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精選5篇)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1

  為規範我校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做到使家長及學生滿意,我校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的檔案精神及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指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化龍中學學生校服採購工作方案:

  一、校服管理與監督

  (一)校服採購工作小組

  組長:何春明(總務處主任)

  副組長:李敏紅(辦公室副主任)

  組員:陳堪麥(校長)

  謝二俐(初一4班家委代表)

  陳金霞(初一5班家委代表)

  蘇鳳儀(初二3班家委代表)

  伍滿娣(初一6班家長代表)

  許國光(初二7班家長代表)

  許樂童(初一4班學生代表)

  蔣智媚(社會人士)

  (二)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彭秀峰(校務監督委員會主任)

  副組長:陳菊(辦公室主任、基層工會女職委委員)

  組員:易利彬(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李燦坤(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曾廣萍(教師)

  二、採購工作安排

  (一)採購原則

  1、堅持“學生自願”原則。充分徵求我校家長委員會、家長及學生的意見,尊重家長意願,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統一採購校服及相關事宜。

  2、堅持“非營利”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實際,合理確定我校學生校服的價格區間,具體價格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協商後與供應商合同約定,必須按照非營利原則據實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機制。對持有特困證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學生實行校服免費贈送。

  3、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我校將嚴格按照穗教規字〔20xx〕1號和番教通[20xx]56號文的精神以及《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規定,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學生校服採購方案和管理辦法,規範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確保學生校服採購工作。

  4、堅持“確保質量安全”原則。我校要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合法合規企業(供應商)採購校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學生校服生產要求和質量標準,所採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31701-20xx《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強化學生校服質量管理,建立和落實學生校服驗收、“雙送檢”和“明標識”制度,做好採購前後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採購方式

  1、我校採用公開招標形式進行掛網招標校服。按照招標辦法中規定專案的要求、款式、質量、價格、服務等綜合因素,最後選優確定中標單位。

  2、採購流程。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形成採購方案報上級部門批准及公示→釋出招標公告→委託第三方代理進行公開招標→通報招標採購結果→簽訂採購合同(協議)→標後管理(送檢、驗收)→上報留案材料→日常標後跟蹤管理及評價。

  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質量安全

  (一)校服穿著徵詢制度。

  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開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和學生代表意見後決定。確定穿著校服應嚴格執行校服採購制度,主動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番禺區統一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定結果後應當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與會議簽到單一起留檔。

  (二)校服採購合同備案制度。

  校服採購參照採購程式的辦法進行,校服採購的全過程必須在區校服管理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合同於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報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備案。同時學校要督促校服生產企業主動向區質量技術監部門備案校服採購合同。

  (三)校服送檢制度。

  實行雙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並提供“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原件,學校要督促生產企業送檢,並在接收校服時重點查驗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可拒收。

  (四)校服資訊公開制度。

  學校透過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途徑主動將有關校服的資訊公開。公開內容主要為經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的是否穿著校服的報告,選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著制度,校服抽樣送檢的檢驗報告。

  (五)標後管理

  我校校服採購監督小組要督促中標企業(供應商)履行合同約定,嚴格標後管理;學校採購領導小組認定能提供質優產品和售後服務的中標企業(供應商),採購合同可續簽一年;對服裝質量差、售後服務差、家長學生反響強烈的企業(供應商),根據合同要求可以終止合約。

  四、校服收費管理

  (一)、要嚴格執行校務公開制度,校服中標價格在化龍中學校務公開欄、化龍中學微信公眾號中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要保證每名學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校服問題,中標企業根據協商,企業有義務保證落實對特困生的減免承諾。

  (三)、校服費用直接由各班家委會或由班主任按實際收取,直接付款給製作校服企業。對違反規定的相關人員,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2

  為規範我校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及《關於印發廣州市番禺區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番教通[20xx]56號)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廣州市番禺區沙灣紅基學校校服採購工作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校服採購管理架構

  (一)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郭啟盛(校長)

  副組長:陳廣發(黨支部書記)、李轉南(副校長)

  成 員:何志明(總務主任,負責校服採購招標工作)、李鼎(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校服採購實施工作)

  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學生校服的領導管理工作,組織學生校服的採購工作,制定指導意見,並監督採購小組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校服採購工作。

  (二)成立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羅賽英(校監組長)

  副組長:譚華瓊(語文科組長)

  組 員:蘇思韻、簡惠琴、羅淑賢

  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學校校服招標工作的全過程及廉政問責工作。

  (三)成立校服採購工作小組

  組 長:王麗娜

  副組長:何志明

  學校代表:譚華瓊

  家委、家長及社會代表:江泳霞、梁香花、黎健華、馮培欣、梁秋霞、張美玲、黎笑平

  學生代表:謝予桐

  校服採購工作小組負責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對校服的選用、徵詢、採購、質量監控、資訊公開等工作進行管理,並且制定好採購方案,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學生校服採購工作。

  二、採購工作流程

  (一)認真傳達和學習有關檔案精神,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校服採購工作小組,由學校、家委會、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分析本單位校服工作實際情況,並就是否穿著校服、校服穿著制度、選用校服款式、校服採購方案等進行充分溝通,討論確定校服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式、售後服務要求等詳細需求內容,初步擬定校服採購方案。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等商定結果後應形成會議紀要,並與會議簽到表一起留檔。

  (三)學校透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校服質量標準、校服採購方案、校服工作會議紀要等做好徵詢和公示工作,收叢集眾意見,並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

  (四)由學校委託第三方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校服集中採購,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五)校服採購工作小組採用全區統一的校服採購合同與中

  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六)中標供應商校服供貨完成前,由學校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必須為合格的報告。所有校服檢驗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七)校服採購工作小組嚴格執行驗收程式,對校服進行認真的驗收,檢視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機構的合格檢驗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八)校服費用由校服供應商直接向學生收取。

  三、採購工作要求

  (一)學校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成立校服採購管理工作小組,全面強化校服管理工作。由校務監督委員會重點做好校服採購的全程監督工作。

  (二)注重加強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傳和推廣校服文化。

  (三)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公開透過招投標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資訊、校服執行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中標價)、質量檢測報告等情況,主動接受監督。

  (四)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對相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採購內容

  廣州市番禺區沙灣紅基學校校服供應資格採購專案。服務期三學年。

  採購預算清單:(略)

  五、採購方式

  (一)由學校委託第三方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校服採購。

  (二)第三方機構根據校服採購工作小組討論確認後的需求內容,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列明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並且要求供應商在投標時必須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評分標準選擇綜合評分法,選擇評分最高的供應商作為中標供應商。

  (三)校服採購工作小組確認招標檔案內容,並確定招標公告掛網時間。(掛網時間不少於21天)

  (四)第三方機構在公司官網等網站釋出公開招標公告。

  (五)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可根據招標公告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進行報名及參與投標活動。

  (六)由第三方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組織開評標會議,並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完成專案評標工作,校服採購工作小組及監督小組派成員代表參加見證。

  (七)校服採購工作小組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排名順序,確認中標供應商,第三方機構釋出專案結果公告。

  六、採購需求

  (一)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集中採購的公開招標方式。校服採購委託代理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校服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二)在確定校服生產企業時,重點考核校服供貨商是否真實響應招標檔案要求及投標檔案的資質證明是否與實際相符,對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

  (三)預算最高限價:校服採購預算參考20xx年番禺區教育局合同價。最終以中標價為準。

  (四)合同期限:按學年與中標人簽訂校服採購合同,採購週期為三學年。

  (五)合同格式:校服採購合同參考20xx年版《廣州市校服採購合同》示範文字格式,預留質保金。

  (六)校服費用收取方式:由校服採購工作小組選定的時間和地點,校服供應商直接向購買校服的學生或家長收取,之後學生如需再購買則自行前往商家提供的採購點進行採購;學校和教師不得進行代收。

  (七)校服質量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七、驗收

  明確驗收標準,嚴格執行驗收程式。校服採購工作小組對校服進行驗收時,檢視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和法定機構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八、售後服務

  (一)學校對校服供應企業的售後服務要求應結合實際情況,在校服採購合同中具體明確。

  (二)要對校服供應企業的售後服務進行經常性檢查,督促其及時供應、確保質量。

  (三)採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與校服供應商交涉,按照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供應商辦理退賠事宜,並及時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九、質量監督

  (一)明確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採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二)嚴格執行“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投標時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有效期內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投標校服樣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須為合格。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三)明確投標時必須提供樣品,中標後樣品由採購人封樣儲存,並作為日後驗收的依據。

  (四)明確違約責任,招標檔案中應寫明中標人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十、投訴處理

  (一)學校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或專人負責接受和回應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員對有關校服方面的質詢、投訴,依法依規、積極回應、妥善應對。

  (二)完善售後服務保障和投訴處理機制。設立學校投訴電話:xx ,處理校服管理投訴事宜,並鼓勵學校、群眾及時反映校服管理的有關情況。

  (三)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3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三家聯合釋出的〖20xx〗52 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檔案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採購的工作,特制訂學生校服採購實施方案(家委會主導採購):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加強社會監督,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我校將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式目標

  1、按〖20xx〗52 號檔案的相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採購工作。

  2、積極提倡週一晨會或校級大型活動時要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在其餘時間也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努力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供應商參與學生校服招投標。家委會代表參與學生校服採購工作的.全過程,學校不直接參與決策,只提供建議和意見。

  三、實施步驟

  1、學校做好前期的瞭解工作。認真學習〖20xx〗檔案,落實有關精神,收集關於對學校校服採購工作的有關想法及合理的建議,由各個班級家委會主任收集、彙總家長、學生有建設性的可行性意見。

  2、召開校級家委會商討學生校服採購有關事宜。學校不直接參與決策,只提供建議和意見。

  3、建立組織機構。成立由校家委會成員組成的學校校服採購領導小組暨招投標小組,負責校服採購工作。

  4、邀請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產學生校服的優秀廠家或家長推薦的專門生產童裝的品牌企業攜帶現有樣品參與產品展示,由採購領導小組根據大部分班委會的合理建議,向廠家提出校服相關的布料、樣式、價格、套件等製作要求。

  5、邀請有意願參與兌投標的廠家根據採購領導小組要求進行設計、製作樣品參與招投標。招標標結束,向上級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門彙報招投標的有關情況,同時在公示欄中向全校家長、師生公示相關材料。

  6、與中標企業簽訂簽訂詳細的校服訂購合同。學校、家委會、廠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關細節及交貨時間、地點及售後服務等意向達成協議。

  7、校服完工後,由家長委員會校驗產品標識、標註、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檢驗合格後,方可由班級家委會發放給學生使用。 校服採購領導小組要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把質量關。認真做到監管,做到萬無一失。學校要高度重視此英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20xx〗52 號檔案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地開展。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4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校服採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徐聚棠(黨支部書記、校長)

  副組長:汪秀梅(黨支委委員、副校長)

  黃楚玲(副校長)

  組 員:陳日福(總務主任,負責校服採購招標工作)

  陳俊達(總務副主任,負責校服採購實施工作)

  為了讓校服採購工作順利開展,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廉潔高效,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工作小組。

  1、校服採購工作實施小組

  組 長:陳日福

  副組長:陳俊達

  組 員:

  (1)級部主任及教師代表6人:侯文捷、孫雲、康青葉、潘秀銀、郭婧、蘇志堅

  (2)家委及家長代表:14人;(分別來自於一、二、三、四、五、七、八年級,每年級1名家委和1名家長)

  (3)學生代表4人:(分別來自四、五、七、八年級各1人)

  (4)社會代表1人:陳偉(橋南派出所民警、法制副校長)

  主要職責:積極參與校服採購全過程,積極建言獻策,依法依規做好校服採購(家委和家長代表不低於成員人數的50%)。

  2、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賴華東(黨支委委員、工會副主席、校監委員)

  副組長:蔡穎(德育處副主任、大隊輔導員)

  阮學研(級部主任、校監委員)

  組 員:劉雅欣(團總支書記)

  馮嘉燕(工會委員、婦工主任)

  主要職責:對校服採購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公開透明,依法依規,廉潔高效。

  二、校服選用

  組成以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為主體,以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法律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委員會,聽取並收集與會代表關於校服參考價、校服款式、材質、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三、校服採購

  1、校服採購採取委託第三方機構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2、報名參加投標企業需提供企業簡介約5分鐘影片,影片中要有校服生產加工資質、生產加工能力、廠房員工規模、生產流水線介紹、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納稅水平、企業信譽等方面的介紹(企業需對影片內容真實性負完全責任,接受社會監督),以便我校能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

  3、校服採購過程全程對家長和社會進行公開,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監督。採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4、採購程式

  (1)學校在微信公眾號、校務公開櫥窗公示校服採購資訊公示我校校服採購資訊,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參考價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2)學校召開學生代表會議,收集學生對現有校服款式、材質、穿著體驗的意見或者建議。每個班級派出2名代表參加。

  (3)學校召開採購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會議,共同研討校服供應商採購工作流程,主要議題如下:

  ①檢視現有校服的原料、輔料、成品款式,現場收集代表們對校服的款式、材質的意見和建議;

  ②商議是否繼續購買校服;

  ③商議校服款式;

  ④商議校服採購參考價;

  ⑤商議校服採購招標方式、驗收程式、售後服務、使用者需求書;

  ⑥現場請家長代表搖珠選取招標代理機構;

  (4)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校服採購使用者需求書。

  (5)在招標代理處公示21日天,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按綜合得分最高者中標。

  5、校服供應合同期初定為三年期。

  四、質量監管

  1、在招標檔案或採購合同中標明校服現行質量技術標準,並要求和監督校服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xx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GB 18401-20xx《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 29862-20xx《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xx《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xx《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裝》、GB/T 5296.4-20xx《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xx《紡織品 維護標籤規範 符號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鍊》、QB∕T 2173-20xx《尼龍拉鍊》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2、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一檢”是籤合同前,校服供應商必須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檢”是校服分發給學生後,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或指派的專門機構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即籤合同前和供貨後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若檢驗報告不合格,即順延下一排位供應商中標。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3、採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並依照採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更換或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五、生產供應及驗收

  1、學校應將新學年計劃招生人數、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數量提供給供應生產企業,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2、成立校服驗收工作小組,嚴格實施驗收工作。驗收校服時應檢視校服成品與樣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產標識,要求企業提供本校相應批次的所有校服產品類別的面輔料及成衣檢驗合格的檢測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

  六、售後服務

  1、學校對校服供應企業的售後服務要求應結合實際情況,在校服採購合同中具體明確。

  2、要對校服供應企業的售後服務進行經常性檢查,督促其及時供應、確保質量。

  七、應訴處理

  學校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或專人負責接受和回應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員對有關校服方面的質詢、投訴,要依法依規、積極回應、妥善應對。溝通聯絡電話:xx 總務處:陳老師。

  八、相關工作要求

  1、成立相關機構,全面強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強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傳和推廣校服文化。

  2、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公開透過招投標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資訊、校服執行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中標價)、質量檢測報告等情況,主動接受監督。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全程監督。

  制定的關於小學校服的方案5

  為進一步規範校服管理工作,確保學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校服穿著、採購、驗收、監督等有關領導小組以及相關採購方案、穿著制度等,使學生校服採購工作有條不紊進行。學生校服供應商由學校按相關規定及流程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為做好我校學生校服採購工作,制定廣州市番禺區洛浦中學學生校服採購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管理架構

  1、成立校服採購領導小組

  組長:盧志軍(校長)

  副組長:梁熾平(副校長)、賀新(總務主任)

  組員:沈雁翔(德育主任)、麥若雅(團支書)

  校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生校服採購的領導管理工作,組織校服採購工作,給予指導意見,督促採購小組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有序開展校服採購工作。

  2、成立校服採購監督小組

  組長:羅香梅(校監會主任)

  組員:李文娟、張於、龍其燕、關卓傑

  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校服招標工作的全過程及廉政問責工作。學校投訴電話:020-66804388-811。

  3、成立校服採購工作小組

  組長:賀新(總務主任)

  副組長:詹德塘(團支部副書記)

  學校代表:李小平(採購小組成員)、郭理梅、梁瑞芳(教師代表)

  家委代表:xx

  家長代表:xx

  社會代表:危小芬

  學生代表:xx

  洛浦中學校服採購管理小組成員合計13人,其中家長成員5人,學生代表2 人,社會代表1 人,學校代表5人。

  校服採購工作小組負責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採購方案,並就校服選用、採購及售後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並執行實施。

  4、成立校服採購驗收小組

  組長:溫耀東

  副組長:黎樂平

  組員:xx

  二、採購工作流程

  (一)流程簡述

  成立校服採購管理小組—>討論、修改洛浦中學採購方案—>委託招標公司進行公開招標—>供應商報名—>確認招標結果—>公示評標結果—>與校方簽訂供貨合同—>學生註冊確認供貨日期

  (二)具休流程

  1、組成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委員會,按照自願為主的原則,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本校統一穿著校服,由家委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等確定校服款式、校服數量、校服採購方式、校服預算、售後服務、收款方式等。

  3.校服採購採取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採購的方式,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4.在確定校服生產企業之前,應對校服生產企業實施實地考察,核查其是否真實響應招標檔案要求及投標檔案的資質證明是否與實際相符,對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

  5.按學年與中標生產企業簽訂校服採購合同和廉潔承諾書,採購週期不超過三學年。

  6.代理公司對招標結果進行公示。學校確定中標人與其簽訂合同,並將合同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報備)

  7、中標單位供貨

  (1).學校、中標單位共同討論供貨方式,通知學生採購校服辦法。

  (2).完成學生校服供貨(建議採購快遞郵寄)。

  8.校服採購過程必須全程對家長和社會進行公開,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情況,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監督。採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學校重要的文化標識,是學校團隊精神和學生精神風貌的'直接體現,統一校服管理對於培養學生全面發展、開展學校常規管理、維護師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校服工作同時也是百姓關注的民生實事。各部門、各年級要充分認識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要積極宣傳,正確引導,規範開展,把做好這項工作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緊密結合起來,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切實加強管理,端正教育行風、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確工作責任。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職責,規範操作校服管理工作。成立相關機構,全面強化校服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強校服文化育人功能的研究,大力宣傳和推廣校服文化。

  3、及時向學生和家長公開透過招投標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資訊、校服執行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中標價)、質量檢測報告等情況,主動接受監督。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全程監督。

  4、在招標檔案和合同裡明確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採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xx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GB 18401-20xx《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 29862-20xx《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xx《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xx《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裝》、GB/T 5296.4-20xx《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xx《紡織品 維護標籤規範符號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鍊》、QB∕T 2173-20xx《尼龍拉鍊》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5、在招標檔案和合同裡要明確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6、校服要嚴格執行驗收程式,對校服進行認真的驗收,驗收時嚴格查驗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機構的合格檢驗報告,學校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7、根據全區校服採購的統一合同格式,我校認真進行校服採購合同管理,凡校服供應商違反合同約定及出現質量問題的,要按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8、廉潔自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促進校服工作健康發展。

  明確工作責任,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採購內容

  20xx—20xx年廣州市番禺區洛浦中學學生校服供應商資格採購。服務期三學年(20xx-20xx學年)。預算金額人民幣53.088萬元。

  五、採購方式

  校服採購委託第三方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檔案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六、採購需求

  1、技術要求

  (1)本專案以公開招標形式,專案確定一家供應商;報價方式:大包乾。供應商須完成本專案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

  (2)本專案為大包乾專案,供應商承包及負責招標檔案對供應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責任。投標報價應包含:貨物設計、上門量身定製、打版、製作、供貨、運輸、保管、驗收、稅金、售後期保障、備品備件、所有稅費及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它費用等,如發生缺漏項視同已包含在報價之中。

  (3)校服採購專案要求供應商必須無條件接受學校下達的採購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服務,否則學校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與供應商的服務合同。

  (4)供應商必須按國家標準執行,為學校提供優質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屬環保產品,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質量合格標準,安全、無菌、無異味、無毒。所有貨物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潮、防溼、防雨、防鏽、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

  (5)供應商中標後不得發外加工,否則中標人資格自動取消。

  (6)供應商應對學校登記在冊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的校服實行無償提供或部分減免的優惠辦法(以民政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具體情況由供應商與學校簽訂合同時協商。

  (7)供應商應具有較強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及良好的社會信譽度,產品質優價廉。

  (8)校服應種類齊全,兼顧到學生日常穿著、運動穿著等各方面。

  (9)供應商需同時具備針織和梭織生產能力的服裝生產企業。

  (10)供應商提供的每件校服均須在學校指定的相應位置印製學校校徽標誌。

  (11)本專案學生校服實際訂購的數量由學生(家長)根據自身需要自願購買。

  (12)校服採購預算(每種產品均不得高於單預算,高於單件預算的視為無效報價)

  (13)校服採購款式(略)

  2、相關標準

  (1)中標人在與各學校簽訂合同前,須按學校要求製作並向學校提交校服樣板作為驗收依據;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xx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GB 18401-20xx《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 29862-20xx《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xx《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xx《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xx《棉服裝》、GB/T 5296.4-20xx《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xx《紡織品 維護標籤規範符號法》、QB/T 2172-20xx《注塑拉鍊》、QB∕T 2173-20xx《尼龍拉鍊》的標準規範,批次生產前須將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級或以上的質監部門進行質量檢驗,符合標準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產,檢驗不合格的,須另選面料進行檢驗,直至合格才能生產;校服加工後,從批次中隨機抽取相同衣服送至市級或以上的質監部門進行外觀檢驗和有關水洗尺寸變化率和水洗後外觀檢驗、褲後襠縫接縫強力檢驗,所有檢驗費用均由中標人負責。

  (2)中標人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不得使用有毒、有異味,可能導致過敏的染料、化學助劑、輔料及配件,並能經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皺、無裂縫、無針洞、無走線、不變形、耐洗、耐磨;採用適合的鈕釦、拉鍊及其它附件,附件應無殘疵、無銳利邊緣,經洗滌和/或熨燙後不變形、不變色、不沾色、不生鏽,採用注塑拉鍊或尼龍拉鍊,拉鍊齧合良好、光滑流暢,符合QB/T 2172-20xx《注塑拉鍊》、QB∕T 2173-20xx《尼龍拉鍊》標準要求;服裝配件不易脫落、破損,每件(條)衣服配備用紐扣。

  (3)採購週期內所生產供應的校服質量不應低於《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xx)、DB4401/T 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的質量標準,否則為不合格產品,使用者有權退貨,並拒付貨款以及追究違約責任。

  (4)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5)在採購週期內,校服質量指標須根據國家新頒發的與校服質量有關的檔案規定進行調整。學校有權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對校服質量進行抽查,不符合招標檔案約定的並對未執行相關質量標準的供應商按相關規定進行警告和處罰。

  (6)提供20xx年至今送樣(校服)到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或法定檢驗機構檢測的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3、驗收要求

  (1)交貨前驗收:

  ①.供應商批次生產前須將校服的面料送至市級或以上的質監部門進行質量檢驗,符合標準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產,檢驗不合格的,須另選面料進行檢驗,直至合格才能生產。

  ②.供應商在交貨前2個工作日,將到貨日期、交貨數量、裝箱規格等相關交貨資訊提前通知學校,學校應及時做好收貨安排。

  ③.每批校服交貨前,由雙方對校服進行交貨前驗收,如發現缺少、損壞或有不符合合同約定其他情形的,中標人須及時補給或更換,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貨,學校有權按延期交貨向中標人索賠。

  (2)交貨送檢:

  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3)成品驗收:

  ①.學校按照校服樣板及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②.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

  ③.檢驗合格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4)成品驗收標準:

  ①.中標人提供的貨物須是全新的,所用材料及加工標準與封存的校服樣板完全一致。

  ②.供應商負責每件(條)或每套校服一個膠袋包裝,按學校要求整理、包裝後分發給每個學生。

  六、售後服務

  1.供應商負責在校學生校服的補充及供應,供應單價按照本專案合同價格執行。

  2.供應商所提供的校服質量保證期不低於1年,自交付之日起計。在質保期內發生質量,數量短缺、尺碼不符等問題的,供應商應在接到學校通知後5小時內作出服務響應,5個工作日內進行補購、換購,並承擔因補釦、換購而產生的費用。屬於質量問題的由供應商負責包修、包退、包換;屬於人為損壞的供應商提供維修服務,只收取工料費。

  3.供應商免費提供一年(自交貨之日起計)維修用的易損耗件( 包括配件如拉鍊 ,紐扣等 )。

  4.供應商應提供工作時間的投訴服務熱線。

  5.供應商提供定期上門服務。

  6.供應商對特殊身材的學生應提供上門量身定做服務,在接到學校通知後5小時內作出服務響應,10日內提供貨物,不另收取費用。

  7.供應商須設有穩定的售後服務點,保證足夠的滿足需求書要求的各款校服及常用耗材存貨。

  8.供應商需為學校提供可以正常經營的校服網購平臺,能夠提供校服線上訂購、支付等功能。

  9.中標人必須提供包括採購、運輸、包裝、質量檢驗等服務,應按學校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送貨上門。

  10.學校有權對供應商的售後服務進行經常性檢查,督促其及時供應、確保質量。

  11.由學校校服採購小組負責對中標人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每年對中標人的服務質量進行量化評價,考核不合格暫停供貨資格整頓,整改合格方能繼續供貨,如2次考核不合格,學校有權終止合同。

  七、質量監管

  1.中標供應商須配合學校對校服的要求,有計劃的進行生產,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中標供應商須以書面形式承諾服務及質量保證,並負責現在校學生校服的補充及供應(校服的款式與顏色根據學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質量應符合本招標檔案的有關要求)。

  2.中標供應商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專案各款校服的中標單價,在供貨服務週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最終中標單價。

  3.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原廠合格產品,並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允許在服裝行業銷售的產品,學校不接受沒有正當來源的商品。

  八、投訴處理機制

  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負責接受和回應學生、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員對有關校服方面的質詢、投訴,要依法依規、積極回應、妥善應對。溝通聯絡電話:xx,總務處:賀老師

  1.本專案要求供應商在收到貨款後 5 日內,向學校提交銀行保函,以人民幣伍萬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用履約保證金約束供應商專案執行質量。

  2.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將立即與中標人交涉,並按照招標合同約定,要求中標人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現中標人存在違約行為被取消供貨資格的,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2)校服貨不對板或不符合質檢部門的質檢標準要求、招標檔案要求、投標檔案承諾、封存樣服標準及有關規定,學校有權隨時退貨,並拒絕付款。

  (3)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學校有權要求退換,供應商應在2個工作日內退換。退還後產品驗收還不合格的,學校有權隨時退貨,並拒絕付款。

  (4)提供虛假產品、批次生產的布料與送檢的布料不一致,學校有權隨時退貨,並拒絕付款。

  (5)相關部門進行校服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發生強制性檢測專案不合格的,視為一次有效投訴,學校有權隨時退貨,並拒絕付款。

  (6)如中標人未按照招標檔案、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貨物,遲交貨物 10 天(含 10 天)以內的視為一次有效投訴,並由學校書面告知中標人整改;遲交貨物 30 天以上(含 30 天)的,學校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中標人的供貨資格,並追究中標人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7)中標人在合同執行期內被有效投訴累計 5 次的,或執行價格高於中標單價的, 學校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中標人的供貨資格,並追究中標人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8)拒絕接受學校及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的,學校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中標人的供貨資格,並追究中標人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9)中標人在供貨期內自行終止供貨協議及招標合同的,學校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並且上報區紀委派駐區教育局紀檢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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