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通用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1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根據樂亭縣教育局關於《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本著“總量控制,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重點向班主任和擔任較重工作量的人員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把我校工資改革的過程變成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師奮發工作、努力創造一流業績的過程。

  二、 實施範圍:

  我校參與教學與管理的全部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李各莊幼兒園幼兒園隸屬我校附設幼兒園,按縣局規定,幼兒教師按義務教育學校的標準和辦法執行。

  三、 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我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學校上報納入績效工資發放範圍的教師名冊,向縣局申報,由縣局將獎勵性績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 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樂亭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的規定,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與年終一次性發放相結合的辦法。學校分別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對教師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依據。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確定的標準執行,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師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三個系列進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立7個專案,農村教師補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崗位津貼,出勤,工作量津貼,考核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根據分配專案,按樂亭縣教育局關於《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實行按月發放與年終一次性發放相結合的辦法。

  農村教師補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崗位津貼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核出,單獨發放,剩餘部分用於發放出勤津貼,工作量(課時量)津貼,考核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對此部分學校依據縣局核出的全年人均獎勵性績效工作標準額,按比例發放。

  具體辦法如下:

  (1) 農村教師補貼的發放

  按樂亭縣教育局學校佈局劃分規定,我校屬所處位置偏遠,條件艱苦,為一類農村學校,農村教師補貼為每人每月120元。

  相關規定:

  (一)、農村教師補貼按每年12個月計發,實行按月發放。

  (二)、調入發放農村教師補貼的範圍學校,從調入下月起發放農村教師補貼,調出農村學校的,從調出的下月起停發農村教師補貼。

  (三)、因病事假原因當月超過半數以上天數未在崗位工作的,扣發當月的農村教師補貼。

  (2) 、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班主任津貼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核出,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

  具體發放辦法:

  按樂亭縣教育局規定的35人為一個標準班額,由縣局核出班級數額,學校對現有班級數核算班主任津貼,其中班主任津貼的70%作為固定數額髮至每個班主任,剩餘的30%按學生總人數平均分配發至每個班主任。

  相關規定:

  (一)班主任津貼按每年10個月計發。

  (二)教師自擔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貼,離開班主任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貼。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進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職責時,將班主任津貼以天數核算發給臨時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職責時,臨時班主任津貼以天數折算從考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剩餘的兩個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標準對班主任進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發班主任津貼的100%,基本合格發津貼的80%,不合格扣發當月班主任津貼。

  (3)中層崗位津貼

  按《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學校中層幹部設立中層崗位津貼,中層崗位津貼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核出,以固定數額按月發放,每年按10個月計發,中層崗位津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12×中層本人崗位係數,我校學生人數400人以下,中層崗位係數為0.12。

  中層幹部中途任免的,從任免的下月起兌現或取消崗位津貼。

  (4) 出勤津貼的發放

  出勤津貼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貼總額=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的10%×參與分配教職工人數(不含校長)÷12。

  教職工月出勤津貼=本校月出勤津貼總額÷本校參與分配的教職工出勤總天數×個人月出勤天數,出勤津貼按每年12個月核算,學校按十個月當月下發,剩餘兩個月的出勤津貼用於發放寒暑假的教師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餘,平均分配給教職工(不含校長)。

  相關規定:

  (一)月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為一天事假,從當月中扣發一天的出勤津貼。

  (二)病事假按天數扣發出勤津貼,月累計病事假超過7天,扣發當月出勤津貼。

  (三)無故遲到、早退全年累計超過50次,以及曠工,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7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5天,視為不合格,扣發全年出勤津貼。

  (5)工作量(課時量)津貼的發放

  工作量(課時量)津貼佔全年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標註額的45%。

  學校月工作量(課時量)津貼總額=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標註額的45%×參與分配教職工人數(不含校長)÷12。

  具體分配辦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課時量)津貼的70%,平均分配下發參與分配的教職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課時量)津貼的30%,按個人分擔的工作量(課時量)進行分配。

  (三)音體美工作量(課時量)因學生作業、課後輔導、備課、講課等工作量和工作難度與其他學科比對,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職工工作量(課時量)津貼=本校工作量(課時量)津貼總量×70%÷參與分配的教職工數+本校月工作量(課時量)津貼×30%÷學校總工作量(課時量)×本人的工作量(課時量)

  (四)下列情況採取折算的方式計算課時量

  中層崗位人員每週增加工作量12課時,月增加工作量48課時,加之中層崗位人員月工作量計算;骨幹教師(縣級)、實驗員、電教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報賬員、少先隊輔導員、檔案管理員、業訓、藝術輔導等輔助崗位的人員,每年加50課時的工作量,年中從出勤津貼和工作量津貼剩餘的兩個月中支付。

  (五)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或值班補貼,從出勤津貼、工作量津貼剩餘的兩個月中支出。

  (5) 考核津貼的發放

  考核津貼佔全年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的35%,考核津貼的發放依據年終績效考核結果進行。

  績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績效考核未評為優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縣局規定執行,優秀等次為15%。

  教職工考核津貼實行年終一次性發放的辦法。

  績效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係數分別為優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職工考核津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的35%×參與分配的教職工人數(不含校長)÷(優秀人數×1.2+合格人數×1+基本合格人數×0.5)×教職工本人考核係數。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的。

  (二)、政策水平較低,業務水平能力差,給單位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規定,無故遲到、早退全年累計超過30次不足50詞的以及曠工,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計超過7天不足15天的。

  教職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應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一)、職業道德考評達不到基本要求的。

  (二)、以非法形式表達訴求或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三)、翫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的。

  (六)、無故遲到、早退全年累計超過50次,以及礦工,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7天或全年超過15天的。

  (6)、有其他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教科研成果獎等),佔全年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額的10%。

  具體分配辦法:

  (一)經考核能夠圓滿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

  (二)教育教學成果獎20%作為科技成果、論文論著、教案教學設計、優質課、引路課、示範課、公開課榮譽獎勵,按級別設立加分獎勵,具體加分見附表。學校年終核算後一次性發放。

  (7)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校長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績效工資及發放實施辦法》由縣局統一發放。

  (一) 其他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樂亭縣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辦法》執行。

  (二)幼兒園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辦法及考核辦法按《李各莊小學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及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執行,實行單獨核算。

  (8)績效工資執行時間:自XX年1月1日按本方案對教職工實施績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發放績效工資。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建立公平競爭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年輕教師的迅速成長,挖掘教職工的創新潛能,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泰興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的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則:

  1.以德為先、為人師表,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的精神,樹立我校教師的良好形象。

  2.獎勤罰懶、多勞多得,打破享樂主義、平均主義的思想,形成肯幹要乾的工作範圍。

  3.獎優罰劣、注重實績,激發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熱情,促進教育事業的大力發展。

  4.規範實施、實事求是,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態度,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

  三、考核物件:全體在編教師、職工。

  四、考核內容:

  考核從自身建設和履行崗位職責兩方面進行,主要包括師德師風、出勤履職、工作量、教育教學工作、爭先創優等。

  五、考核小組

  考核領導小組,有校長任組長,成員有: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總賬會計。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工作小組,有常務副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包括教導處、教科室、政教處、總務處、安全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三名教師代表。教師代表兼顧老、中、青不同年齡層次,有教師會選舉產生,一學年一選。

  六、考核辦法: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教職工“個人自評”10分,“民主測評”30分,“學校考評”60分,分春秋兩學期進行,兩學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計入年度考核總分。

  (一)個人自評,10分。教職工個人對一學期來的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自評打分,填寫相應考核表。

  (二)民主測評,30分,責任人:常務副校長。

  語數英專任教師按照低、中、高三個年級段分組進行民主測評。滿分30分,27分及以上為優秀,測評時優秀人數不超過20%,否則測評分無效。其他人員根據崗位特點,由學校組織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測評。

  (三)學校考評,分平時工作、教學實績、創先爭優三塊,基本分為60分,最後得分可超過60分。總負責:常務副校長。

  A、平時工作,1—7條,基本分為30分。

  1.師德師風,滿分10分,實行扣分制,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教職工能嚴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具有較高的教師職業道德,優秀的思想品質,能樹立好教師的良好形象。經《橫垛小學教師師德考核細則(2018修改稿)》評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發其當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出勤履職,滿分5分,實行扣分制,牽頭人:常務副校長,負責人:各科室。

  教職工要嚴厲執行學校的考勤制度,嚴格遵守學校的工作紀律,自覺服從學校(含部門)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崗位職責的加5分。出現下列情況,從該項分值中扣除,可為負分。

  (1)不服從學校分配;工作上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學校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上課聽課、論文撰寫,泰微課、一師一優課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時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擅離課堂每次扣0.2分。(以檢查記錄為準)

  ②曠課1節扣0.5分,曠課曠職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學校組織的教師集會、政治業務學習、校本培訓、集體備課、升旗儀式、大課間等活動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 ,請假一次扣0.1分(天災人禍除外),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上午、中午、夕會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檢查記錄為準)

  ⑤事假、病假、產假等按《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請銷假的相關規定(試行)》和《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執行。

  ⑥公假人員外出,必須自行安排好課務,並報教導處備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課後服務工作,如經學校分工,但仍不參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務的次數扣發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扣20元,年底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擔任了課後服務工作的,有公私假時均要自行協調好督班事宜,否則,按20元/次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實行加減分制,可超過10分,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1)基本工作量(四捨五入):

  ①教學崗位:根據《市教育局關於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工作量指導標準的通知(試行)》檔案精神,教學人員周課時數達到下列節數的,得10分,未達到的扣0.2分/節。

  語文、數學、英語學科12節,道德與法治、科學、體育及其他專職學科16節。

  副校長和中層幹部佔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1/2;中層副職佔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2/3。

  教研組長佔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5/6;備課組長佔同學科專任教師周課時數的11/12。

  ②管理崗位:能按學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專職)

  ③教輔(工勤)崗位:能按學校的分工,完成學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額工作量:

  ①教學崗位(可累計加分):

  周課時數超過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節另加0.5分。男55週歲(女50週歲)及以上擔任專職術科教學的另加0.5分,擔任語數英學科教學的再加1分。

  ②管理崗位:

  中層及以上幹部兼任跨職中層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組長的另加0.6分,兼任備課組長的另加0.4分;教研組長兼任備課組長的另加0.4分;支部委員另加0.3分。(可累計加分)

  工會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會委員另加0.5分,工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另加0.2分。(不累計,按最高分計)

  ③教輔(工勤)崗位:

  負責圖書室、閱覽室的另加2分,負責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輔、工勤崗位的另加0.3分。(專職除外)

  ④課後服務: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的(領取了課後服務費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說明:上述各項,未認真履職的不加分(以日常記錄或臨時督查記錄為準)。

  (3)臨時工作量(以學校日常記錄為準):

  由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輔導、校報編輯、加班或節假日值班等臨時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層幹部職責範圍內的除外)

  (4)個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額工作量+臨時工作量。

  4. 學識提高,此項實行扣分制,負責人:教學副校長

  按上級規定完成學歷提升學習或繼續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 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隊、學生資助、關工委、科技等,實行加減分制。牽頭人:德育副校長,負責人:政教處、安全辦、資助辦等。

  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19修改稿》、《泰興市橫垛小學少先隊工作單項考核細則》和《泰興市橫垛小學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和其它工作分學期對班主任工作進行單獨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為優秀,每學期獎100元。(獎金從全體班主任的績效總額中提留)。

  6. 安全工作(所有教師),牽頭人:安全副校長,負責人:安全辦。

  認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對學生加強校內安全教育,如發生跌傷、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處理好,無任何後果的,扣當事教師1分;不能自行處理,造成後果,上交到學校處理的,酌情扣當事教師2-10分。(以檢查記載為準)情節特別嚴重的,除扣10分外,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本學年(年度)不得評為優秀教師,師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7.教學常規,基本分5分,實行加減分制,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導處。

  (1)語數英學科:每人基本分5分,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備、講、改、輔、聽、學等教學常規檢查一次。被檢查人員按低、中、高年級段的不同學科分組考核,優秀每次加0.5分(優秀人數不超過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據教導處的檢查記載。)

  (2)專職術科教學:每人基本分4分,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備、講、輔、聽、學等教學常規檢查一次。優秀每次加0.5分(優秀人數不超過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據教導處的檢查記載。)

  (3)專職教輔、工勤人員及其他特殊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動性強、有創新、有特色的,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在基本分的基礎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諉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質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礎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學校要求,完成份內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業績(8—9條,基本分30分,實行加減分制,此項可超過30分):

  8. 教學工作,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導處。

  見《泰興市橫垛小學教學實績單項考核細則》。

  9教輔(工勤)工作,負責人:常務副校長。

  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優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爭先創優(10—12條,實行加減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見《泰興市橫垛小學教科研單項考核細則》。

  11.專業性榮譽,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省特級教師後備人才、泰州市名教師得3分;泰興名教師、泰州學科帶頭人得2分;泰興學科帶頭人、泰州市教學能手得1.5分;泰興教學能手、泰州市教壇新秀得1分;泰興市教壇新秀得0.5分。(按最高項一次計分,不重複計分。)

  12.指導培養教師,牽頭人:教學副校長,負責人:教科室。

  經學校認定的師徒結對,師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認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績的(以材料為準),師傅分享一半。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

  1.臨時工作量不計入教職工年度考核總分,但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確定。根據年度考核總分,按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年度考核等次(適當兼顧不同崗位),優秀等次的須積極參加了學校課後服務工作,且在兩次語數英期末檢測中取得一優一良或以上等次;專職術科的指導的學生須在泰興市級體藝比賽中榮獲一等獎一次(二等獎兩次)或泰州市級體藝比賽中榮獲三等獎一次或榮獲泰興市級及以上團體獎項。

  3.由年度考核等次,確定教師崗位年度考核。

  4.根據考核得分折算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

  (1)基本獎:從全體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獎: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為學校考核獎總額,根據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組分別進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應的考核獎。

  A組:原則上為教齡不滿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0元以內;

  B組:原則上為教齡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內;

  C組:原則上為教齡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內;

  D組:原則上為教齡超過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內。

  說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組的教師可自願申請到上一組。如:B組教師可自願申請到A組,但A組教師不可自願申請到B組。

  上述二項彙總,即為教職工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

  5.本考核得分適用於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

  八、一票否決專案:

  教職工中如出現下列情況者,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發或不參與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①師德考核不合格的;②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徵訂教輔材料的,經查實的;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④非法參與越級或群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⑤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⑥學校安排的課務拒不執行的;⑦影響學校和諧穩定,破壞學校發展,經查屬實的;⑧其它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九、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難絕症病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職工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擔任了專職管理崗位,本人工作表現和業績經考核小組認定為優秀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教職工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經教育局備案的借出人員按市局檔案規定執行。

  十、本辦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修改,2021年8月13日校務會討論透過,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9日進行了校內公示,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十一、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檔案為準;如上級頒佈有關新檔案,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3

  為做好我校教師待遇保障工作,根據《泰興市義務教育教師獎勵性補貼發放指導意見(試行)》和市教育局有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不斷完善我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加快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突出師德表現的考核,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度。

  2.獎優獎勤、促進發展。重點教學工作量飽滿和教書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師傾斜,統籌考慮參與學校管理和相關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觀公正、規範實施。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與考核,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情感因素的影響,做到實事求是、公正公開、程式規範。

  三、考核物件

  學校在編在崗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四、考核小組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為方便管理,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工作小組和當年底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成員保持一致。

  五、考核數

  全校考核總數由市教育局統籌發放,其中教師工作獎考核總數=市局下撥總額-班主任工作獎總額-爭先創優獎總額。

  六、考核專案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級常規管理、專題活動、家校聯絡、班級安全等方面;

  2.教師工作,主要考核教師自身建設和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自身建設包括敬業奉獻、遵章守紀、為人師表、學識提高等內容;履行崗位職責,包括出勤、工作量、服從工作分工、達成工作目標(教學業績)、創先爭優等內容;

  3.校長工作,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

  七、考核細則

  依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對班主任工作和教師工作進行考核。

  八、獎項設定和考核方式

  教師獎勵性補貼分基礎性補貼和考核性補貼兩部分,基礎性補貼按年內實際工作時間發放到人,考核性補貼由市教育局統籌並經學校考核後發放。

  (一)班主任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設ABC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為A等獎,每學期獎150元;位列全校後5名的為C等獎,每學期獎50元,其餘的獎100元。獎金總額按每學期100元/班直接從市局下撥總額中提留。

  (二)教師工作獎

  根據當年度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設A、B、C三等獎,且AC等獎差距不少於3000元。

  A等獎:人數不超過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20%名;

  C等獎:人數不低於全校在編在崗教師數的10%名;

  B等獎:剩餘人數。

  說明:擔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複計算。經教育局備案的借出人員一併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級參考借進單位提供的工作表現和實績,並結合學校的實際狀況,由考核小組確定。產假、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的,其教師工作獎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三)校長工作獎(各等級獎金等同於“教師工作”)

  由考核小組對校長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經考核為優秀的,且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的得A等獎,考核為稱職的得B等獎,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得C等獎,不稱職的不得獎。

  (四)爭先創優獎(獎金在全校獎勵性補貼中提留併發放)

  1.專業獎勵(同類活動不重複,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教師在聯盟及以上級開設公開課、講座、經驗交流或上課、基本功在聯盟及以上評比活動中,獲得重要獎次,按層級和類別獎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個人表彰(校級)

  教學實績先進個人獎200元/年,其他單項獎100元/年(不含優秀班主任)(2倍)

  3.集體表彰(不能認真履職的不得獎)

  ①學校獲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類某個某次活動獲獎)或透過市級及以上建立驗收的,牽頭的負責人獎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增加100元)

  ②學校在市局綜合考核中獲獎(兼職的按最高職務計):(2倍)

  三等獎,教師每人獎200元/年、語數英備課組長獎300元/年、術科教研組長獎400元/年、語數英教研組長獎500元/年、中層副職獎700元/年、中層正職獎800元/年、副校級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1.5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一等獎,各層級獎勵數為三等獎的2倍。(和原來基本一致)

  4.教學實績(2.5倍)

  ①在學校的平時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50元;期末學測中,獲得優秀的獎100元。

  ②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班級總評進入聯盟團體前兩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四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聯盟團體前六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班級總評進入全市團體前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0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50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250元/次,進入全市團體前二十五名的,相應學科教師獎125元/次。平時學測按上述1/4獎勵。

  說明:所有資料以學校、聯盟和市局統計為準;如遇學校、聯盟、全市同時學測,只按最高階範圍統計。

  5.其他貢獻(同類的不重複,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①男55週歲(女50週歲)及以上仍擔任語數英教學的,獎勵200元/學期。(2倍)

  ②節假日加班或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學校獲得其他榮譽或所負責的活動團體獲獎的;為學校引進或開展重要活動的;為學校挽回重大損失的等,經考核領導小組認定,酌情獎50元—1000元/次。

  6.宣傳報道:國家級50元/篇,省級40元/篇,地級30元分/篇,市級20元/篇,校級10元/篇。(不重複,按最高項一次計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項彙總,即為教職工本年度獎勵性補貼考核獎數額。

  九、相關問題

  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或有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師考核性補貼。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難絕症病人的考核性補貼按班主任工作獎提留後的平均數發放。當年度內退休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

  3.為鼓勵教師紮根泰興教育,紮根農村教育,凡從我校調出、辭職的教職工,其考核性補貼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可按C等標準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調進、新招聘等人員的考核性補貼按實際工作時間考核發放。

  4..未認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給學校帶來嚴重影響的;借用學校物資,拒不歸還的及其它師德嚴重失範行為,其考核性補貼均停發或按C等標準發放。

  十、有關說明

  1.本辦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修改,2021年5月11日上午校務會和考核小組全體會議討論透過,2021年5月11日中午教師會全體透過。自2020年年度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辦法》(2020修改稿)同時廢止。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檔案為準;如上級頒佈有關新檔案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2.本辦法由學校獎勵性補貼發放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德育工作隊伍,提升學校教育品味,根據《市教育局關於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18〕30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範圍

  全校從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員、教研人員、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等。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熱愛教育工作。

  2.德育業績突出。認真履行德育工作職責,創造性地開展德育活動,德育工作的實效性較強,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學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發展規律組織開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條件

  1.德育管理人員: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在縣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員:申報泰州市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須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並取得成果。

  3.德育課教師:德育教學效果顯著,在縣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深受學生及家長的好評,在縣級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賽中獲獎的優先推薦。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參評:

  1.所管工作發生嚴重責任事故的;

  2.所在學校(德育管理人員)或所帶班級(德育課教師和班主任)有學生髮生違法犯罪事件的;

  3.發生有償家教行為的;

  4.因教育不當而造成不良後果的。

  三、評比時間和名額確定

  根據市局有關檔案規定的時間和公佈的名額確定。

  四、評比程式和方法

  採取個人申報、小組考核、學校推薦相結合的形式。小組考核有學校組織考核小組按照本細則進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學校推薦有校長室按申報者的現實表現和小組考核得分集體討論確定初步推薦人選,公示無異後,正式推薦上報。

  五、評比細則: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範,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工作態度(10分)

  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並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發現一次不良現象扣1分,10分扣完為止。

  3.工作年限(10分)

  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過一年加0.5分,加滿10分為止。

  4.德育業績

  所負責的德育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德育工作成績顯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創新、有成效,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作經驗介紹、開設講座或獲得表彰,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創新、有成效,在校際、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進行經驗介紹或獲得表彰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論文:所撰寫的德育論文在縣級、市級及以上論文評比中獲獎。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分、2分、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分、4分、2分;

  市級以上: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課題: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分別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級、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題研究並取得成果(結題)分別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說明:作為核心成員參加上述課題研究的得相應層級的一半。

  (3)德育課

  ①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開設德育公開課、講座,分別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德育課評比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強,在學校、區域(聯盟)、縣級、市級及以上班主任(輔導員)基本功大賽中獲獎分別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為與《市教育局關於評選表彰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優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18〕30號)檔案精神一致,今後學校市、縣優秀德育工作者評比不再參考《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

  七、本細則自正式公佈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討論確定。如上級有此方面的新檔案、新規定、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5

  為加強班隊建設,培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集體觀念和班級凝聚力,強化班主任的責任擔當意識,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班級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高效化,積極推動優良班風、校風的形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全校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原則:優績優酬、獎勤罰懶、客觀公正

  三、人均考核數:人均1500元/學期

  四、考核細則:

  (一)班級常規:

  1.基本工作,負責人:政教處

  (1)認真制訂班主任工作計劃,及時做好班主任工作總結。認真、及時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有幫扶、幫教及轉化學生過程的詳細記載。優秀的加2分/次。

  (2)積極做好學校和家庭的溝通工作,每學期家訪記錄不少於16條;使用好班級家長群,定期傳送家教、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資訊,每月各不少於1條;每少一條扣0.2分。

  (3)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泰興市橫垛小學學生養成教育實施細則》,重視學生的思想和行為習慣養成的教育,上好晨會和班會,平時檢查中有未開展的,一次扣1分。積極參加學校星級班級評比,每月一評,五星加6分,四星加4分,三星加3分,二星加2分,一星加1分。如出現學生損壞公物、破壞農作物、浪費糧食、打架鬥毆等行為失範或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並取消該班當月星級班級評比資格,產生嚴重後果,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並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班隊活動,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個人獲獎:

  校級:一等獎0.5分/人,二等獎0.3分/人,三等獎0.2分/人。以後,每晉升一級加0.5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

  (2)團體獲獎:

  校級:一等獎1.5分/次,二等獎1分/次,三等獎0.5分/次。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1分。

  注:班隊活動是指由學校組織的,班主任指導的學生類少先隊、體藝、心理健康等素質教育活動,團體與個人獎不重複,按最高項計算。

  3.班級安全,負責人:安全辦

  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安全工作單項考核細則》

  4.學生心理健康,負責人:政教處

  (1)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實行班主任包保班級制,如出現學生心理健康事件,酌情扣班主任2-10分。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除扣10分外,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制,並按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平時要紮實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排查、上好健康教育課、建好兩本臺帳、落實“五個一”等健康教育措施,經學校檢查未認真落實的每次扣0.5分,未落實的每次扣1分。

  5.陣地建設,負責人:政教處

  能夠盡心完成學校佈置的教育宣傳陣地建設。如黑板報、班級文化的佈置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二)班級學風,負責人:教導處

  1.學習態度:

  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無厭學、逃學、曠課、不做作業、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人。

  2.課堂紀律:

  班級學生課堂紀律差,秩序亂,不專心聽講,不認真完成作業,如做小動作、交頭接耳、大聲喧譁、隨便走動等等,發現一次扣1分。

  3.學業質量(按各學科彙總後平均計算):

  期末檢測:每學科優秀加4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基本合格加0.5分,待合格不加分。

  4.圖書借閱:

  打造書香班級,建好班級圖書角,未建成的每檢查一次扣1分;按學校規定,組織本班學生及時借閱和歸還圖書,每缺一次扣1分。

  (三)班隊理論研究,負責人:政教處

  1.論文獲獎(教育學會及主管部門組織的):

  縣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0.3分。

  2.公開發表: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2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0.8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

  (四)履職情況,負責人:政教處牽頭,含教導處、安全辦、總務處、資助辦、體藝組等

  1.積極推薦或組織學生參與學校活動,不參與、不支援、不配合的扣1分/每次;

  2.工作上不服從學校分配,和學校討價還價,推諉扯皮的,視情況扣0.5-1分/每次;

  3.不按時完成學校要求的相關工作的,一次扣0.5分,如物資的上交、回收,資料、表冊上交,教室的整理、門窗關鎖,電燈、電器的關閉,學生出勤的監測等;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4.妥善保護班級物資,出現人為損壞的,視物資價值大小扣1—10分,並在考核獎中按價賠償。

  (五)其它貢獻(同類的不重複,按最高項一次計算。)

  為學校作出其它貢獻的,如班級獲得重要榮譽稱號或開展了專題、重要活動的等,經學校認定,酌情加0.5分—3分/次。

  五、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由政教處牽頭考核,根據當年度春秋兩學期考核得分,分低中高組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得分位列本組班級數前1/3(四捨五入)名的為一等獎,每學期獎1750元;位列本組班級數後1/3(和一等獎人數一致)的為三等獎,每學期獎1250元;其餘的為二等獎,每學期獎1500元。

  2.《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中提及的“教育工作”不再重複考核。

  3.每學年末,政教處根據每學年末考核得分,按全校班級數的20%彙總評選出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實行捆綁式表彰)的初步人選,初步人選經校長室稽核後,由學校進行表彰,並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優先。

  4.每學年(學期)考核結果作為下學年(學期)聘任班主任的主要依據,位列本組班級數後1/3的,下學年(學期)原則上不能擔任班主任且當年度不能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

  5.今後市級及以上的優秀班級(班主任)的評選在不違背上級檔案精神的基礎上,原則上在學校優秀班級(班主任)中產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班主任不得被評為一等獎(優秀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以學校記載為準):

  1.班級發生教學責任事故的班級;

  2.本人或班級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組織有償辦班補課的,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擅自徵訂教輔材料的,並經查實的;

  3.參與越級或群體上訪,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4.堅決不服從學校分配,或班級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的;

  5.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的。

  七、其它:

  1.本細則在充分徵求一線班主任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室牽頭制定,2021年12月10日上午專題召開了校務會,討論並透過初稿。2022年2月28日—3月2日,先後在校內公示、修改,至3月2日公示結束後再無異議。

  2.本細則由校長室負責解釋,自2022年春學期起實施,原《泰興市橫垛小學優秀班級(班主任評比細則2019修改稿》和《泰興市橫垛小學班主任考核細則2021年試用稿》同時廢除,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3.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或精神相悖,則以上級檔案為準;如上級頒佈有關新檔案或提出新要求,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6

  為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鑽研業務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有利於優秀教師脫穎而出的機制和環境,帶動教風與校風的良性發展,為我校建設一支符合時代要求、德才兼備的師資隊伍,促進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不斷全面提升,經校長室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比範圍:全體教職工(含代課)。

  二、評比條件:

  1. 忠誠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政治學習活動,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師德規範,為人師表,關心集體,謙虛謹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 堅持教書育人。關心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學生品德教育。對後進生不歧視,關心幫助困難學生,熱心為學生服務,不諷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言傳身教,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在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有較好的聲譽。

  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愉快接受並圓滿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管理、值班、服務、學生活動等各項工作。所負責的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得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普遍認可。教學認真、治學嚴謹,教學效果良好,所教學科在學年綜合考評名次名列年級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職責。自己所帶班級或所負責的部門無重大責任事故,且本人未發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視教育科研。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善於反思和總結,積極開展教育、教學、安全、後勤等方面的研究。自覺接受繼續教育,積極參與校本研修及上級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

  6.嚴守學校紀律。堅守崗位,無遲到、早退、代簽到、曠課現象。無因自己不當行為給學校、他人的工作造成嚴重損失或帶來負面影響的現象。

  三、評選時間和名額確定:

  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長室根據語數英學科和非語數英學科分類確定名額,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教職工總數的10%。

  四、評選程式和方法:

  採取個人申報、民主評議、考核評分、領導小組表決相結合的形式。按民主測評佔15%,考核評分佔60%,領導小組表決結果佔25%,計算出考核物件的綜合得分。按得分高低評出最終班級(人選)並進行公示。

  五、考核細則:

  1.現實表現:5分(有考核小組量化)

  愛崗敬業、服從分配、遵紀守法、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有較好的道德素養。

  2.教學實績:

  (1)知識競賽(如作文、口算、默寫等,一律按班級團體計算):

  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5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2)平時檢測: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3)期末檢測: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4)學年度檢測: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8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

  注:任教多班的,所教班級均為年級前列的,按最好名次計算,其它的取平均成績。

  3.科研成績:

  (1)論文獲獎:

  泰興市級獲一、二、三等獎每篇分別加0.8、0.5、0.3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

  (2)公開發表(按職評要求):

  在教育核心期刊上獨立發表的4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

  在省級以上教育期刊上獨立發表的,每篇3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

  《泰興教研》發表的每篇1.5分,合作發表的,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泰州日報(含泰興日報)》發表的,每篇1分。

  (3)經驗交流:

  校級一次加0.5分,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

  (4)優秀課(說課、學養比賽)及中隊活動評比:

  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1.5、1分,其它獎次0.5分;以後,每晉升一級*2;研討課、示範課等公開課等同同級二等獎加分。

  (5)教師基本功比賽:

  校級0.5分/次;以後,每晉升一級*2。

  4.指導學生(不含語數英等學科知識競賽):

  校級(按團體算):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班級數僅為3個的,第三名不得分;未評比團體獎時學生個人獎按團體的1/3計算)。

  市級(選拔類):一等獎1.5分/人,二等獎1分/人,三等獎0.5分/人;以後,每晉升一級加1分,有指導獎的另加0.5分;集體專案獲獎記雙分,與個人獲獎不重複計分,取最高分。

  市級(非選拔類):學生獲獎0.3分/人,同類活動一次不超過3分。

  六、表彰獎勵:

  1.如當年度有鎮級表彰計劃,學校將按擬表彰人選的得分高低擇優上報,其餘人選有學校表彰;如當年無鎮級表彰計劃,則全部由學校表彰;

  2. 當選為學校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直接作為今後市級及以上的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的候選人。

  3.凡被評為學校優秀教師的,一律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評為優秀教師: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規補課或從事有償家教的活動及發生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二)發生教學和安全事故的(以學校的檢查記錄為準);

  (三)病、事假累計超過4個周(含);

  (四)無故曠課(曠職)或缺席的;

  (六)有無故不(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行的活動的(含政治學習及各類教育教研活動);

  (七)不服從學校的分工,和學校討價還價或推諉扯皮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學校規定工作,或不能如期上交各類資料的;

  (八)在學校組織的學科調研檢測中發生作弊或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

  八、以弄虛作假等不道德行為騙取本榮譽稱號者,一經查實,收回所有獎勵,並根據情節輕重、認識態度,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直至行政處分。

  九、市級及以上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師)、突貢專家、勞動模範、模範教師、名校長、名教師、教書育人模範、十佳青年教師、優秀教師標兵等榮譽的評選,在不違背上級檔案精神的基礎上,參照本細則實施。

  十、本細則自正式公佈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7

  為進一步提升學校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全體教師

  二、考核內容:素養競賽、質量檢測、輔導學生

  三、考核細則:

  1.素養競賽(擅自不參加的扣1分/次):

  只設團體獎,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但最後一名不得分。教兩個班以上的,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於平行班的,另加0.5分。

  2.質量檢測:

  ①平時調研:優秀加8分,良好加6分,合格加4分,基本合格加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2分。

  ②期末檢測:優秀加30分,良好加24分,合格加18分,基本合格加12分,待合格不得分,擔任畢業班的各等級另加6分。

  評比方法為:總評得分=當前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接班時班級平均分與年級平均分的比值。各等級評定方法:

  優秀:平行班總評分最高的;

  良好: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1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2分;

  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3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4分;

  基本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5分,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不超過6分;

  待合格:語文、英語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相差超過5分的,數學學科平均分與優秀者超過6分的。

  在平時調研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於平行班的,另加1分。在期末檢測中,教兩個班以上的,如所教班級均領先於平行班的,另加3分。一年級初次調研按班級平均分統計。

  備註:①在聯盟及全市統一的期末學測中,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4的,均按優秀等級確定實績,且學校第一名的另加6分;凡班級總評進入聯盟或全市團體前1/2的,酌情按優良以上等級確定實績;如班級總評位於聯盟或全市團體後1/4的,學校第一名只能定為良好,其餘班級實績按上述標準降一檔處理。

  ②專職術科教師的期末教學實績,按《泰興市橫垛小學術科理論知識考核方案》和學生實踐抽測結果確定,優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得11分,待合格不得分。

  3.輔導學生(校級競賽不參加的每次扣1分):

  (1)個人專案:

  ①現場競賽專案:省級3分/人次,地級2分/人次,市級1分/人次,區級0.5分/人次,校級0.1分/人次(特指體藝類並經本人實際指導的,由本人牽頭組織<中層幹部除外>但非本人實際指導的及金鑰匙等類比賽酌情加分)。

  ②非現場競賽專案:如學生徵文、寫字、小論文獲獎(發表)等,校級每人次0.05分,市級每人次0.2分,地級及以上0.4分。累計加分,最高5分。

  說明:教師有指導獎的,不另算且所有專案不重複計算。

  (2)集體獲獎:

  省級20分/次;地級15分/次;市級一等獎(第1名)12分/次,二等獎(第2--4名)10分/次,三等獎(第5--8名)8分/次;聯盟一等獎6分/次,二等獎4分/次,三等獎2分/次;校級第一名加0.5分/次。

  四、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總分,《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相關專案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導處根據年度教學實績單項考核結果,按學科班級數的10%評選教學實績先進個人初步人選,初評人選經校長室稽核後,由學校進行表彰,並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五、本細則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和校務會集體討論、修改,於2021年10月19日—10月21日進行了校內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自2021年10月22日起正式實施,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如市局有這方面的新規定,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農村小學績效考核方案8

  為進一步加大科研興教的力度,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激發教師的教科研的熱情,根據《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全體教師

  二、考核內容:論文獲獎(發表)、教師上課、教師基本功

  三、考核細則: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科研活動,按規定參加而未參加的或未完成任務的扣1分/次。

  (1)論文、案例、徵文等

  ①發表:核心期刊2分/篇,省級1分/篇,市級0.6分/篇,縣級0.4分/篇。

  ②獲獎:國家級1分/篇;省級0.5分/篇,地級0.4分/篇,縣級0.3分/篇,聯盟0.2分/篇,校級0.1分/篇。

  (2)教師上課、講座、經驗交流

  ①示範課:地級2.4分/節;市級1.6分/節;聯盟0.8分/節;校際0.6分;校級0.4分/節;

  ②獲 獎:地級,一等獎2.4分/節,二等獎2分/節,三等獎1.8分/節;市級,一等獎1.6分/節,二等獎1.2分/節,三等獎1分/節;聯盟,一等獎0.8分/節,二等獎0.6分/節,三等獎0.5分/節;校級,一等獎0.4分/節,二等獎0.2分/節,三等獎0.1分/節。(錄影課、微課各加相應獎項的一般分值。)

  ③研討課、講座、經驗交流:地級1.2分/節;市級1分/次;聯盟0.8分/節;校際0.4分;校級0.2分/節。

  ④一師一優課:部優2分/節;省優1.5分/節;市優1分/節;縣優0.5分。

  ⑤泰微課:A級0.2分/節。

  (3)教師基本功(含說課、素養比賽、下水文、誦讀、書法等)

  地級,一等獎1.2分/次,二等獎1分/次,三等獎0.9分/次;市級,一等獎0.8分/次,二等獎0.6分/次,三等獎0.5分/次;聯盟,一等獎0.4分/次,二等獎0.3分/次;三等獎0.2分/次。校級,一等獎0.2分/次,二等獎0.1分/次,三等獎0.05分/次。

  四、考核結果:

  1.每學期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列入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總分,《泰興市橫垛小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中提及的相關專案不再考核;

  2.每年末,有教科室根據年度教科研單項考核結果,按教師數的10%評選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初步人選,初評人選經校長室稽核後,由學校進行表彰,並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崗位競聘中予以政策傾斜。

  五、本細則由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有領導小組討論解決。如市局有績效考核方面的新規定,本辦法則立即進行相應的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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