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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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並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裝置執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裝置、線路受潮和過載執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徵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後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並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並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2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後方可離開。
(二)、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7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裝置。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裝置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3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裝置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裝置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裝置不得用手直接觸控或處理異常情況;裝置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第四條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部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五條公司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八條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築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施工。竣工後必須負責將消防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第十三條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嚴禁用熱源、發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5
①認真貫徹執行工廠佈置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研究本車間的火災特點和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生產和職工的安全。
②根據本車間情況,制定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生產班(組)建立崗位責任制,並經常督促落實。
③貫徹落實車間月檢查的消防安全制度,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漏洞認真整改,本車間無能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④向厂部報告消防器材、器具添置計劃,並負責車間的消防器材配置和組織群眾維修保養。
⑤領導車間義務消防隊(班),經常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業務知識,提高消防技能。
⑥負責對本車間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⑦負責審籤本車間三級動火證。
⑧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要定期向廠防火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彙報。
⑨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員,要積極協助車間防火負責人的工作,並對車間的規章制度具體組織監督實施,彙總車間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負責管理車間級消防管理重點部位。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6
第一節總則
1.1消防工作是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領導和職工必須給予高度重視,把消防工作落實在日常工作中,寧可千日無火,不可一日不防,根據國家和行業等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熱控車間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熱控車間的消防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3堅持消防管理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管理原則。
1.4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實行“車間管理,班組負責,責任到人,主任考核”,有關人員逐級負責。
1.5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及“系統管理原則”,消防設施缺陷管理執行生產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1.6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對保衛科負責,由保衛科監督指導考核。
第二節組織管理
2.1熱控車間消防工作實行車間、班組、個人三級管理,車間主任為本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者。
2.2熱控車間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成立熱控車間義務消防隊(.附後),各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由各班組安全員兼)。
2.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管理車間的消防工作,領導義務消防隊,佈置、檢查、落實廠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安排,落實防火責任制
2.4消防領導小組是廠消防委員會的下屬機構,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機關對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消防責任制,佈置考核本單位消防工作。
2.5車間消防組織定期調整(一般每年調整一次)。
2.6消防裝置管理責任要落實到人(由各班班長負責)。
第三節火災預防
3.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火規定和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3.2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政策法令,現場規程,尤其要嚴格執行《消防規程》中的防火規定。
3.3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制止,並報告上一級領導。
3.4加強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各班組對本班的重點防火部位要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
3.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重點防火區,確因工作需要進入者,需經有關部門同意。
3.6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各班組必須明確專人管理,無關售貨員不得隨便使用。
3.7禁止在廠區內吸菸,嚴禁帶火種進入禁火區,有關人員進入禁火區,必須按執行人員要求將火種存放指定地點,並按規定登記。
3.8廠區內禁止焚燒垃圾。
第四節火災撲救
4.1發現火情,每位職工都應做到會報警、會撲救、會自保互保。
4.2發現火災立即撲救,並立即打報警電話,報警要講明:火災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品及數量,報警人姓名和電話。
4.3執行裝置發生火災,應首先報告當值值長和有關領導,並立即切斷有關裝置電源,採取緊急隔離措施,並進行相應撲救。
4.4滅火售貨員在滅火時要注意自保、互保、防止被燒傷、中毒、窒息及防止爆炸和觸電。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機械製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加工車間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車間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車間廣大員工應該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車間主任為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員全面負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 車間安全員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並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
第五條 車間所有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車間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員工安全教育內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車間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在車間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後,必須透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影印件)報送機械製造公司安全生產部備案。
第九條 具有易發火災危險性的崗位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申辦動火證,採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條 車間任何人不準違章用電、不準私自接線、不準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故障要及時上報。車間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車間在消防檢查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火災隱患的,應當發出《火災隱患協辦通知書》,並督促執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車間防火責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 確定車間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 針對車間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 對車間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誌完好、有效;
(五) 相關人員要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於車間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機械製造公司防火委員會;
(六) 支援、配合機械製造公司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
(七) 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 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後工作。
(九) 建立車間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瞭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三條 車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檔案,設定防火標誌,嚴格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三) 進行防火檢查巡檢;
(四) 監督、檢查車間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章 滅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值班排程電話8812638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十五條 車間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並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第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置於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有明顯的指示標誌。
第十八條 車間安全員對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十九條 車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應由車間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誌,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 車間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個人予以獎勵:
(一) 及時組織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二) 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三) 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按《加工車間安全目標管理及績效考核制度》予以處理,嚴重者按上級部門規章制度處理:
(一) 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火險、火災的;
(二) 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 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四) 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 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車間廣大員工要切實認識到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預防和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災事故,保障車間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原有其它相關檔案如與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8
1嚴格按照《河南省消防條例》遵照執行。
2消防領導小組切實負責做好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並帶領職工每天對消防安全巡檢一次。
3班前、班後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本車間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去工作。
5本車間職工必須徹底學會消防的“四懂”“四會”。
6嚴禁一切火種進入廠區。
7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廠區。
8電源線、潤滑油必須按規定規範進行。
9動火檢修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並具備安全防火設施,方可進行。
10人人愛護消防設施,敢於向違犯消防條例的人、事做鬥爭。
11對違犯消防安全條例的,按照《條例》進行處罰。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9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週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最新車間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鏽。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錶指標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裝置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裝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菸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菸。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最新車間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條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條各部門每月15號進行一次安全性檢查;電器、電路有關等設施。
第三條各部門的消防通道、安全門不準堆放雜物、機械等,經常保持暢通。
第四條嚴格管理和規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經廠安全管理小組批准,任何人與部門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轉移廠方指定的原存放點。
第五條新員工入廠時,由人事部培訓有關安全防火知識及緊急疏散方法,並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廠全員安全疏散實習演練。
第六條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車間、貨倉、易燃品存放點及其它作業場所的重點防火區域內私接電源、生火、吸菸。
第七條各部門應在下班離開作業場所時,關閉一切電源,發現電路、電器有破損現象要即刻中止使用,報電工專業人員及時維修好後方可投入再作業。
第八條若發生火警,廠中心領導應即刻到位,迅速組織消防工作,採取緊急、正確的消防措施滅火,並及時報火警119求援。
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個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式規定處理。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1
絞車房、壓風機房屬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正常執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內。
2、在絞車房、壓風機房外懸掛消防重點警示牌。
3、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嚴禁吸菸。
4、禁止人員接近高壓裝置,必須用隔離板把高壓裝置隔離開。並在隔離板上懸掛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絕緣安全手套。
6、定期檢查線路絕緣外皮、開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滅火器材齊全,至少有兩瓶以上滅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裝好。
8、經常觀察房內裝置及電阻箱,溫度升高時應注意通風,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並積極採取措施消除異常情況。
9、外來人員進入絞車房、壓風機房內須在專案部領導的陪同下進入,並在記錄本上簽字,閒雜人等嚴禁進入絞車房內。
10、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做好交接班任務,做到正常施工時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時時有人。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培訓,和安全教育一併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開封、使用和壓力不足的要及時更換。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及時消除。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要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要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不少於一次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隊負責,專職管理員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員負責管理。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對上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回覆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準備設當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一經發現交安環部處理。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隊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本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2、就近原則使用滅火器材並立即報告當班領導,火勢嚴重時一併打火警電話求救。
3、當班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如需要啟動預案立即啟動事故預案,按照預案指揮系統和分工執行。
4、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6、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7、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九)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各車間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車間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焦明江高樹森
副組長:解恆寧隋萬東衣雲光
組員:王夕庭凌人安於長磊劉元龍
殷錄海龐傳樂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辦公樓、會議室、檔案室、倉庫、施工現場及現場職工宿舍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紅衝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後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菸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裝置。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裝置、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裝置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裝置正常執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裝置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裝置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裝置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衛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車間消防的管理制度15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人員及財產安全,保證公司生產正常﹑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及規定,請各部門認真遵守執行:
1、每半年組織一次全廠人員實地消防演習
2、每季度組織全廠幹部﹑保安人員進行實地滅火演習
3、保安隊長負責全廠之消防安全工作,監督與實施消防安全工作
4、全廠人員下班後,值班保衛必須巡查整個車間安全狀況,並作巡查記錄,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與處理
5、廠區﹑宿舍如需電﹑氧焊時必提出申請,填寫動火審批現任卡,經上級主管籤準後,方可動火作業,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有防火器材(滅火器﹑水),動火後,需留人清理動火地點,如無任何異常情況,作業人員方可離開動火區域
6、消防安全負任人每天不定時巡查車間﹑宿舍,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之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給上級主管,每天之巡查報告作好記錄,並於次日9﹕00鍾以前交行政部
7、每季度組織全廠幹部﹑辦公室人員﹑保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訓練
8、嚴格按照消防規定設定消防器材﹑應急設施,並每天進行保養與維護,其維護工作由生產單位之組長安排人員實施
9、加強工傷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按章作業,嚴禁違章作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杜絕事故的發生
10、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1、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之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誰主管生產必須負責安全之原則。
12、所有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必需持的效證件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