  (三)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核。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把全年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企業,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月報告、季考核、全年綜合評價”的考核方式,並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權重,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按規定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考核,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四)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縣政府已將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內容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在年終考核時對未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的,實行“一票否決”。

  (五)不斷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對舉報者予以獎勵。完善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佈舉報電話,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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