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7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7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2

  30億到40億年前,一個本來平平無奇的分子意外獲得的一種瘋狂的能力——複製自己——從而在當時的環境中得以瘋狂擴散。而在複製過程中意外出錯又導致了各種不同的分子的產生,但他們都具有複製的基本能力,如果沒有錯誤的複製,這個世界就不會那麼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數的錯誤複製又是有害的會被自然選擇淘汰的。

  之後經過幾十億年的自然選擇,這些最早的分子變成了現在世界上的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繼續在這個世界上擴散下去,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這個自私的目的,結果卻發展出了許多利他的行為。而其中比較特別的一種動物,人類,因為其大腦,從而發展出了另一種複製基因——文化——從而有了對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識點:

  1、自然選擇使行為有利於自己的基因遺傳擴散的基因生存下來,從而導致生存下來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將自身的基因繼續傳遞下去。

  2、載體(身體)並不複製其本身,它們只負責傳播複製因子,而複製因子不做任何行為,不觀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們只為載體設定最基本的程式讓載體來做這件事。

  3、穩定的行為策略(ESS)指種群中大部分成員採用某種行為策略,而該行為策略的好處是其他行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離這個行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會受到懲罰。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種ESS,因為其他人會利用他的善良來獲利,而完全的善良毫無招架之力,只會很快滅絕,而完全的惡意在完全的善意滅絕後也無法繼續生存。

  4、為了使自己能夠在這個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數的行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為,只有當利他行為更有利於基因生存繁衍時,這個利他行為才會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為群居比單獨生活更能讓個體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為也是;父母撫養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成長繼續繁衍自己的基因;近親相互友好互讓,是因為我們的基因和近親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這個資源讓給需要的近親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讓相似的基因獲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這種謙讓行為是不利於謙讓基因的擴散的話,這個謙讓基因就會很快因為無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謙讓總是保持在讓自己基因能夠獲利的程度。

  5、我們的兄弟姐妹和我們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實同我們子女與我們的基因程度一樣,所以使我們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們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對我們的基因的好處是一樣的。但為什麼我們還是對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區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撫養,對自己子女投資多一些更有利於基因繁衍。而昆蟲中甚至有為了撫養姐妹而放棄自身生育的職蟻,因為他們與能生育的姐妹之間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於該姐妹與蟻后的相似程度,他們比蟻后更喜歡姐妹能夠生存繁衍。

  6、動物有計劃的進行計劃生育(生固定數量的後代或者減少生育後代的個數),是因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於基因的繁衍,因為太多的後代可能因為資源不足而導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夠保證這些後代更多的活下來去繁衍。

  7、父母為了保證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後代,有時會給不同的後代不同程度的資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體弱多病的、矮小的後代,因為天生不強壯的後代會有很大的機率浪費資源;給年齡幼小的後代更多的資源,因為年齡幼小的後代更需要照顧。而同代之間也會為了資源而競爭,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總是儘量做到一視同仁。

  8、兩性的最基本差別在:雄性的性細胞比雌性性細胞要小得多,數量要多得多。這導致雄性在生育後代中一開始投資的很少,一個雄性在一個時間段可以與許多的雌性同時繁衍從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擴散,而一個雌性在一段時間內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敗,雌性的損失遠遠大於雄性。但同時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選擇權,所以對於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採取兩種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經過提前的考量確定雄性投入足夠的資源後才同意與其繁衍後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養育孩子上不再計較是否得到雄性的幫助,但只挑選優秀的基因進行繁衍,這就會導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獲得繁衍的機會,而大部分的雄性無法得到繁衍機會。

  9、生物之間的行為不是獨立的,而是互動的,特別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們的目的開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則,而同時有懲罰設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夠讓完全自私的行為無法獲利,所以有懲罰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會被自然選擇。就像重複的囚徒困境中,針鋒相對策略(一開始表示合作,之後每次複製對方上次的行為,對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來,對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繼續合作),能夠給囚徒們帶來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將基因傳遞給後代的方式與宿主不同,它就會透過各種方式害了宿主。如果與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會做到幫助其宿主繁殖,因為這同樣使自己繁衍。隨著演化進行,它將不在是一個寄生生物,而將與宿主合作,甚至最終融入宿主組織,完全無法辨認其原為寄生蟲。我們實際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體(我們體內的質粒、線粒體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蟲)。

  11、文化其實就像另一種複製因子,它能夠從一個大腦複製到另一個大腦,能夠突變演化,能夠與多種文化結合一起促進傳播(比如上帝與教堂、婚姻、教規、地獄等文化結合加速傳播),文化要生存延續下去,就必須有生存的價值能夠適應當時的文化環境被更多的大腦接受。而文化是擺脫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種全新的演化途徑,他可以傳播完全無私的文化,是對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徑。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3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並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資訊,有點過於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隻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絡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透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裡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援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丟擲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階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裡,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裡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最佳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階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6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7

  老實說,讀這本書,乾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彷彿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並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麼,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唸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麼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後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於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麼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麼?不是鹹吃蘿蔔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麼富有,多麼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裡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麼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麼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於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於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後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聖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並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複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複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苟苟,在人性的私慾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後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後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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