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精選5篇)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精選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1

  考核物件

  1、部門考評錶針對店長、店主廚或各部門的第一主管進行考核;

  2、部門其他員工的考核由部門主管進行考核。

  考核責任者

  1、對店長、店主廚的考核:

  由區域績效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分佔總分的80%,總管理處對店長和店主廚的`考評佔考評分的20%。

  2、對各店各部門第一主管的考核:

  由店長及店主廚或區域進行初評,區域績效考評小組或總管理處進行復評,平均得分為考評者的最終得分。

  注:區域績效考評小組成員由區域副總和各職能部門主管組成。

  考核方式

  1、考評分數滿分為100分。

  2、每項考評內容標準為最高分,被考評者未完成評估內容以遞減方式減分,每檔10分。

  3、每季度部門主管的考評分加權平均後彙總至區域績效考評小組。

  考核結果等級

  1、以考核者的評分為標準,經過加權平均後得出的最終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分為4個等級。詳見表:考核得分等級

  90一一100A(優秀)

  80一一89B(良好)

  60一一79C(合格)

  0一一59D(不合格)

  2、各級員工連續二次考核結果為D,作降職處理。

  3、各級員工連續三次考核結果為D,作辭退處理。

  4、各級員工連續三次考核結果為A,一次性獎勵現金500元。

  5、各級員工連續四次考核結果為A,一次性獎勵現金1000元。

  考核結果的應用

  1、員工試用期考核;

  2、員工合同續簽考核;

  3、員工薪資調整;

  4、員工職位等級升降和崗位調配;

  5、獎金計發(需完成集團制定的營業指標);

  6、績效改進與培訓計劃制定。

  門店獎金計算方式

  各門店超額完成規定的營業額和利潤指標,按照下表提取門店獎金:淨利率8%-10%10%-12%12%-15%15%以上

  提獎率5%6%7%8%

  說明:

  1、淨利率=當月管理淨利÷當月營收額;

  2、提獎率為固定計算係數,當月可提取獎金額=營業額的超標部分×提獎率;

  3、營收額指標由區域根據集團要求制定。

  獎金的分配方式

  1、月獎金必須保留每次發放額的10%作為該部門/店的公基金,公基金的使用必須事前獲得總經理的許可。

  2、店長或部門第一主管可獲得獎金總額的20%,店主廚可獲得獎金總額的15%,副店長及副主廚或部門第二主管可獲得獎金總額的10%,其他所有員工獎金額為總獎金額的55%。

  3、店長及店主廚的獎金髮放,70%以績效獎金形式,每月平均打入個人工資卡;餘下的30%轉入公司為個人專立的獎金賬戶,滿3年後按個人獎金賬戶中的獎金額度,公司一次性雙倍提取至個人工資卡。若店長或店主廚未滿3年離職,則視為自動放棄這部分獎金,公司將不予補發。

  4、門店員工(除店長、店主廚、副店長、副主廚外)獎金=門店總獎金額的55%/總係數(員工人數*員工各級係數)*個人係數*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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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2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類別、實施時間、適用範圍、月度考核、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4.6.2。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如圖所示:

  1~34~9~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考核內容、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成本意識、總分、附加項、月度考核

  10、40、30、20、100、±10

  備註:“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見4.2.4。

  餐廳經理/主管:

  考核內容、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態度、工作能力、成本意識、總分、附加項、月度考核

  10、40、20、20、10、100、±10

  備註:“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見4.2.4。

  4.2.4“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許可權

  4.3.1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對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一考核人溝通、達成共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後決策權。

  4.3.3第一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後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4.4考核結果的計算

  4.4.1各單項內容考核均採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4.2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一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並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4.5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4.5.2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鉤;詳見附表二。

  4.5.3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鉤。

  4.5.4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一;年度內,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5.5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一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5.6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6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4.6.1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4.5規定的標準發放。

  4.6.2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l在一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l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7考核結果的分析

  4.7.1績效考核完畢後,人力資源部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並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l各項結果佔總人數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l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l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採取何種措施預防。

  4.7.2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4.8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4.8.1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3

  一、目的意義

  實施幹部績效考核是幹部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準確地識別、客觀公正地評價、有的放矢地培養、人盡其才地使用、持續有效地激勵、嚴格及時地監督幹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於透過考核,及時肯定中層管理幹部的績效成果,找準績效障礙,保持系統及部門工作與公司整體戰略目標的一致,激勵和鞭策中層管理幹部進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績效,全面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幹部績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規定精神,對於我公司建立完善幹部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管理幹部的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發展意識,營造幹事創業、奮勇爭先的濃厚氛圍,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公司改革、發展、穩定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總體思路

  對職位進行歸類,區分不同型別的職位分別建立關鍵績效指標考核體系,按照“關鍵績效由關鍵主體考核”的原則,在突出關鍵績效指標考核的基礎上,同時實施一般績效考核。

  三、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包括績效維度、能力維度、態度維度。每個考核維度由相應的測評專案組成。

  1、關鍵績效維度。指考核物件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核。

  ⑴任務績效:考核本職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對不同職位的考核物件分設不同的任務績效指標。

  ⑵管理績效:考核對下屬管理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⑶周邊績效:考核同相關部門的協作精神,以促進工作流程在部門間的順利推進。

  2、能力維度。指考核物件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特殊能力和本職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主要包括:

  ⑴組織協調能力;

  ⑵決策和分析判斷能力;

  ⑶管理和專業知識;

  ⑷創新能力;

  ⑸用人授權能力;

  ⑹人際關係能力。

  3、態度維度。指考核物件對待工作的態度。

  包括:

  ⑴遵章守紀;

  ⑵政策性與原則性;

  ⑶事業心與責任感。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4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透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2)部屬培育

  (3)士氣(4)目標達成

  (5)責任感(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

  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髮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餐飲業績效考核方案5

  一、績效考核規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xx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xx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xx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xx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xx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xx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xx元xx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式與許可權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3、獎罰許可權: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xx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許可權最高為xx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xx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許可權為xx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許可權為xx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許可權;如超出許可權,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許可權;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許可權。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許可權,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許可權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xx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xx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xx%以上;

  4)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xx%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xx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xx分/人獎勵。

  2)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xx次,年度績效考核加xx分;

  3)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xx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超出xx%,超出部分按照店長xx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xx分/人處罰。

  3)月彙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xx%,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xx%領取。

  4)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xx%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xx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5)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xx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xx%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xx元以上(含xx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xx%領取。

  9)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xx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週期。

  11)年度彙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xx元以上(含xx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xx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xx分/次;

  2)事假xx分/天;

  3)曠工xx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xx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xx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准給予發放工資xx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放工資xx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衛生不合格;

  10)當值區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裝置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菸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誌,收聽(看)廣播、錄影、電視者,

  21)前廳、後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後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閒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xx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製作場所或禁止吸菸區域吸菸;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塗改通告、檔案;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xx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裝置、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准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鬥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生鬥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裝置、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xx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

  7)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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