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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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州溫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x】139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適用物件為經我校聘任領導小組聘任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由州溫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以外的獎勵性工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獎勵而發放的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涉及的內容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考核獎、超工作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其他獎勵四部分組成。

  第五條: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管理實施,學校黨總支和工會依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並保證其實施。學校工會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審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開支審計。若有結餘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每學期期末根據考核結果,一年發放兩次,彈性坐班考核獎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一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它獎勵”根據具體情況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按規定專人負責、及時統計、及時結算、及時審批,按時足額髮放。

  (一)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幹部考核條例》的規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對全體考核物件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評定,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按A檔15%;B檔80%;C檔5%的比例對參加考核的物件確定檔次,並予以相應獎勵。具體如下: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作為下學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據。

  第十四條:全體考核物件分教學人員(含同比教學人員和非同比教學人員),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按比例參加對應考評。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員、班主任分別參加《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幹部考核條例》和《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考評,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者,考核獎不重複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加坐班考核,根據《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的規定,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實行每人每月200元獎勵。

  (二)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學科《課標》和周任教課時工作量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透過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工作需要,幹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上班時間或節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課。此項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聘任獎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學校將予以工作量補崗或補差。

  學科周課時工作量的核定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教師滿工作量以如下課時為滿量(其中包括教研、備課、上課、改作、答疑輔導、單元或月度考試、課間操、體育課外活動、藝術輔導等等)。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初三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社會思品、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資訊、通用技術初中體育、初中藝術、初中資訊科技、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心理健康

  10課時/周12課時/周14課時/周16課時/周

  2、職稱係數表

  職級係數中學高階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1.21.110.8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每一課時的獎勵基準金額為30元,根據任課老師職稱不同給予相應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係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計算其兼課工作量。每月以20節為限,超量不計酬金。

  5、凡是跨年級段、跨學科教學人員根據學校教學需要每週課時加一節計算。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在規定時間裡完成教育教學、管理任務,如屬於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不屬於加班之列。

  2、加班原則上從嚴稽核。加班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果確有緊急任務需要加班,需要經處室主任審批同意,處室主任加班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同意。

  (2)、加班達3小時及以上計為加班半天,不到3小時的加班予以合併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為一天,發放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學校統一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的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8、藝術類、體育類訓練實行比賽成果與訓練報酬相結合的原則,(每次訓練時間要求達到一小時以上):20元/次。

  9、學校統一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寒、暑假期、雙休日上課:40元/節。

  10、凡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專案由校長室參照以上專案標準結合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週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週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週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週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如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准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學校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同時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複計酬。

  3、同時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幹部其兼職取最高項計酬,不再重複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工作量獎勵每月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崗位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三考獎勵、教師各類獲獎獎勵、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此項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於每學年結束對在當年高考、中考、會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方法見《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特設立此獎項,本項獎勵以教師在教育系統舉辦的各級各類比賽中取得的獎級為範圍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特設立此獎項。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之規定。

  (四)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約為5%。其他獎勵用於獎勵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而形成的獎勵,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並按學年度續聘用合同。幹部、教師、職員的級別、職稱,以校長室聘任為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並全勤的按月發給各自標準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不滿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請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照發,超過兩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90%按比例計發;超過六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70%按比例計發。

  第二十七條:請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予以安排臨時代課,並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過一個月,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幹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後或提前補回的,則不扣除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工作日內幹部、教師和職工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所耽誤課程由本人提前或滯後補上,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個別學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學校統一安排代課),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一經發現,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一個月內,每天扣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並做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全校性的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凡新參加工作,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補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請病假、事假等人員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一年(即12個月)以後只發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的績效工資制度之後,學校原有的結構工資方案以及相關福利專案自動取消。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於校長室。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從xx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為完善學校內部分配製度,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更快更好發展,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和市《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連雲區中小學(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堅持規範有序,合法合理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簡便易行原則;堅持注重穩定,促進發展原則;

  堅持傾斜一線,不斷最佳化原則。

  二、分配物件

  按照上級規定,績效工資發放物件為在編且工資由區財政統發的教職工(不含離退休教師)。

  三、分配專案

  A1工作量津貼,A2出勤獎,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A4教育教學成果獎,A5臨時性工作津貼,A6基礎部分。

  四、分配辦法

  A1工作量津貼。教師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係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純教輔工勤人員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係數和滿意度係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兼教輔崗位的教學人員則由上兩項分別核算相加。【詳見《濱海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參考標準》】

  A2出勤獎。按照每月200元獎勵出滿勤教工,未出滿勤按照學校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按教育局規定執行,管理崗位津貼按區教育局規定:中層副職津貼係數1.0,中層正職津貼係數1.1,副校長津貼係數1.2,校長津貼係數1.4。年級組長每月100元,教研組長每月60元,備課組長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學質量成果獎。教科研獎勵根據學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學年500元封頂計;高考獎勵根據教育局稽核的學校獎勵辦法,由分管領導計算,按總額度20%計入績效工資中(封頂,不超過3萬元。)。

  A5臨時性工作津貼。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式審批的加班按20元/天計;臨時代課按15元/節計;晨讀課按5元/節計。

  A6基礎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B,學校A1、A2、A3、A4、A5的總和分別為B1、B2、B3、B4、B5,M是根據績效工資總額度核算出的個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個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況說明

  1.借調教師不參與本校績效工資分配;

  2.教育局檔案批准的退養教師績效工資按區教育局檔案執行;

  3.支教教師由支教學校按本校專案考核,績效工資列支於本校;

  4.借出或新調入教師在原學校擔任教幹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貼在原學校列支,濱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員績效工資在工作學校考核發放。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待遇

  1.不能履行本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3.因瀆職、失職等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八、本方案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審議通過後,並報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修訂權歸教代會。未盡事宜,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製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範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物件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專案組成。各專案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於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並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痺大意、翫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範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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