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餘高階中學領導幹部考核實施方案

杭餘高階中學領導幹部考核實施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杭餘高階中學領導幹部考核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考核物件

  校級領導幹部

  副校級領導幹部

  二、考核時間

  1月22日下午2:30

  三、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發揚民主原則;

  2.堅持看素質、看民意、重實績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辦學方向、學校管理、隊伍建設、工作實績(分管工作)和自身素質等。考核以《杭餘區中學校長考核評分標準》和《杭州市杭餘高階中學副校級幹部考核評分標準》為主要內容。考核計算時間從1月起至12月底止。

  五、考核程式

  1.成立考核小組,召開黨政工聯席會議,確定考核小組成員,並在校務公開欄內公佈。

  2.制訂考核方案。

  3.自查自評:考核物件在考核前對分管工作和個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總結,作分析與自我評價,並按要求填寫《杭餘區學校領導幹部任期考核自查記載表》等。

  4.召開考評會議(全體教職工參加)

  ⑴個人述職:全面總結一年來個人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實事求是地寫出述職報告。個人述職報告一般應控制在20xx字左右(15分鐘內)。

  ⑵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採取無記名方式,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全體教職工對校長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得分佔考核總分的30%。民主測評得分=(A×100+B×85+C×70+D×55+E×0)÷(A+B+C+D+E)。(A為優秀票數,B為良好票數,C為合格票數,D為基本合格票數,E為不合格票數)。

  ⑶學校考評

  由學校考核小組會同局領導小組成員根據《杭餘區學校領導幹部考核評分表》逐項考核和評分,得分佔考核總分的70%。

  ⑷綜合評價

  根據考核得分情況(考核得分=學校全員民主測評得分×30%+考核小組考評得分×70%),在徵求局分管領導和職能科室意見的`基礎上,評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比例控制在20%以內,“良好”等次比例控制在25%以內。

  副職由考核小組成員對照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逐項進行考核評分,並對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統計,形成綜合考核評價意見,填寫《杭州市杭餘高階中學副校級幹部考核評分表》、《杭州市杭餘高階中學副校級幹部民主評議彙總表》、《杭餘區20xx年度學校領導幹部考核彙總表》。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對校級領導幹部進行任期考核,是不斷加強和最佳化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學校領導幹部建設的重要舉措,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考核工作。

  2.堅持客觀公正。考核組人員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履行考核職責,嚴格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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