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範文(精選6篇)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範文(精選6篇)

  工作方案是對專案進行周密的思考、預想。當一項工作被提出的時候,我們需要先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範文(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為提高對森林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檢驗森林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盒安全撲救能力。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林業站決定組織開展森林防火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演練,現制演練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突發事件應對預案的指示為依據,以提高森林防火應急處置能力為目的。透過森林防火演練,提高組織指揮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火災控制能力。確保全鄉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參加人員:

  全體鄉幹部、部門、“村四職”幹部

  三、物資裝備:

  消防鏟20把,砍刀15把,鋼絲帚20把,滅火器8個

  四、演練時間安排:

  時間:3月16日上午9點

  地點:柴王村王家壩

  演練場地佈置:

  1、現場設觀摩臺一處,作為到場領導觀摩和現場場地。

  2、演練場地用石灰劃分區域,每一個區域中要備有適量柴草為演練所有。

  3、現場準備柴油一桶,作為演練點火所用。

  演練步驟

  1、參加觀摩的領導及現場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後,由強仁琴下達防火現場演練開始命令。

  2、撲火隊員進入火場並按操作規範進行現場撲救。

  3、火場清理

  4、演練完畢,參演人員回到指定位置待命。

  5、強仁琴進行點評。

  五、其他要求:

  參演人員要切實做好演練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演練效果,參演人員既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援。確保演練達到預期效果。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根據《雲南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業務培訓工作的通知》(雲森指電[20xx]24號)結合《普洱市森林防火業務培訓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訓物件及目的

  培訓物件:局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領導及人員、護林員、撲火隊員、管護人員、林火監測人員、涉林單位相關人員(包括:採伐承包人、採脂承包人及所屬人員)。

  培訓目的:進一步加強各級森林防火業務部門及涉林單位相關人員撲火組織指揮、安全保障與緊急避險、林火監測與排程等業務素質,切實保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遏制住群死群傷森林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培訓方式

  為了不斷增強各類防滅火人員的業務素質,做到業務精、素質高、技術強,我們按照集中培訓,定期輔導,分類,逐步提高的原則,本著學以致用,理論聯絡實際,由淺入深的培訓方法,全面增強各類防滅火人員的綜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專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利用防火期前後的時間分理論與技能兩大方面進行培訓。

  三、培訓內容

  1、理論知識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領導及人員、護林員、管護人員、林火監測人員、涉林單位責任人、撲火隊員主要:《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項規章制度、各類人員職責,“森林防火值班排程”、“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預防與業務實踐”、“防火知識”、“林火撲救與安全”等10餘門課程。

  2、技能培訓

  專業撲火隊和應急撲火隊以及義務撲火隊除學習理論知識外還要加強對技能的培訓。

  一要進行軍事訓練,按照有關軍事科目要求進行出操、佇列等專案訓練,要做到作風優良、技術過硬,真正達到半軍事化要求。

  二要對風力滅火機手、水槍手、電臺值機人員進行技能培訓,主要:風力滅火機原理、風力滅火機的使用與維修、無線電基礎知識、電臺架設方法、水槍使用目的和戰法。

  三要進行體能鍛鍊,主要有伏臥撐、百米障礙、爬山、3公里長跑、夜間林內行進,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訓練專案。

  四要到野外按實際撲火要求進行撲火演練,演練內容涉及火場指揮、撲火隊員按組織指揮跑位、火場安全避險等內容,以達到鍛鍊隊伍,增強實戰能力的目的。

  四、時間安排

  20xx年1月開展3期對各級林火管理、排程統計、應急值守、巡山護林、林火監測及場長、隊長、工頭等有關人員的崗位培訓。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對專業撲火隊、應急撲火隊、義務撲火隊的集訓演練。

  五、資金安排

  針對計劃開展3期業務培訓和1期集訓演練,共舉辦4期培訓班,需要7天時間,培訓人數100餘人,按照人均每天80元的標準,計劃安排資金56000元用於此次業務培訓。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臨的形勢

  (一)林區人口密度大,從事生產活動頻繁,生產人員帶火入山或生產用火難於避免,加之林區環境優美,入山旅遊來往人員多,稍有不慎,丟下火種就有發生林火的危險。

  (二)我鎮林區大多是以松杉樹為主,易著火且燃燒時火勢較旺。

  (三)林區內地下植被豐富,特別是天然林保護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著火,易漫延,難於撲救。

  (四)林區通訊、交通、水源不便,撲火工具簡陋,一旦發生火災,資訊不靈,施救車輛人員難以及時到達現場。

  二、組織機構

  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任成員,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開展。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由撲救小組、後勤保障小組、醫療救護小組等組成。

  三、主要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主要職責:制定撲火救災《預案》;森林火災發生後,視情況決定是否啟用《預案》,並按照《預案》部署火災撲救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負責後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二)各小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1、撲救小組:由人大副主席擔任組長,撲救小組由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滅火隊組成。職責是: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部署和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

  2、後勤保障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根據撲救小組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藥品,保障前方撲火需求;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確保資訊暢通;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

  3、醫療救護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管理救災藥品。

  四、預警預防

  1、重點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

  3、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控檢查。

  4、健全防火網路,重點林區村在防火期內,要安排1名以上專職防火員,全天候巡山護林,全面監控林區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組建義務撲火隊,並按要求進行培訓和演練。

  五、資訊報送

  1、遇有火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報告村委會或撥打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和片區林業站電話。

  2、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詳細詢問和記錄清楚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場態勢、前往路線、植被情況等,並立即報告鎮相關領導和鎮森林防火辦公室。

  六、應急處置

  (一)處置程式

  1、一旦接到火情報告,不論火勢大小,撲救組前戰人員應立即趕往火場瞭解情況。鎮森林撲火應急分隊隊長負責召集本組人員,並攜帶好撲火工具,立即趕往現場。撲救組按照要求成立前線指揮部。

  2、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在確認難於快速撲滅的火災或接到前線指揮部要求增援的請求後,應當立即增派鄰村義務撲火隊前往增援。

  3、若需要繼續增援時,由鎮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並指派撲火組的有關人員負責帶路、聯絡。

  (二)火線撲救

  1、撲火人員在撲火過程中務必保證自身安全;

  2、各隊人員要逐級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全力撲救,絕不能打亂仗。

  3、要根據火場火勢情況選準突破口,充分發揮集體戰鬥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組織打,力爭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及時撲滅。

  4、各隊(組)負責人應及時向前線指揮部、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火情。

  (三)餘火看守

  明火撲滅後,各組撲火人員不得擅自撤離,必須就地清理餘火,看守火場,防止復燃。清理後的火場必須留下人員繼續看守6到12小時,特殊情況下適當延長看守時間,經前線指揮部查驗確認,在確保不發生死灰復燃後方可撤離。

  (四)後勤保障

  1、後勤保障組負責運送撲火機具、器材、裝置、燃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和安排好撲火人員返回後的伙食,並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運送撲火物資應落實責任,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同時應當組織人員維持好火場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其它事故時,醫療救護組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能當場治療的要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不能當場治療的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並及時向前線指揮部報告傷情。

  七、響應結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適時宣佈結束應急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護火災現場,查明火案,分清責任,及時處理,火災現場保護由鎮、村負責,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負責調查,林業、公安等部門配合案件查明後報指揮部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3、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區群眾安置和災後恢復工作,穩定災民情緒,保持社會穩定。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鑑於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裡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絡電話報鎮指揮所,範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5

  為了妥善處置森林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預案的啟動

  (一)一般森林火災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在鄉鎮領導下,由鄉鎮森林防火指揮所按照本鄉鎮森林火災處置預案進行處置。

  (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凡有下列情況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經縣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1、火場跨越省、市、縣(市、區)行政區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災;

  2、正在燃燒且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3、林業科研單位、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4、嚴重威脅村莊、居民區、國家重要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5、連續燃燒4小時且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6、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7、其它需要縣裡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報告程式

  (一)縣級、鄉鎮、村森林防火組織必須層層制訂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公佈報警電話。

  (二)鄉鎮森林防火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應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林火報告基本內容:

  1、地點:縣(市、區)、鄉(鎮)、村、小地名;

  2、起火時間、燃燒時間、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狀況;

  4、現場風向、風速;

  5、現場指揮人員和撲救力量、狀況。

  三、處置程式

  (一)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警報後,必須立即向鄉鎮政府領導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以最快的速度組織群眾和撲火隊伍進行撲救;

  (二)值班人員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火情的登記工作,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三)各鄉鎮應根據火情動態,按當地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及時調派撲救力量,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四)縣防火辦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縣防火辦副主任、主任,縣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長報告,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辦報告;

  (五)縣防火辦值班人員按照縣指揮部領導的指示,立即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火場情況擬定緊急處置方案;

  (六)縣指揮部或縣防火辦及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實施緊急處置方案,由縣防火辦向火災發生地的鄉鎮下達執行,並確定指揮部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七)根據火情需要,縣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縣防火辦主任應親自或指派指揮部其它成員赴火場督查。必要時,經縣指揮部指揮長批准,成立縣指揮部前線指揮部,組織、協調、督促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縣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向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常務會議彙報,由會議作出處理決定,範文《會同縣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同時應及時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報市指揮部和市防火辦。

  四、預案的'實施

  (一)組織指揮。接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縣指揮部必須有一位副指揮以上領導在縣防火辦坐鎮指揮,縣防火辦集中力量投入火災的處置工作,必要時可從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火場,組織、協調、督促地方處理火災事故。同時,應設立以下兩個指揮中心:

  1、現場指揮中心。由縣有關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組成;

  2、縣指揮聯絡中心。設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縣領導和指揮部成員組成,負責與現場指揮中心聯絡,及時掌握火情動態,負責上傳下達及後勤支援保障。

  (二)撲救原則。既要實施有效撲救,又要避免人員傷亡。根據不同的火情動態,採取相應的撲救原則:

  1、加強現場指揮,確保撲救人員人身安全;

  2、採取“犧牲區域性、保護整體”的戰略,利用自然地形,開闢防火隔離帶,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撲滅後,必須留足人員看守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三)撲救力量。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專群結合、軍警民聯動,分三個梯隊做好撲救準備:

  第一梯隊為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組建的義務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小分隊及當地群眾,作為森林火災主要撲救力量。

  第二梯隊為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森林公安,由縣級指揮部調動,並組織幹部、群眾撲救。

  第三梯隊為駐軍、公安、武警、消防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縣級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由縣指揮部調動,駐軍、公安、武警、消防由縣指揮部商請支援。

  (四)通訊聯絡。縣、鄉兩級森林防火辦公室應與有線、無線通訊

  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運用現代通訊裝置,保證火場內外通訊暢通無阻。通訊部門應按照應急通訊的規定辦理。

  (五)氣象服務。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火場氣溫、風速、風向等氣象因子及未來3天天氣趨勢預報。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災時,交通部門要協助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運輸工具,供撲救林火時使用。

  (七)撲火工具。縣指揮部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各鄉鎮指揮所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50名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工具。發生重大森林火災時,縣級指揮部有權緊急呼叫各鄉鎮指揮所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

  (八)後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災時,由縣政府負責撲火所需燃料、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交通運輸工具等後勤保障供應。各部門和單位應為滅火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衛生部門和醫療單位要組織火場醫療隊,負責火場救護工作及重傷員的運送和救治。

  (九)秩序維持。公安機關要做好火場交通暢通、災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對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由縣級公安、監察、林業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督促和協助地方及時查明火因,依法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並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市防火辦。

  (十一)宣傳報道。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出現的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宣傳部門要及時報導,對典型火災案例要公開曝光。新聞單位在報道森林火災事故時,要將有關新聞稿件等材料報縣防火辦嚴格審查後再作報道。

  五、善後處理

  對處在危險地段群眾的搶救、疏散、安置,對撲救傷亡人員的醫療、撫卹及對災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應按各自職能妥善處置。

  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6

  根據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處理森林火災事故預案》的指示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制訂本預案:

  一、凡發生森林火警,都應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單位直接處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積在五畝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災。

  2、發生在鎮界、縣界邊線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4、需要鎮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撲火領導

  1、組織領導

  ⑴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黨政辦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⑵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立即向有關鎮、村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部署緊急措施。

  ⑶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依據火災情況,必要時,立即組織鎮森林消防撲火隊、派出所及鎮屬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幫助起火單位做好撲救工作,負責向現場提供後勤支援,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做好聯絡工作。

  2、撲救原則

  根據火勢狀況,撲救山火要掌握:⑴以發動就近群眾撲救為主,採用人海戰術方針,實行直接撲火;⑵必要時可採取“犧牲區域性、儲存全域性”的戰略,採用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撲滅後,一定要留守現場,以防死灰復燃。

  3、撲火力量

  發生火警、火災後,各村委要迅速組織群眾上山撲救,同時鎮政府和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可指令派出所、鎮森林消防義務撲火隊參加撲救。

  4、通訊聯絡

  鎮政府、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要與各村村委及有關部門緊密配合,依靠現代化通訊裝置,保證火場與各單位和通訊聯絡,白天聯絡電話:84061035、84061343、84061377,夜間:84061035、84061343。

  5、滅火工具

  鎮配有一定的滅火工具,由鎮森林消防指揮所負責保管,以作隨時備用,用後按時交還鎮森林消防指揮所。

  6、後勤保障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部門要大力調配撲火所有用的物資,衛生部門要儲備必要的藥物、器械,企業要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供電、郵電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處

  一般火警由村委調查處理,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災,由派出所、林業等協同村委查處,較大的火災報縣林業公安查處。

  8、善後處理

  對受災農戶要及時幫助恢復生產,搞好綠化造林及開發林業。

  對撲救致傷人員要做好善後醫療工作,想盡辦法給予提早恢復健康。

  9、宣傳報道

  要組織通訊、廣播、文化等單位,對火場進行真實報道,對撲救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要採取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對肇事者和火案處理情況,加以必要通報,以達到全社會參加的防火意識。

  三、本預案經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討論透過,由鎮有關部門和村委負責落實,組織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