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

關於《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

  當閱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範文(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

  這個暑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世界名著。《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寫的。傑克?倫敦是美國文學史上最著名的小說家之一。豐富的人生經歷帶給他寶貴的寫作素材。他的作品風格獨特思想深刻,給讀者以強烈的心靈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來就聽到咳嗽聲,他以為那是比爾的聲音。過了一會兒,他才發現那是一隻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隻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隻病狼,我不能。然後,他抓了三條鰷魚簡單吃了一個早飯,就出發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著他,淘金者一直喝熱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餓了就吃燈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養成隨遇而安的習慣。第二天早上,他發現那隻狼已經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幾步,發現前面有一攤骨頭和一個鹿皮袋,那個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樣,他懷疑這是比爾的,開啟一看,裡面全是黃金。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於是他只把比爾的骨頭收進了包裡,沒有拿走黃金。後來,他走不動了就一直爬到了碼頭;正巧捕鯨船來了,給他安排了一個鋪位。

  讀完這本書,給我感覺到,淘金者雖然孤身一人,但還是風餐露宿、隨遇而安,並克服了重重困難;我要儘快適應環境。從“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讓我感到了友誼多麼重要;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勞動去掙。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2

  讀一本好書,就像交上一個好朋友,讀書讓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識的海洋裡自由翱翔。

  《熱愛生命》這本書收集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八篇中篇小說。傑克·倫敦的這幾篇文章情節緊湊,語言精美,人物刻畫生動,能深深打動讀者的心。

  《熱愛生命》描繪了一個孤獨的人在荒野上與飢餓、寒冷,並和野獸進行頑強鬥爭的故事。

  一個在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的揹包裡裝著很多黃金,還有跟黃金一樣重要的火柴,他十分愛惜這些火柴,總怕弄丟了,所以經常把它們倒出來重新數。

  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並且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換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記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結果摔了膝蓋,就哭了老半天,後來發現原來只是輕微的擦傷而已。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並論,真是相差太多了!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3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一篇中篇小說。故事主要講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環境惡劣的途中被同伴拋棄後,獨自與餓狼、棕熊等野獸作鬥爭。在飢餓中不斷遭遇迷路、受傷,但他仍不放棄活下去的信念。他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不斷從身上取下金礦以減輕負擔。後來,他遇到一隻病狼。這隻狼不停地跟著他,也想獵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條有著希望曙光的“白德福號”捕鯨船前進著,僅管爬行的速度越來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棄。在這隻病狼開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時,他戰勝了狼。他不斷地昏迷,醒來再不斷爬行,最後他獲救了。

  看了這篇文章,我深有感觸。在逆境中,生命顯得如此脆弱。一個人要在身體受傷、沒有食物的情況下,與野獸搏鬥,實質上也是生命與生命的較量。

  我們身邊常常有這種人,他們輕視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做著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也有的人因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順利想不開做出一些極端的事。但是在《熱愛生命》一文中,金錢、名譽在生命面前顯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們看到了生命的偉大,也悲傷生命的渺小與脆弱。當我們還在人生路上活蹦亂跳、充滿熱情的時候,我們的生命是多麼的可愛。

  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著的信念,一切困難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滿了幸福與收穫,每個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們應該珍惜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4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傑出的現實主義作家傑克·倫敦。這篇故事給了我們這樣的啟示,生命是珍貴的,我們要熱愛生命。故事情節曲折生動,它充分地描繪出了人物的動作和心裡活動。

  《熱愛生命》主要講了一個淘金的年輕人在北極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環境極為惡劣的條件下,忍受著勞累和飢餓,艱難地走著走著。最後,他終於走到了海旁邊,被一艘捕鯨船營救,因此重獲生命。

  讀了這篇小說,我對生命有了更深的瞭解。

  如果主人翁沒有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沒有強大的毅力,沒有不變的決心,而是選擇死亡,那他就不會堅持走下去,更不會重獲生命。他非常堅強,儘管腳多次被磨破,臉多處被割傷。他遇到了一隻病狼,這隻狼跟了他幾天。當病狼想撲上去吃這個“病人”時,他無力地摳住狼的牙床,狼也無力的咬著他。突然,他的臉緊緊頂住狼的咽喉,他的嘴裡全是狼毛。半個小時後,一種令人討厭的液體如同鉛液灌進他的嘴裡。在他危在旦夕的時刻,他卻不放棄生的希望,這使他熱血沸騰。他多次摔倒,又頑強地站了起來,從沒有動搖過要活下去的決心。功夫不負有心人,他被捕鯨船發現,成功的生存下來。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強大的自信和堅定的信念。有些人因為不堪生活的壓力而放棄生命,結果給了他們的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有一個美國商人,因為無法忍受金融風波的壓力而跳樓自殺,在生命垂危的時候才醒悟,生命是多麼重要,於是,他決定把他的器官捐給那些需要、熱愛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說:“任何個人財富都不能成為個人最終的生命價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學習。他們東山再起,重獲快樂。我想,聰明的人更應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當毛衣破了洞,他們也能找出那隻露出一點兒的線頭,把它扯出來,繞成線團,重新編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讓我們珍惜生命,熱愛生命吧。正確的面對生命,不要輕易放棄它,我們一起來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快樂生命,像《熱愛生命》中的主角那樣,接受生命中的風風雨雨。綻放自己的生命,放飛自己的生命,讓它像一隻雄鷹,自由自在地在藍天中飛翔。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5

  當我看見乾枯沙漠開出花一朵,當我瞥見飛蛾奮力撲哧翅膀,當我遇見母犬竭力保護小犬們……都無不充滿著它們對生命的喜愛,對生命的詮釋。——題記

  當有那麼一本書以精彩的描繪、細膩的刻畫,讚美了生命的頑強活力時,我的內心也無不對人類以堅強毅力戰勝自然磨難、戰勝死亡充滿著滿心熱血,肅然起敬!

  它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為了生存,為了自己的生命在北國荒原中同極度飢餓和無情的大自然頑強抗爭的過程。他曾費力的把坑裡的水全舀出去,只為了幾條小魚;曾拖著受傷的腳腕子,一瘸一拐的從白天追到天黑,只為了一隻松雞;也曾與一隻病入膏肓的老狼做鬥爭,用盡全身的力氣,只為將那隻病狼咬死,然後吞食!因為他知道,要活下去就必須吃東西。儘管環境多麼的惡劣,對他是如此殘酷,他卻依舊向前走著,因為他熱愛生命,因為他想要活下去啊!或許是因為他太過執著,或許是因為老天對他的垂憐,最終一艘路過的航船救起了他。

  在惡境脅逼下,有時他只是輕輕地哭,或許是因為剩餘的體力讓他已經無法大聲抽泣,也或許,他知道再哭多麼傷心也無力改變這個惡境。我無法想象這樣一個人,也無法想象這樣一種過程,那是怎樣的一種意志力,那是怎樣地震撼人心!

  為了生存下來,為了圓自己一個夢,許一個未來,就必須要同人生中一切困難做殊死搏鬥,只有這樣才能跨過一道道障礙物,到達終點,成為自己生命中的勝利者。淘金者亦如是,他給我們全人類做了一個最好的榜樣!走過這片風雨迎來的便會是漫天的彩虹與陽光,普照著我們,給我們的生活造就一條平坦寬廣的大路!

  當然生命是寶貴的,生命是需要人們去珍惜的。很多人都說,人生在世,就那麼一回,得好好把握。可是現在的青年人不顧自己的生命,吸菸、賭博、吸毒去摧殘寶貴的生命,使心千瘡百孔、讓生命腐爛不堪。我們多麼應該熱愛生命,將每一天都過的快樂幸福,過的無比的充實,讓我們的人生不再剩下遺憾!

  不是要為了成為勝利者而去糟蹋自己,而是要為了成為勝利者去改變自己!生活亦已如此,他不會將你困在多選題,讓你無從選擇,而是在多選題裡讓你領悟更多人生的哲理。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愛我們的人。我們一定要好好生活,努力與生活奮戰,迎來美好的明天!讓陽光掛滿我們的心頭!讓彩虹絢爛我們的人生!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6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秘、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裡奔波,在這裡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裡尋求著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著,他咆哮著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說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7

  人與自然的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掙扎,極限狀態下的自我挑戰,瀕死狀態下的不屈抗爭,都是人類,不,是任何生命對生命的熱愛。

  無論是淘金人、拳擊手、水手還是作家,甚至那條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漢形象,他們表現出驚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鬥志,代表著蓬勃向上、樂觀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運低頭,雖然他一條腿已經受傷,但是他卻用牙咬死了一條狼。

  拳擊手,在我眼中是個比狼沒有人性,比獅子還兇猛的人物。但是,自從讀完《熱愛生命叢書》之後,我才明白:老拳擊手為了不餓死和別人比賽,並爆發出驚人的鬥志。其實拳擊手也是熱愛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後遇到鯊魚,不向死亡屈服,奮力抗爭,最後竟然“鯊口脫險”,保全了性命。

  噢,還有那為作家,雖然一開始他的作品並不成功,但是,他並不氣餒,在極限中挑戰自我,最終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報刊。

  雪虎為了生存,在和別的狗互相“比武”時,表現出無比的強悍,這讓我大吃一驚。

  相比之下,現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為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殺,我從資訊時報上得知: 2010年1月22日晚普寧市第一中學18歲女生羅某,趁學校雙休日放假之機在本校一單槓上吊自殺。據悉,死者性格內向、多愁善感,自殺原因疑因學習壓力太大、擔心無力回報父母恩情所致。這哪能說得上是熱愛生命呢?現在的青少年,你們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是否熱愛生命?如果不愛的話,請注意,你正在死亡邊緣“‘死’海無涯,回頭是岸”,不要為了一點點小事就想不開,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嗎?想一想狼、狗都那麼熱愛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嗎?孔子曾經說過:“小不忍則亂大謀。”請君三思。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熱愛自己的生命,熱愛生命世界,乃是每一個人的義務和權力。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 棄的權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熱愛自己的生命,熱愛生命世界,乃是 每一個人的義務和權力。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8

  世界上總有一些文字讓你冥冥中為之感動。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歌誦的是人類的靈魂,這讓你的靈魂得到救贖,為與之共鳴。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筆下的《熱愛生命》就是這一類文字。故事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由於受了傷,被同伴拋棄在雪花飄揚的荒漠,但他憑著頑強的意志,克服了無衣無食、身體傷痛、野獸騷擾等困難,最後終於了病狼,贏回自己的生命。

  讀完故事後,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後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頑強的靈魂。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強迫自己吃無味的漿果,植物的根莖,甚至活魚,剛出生的小松雞,小鹿的骨頭;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顧身體的疼痛,直至生命的盡頭,他也沒有放棄。

  文中從始至終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轉換著。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由於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來,但靈魂也給了他可貴的品質。文中一處給我的印象深刻:“他扭頭離開了

  ,沒錯,是比爾離棄了他,但他不會拿那袋金子,也不會吮吸比爾的骨頭。”比爾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離棄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錢,榮譽和物質。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會害比爾。因為他知道,這樣做只會徒勞地使自己的人性墜落,道德敗壞。他的人格也會變得扭曲,這樣的人,只能是“活著”,但他的靈魂已死去。所以,他選擇離開,選擇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時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能如此從容,坦然,難道他不高尚嗎?

  在生與死,殘忍與高尚中,你選什麼?他選擇的是生和高尚。

  懷著高尚的靈魂和對生命的本能,未來生活的嚮往,他不僅活了下來,還告訴我們執著、堅持、堅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棄,對生命、生活有點無窮的希望和熱情。他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人,也許我們不能經歷像他一樣的生死抉擇,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你總有一些夢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們要不斷追求,執著著、堅忍地去承受其帶來的一切,相信,你會像文中的他一樣,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進。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9

  讀完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我好久才從故事中反應過來,他沒有得到金快,卻得到了最寶貴的東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個到北部淘金的人。飢餓、疲憊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爾筋疲力盡。就在這時,他在過小溪時,扭傷了腳。同樣和他去淘金的比爾卻甩下了他,再也沒有回來……

  他陷入了絕境,這地方沒有人,沒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飢的漿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這個地步,應該會絕望,會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須活下去。腹中飢餓使他繼續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風雨雪中掙扎,雙腿鮮血淋漓。但生的慾望迫使他堅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盡全身的力對著一頭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嚇跑了,他也用盡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來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援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負重都扔了,包括金子。這時,一隻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發現眼前幾十英里處有條捕鯨船!他想到捕鯨船那兒,但他的力氣註定他要花費漫長的時間。他的力氣已經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終於追上了他,這是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兩個的身體是那麼的羸弱,但都想置對方於死地。最終,人贏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進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終,他被捕鯨船上的人搭救。他脫險了。但他卻對食物出奇的渴望,人們對食物的一舉一動都會引起他的反應。但當他抵達舊金山的時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處在緊張的氣氛當中。但主題就是一個:熱愛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卻又如此價值連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東西。

  全文最難理解的部分是這麼一段話:

  “他們發現了一個活著的動物,可是很難把它稱做人。它已經瞎了,失去了知覺。它就像條大蟲子在地上蠕動著前進。它用的力氣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搖晃,一面向前扭動。照它那樣,一點鐘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為什麼這個,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0

  有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著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但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著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為何而哭?是為了世界的冷酷?是為了夥伴的無情?是為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為一個字“吃”。他們為了這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己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不過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裡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著無窮的活力吧!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