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精選7篇)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精選7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精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1

  一、總則

  一、教師從參加工作開始參加考核,考核原則上一學年一次。

  二、教師考核成績記入學校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三、教師考核成績與期末評比先進、職級確定等掛鉤,並起主導作用。

  四、 教師考核成績按分數分為ABCD四個等次,分別是優秀,良好,一般,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業務考核、綜合評定兩個方面進行。

  一、業務考核:

  指對教師的業務能力和個人素質方面進行考核。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任 負責,業務評定的。形式可多樣化。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核總分的50%。

  二、綜合評定:

  指對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定,主要考核的內容有責任心、對學生的愛心和耐心、教育教學效果、同事間的協作精神、個人修養、家長反饋意見等。綜合評定實行逐級評定製,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核總分的50%。

  三、加分與扣分

  有下列情況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為學校帶來顯著影響的。

  2、積極為學校出謀劃策,並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級學生生源穩定率達100%,主要任課教師均可加分。

  4、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外競賽或活動,獲獎或獲得良好社會反響的。

  5、其它各類為學校工作帶來良好效應,被家長委員會提名或行政會提議加分的。

  有下列情況的,要酌情扣分:

  1、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學出現失誤被家長投訴屬實的,一次扣除10分。

  3、與家長爭吵,並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 因工作失誤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害、學校形象損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級學生轉學,經查實屬家長對教師不滿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長財物或利用家長關係為個人謀取私利,一次扣20分。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2

  一、工作要求

  1、教師必須接受學校及教導處交給的教學、教研、指導實踐等項工作,並完成工作量。

  2、教師應遵照學科課程標準、教學計劃、教學進度進行教學。無正當理由未經教導處和學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變動。

  3、教師必須認真備課,撰寫教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必須認真佈置、批改學生的作業。必須有效開展課外輔導活動。

  4、教師應嚴格按課程表規定的時間上課,不準遲到或提前下課以及拖堂和缺課。因病、因事請假或公出須透過學校安排調課。教師之間不得私下自行調課。

  二、考核內容:

  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主要是以教師的教學與教研工作任務為主,包括教案作業、教學課時、輔導、教學成績、代課補貼、其他獎勵等,有量的規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學態度又要看實際效果;既重視業務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養。

  1、教案作業。主要考察教師從事本職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對待教學教改的態度。

  2、教學課時。主要考察教師的周工作量以及各項工作量的完成情況等。

  3、輔導。包括晚自習輔導、晨讀、午自習。重點為學困生提供個別輔導的機會,為科任教師提供培優補差的平臺。

  4、教學成績。包括學校的期中、期末測試成績、縣級組織的各類測評成績。

  5、代課補貼。主要指個別教師請假的情況下請其他教師代課的額外補貼。

  6、其他獎勵。包括論文獲獎獎勵、各級榮譽稱號、學校競賽優勝獎、參加縣級以上競賽優勝獎等。

  三、考核辦法

  1、教案作業:總分為300分,分三次檢查,每次100分。其中教案每次60分(教學目標10分、重點難點10分、教學流程15分、板書設計10分、課後反思5分、電教資源利用5分、書寫5分);作業每次40分(作業量10分、批改次數10分、教師評語10分、書寫10分)。

  2、課時補貼:主課(語文、數學、英語)每節課補2元,副課(品德、科學)每節課補1.5元,綜合課(音樂、美術、健康、體育、地方課程等)每節1元。(但請假教師在請假期間不給補貼,誰代課誰拿補貼)。

  3、輔導補貼:晚自習一節4元,午自習和晨讀輔導各2元。

  4、教學成績:每學期有兩次成績獎勵(期中、期末),每次測試以前一次的成績為基礎,根據平均分、及格率和優秀率三方面給予獎勵。平均分每上升一分獎勵50元,及格率每上升一個百分點獎勵20元,優秀學生按人獎勵,80分至89.9分每人10元,90分至100分每人獎勵20元。

  5、代課補貼:代課教師一節額外補5元,由請教師的課時費裡邊扣除(公差除外)。

  6、其他獎勵:

  ①論文獎:凡參加縣級以上論文評選活動獲獎者學校也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100元,縣級二等獎120元,縣級一等獎150元;市級以上三等獎150元,二等獎180元,一等獎200元。

  ②榮譽稱號(優秀、模範、先進等):校級獎勵200元,縣級獎勵200元,市級獎勵300元,省級獎勵500元。

  ③學校各類競賽: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50元,三等獎100元。

  ④縣級以上競賽:凡參加縣級以上的各類競賽獲獎者,學校另外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400元,一等獎500元;市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500元,一等獎800元;省級三等獎500元,二等獎800元,一等獎1000元。

  四、處分

  1、對錶現不好、工作不負責、有重大教學事故的教師,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教師,應報有關部門調離教師崗位從事其它工作。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3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方案。具體如下:

  一、評選範圍: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於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三、評選條件1、模範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專案)。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說課、課件製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4

  為完善學校的績效考核方案,建立科學準確、多層次、多維度和便於操作的量化績效考核體系,健全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形成良性的激勵機制,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目的

  1、透過公平、合理的評價來確定教師日常工作標準,並以此作為對教師待遇調整和升職、

  降職、調職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小新星培訓學校全體教師。

  第三條考核原則

  1、考核人員在考核時,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績效考核以行為模式考核為導向,把績效考核作為提高校區形象和個人綜合素質的管理工具。

  3、不應由於有達到目標的壓力而出現欺騙和不誠實的行為。

  第四條考核期

  每月為一個考核期,即每月1-31日為一個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績為依據進行年度考評。

  第五條考核方式

  以記分方式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

  第六條考核指標

  1、教師考核指標詳見附表—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

  第七條考核指標的權重

  考核指標總分為100分,各項指標權重由校部每年制訂一次。並公佈考核結果。

  第八條考核依據

  考核主要依據以下內容:

  1、工作行為

  2、工作態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每月7日前,校長將上月的對教師的績效考核情況即《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公佈。

  2、考核總分按比例計算,教務長評分佔總分50%,教師測評佔總分30%,分管領導評分佔總分20%,以此標準計算該項評分總分。例如:某項總分7分,校區教務長打5分,總校長打3分,最後該項得分(5×70%+3×30%)=4.2分

  3、前臺根據績效考核表統計總分數,並在每月20日前通報最終考核結果。

  4、校長對人事行政部的統計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獎勵與懲罰

  1、本績效考核附帶績效工資,以(負50元——200元)為區間範圍,在每月工資中體現。

  2、課堂教學部分為本方案核心內容,要求必須達到25分(該項總分35分)為及格,低於25分均為不及格。

  3、總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及格,處以50元罰款;

  4、總分80-90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為及格,獎勵50元;

  5、總分90-99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以上為良好,獎勵績效工資100元;

  6、滿分100分,獎勵績效工資200元。

  7、分數必須達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別給予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第十一條其他

  1、本辦法由本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邁向方案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圍,培養教師教科研意識,激勵教師參與科研的興趣與熱情,不斷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達到“科研興教、科研興校”的目的,同時便於將教師參與教科研工作情況納入全面工作考核中,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有關管理方案制訂本細則。

  一、考核物件:全校正式在崗教職工,

  二、考核部門:考核工作由教導處、科研辦和教研組具體負責實施。

  三、考核總分:考核積分加獎勵分。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各項材料上交。(10分)

  教師按要求及時上交研究材料(教學隨筆、業務學習筆記和各種培訓筆記心得)等計10分,每缺交一次扣1分,遲交一次0.5分。

  (二)業務學習及培訓。(20分)

  1.業務學習:加強自我研修,豐厚自我積澱。(10分)

  (2)學業務:堅持日常業務學習,摘錄理論知識或學科知識,每週不少於300字。完成筆記整潔並無相互抄襲,每次得3分否則不得分,每學期檢查2次共6分。

  2.業務培訓:(10分)

  (1)培訓的考核主要包括:遠端教育培訓、外出學習培訓和各種校本培訓等各級各類學習培訓活動。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考勤(2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扣完為止。

  培訓記錄(5分):(包括理論摘記、內容摘要或心得體會等)按要求完成得5分,未完成或明顯與培訓內容、要求不符每項次扣1分。

  培訓效果(3分):包括有關測試(如遠端教育培訓、各種校本培訓等)、學習彙報和經驗介紹(如外出學習彙報)等,每項次測試不合格扣1分,每缺一次學習彙報扣1分,扣完為止。

  (三)常規教研活動(40分)

  教師應積極參加本組的常規教研活動,在活動中發表見解,展示自我,提高水平。並作好聽、評課記錄。各教研組根據常規教研出勤情況、教師聽、評課記錄和上公開課情況予以考核。

  2、教師應積極認真地參與各教研組組織的聽課、評課、學習等活動,活動中積極發言,認真筆記。

  (1)聽課(15分):教師每期聽課不得低於15節,聽課筆記應該有批註,差聽一節扣1分,無批註每節扣0.3分。

  (2)教師評課(5分):評課時教師應積極發言,教研組有發言記錄。每差一次扣0.3分。

  (3)教研公開課(5分):每組教師應主動、自覺上好組內教研公開課計5分,未承擔者不計分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6

  為了公平公正的評價教師,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遵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園的實際,制訂本考核方案。由四方面進行考核:勤、績、德、能

  一、勤(20分)

  1、請假手續

  (1)請事假,應在前天寫好書面請假條

  請假二天由園長批准,超過五天按程式報聯校審批。婚、喪、產假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出勤獎懲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課,扣2分

  (2)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醫院證明,否則視為事假。

  (3)幼兒園或上級部門組織集體活動,缺席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4)出勤情況每天統計一次,每月公佈一次。

  (5)一個學期內有曠工、曠課、曠會記錄,或請假超過2周的,當年不予以評先。

  二、績(40分)

  1、教案情況

  每週5篇教案,5篇教案書寫規範,字跡工整,過程銜接流暢,細節安排合理10分,少一篇扣2分。

  2、公開課

  每月組織一次公開課,公開課內容選自山東省統一教材,全體帶班聽課。活動內容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組織有序,課堂氛圍活躍,效果良好,(最好10分,較好8分,一般6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即為本次得分。

  三、德(20分)

  師德師風

  1、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4)

  2、上班時間玩手機,打遊戲,聊天,轉發與教學無關資訊的。(4)

  3、不服從安排,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4)

  4、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4)

  5、因教師缺崗或在崗不作為造成安全事故的。(4)

  四、能(20分)

  1、教育教學能手:

  省級10分、地級8分、縣級5分、鎮級2分

  2、優質課

  省級8分、地級6分、縣級3分

  3、公開課

  省級6分、地級4分、縣級2分、鎮級示範課、觀摩課等記1分

  4、教育教學論文

  正式報刊發表:省級7分、地級5分、縣級3分

  5、大型活動

  在市教體局組織的各種活動中特等獎5分、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學校年度績效考核方案7

  一、政治態度:(10分)

  1.認真參加政治學習,遵守國家法令。得10分;

  2.參加政治學習態度隨便,如會上隨便講話做其他事情,得8-9分;違反國家法令得0分;開會學習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遲交扣1分;升旗儀式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分。

  二、師德表現(10分)

  1.注意教師職業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則,教書育人,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辦公室或其他教學區打牌、搓麻將、下棋等一些於教學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參加賭博的每次扣10分;亂丟紙屑、果殼、香菸頭的每次扣2分;教師染髮或上班戴首飾經提醒不改的扣4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5分;背後無原則議論,在教師中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罵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管教管導,不嫌棄後進生,認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得10分。

  2.歧視學生,撕扔學生的教科書、簿等每次扣2分;隨便不讓學生上課考試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該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師諷刺、挖苦、體罰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責任者扣5分;凡動員流生復學(已定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業心和責任心(10分)

  1.安心本職工作,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責職,值日工作能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並能按時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從工作分配,如班級工作、行政工作、辦公室工作、教研組工作、雙休日輔導、競賽輔導等教育教學工作,或抓得不緊,比較鬆散,缺乏主動,得4-8分;體育教師、班主任在課外活動無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學校佈置各種上交材料,按時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遲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導培養新教師加2分;積極為學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務處臨時安排加課,一學期累計5節加1分,最高為4分。

  5.值日工作認真做好。無故每少做一項值日工作(維持秩序、處理偶發事件、評分、公佈成績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時間,任課教師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監考遲到滿5分鐘的每次扣2分;監考不負責任,出現在考場內看報、抽菸、睡覺、隨意出入考場等情況,根據情節輕重扣1-5分;出現事故者扣5-10分。

  五、勞動紀律(10分)

  1.能遵守勞動紀律和學校規章方案,工作較勤懇,很少遲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學期遲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與辦公室主任請假的不扣分;超過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0分;曠課一節扣5分;教務處安排臨時加課、調課不服從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週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加倍扣分。(以上遲到、早退、缺勤的應扣除照顧的部分;婚假6天、喪假3天內的不扣分)。

  3.其他每違反一次勞動紀律扣1分。

  六、教學常規(25分)

  1.能認真執行教師教學常規方案,得25分(具體見本章程4.8)

  2.開學初無教學計劃扣3分,遲交教學計劃扣1分。

  3.上課不備課的每次扣5分,備課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課經抽查有亂課現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課要求的每發現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業佈置不適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時認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讀教師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願承擔學校安排的輔導任務的每次扣3分,不進行培優扶差的扣1-3分。

  7.複習無計劃、無教案的扣3分,每月無一次單元檢測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認真的每次扣2分。

  8.學生評教

  9.輔導學生在縣級比賽中獲獎,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分別加2分,省級分別加4分,全國級分別加6分。體育設團體獎加分,團體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4分。教務處安排而不輔導、不參加的每次扣3分。

  10.論文及其他評比獲獎加分。縣級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省級分別加2分和4分。

  11.公開課加分。組內公開課加1分,校級加2分,片級加3分,縣級加4分。

  七、教學成績(30分)

  1.期未統考成績在全縣第9名的,所教學科不屬於統考的,且教學效果較好,得30分。

  2.以全縣第9名為基準,每上一個名次加3分,每下一個名次扣3分。

  3.教兩門或兩個年級以上學科且均參加統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門參加統考,一門不參加統考,算統考成績考核;中途接班的學科比原有成績每提高一個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為應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能完成職責範圍的工作任務,得15分。

  2.工作量少於規定的,由學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從的,每少一課時扣3分。

  3.工作量高於規定要求的,每超一課時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課時,扣2分;因病一週以上、函授一週以上的,每少上一課時扣1分;課不進課堂的(包括教務處臨時安排),每次扣3分;無故中途走出課堂,或串崗的,每次扣2分。

  〖幾點說明〗

  1. 評分標準的第四、五、八條有倒扣分,其他條款扣到零為止。

  2. 第三、四條加分不得超過5分,第六條加分不得超過10分。

  3. 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資格。

  〖考核辦法〗

  1. 每學期進行一次。

  2. 考核時對照評分標準,先自評,年級組互評,然後由校考核組評分。

  3. 不任課教職工按有關條款和其他有關方案進行考核。

  4. 遇有特殊情況的,由考核組決定加分或減分。

  5. 學期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聘用、試聘、待聘等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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