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鍋爐供暖方案(通用5篇)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通用5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燃氣鍋爐供暖方案(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1

  為切實做好20xx-20xx採暖季供熱執行保障工作,不斷提升供熱服務水平,給廣大市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依據石家莊市供熱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社會好評”的工作目標,以保障供熱系統安全、穩定執行為重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更好地服務和改善民生,確保廣大群眾溫暖過冬。

  二、工作任務

  (一)認真做好物資儲備,確保滿足供熱需求

  熱源單位要做足煤炭等各類生產物資的儲備,擴大煤灰庫容,制定大氣預警狀態下的燃料儲存及運輸應急預案。燃氣供熱單位要科學計劃、留有餘量,確保燃氣供應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穩定供應能力和水平。

  發改部門會同其他職能部門按照“多籤、多儲、多疏、多增、多開、多減”的原則,確保燃氣單位按需足額簽訂供用氣合同;確保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量充足,滿足應急調峰需求;確保天然氣管輸能力滿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氣負荷;確保“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完善,能夠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電網負荷能夠滿足高峰時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熱設施檢修及執行除錯,確保按時達標供熱

  各供熱單位作為責任主體,提前開展供熱設施檢修保養工作,10月25日前,城區集中供熱完成對各換熱站保壓試水工作,農村“雙代”戶完成壁掛爐安全檢修工作,同時強化產權單位自管熱力站的監管,確保10月31日所有供熱裝置全部實現安全穩定執行。

  (三)做好供熱熱價監管工作,確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採暖價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執行。縣屬各機關單位、垂直部門、駐正單位辦公和商業採暖價格按縣物價區域性門核定的價格核算。垂直部門和駐正單位的居民採暖蒸汽價格,按照縣物價部門核定成本價核算,換熱站熱價補貼,由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解決(已移交熱源企業管理的換熱站除外)。多層建築居民採暖熱費,按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計算;有電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築面積扣減15%公攤計算;平房和單位建築(包括二層以上)不存在公攤面積,按建築面積全額繳納熱費。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熱隱患,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改善

  各供熱單位對上一採暖季執行故障率較高、群眾投訴集中、供熱效果不佳的老舊小區,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走訪到每一戶居民家中,檢查供熱設施,建立臺賬,及時消除供熱隱患;特別是對今年進行供熱設施改造的老舊小區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熱居民小區,要認真做好裝置除錯工作,避免因裝置執行不暢影響使用者供熱效果;執行期間要安排應急保運隊伍駐場,及時處置供熱問題,確保供熱效果明顯提高。

  (五)加強崗位人員技能培訓,提升供熱服務水準

  供熱單位、燃氣單位以及相關物業單位要對負責供熱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24小時供暖熱線值班值守,及時接聽群眾訴求,快速反饋處理相關問題。暢通以服務視窗、服務網點、服務熱線以及APP服務平臺為載體的“線上線下”高標準服務系統,形成申請、受理、維修、收費、諮詢及投訴為一體的全方位、系統化辦事服務體系,提高行業工作效率。

  (六)充分發揮供熱智慧平臺作用,確保提高供熱管理水平

  各供熱單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熱智慧監管平臺系統啟用準備工作,確保供熱設施資料採集完善、居民小區室溫採集全覆蓋,供熱期間指派專人盯守供熱智慧平臺資訊,及時掌控熱源、熱力站、熱使用者的執行狀態,對預警資訊、上級轉辦、督辦交辦、使用者投訴等問題及時處置並反饋結果,提高隱患處置效率。

  建立天氣、熱源智慧聯動機制,結合室外天氣變化、智慧平臺監測、投訴問題和執行實際等情況,指導熱源企業提前調整執行引數,確保使用者室內溫度穩定達標。嚴禁供熱單位因室外溫度升高間斷供熱,致使室內溫度降低現象。

  (七)不斷強化供熱執行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嚴格落實《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石家莊市供熱服務標準》的各項要求,加強供熱用熱管理,規範供熱用熱行為,推行供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認真落實供熱質量網格化監管,全面提升供熱服務水平,按照“誰建站、誰主管,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部門分包責任制,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熱源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各鄉鎮是供熱工作責任主體。城區集中供熱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各村“雙代”工作、新民居供熱工作由各鄉(鎮)轄區負責;醫院、學校等公服單位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八)切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

  加強應急防範。各供熱單位要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確保突發事故科學、及時、有效處置。同時,堅持技防人防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供熱期間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嚴格內部無縫隙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執行期全程檢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備足額小區服務搶修人員,全力保障供熱裝置安全執行。

  強化應急搶修。堅持“誰供熱、誰負責、誰搶修”的原則,各供熱單位要提前做到裝置、材料、人員“三落實”,切實與技術力量雄厚、裝置先進的應急搶修隊伍簽訂合作協議,確保重大突發爆管等事故能夠快速及時處置。

  強化主幹熱源熱網應急保障。熱電聯產熱源企業要全面加強主、備用設施裝置的檢修除錯工作,嚴格規範操作,切實做好熱電聯產熱源應急保障相關措施。

  (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各供熱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規範操作,堅決杜絕和防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規程,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加強鍋爐房、燃煤場、燃煤運輸、壓力管道維修等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一些使用時間長、曾經出現過洩漏的管段,安排專人緊盯,嚴防死守,確保供熱管網安全執行。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安全無事故。

  各鄉(鎮)要切實擔負屬地責任,排查鄉村清潔取暖燃氣安全問題,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時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發生安全事故,重點對涉氣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實行全面安全管理問題;燃氣安全隱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農村燃氣應急預案,是否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安全用氣知識是否宣傳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氣管道、壁掛爐安全檢查工作。

  (十)積極完善投訴處置制度,確保妥善解決供熱問題

  各供熱單位在小區顯要位置張貼供熱明白牌,公佈供熱諮詢服務報修電話,確保24小時暢通,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群眾投訴事項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著落。切實提高單位報修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供熱主管部門要藉助資訊化手段,結合室溫監測裝置資料分析,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對人為縮減供熱執行時間、降低服務質量的供熱單位予以處罰。

  供熱主管部門成立投訴輿情小組,健全供熱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機制,切實增強輿情意識,對媒體、群眾反映的問題迅速核實,妥善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解決,避免反應遲緩、被動應對現象,防止小問題積成大矛盾。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以極端負責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態度、連續作戰的作風,切實把冬季供熱這一事關民生和發展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有力地做實、做細、做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不斷增強群眾供熱服務獲得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供熱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的民生問題,也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各鄉鎮、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履行職責,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管供熱違規行為,確保供熱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各供熱單位要轉變觀念,改善服務,以良好的供熱質量取信於民。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問責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熱工作的督導排程,對熱點難點問題安排專人負責、專題督辦,建立供熱日協調、周排程制度,及時掌握供熱執行情況。要不定期召開供熱工作會議,加強聯絡協調,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供熱問題。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對由於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供暖不達標、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等造成社會影響的突出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作用,加大供熱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為供熱正常執行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廣泛宣傳供用熱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科學用熱、安全用熱。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2

  近日,我市釋出《洛陽市2020年至2021年採暖期城市區集中供熱保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從總體目標、任務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對今冬供熱工作進行了安排,要求熱源企業和供熱企業等充分做好供熱保障工作,確保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關鍵詞:供熱面積

  今冬採暖期,城區新增供熱面積352萬平方米

  2020年至2021年採暖期,我市城區(不含吉利區)供熱面積將達到7060萬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熱面積352萬平方米。

  關鍵詞:供熱期

  2020年11月15日0時至2021年3月15日24時

  供熱期為2020年11月15日0時至2021年3月15日24時,供熱時間121天。

  為應對可能出現的極端惡劣天氣,各熱源企業及供熱企業要於11月5日前完成供熱前全部準備工作,供熱保障持續至2021年3月25日。提前或延長供熱的,經市政府同意後方可執行。

  關鍵詞:供熱質量

  對熱源企業、供熱企業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今年,我市新增供熱面積352萬平方米,供熱質量如何保障?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說,目前,新安“引熱入洛”工程已全線貫通,今冬該熱源投用後,我市熱源保障更為充分。此外,偃師“引熱入洛”伊濱段工程供熱管網已於今年6月底全線貫通,該專案可為伊濱區提供約400萬平方米熱負荷保障。

  《方案》對各熱源企業和供熱企業的保障工作也都有明確要求。熱源企業要提前組織對裝置進行維護和檢修,按時完成供熱機組的技改工作,加大供熱負荷,確保本採暖期在增加供熱面積的基礎上,連續、穩定供熱,供熱質量較上一採暖期穩步提升。各供熱企業要完成好區域內居民、企事業單位供熱任務,滿足使用者用熱需求,做好供熱服務保障工作。

  關鍵詞:服務保障措施

  堅持24小時值班服務,使用者報修後工作人員30分鐘內到場

  各供熱企業、物業服務公司要強化服務意識,堅持24小時值班服務,及時解決供熱投訴,主動接受使用者和社會監督,接到使用者報修訴求後30分鐘內,工作人員必須到達現場處置。

  關鍵詞:獎懲措施

  供熱保障水平直接與獎補政策掛鉤

  針對熱源企業,實行機組供熱保障與財政獎勵掛鉤政策。熱源企業如期圓滿完成保障任務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不按時完成保障任務影響居民供熱的,每次扣減獎勵金額的10%;非正常停機一臺次,扣減獎勵金額的15%;未經市政府批准擅自停機一臺次,扣減獎勵金額的25%;不按熱源調配方案執行熱源調配的,取消本年度獎勵資金。

  對圓滿完成供熱保障任務的洛陽熱力有限公司、洛陽北控水務集團新區熱力分公司、洛陽高新熱力有限公司,根據採暖期因居民供熱價格倒掛形成的政策性虧損進行獎補。以上三家企業,投訴率低於2.5%的全額給予補貼,並在補貼額的基礎上,分別嘉獎30萬元、30萬元、15萬元。投訴率在2.5%至5%的按80%補貼,不再給予獎勵;投訴率在5%以上的按60%補貼,予以通報批評。對未按規定沖洗管網、推遲啟動換熱站等影響供熱的單位,將採取通報批評、扣減獎勵金額等懲罰措施。對圓滿完成供熱保障任務,且考核合格後的洛陽暖鑫熱力有限公司予以5萬元嘉獎。

  關鍵詞:物業轉供小區

  不得惡意調節供熱閥門及計量裝置

  為保障物業轉供小區供熱穩定,《方案》要求各城市區政府(管委會)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當居民反映供熱質量達不到要求時,督促其及時解決問題。任何單位不得有惡意調節供熱閥門及計量裝置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對居民投訴集中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淘汰機制,根據實際情況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服務中心分別給予物業服務企業立即整改、告誡及其他情況的處罰。

  關鍵詞:特殊情況

  往年已供熱的小區無特殊情況繼續供熱

  針對一些特殊情況,《方案》明確要求,往年已供熱的小區,在無特殊情況前提條件下,無論入住率多少,今年無條件繼續供熱。

  新增分戶計量供熱小區,嚴格按照分戶計量要求開展供熱。另外,各城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物業公司管理,預防出現物業公司棄管現象。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3

  為進一步做好採暖期集中供熱工作,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確保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集中供熱問題。

  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民生用熱保障屬地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確保民生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責任分工

  (一)牽頭市級部門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就提前或推遲供熱時間進行綜合研判,並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督促、指導各區縣集中供熱主管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加強對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集中供熱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集中供熱企業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裝置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大資料局,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水電氣暖企業。

  2.市發改委: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監控,組織冬季高峰供氣保障工作,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保障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按照市政府釋出的集中供熱啟動工作安排,協調相關熱電廠做好供熱前準備工作;制定採暖期高峰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

  3.市住建局:指導各區縣、開發區督促物業企業履行供熱管理相關規定,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裝置,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資訊;教育、引導、督促物業服務公司依據相關法規及合同規範供熱,對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問題的物業服務單位督促其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計入全市不良信用資訊;處理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供熱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4.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5.市生態環境局:落實集中供熱企業燃煤鍋爐拆改補貼資金;協調冬季集中供熱企業煤炭準運工作;及時受理集中供熱企業鍋爐點火報備事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6.市公安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犯罪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通行順暢。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7.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集中供熱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協調、督促市級集中供熱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等工作;指導市級集中供熱行業主管部門做好較大以上集中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8.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監督處理利用供熱合同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加強集中供熱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協調相關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裝置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的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資料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9.市大資料局(12345市民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及時將投訴集中供熱企業的服務質量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城管部門交辦;將投訴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質量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住建部門交辦;將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發改部門、市市場監管部門交辦;將投訴“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公安部門交辦;對於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和企業。

  10.市氣象局:負責採暖期全市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釋出和傳播氣象資訊,特別是極端天氣資訊;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和企業。

  11.西安城投集團:負責督促協調西安市熱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落實集中供熱工作的主體管理責任,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服務質量,並積極協調天然氣氣源及氣源分配等事項;建立健全下屬集中供熱企業獎懲機制,根據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群眾評價等方面對相關人員予以獎勵或懲戒。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和企業。

  (二)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進行專門部署,每週對轄區集中供熱廠站、使用者進行走訪調研。落實民生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與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常態化無縫對接,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供問題。督促轄區天然氣公司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完善天然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督促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使用者調峰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力量,每週檢查集中供熱廠站和天然氣設施安全執行情況,督促指導集中供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及時做好資訊公開並妥善處理群眾投訴,避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及時嚴肅查處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水電氣暖企業

  1.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

  2.市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

  3.各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排程,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採暖期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割槽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汙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裝置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裝置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

  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資料局、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各天然氣公司、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協調煤炭儲運,根據氣象狀況適時啟動集中供熱。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溝通,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透過多種形式和各類媒體,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使用者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透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及時對轄區內供熱輿情進行研判,透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對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出現集中供熱問題炒作現象。

  (三)強化資訊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要定期向市城管局燃氣供熱服務中心報送鍋爐執行、供熱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要定期向市發改委報送天然氣用氣量、供氣缺口等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城管局要透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4

  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及我市《關於規範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今冬我市城區供熱工作,提高供熱服務質量,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1、規範供熱企業服務行為,確保供熱質量穩定,群眾滿意度提升,居民投訴率明顯下降,社會和諧穩定;

  2、燃煤儲備充足,供熱保障能力強;

  3、穩妥推進熱源企業直供到戶,集中供熱普及率顯著提升;

  4、凡是安裝熱計量表並具備執行條件的小區,全部實施供熱計量並按計量收費;

  5、逐步推行取暖費由銀行代收代繳制度;

  6、各供熱企業繳納供熱質量保證金,並實行末位淘汰制。

  7、各供熱企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供熱企業執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報修處理及時率100%。供熱效果能夠滿足居民需求,居民投訴率力爭控制在3%以內,使用者投訴處結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早謀劃,做好供熱前的準備工作。

  1、貫徹落實好《山東省供熱條例》及我市《關於規範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各供熱企業要組織好對《山東省供熱條例》、《關於規範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的深入學習,使相關人員全面掌握《條例》、《辦法》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切實落實執行《條例》、《辦法》的相關要求。

  2、做好供熱工作的全面檢查、檢修等工作。各供熱企業必須在10月31日前將供熱裝置保養維護情況以及安全、消防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上個採暖期的低溫區、故障頻發區以及群眾投訴較多的換熱站、老舊小區集中供熱管道鏽蝕、滲漏等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回訪和檢查,進行徹底排查整改,消除故障,以進一步提高供熱質量;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執行記錄、安全防範等工作進行再檢查;要透過召開冬季供熱動員會議、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開展服務承諾等方式,進行供熱工作全面動員,營造一切為了冬季供熱的濃厚氛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要落實供熱值班制度,嚴格崗位紀律,確保安全、穩定供熱。

  3、做好燃料儲備工作。各熱源企業要儘早動手,統籌安排資金,儘早落實煤源,合理制定購儲煤計劃,做好燃煤儲備工作,確保煤炭儲備量不得少於30天的日最大耗煤量,並及時填報《全省城市供熱用煤購儲情況排程表》。各供熱企業要按照上個採暖期月最大用汽量,預付蒸汽費,以保障煤炭儲備。

  4、健全完善應急機制和預警機制。各熱源企業、供熱企業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故障處置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搶險隊伍並組織演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做到反應迅速、處理及時;要認真制定和落實應對極端性天氣的供熱應急預案,出現極端寒冷天氣,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統一排程技術力量、物資儲備等,提高整體保障能力;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完善服務措施,提高服務質量。

  1、健全完善供熱日報制度。正式供熱一週內,各供熱企業要將所管轄小區每小時的蒸汽或熱水流量、壓力、溫度、已供小區、未供小區等資訊於每天9時和17時,報市政局供熱管理辦公室。對供熱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協調處理。遇有重要事件和突發情況,要按規定及時上報。要組織好維修人員和供熱人員及時、高效解決發生的供熱問題,處理好群眾投訴,儘快穩定所轄小區的供熱秩序,同時注意適當提高居民室內溫度,使供熱有一個好的開端。

  2、各供熱企業要與使用者簽訂《供用熱合同書》,保證供熱溫度達標,並嚴格信諾踐行。要強化服務意識,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供熱企業應當實行標準化管理和規範化服務,向社會公式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辦事程式,公開收費標準和服務電話;要堅持24小時值班服務,主動接受使用者和社會監督,接到使用者訴求後2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處置,工作人員上門服務時,應佩戴統一標誌,文明服務;要繼續落實使用者投訴專人辦理制,居民投訴按時處結率要達到100%;要加強用熱知識宣傳,引導使用者科學合理用熱,增強節約意識;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化解排除涉熱矛盾糾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若供熱小區發生群體上訪事件,供熱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到達現場,確保問題快速解決,對處置涉熱問題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企業、單位,將按照《山東省供熱條例》和諸城市《關於規範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三)多措並舉,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管

  1、實行取暖費統一收繳。取暖費的繳納由銀行代收,專戶儲存。所有供暖企業需到諸城農商銀行開設取暖費收繳專用賬戶,居民就近到諸城農商行各分支營業網點繳納取暖費,各供熱企業不得私自收取使用者的取暖費。若發現熱力公司未給使用者出具統一憑證或有住戶反映熱力公司私自收取居民取暖費,將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2、繳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供熱企業於11月xx日前,將收取的取暖費按總額10%的比例交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未足額交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的供熱企業,熱源企業不予開閘。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在財政部門專戶儲存,分戶立賬,市政與財政部門共同管理,主要用於供熱質量監管、居戶室內溫度不達標退費等事宜,採暖期結束後xx日內將剩餘資金退還供熱企業。

  (四)全力推進供熱計量工作。

  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居住小區必須實現按用熱量收費。各供熱企業做好供熱計量設施的檢修、維護工作,做好供熱期間熱計量設施巡查、檢查工作,在11月xx日及3月16日各抄表一次,在採暖期內每週抄表一次,並將抄表記錄按規定報市政局供熱管理辦公室。今冬繼續實行局領導班子包靠,科室人員分片包乾,確保供熱計量工作穩步推進。對分戶計量的使用者未按照用熱量收費的,供熱企業要按本年度城區平均退費額的1.1倍對熱使用者進行退費;對拒不實行熱計量的供熱企業,將按《山東省供熱條例》規定予以吊銷供熱經營許可證。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供熱工作責任制。將冬季集中供熱確定為“一把手”工程,局裡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排程協調相關工作。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人員包靠熱力公司,並對該包靠範圍供熱負責到底;各供熱公司經理要全力靠上,並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做到任務具體,責任明確。

  (二)做好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凡供熱裝置設施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無合格職業資格及培訓不合格人員嚴禁上崗操作;各換熱站點要按操作規範要求配足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從人員素質上保障服務質量和水平。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服務意識、服務觀念、服務態度等方面的教育,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三)加強監管考核,建立供熱企業末位淘汰機制。供熱辦不定期開展供暖檢查,密切監控城區內的供熱執行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存在的供熱安全隱患,確保供熱安全執行。嚴格按照《諸城市供熱企業監管考核辦法》對各供熱企業進行考核量化,考核結果透過媒體定期向社會公佈;實行供熱企業末位淘汰,依據規定取消其供熱經營許可,清除出供熱市場;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我市供暖事業的有序、良性健康發展。

  燃氣鍋爐供暖方案5

  為加強供熱行業管理,全面提高城市供熱保障能力,切實解決當前城市供熱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供熱事業健康發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供熱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和發展環境要求,以科學供熱、滿足需求、節約能源、改善民生為目標,逐步完善各項配套政策。堅持統一規劃、市場導向、屬地管理、分割槽建設的原則,完善城市供熱基礎設施,提高城市供熱保障能力;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主體,使用者參與的原則,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改革,促進建築節能;堅持民生為本、保障優先的原則,高度重視困難家庭採暖,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利用3年時間,全面提升城市供熱保障能力。20xx年為“供熱保障攻堅年”,要著力加快熱源設施建設,爭取到20xx建成以熱電聯產為主、大型區域鍋爐房為補充的熱源充分保障的集中供熱體系,實現多熱源聯網,具備相互支援能力。

  (二)加快老舊供熱管網改造工程。結合集中供熱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開展xx年以上的老舊集中供熱管網改造工程,自20xx年起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推進建築節能和供熱計量收費。3年基本完成主城區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程。到20xx年採暖期,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本市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35%以上,到20xx年採暖期,達到50%以上。

  三、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規劃管理

  中心城區、宣化區、下花園區要依據調整後的城市總體規劃,認真編制和修訂供熱專項規劃,合理佈局熱源,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管網安全執行係數。加快推進熱源工程建設,全面滿足和保障城市集中供熱發展需求。積極開展供熱老舊管網、二次管網及分戶改造工作,制定改造和投資計劃,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編制張家口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規劃。

  責任分工:

  1.編制《20xx~20xx年城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分戶改造及投資計劃》。(各區政府負責)

  2.制定《張家口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規劃》。(市公用局會同市發改委負責)

  3.完成集中供熱專項規劃制定或調整並報批。(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設施建設

  按照我市集中供熱熱源總佈局,加快熱源廠建設程序,保障集中供熱健康有序發展。全力實施張家口發電總廠機組改造及供熱首站工程、橋東區區域鍋爐房續建工程、橋西區區域鍋爐房續建工程,爭取年內竣工;努力推進河北省建投宣化熱電廠二期專案、張家口熱電廠二期專案,力爭早日開工;加快編制中心城區熱源聯網規劃,加強各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實現多熱源聯網,提高熱網事故備用和熱源相互支援能力。加強汙染物排放替代消減量的儲備,在汙染物排放指標交易中向熱電聯產專案傾斜,為推進專案前期工作創造條件。

  責任分工:

  1.橋西恆峰熱力公司2×70MW鍋爐房續建工程,實現年內竣工。(橋西區政府負責)

  2.橋東東源熱力公司2×63MW鍋爐房續建工程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竣工。(橋東區政府負責)

  3.張家口發電總廠2×300MW機組改造及供熱首站工程,力爭年內竣工,確保20xx年9月投產。(市發改委、大唐張家口發電總廠負責)

  4.河北省建投宣化熱電廠二期工程(2×350MW)專案,力爭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產。(市發改委、河北省建設宣化熱電廠負責)。

  5.張家口熱電廠二期工程(2×300MW)專案,力爭年內完成前期工作,20xx年投產。(市發改委、大唐張家口熱電廠負責)

  6.編制區域熱源聯網規劃方案,實現各熱網互聯互通、相互支援能力。(市公用局、有關區政府、有關供熱企業負責)

  7.繼續實施集中供熱老舊管網及分戶改造工程,增強供熱安全性和穩定性。(市公用局、有關區政府、有關供熱企業負責)

  8.加強汙染物排放替代消減量的儲備,在汙染物排放指標交易中向熱電聯產專案傾斜。(市環保局負責)

  (三)理順供熱價格

  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對供熱價格進行調整,制定熱價時充分考慮熱電聯產企業和區域鍋爐企業之間的成本差異,同時要考慮各種供熱成本的增加。研究建立以不少於1個年度為週期的煤熱價格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供熱計量價格政策。

  責任分工:

  1.研究出臺煤熱價格聯動指導意見。(市發改委、物價局負責,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供熱價格調整方案,召開聽證會。(市物價局會同市公用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

  3.制定基礎熱價比例30%、計量熱價比例70%的價格政策和“多退少補”收費政策。(市物價局會同市公用局,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資金投入

  加大管網改造資金投入,確保供熱執行安全。完善財政補貼機制,設立供熱保障金,在供熱價格調整不到位的情況下用於供熱企業虧損補貼。加大既有建築熱計量及節能改造資金支援,確保節能效果。

  責任分工:

  1.適當安排專項資金,利用3年時間對xx年以上老舊管網進行升級改造。(市財政局會同市公用局負責)

  2.設立供熱保障金,納入財政預算,用於供熱企業虧損補貼。(市財政局負責)

  3.安排配套資金,用於支援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市財政局會同市公用局負責)

  (五)推進建築節能

  新建建築嚴格按照節能標準安裝供熱計量及溫度調控裝置,同步推進既有建築圍護結構、供熱計量和管網熱平衡改造。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築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加強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和監管,加快制定能耗定額及超定額加價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公建能耗。

  責任分工:

  1.新建建築嚴格按照節能標準進行建設,既有建築3年完成供熱計量改造170萬平米以上。(市住建局、市公用局、市財政局負責)

  2.加強大型公共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和監管。(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住建局負責)

  3.到20xx年底前,主城區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35%以上,到20xx年底前,達到50%以上。(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

  (六)創新供熱能源模式

  積極穩妥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鼓勵在新建辦公樓、車站、賓館、商場等大型公共建築物或建築群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系統。推廣燃氣、熱泵、太陽能、工業餘熱、低品位熱源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熱中的應用,減少燃煤汙染,改善生態環境。

  責任分工:

  1.積極穩妥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研究提出發展天然氣分散式能源指導意見。(市發改委、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廣燃氣、熱泵、太陽能、工業餘熱、低品位熱源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供熱中的應用。(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公用局負責)

  (七)提升供熱服務

  完善管理體制,供熱企業要負責二次網的維修維護,費用納入企業運營成本。加強服務管理,細化供熱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嚴格落實供熱投訴首問負責制,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解決,在整個採暖期內實現全覆蓋達標供熱。

  責任分工:

  1.細化服務標準和服務承諾。(市公用局、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建立投訴首問責任制。(各集中供熱企業負責)

  (八)制定供熱規範性檔案

  修訂《張家口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力爭年內出臺。有效規範供熱規劃、建設、供熱用熱及設施管理,明確供用熱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確保供熱建設、經營管理等有法可依。

  責任分工:

  1.修訂《張家口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市法制辦、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9月底前完成)

  2.編制《張家口市突發供熱事件應急預案》。(市公用局負責,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城市供熱保障領導小組,各區政府要加強對供熱工作的領導,設立區供熱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物價、財政等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切實把各專案標任務落到實處,形成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對因工作不力導致供熱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負責同志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供熱保障、供熱服務及計量收費中扯皮推諉,不履行責任的企業,要嚴肅查處。高度重視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冬季採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中,要一併制定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優惠政策,嚴格落實補貼資金,切實保障低收入困難群體冬季採暖。

  (二)強化行業監管

  加強供熱經營監管,凡從事供熱生產經營的,均要符合供熱經營許可條件。綜合考慮企業供熱能力、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應急保障能力等各項因素,擇優選擇供熱經營者。對不能滿足供熱保障要求的企業要及時清理整頓。加強供熱執行監管和行業指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範崗位操作規程,保障供熱系統正常執行。(市公用局、各區政府負責)

  (三)健全保障機制

  建立用煤保障機制,實行“冬煤夏儲”,落實供熱用煤計劃,加強統籌調配和應急儲備,確保冬季用煤充足。建立應急處理機制,落實供熱事故搶修搶險人員、裝置和物資,加強應急演練,確保及時有效處理突發事故。各區在每年採暖期結束後1個月內,要認真總結本採暖期存在的供熱問題,研究下一年採暖期的供熱方案,經市公用局彙總後報市政府批准,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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