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車輛管理制度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車隊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1
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
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
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兌現。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2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車隊是我縣一支重要的後勤保障隊伍,其保障和服務直接影響縣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須按照保障有力,服務到位,萬無一失的要求,加強車隊管理。為確保縣領導和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排程
1、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車輛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用車和行車安全下,由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車隊統一排程、統一管理。駕駛員應服從調派,隨叫隨到,並按調派的時間、地點待命。
2、全體駕駛員要樹立服務意識,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間應在辦公室待命,臨時外出,應及時向中心領導請假,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領導準時、安全用車。
3、實行車輛動態管理,使用車輛和出差返回後駕駛員應及時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車隊報告,便於車隊臨時用車排程。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車輛由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調配。現有車輛均屬公務車輛,車輛分兩隊:一隊車輛用於為縣領導服務用車;二隊車輛用於各單位領導公務用車及重大活動。在確保縣領導、各單位公務公車的情況下,可租賃用車,租賃費用於車隊車輛的維修。
2、車輛在本縣內必須停放在指定的車庫內,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停放在規定停車地點的,可由駕駛員選定安全停車場所,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亂停亂放,導致車輛損壞或遺失的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3、駕駛員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出車,凡擅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後果(包括車輛修理費、賠償費、誤工費、醫藥費及其他費用等)。
4、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查、勤洗”,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杜絕“病車”、“髒車”上路。
5、車隊所有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車輛損壞和發生交通事故或者車輛被盜除保險公司賠付外,剩餘部分由駕駛員承擔並調離崗位。
6、從20xx年1月1日起,車隊所有車輛的保險由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統一參保。
7、車輛的審驗工作由後勤中心審驗,駕駛員應積極配合,如果遇到該車因違章罰款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罰款責任。
8、建立車輛管理檔案,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9、車輛實行單車核算制度。
車輛燃油管理制度
1、車隊要根據各車輛的實際車況、使用年限和使用情況確定油耗限額。駕駛員在出差回來後,立即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上報車輛行駛里程和用油量,否則不予報銷。
2、每月初,由辦公室、財務室專人統計每輛公車月初里程,建立當月行駛帳目。用油量按百公里計算。每月公佈一次,對安全行駛節油節材的車輛駕駛員年終給予表彰和獎勵,超過限額的,給予相應處罰。
3、車輛加油實行派車單登記制度,出車前、後應在派車單內註明實際公里數,並有乘車領導確認簽字後核算油料。歸隊後,單據經中心領導簽字後應及時交財務室報銷。
4、車輛原則實行憑票加油,因長途出車在外地加油的,歸隊後第二天須報財務室按車的實際公里核算後,經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同時登記車輛加油情況,建立耗油臺帳。
車輛維修管理制度
1、機關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包括修理、裝飾、更換輪胎和日常維護保養更換機油等,維修和保養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如在路途遇到故障需外地維修的,乘車領導同意後,方可維修,維修票據要有乘車領導簽字,歸隊後經技術簽定組人員檢查確認並簽字後,方可報中心領導簽字報銷。未經領導批准,自行維修及購置車內用品的不予報銷。
2、嚴禁超標準裝修以及增添與車輛行駛效能無關的裝置。
3、維修過程中更換下來的零配件駕駛員必須帶回並交車隊技術組驗收,由修理工登記保管,不得私自處理。未交舊換新者,費用自理。
4、駕駛員必須增強責任心,保證維修或裝修的車輛質量過關。維修發票、定點維修、裝飾結算明細單等,應及時報後勤服務中心稽核、登記後方可辦理費用支出手續。對弄虛作假的定點維修單位和駕駛員將嚴肅查處。
5、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主管領導、交警、保險公司報告,不得漏報、瞞報。維修時必須按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廠維修車輛。
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將公車的集中統一管理,以建立廉潔、高效的政府為目標,切實杜絕公車私用等現象,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節約財政經費開支,降低公務交通成本,保證公務活動正常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用車實行派車單制度。
2、各單位因公務需要用車時,由單位主要領導填《外出用車申請單》,報縣委、政府領導稽核同意後,由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根據出差地點的實際路況、距離調配相應車輛。
3、出差車輛在途中根據領導指示,需臨時改變路線行程的,車輛駕駛員需及時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領導彙報。
4、越野車的使用需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進行安排。一般情況下,領導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的派臥車。
5、如前往同一目的地開會學習、培訓、工作的兩位以上領導可乘坐一輛車。兩人以上外出開會學習培訓的方可派車。
6、各單位科級領導用車,也根據領導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區、戈壁灘、特殊路段等)報分管縣領導同意後方可派越野車。前往縣城區域(下鄉)、庫爾勒、烏魯木齊等地辦公事、開會學習、培訓的兩人以上派臥車。
7、各級領導用車如有特殊工作情況需要一人用一車,需經縣領導同意後方可派車。
8、大型節假日如需回家探親的縣領導兩人以上派一輛車。雙休日、探親假一律不派車。
9、如領導外出學習培訓超過一星期的,待領導報到完後,車輛即可返回。
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1、各用車單位實行車輛費用支付制度。
2、公務用車相關經費及駕駛員差費由縣財政按照年初預算保留在縣財政。用於各單位用車費用。
3、駕駛員出差歸隊後,由後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核算出車輛外出產生費用(油料費、差旅費、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相關費用),油料按不同車輛耗油辦法計算,臥車每百公里按8公斤計算(長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5公斤計算(長途);(短途)臥車每百公里按10公斤計算、(短途)越野車每百公里按17公斤計算;差旅費按縣財政的通知計算,停車、過路費按實際產生的計算。費用單據報後勤服務中心領導及用車單位領導稽核後,分別在《公務用車費用核算單》上簽字,由後勤服務中心財務人員到財政支付中心辦理相關轉賬手續。
駕駛員管理制度
1、駕駛員要按照“安全、文明、守法、守時、愛車、節儉”的原則駕駛車輛。樹立安全、服務、保密的意識,當個名副其實的“三員”:即領導的駕駛員、領導的服務員、領導的保密員。做到車輛“三淨一亮一好”:即車內淨、車外淨、底盤淨、車身亮、車況好。
2、上班時間原則上在辦公室待命,有出車任務時必須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做好出車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出車,必須事先辦理請銷假手續。服從車隊排程,做到:安全、準時、優質、保密、高效。
3、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宗旨。切實增強優質服務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法的各項條款,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證行車安全。
4、駕駛員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注重儀表、文明禮貌行車。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注重學習效果。
5、駕駛員實行統一管理,實行考勤制度。
6、工作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與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7、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聽從車隊領導安排的出車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排出車任務。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無派車單視為私用車,駕駛出車前和到達目的地後必須向車隊領導報告。
8、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不得隨便外出或竄崗,需要外出的必須得到領導同意或給辦公室請假,否則按缺勤處理,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可扣發誤餐費、並和年終考評掛鉤。
9、駕駛員必須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的地點、時間、到達目的地,如因駕駛員誤領導的用車時間回隊後將嚴肅處理並轉崗。
10、駕駛員出車必須提前10分鐘--15分鐘到指定地點,到達工作現場後,不得隨意將車開離現場或人員離開車輛。如離開須經乘車領導同意。
11、工作完畢後車輛必須開回本單位,在指定地點、車位停放。在外出差應將車輛停放安全地點。
12、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為私用,嚴禁“私拉亂跑”,如造成事故由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歸隊後根據事故將嚴肅處理,並調離崗位。
13、駕駛員不得開超速車、帶病車、賭氣車、盲目車、冒險車。嚴禁違章行車,因違章而受到的處罰和罰款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經濟損失由其個人承擔。
14、服從排程,隨叫隨到,準時出車,遵守交通原則,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15、做好保密工作,不亂傳領導講話,維護領導威信和團結,做好服務工作。如發現在外講傳領導的講話給予轉崗。
16、駕駛員不得將車輛給其他人駕駛,凡因此事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並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17、駕駛員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自負。
18、對在外維修、購買材料及去外加油時弄虛作假多開發票的,經核實後給予加倍罰款並調離崗位。
19、對在外自行調整里程錶的駕駛員將嚴肅處理。
20、駕駛員要經常保持車容整潔,要認真愛護、保養、管理好車輛,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特別是帶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同時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後的“三檢”及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處於完好的狀況,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21、嚴格遵守車隊的各項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排程,不聽從領導安排的可就地轉崗。
22、駕駛員上班時因私請假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隊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因病需要休息的,一律憑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並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休息。如遇急診和特殊病情的,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的,事後應及時補辦手續並說明情況。
23、駕駛員符合條件休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的,一律到縣人事局按單項假期規定批准休假,但均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提前給領導報告,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24、堅持政績考核制度。對駕駛員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民意測驗,群眾信任率達不到80%的年底不能評先評優。每年對在職駕駛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對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車隊車輛管理制度3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專案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並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並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並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市菸草專賣局(公司)
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於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後的損失,應急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
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並立即搶救傷者。然後等待交警現場處理。
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
),並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捲菸,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捲菸,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並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後,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後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並報告局(公司)領導。
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
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徵,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後即時報領導,並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範,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