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1

  第一條總則

  為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集體,樹立榜樣,爭做先進,進一步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公司特制訂本方案。

  第二條評選原則及方式

  評選原則:"評優評先"的評選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樹立典型、激勵員工,營造積極進取、銳意爭先工作氛圍的原則進行。

  評選方式:採用績效資料排名及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績效資料排名:三地同崗位人員進行大排名,擇優獎勵。轉崗同事,會根據轉崗前後資料,進行兩次排名,取成績更佳的名次參與評優。業務資料擷取區間為20xx年3月-20xx年11月。

  推薦:採取部門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相結合的辦法,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名額不限。

  具體評選方式見下文。

  第三條評選日程安排

  由經理級管理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優評先工作的執行,評選方案透明公開,所有同事均可以進行監督。

  第四條評選範圍及獎項設定

  該方案適用於20xx年12月1日前登記在冊的員工,但已提交辭職申請員工不在參選的行列,最終評選獎勵人數如下:

  第五條評優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學習,能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無任何違紀現象,並能主動要求或指導員工遵守紀律;以協作的精神工作,主動協助上級,積極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確理解工作內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計劃;無需上級詳細的指示和指導;及時與同事及協作者取得聯絡,使工作順利進行;迅速、適當地處理工作的失敗及臨時追加的任務。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誤工作進度;工作處置得當,長期保持良好的成績;工作方法合理,時間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達到預期目的或計劃要求;工作完成質量高,差錯率低;工作總結及彙報真實、及時、準確;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能提升較快。

  (二)其他條件

  (三)已確認獎項

  第六條注意事項

  1、禁止出現亂報候選人名單現象,如存在作假現象,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2、評選委員會有權對所有候選人進行核查;

  3、獲獎人選應能夠獲得多數員工的認同;

  4、原則上,個人獎項只能榮獲一個,如同時符合多個獎項,選擇一個推薦;

  5、評選過程中應注重對員工業績資料的收集和驗證;

  6、評選儘量保持各管理層級間進行充分溝通,對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洩;

  7、所有資料統一口徑,以政策研究中心資料分析崗位傳送資料為準;

  8、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個月者不參與評選;

  9、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匯中信審中心所有。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2

  一、年終獎金計算

  1、年終獎金點數,接年資與當年度考績兩者評估而得。

  2、每點獎金數,以其全薪之25%為計算基準(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貼、全勤及相關名目金額等的合計)。示例如下:桌員工全薪15US$,年資為2~3年,考績87分,則可得年終獎金為:

  每點獎金數是15×25=375,375×11.5(累積點)=43.125≈43.13。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中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績效考核

  1、各部門人員考績總平均分數不得超過85分;

  2、各部門一級主管若認為誼部門本年度績效卓著,經呈報總經理批示,不受平均數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數仍不得超過88分(含);

  3、各部門人員總數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2名。特等考績的分數,不併入總平均分數的計算;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複核後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係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髮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餘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3倍計算(示例:某員工年式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聯絡,反映企業整體經營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在年底發放獎金的時候,各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方向選擇獎金分配指標,也可以分部門確定獎金計算指標。

  一般情況下,利潤是人們普遍認為最能體現企業經營績效的`指標,所以以利潤為基準計算獎金的方式在企業界十分普遍。對於那些考核難以量化的部門,其年終獎金的數額可以與整個企業的年度利潤掛鉤,其基本的計算公式是:獎金總額=固定額+總利潤×一定比例係數。

  對於公司的銷售部門,可以用目標銷售額作為公司市場部門的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比較一般性的計算公式是:獎金數額=(實際年度銷售額-目標年度銷售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後,自xxxx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3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佔“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佔“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髮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即: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於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髮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髮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4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5

  按公司統一方案,20XX年度自營店鋪員工按以下方案發放年終獎。

  一、年終獎

  1、導購試用期統一按1個月計,試用期不計算年終獎,如果某導購入職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則轉正時間為20XX年8月起,工齡係數為5/12;滿1年的員工無試用期,工齡係數為12/12。

  2、應發年終獎=基本工資×公司目標任務完成率(0.85)×工齡係數(導購,店長的基本工資均為700元)

  3、例如:摩爾吳文平20XX年3月9入職,則計算8個月年終獎。即:700元×0.85×8/12=397元

  4、計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當月有違規、曠工的不計算當月年終獎。

  20XX年元月份離職的不計算年終獎。

  二、年終禮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職員工每人發放標牌價398元的高階化妝鏡1個。

  三、年終會餐

  各店鋪員工由成都中心統一組織到成都進行聯歡會餐,未參加會餐的員工每人發放50元年終會餐費。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6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定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定: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於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幹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後)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透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透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並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並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鬆、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並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後)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佈)。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7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並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並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於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採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員工年終獎績效考核方案8

  1、目的與意義

  為規範公司年終獎金髮放操作,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2.1工齡滿1年(含)以上的正式員工。

  3、職責

  3.1工作部人事處

  3.1.1年終獎發放方案的擬定和修訂。

  3.1.2統計、稽核獎勵人員名單。

  3.2財務部

  3.2.1獎金核算。全年獎金總額不超過本年度實現利潤的5%。

  3.2.2提交獎金明細報表和相關分析報表報總經理審批。

  4、內容

  4.1發放時間與方式

  4.1.1年終獎金分兩次發放,年中發放時間為當年7月份隨工資發放;年底發放時間為次年1月份隨工資發放。

  4.2計算方法

  4.2.1年終獎(年中)=(月平均工資*基數)*40%

  4.2.2年終獎(年底)=(月平均工資*基數)*60%

  4.3基數

  4.3.1工齡≥5年100%;

  4.3.2工齡≥3,<5年75%;

  4.3.3工齡≥2,<3年55%;

  4.3.4工齡≥1,<2年40%;

  4.4月平均工資

  4.4.1月平均工資(年中):1-6月份稅前工資(除交通補貼和公司繳納的五險一金外)的平均值。

  4.4.2月平均工資(年底):1-12月份稅前工資(除交通補貼和公司繳納的五險一金外)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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