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校園環境衛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體現,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良好的校園環境衛生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必要條件。

  二、樹立"以衛生為光榮,以不衛生為恥辱"的新風尚.人人講衛生,處處講衛生,天天講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堅決執行"衛生三不要求":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雜物,不亂塗亂寫亂畫。

  四、堅持衛生掃除制度,室內和室外環境衛生包乾負責,天天打掃,保持全日整潔乾淨。並定期安排搞全校性衛生大掃除(每週一次)。

  五、建立班級衛生責任制,負責室內外環境衛生包乾打掃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掃,安排在下午放學後完成。

  2.各班包乾區每日兩打掃,分別安排在早晨到校後和下午放學前完成。

  六、健全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1.衛生檢查評比工作 。

  2.各班公共衛生區的檢查評比由學校分管教師、各班衛生委員組成 ,每週評比一次,成績在下一週升旗儀式上向全校公佈。

  七、實行獎懲制度

  1.每月學校彙總檢查評比結果,張榜公佈。

  2.對有意違反"衛生三不要求"者,視情節及時予以批評教育或懲罰處理。

  3.對積極參與校內公益勞動的班級,也給予一定的獎勵。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在公共衛生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及重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地方病、愛國衛生、結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級對口業務部門的指導,判定當地各種傳染病、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多發病、常見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加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時網報傳染病和各項工作資料。

  四、每月開展一次對鄉醫的業務知識培訓,每月檢查指導四個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終分別進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堅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六、定期利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和季節性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及時收集整理各項疾控工作資料,年終歸檔成冊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中心性、臨時性工作。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崗位衛生責任制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新增、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從業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禁止吸菸”的明顯標誌,不設菸灰缸,設有吸菸室(處)。

  3、採購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化妝品及顧客一次性衛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常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帶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二)檢查考核制度

  1、實行崗位衛生責任制度,經理/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衛生工作;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衛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衛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衛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衛生工作作出評價。

  (三)飯館(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懸掛於明顯位置,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二、餐廳內外保持清潔、整齊,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清掃時應採用溼式作業。

  三、供應的飲水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有衛生防護設施,蓄水池容器內壁塗料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經常檢查室內排風裝置執行情況,確保室內空氣流通,每人每小時新風量≥20m3。

  五、旅店的餐廳必須與客房、廚房分開,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線。

  六、餐廳內部裝飾材料不得對人體產生危害。

  七、茶具、飲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衛生用品等符合相關衛生安全要求。

  八、各類(飯店)餐廳內必須設洗手間;在隱蔽地帶設定相應數量的男女廁所。廁所採用水衝式,禁止設座式便桶,廁所內有單獨排風系統。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組織和各項衛生制度,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十、有防蠅、防塵、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使用。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國家衛生計生委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鼓勵和支援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按照規定予以答覆。

  第二章衛生管理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定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溼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分類記錄,至少儲存兩年。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的採光照明、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應當儘量採用自然光。自然採光不足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置與其經營場所規模相適應的照明設施。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降低噪聲。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覆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專案設定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裝置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裝置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裝置,確保其正常執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定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裝置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裝置,並保證相關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的選址、設計、裝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期間不得營業。進行區域性裝飾裝修的,經營者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營業的非裝飾裝修區域室內空氣質量合格。

  第十八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

  室外公共場所設定的吸菸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

  公共場所不得設定自動售煙機。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第十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檢測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範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

  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可以委託檢測。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並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後果。

  第二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各項衛生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危害公眾健康的隱患。

  第二十一條公共場所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者應當立即處置,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做到亮證經營。

  二、要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汙垢和垃圾。

  三、必須設有消毒間和消毒設施,所設容器要標記明顯。

  四、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週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六、客房內衛生間的洗臉池、浴盆、座便器應每日清洗消毒。清潔洗臉池、浴盆、座便器專用的工具應三格分設,分別存放,標記明顯。

  七、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後必須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並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無水垢、汙垢。

  九、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並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十、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銷燬。

  十一、店內自備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衛生防護措施,容器內壁塗料應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二、新參加公共場所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滲出性或接觸性皮膚病患者必須立即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治癒後方可恢復從事原工作;

  四、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瞭解病情狀況。

  五、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通報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六、建立健全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檔案;

  七、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單位對其人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籌管理。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加強本單位的自身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匾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四、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五、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六、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七、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八、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九、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十、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美容用唇膏、唇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校園公共廁所務必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清潔衛生和設施維護工作。

  二、公共廁所應每一天打掃二次,持續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逢衛生大掃除,安排班級學生打掃,重點清除牆面、門窗灰塵、汙垢。

  三、公共廁所應確保正常供水,在頻繁使用時段,水衝式廁所要持續間歇沖水,防止糞便堆積、外溢。

  四、每週兩次以上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用心採取滅殺措施。

  五、經常檢查公共廁所供水和水衝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

  六、師生要禮貌如廁,愛護公共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後要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塗牆壁。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履行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式和管理制度。

  一、報告範圍和程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和所在科室應當立即電話報科主任、護士長、防保科,節假日報總值班。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或院內感染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總值班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控部門報告,同時通知院長和院內相關部門,保證應急工作中上下聯絡、人員疏散、消毒隔離、防護、現場保護和調查、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取樣等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各部門要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應急工作原則,在院內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我院行政領導的分級管理體系,建立應急管理網路,並行使相應的權力和職責,各級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應通力合作,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順利執行。加強法制觀念,依法應對突發事件。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啟動我院應急系統。

  (二)按照法律要求實行首診醫院、首診醫生負責制。

  (三)各有關部門應首先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訊裝置、醫療救護裝置、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物品等物資的調配和儲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服從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四)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在我院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專業及相關人員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必須接診治療,並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送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其病歷記錄的影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配合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六)有權要求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採取醫學措施時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七)對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嚴格執行各項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員防護,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內感染的發生,做好汙物、汙水的無害化處理。

  (八)各科室及相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未及時採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發事件監測職責的,拒絕接診病人的,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排程的,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四、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十、定期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環境衛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衛生監督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衛生監督員現場執法要著裝整齊,證件齊全,風紀嚴謹,文書規範,程式得當,適用法律條款準確。

  三、認真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相對人的禮品、禮金、物品和有價證卷,嚴禁吃、拿、卡、要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在衛生局的組織下,根據工作需要在縣境內執行跨轄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五、協助衛生局對案要案進行查處,對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六、衛生局下達或交辦監督任務後要迅速行動,第一時間介入現場,不得推諉扯皮和拖延。

  七、負責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越權執法,隨意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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