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16年)

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16年)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工作程式,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招生工作程式,確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指導思想和錄取原則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為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學校校址設在哈爾濱市南崗區哈雙路348號。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行政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業務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作為國家重點建設的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國,以專科教育為主,招收並培養高職生。

  第五條 學校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依託辦學優勢,建立健全教學質量評估和監督機制,確保人才培養的質量,在教育部教育教學質量評估中獲得優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和紀檢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校成立了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學校的招生監察工作。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開展學校高職專科的招生錄取工作,其職責是:

  1.研究、論證、編制、報批全校普通高職專科生規模計劃和年度招生計劃。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強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宣傳材料編輯,設計學校招生簡章,併發至生源地中學及有關單位。

  3.加強對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蹤國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趨勢,積極參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實施學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負責學校各類自主招生選拔測試的計劃、宣傳、組織、實施工作。

  5.組織實施全校各類全日制高職專科專業的招生錄取工作。

  6.負責錄取資訊釋出、新生名冊彙總、材料轉遞、有關檔案的歸檔及年度招生錄取工作的.分析、彙總。

  7.瞭解全國各高校的招生形勢,接待來人、來電、來信等各類形式的諮詢。

  8.完成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及學校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檔案的規定,按照學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願,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採取計算機網上遠端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條 學校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進檔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績及填報志願順序錄取,即由高到低優先錄取填報我院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上線人數不足計劃招生人數時,錄取第二志願的考生,依此類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做退檔處理。

  (1)考生分數未達到學校最低錄取線;

  (2)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線,且不服從分配;

  (3)在計劃數有限的情況下,對於同等分數、志願條件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等受獎勵者。

  第十二條 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學校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承認,並在網路上予以公佈;加分僅在考生進檔時有效,考生在專業分配上按原始成績排隊,不享受加分。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的錄取以高考總分為準,對考生相關科目的成績一般不作具體要求。

  第十四條 除有明確說明的專業外,其他專業不限制語種。

  第十五條 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檔案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 學校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調劑考生。

  第四章 經費管理與招生工作監督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經費來源於國家行政事業經費撥款。

  第十八條 學校一般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類專業最高不超8500元/生.年。學費執行標準以物價、財政、教育三部門批覆標準為準。

  第十九條 學校制定獎貸學金制度。學校獎貸學金的評定與發放,按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綜合獎學金、社會贊助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的獎貸學金。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政策、方針、紀律,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於本省本批次錄取結束後一週內寄出。

  第二十二條 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資訊網址為:,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諮詢電話為:0451-86355551、85955551。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衝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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