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室的工作制度範本(通用5篇)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範本(通用5篇)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衛生室的工作制度範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1

  一、學校衛生工作人員在校長的領導下,接受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根據《學校衛生條例》開展工作,為全體學生服務,每學期初制定學校衛生工作計劃,期末作出工作總結。

  二、熱情為全體教師、職工和每個學生服務;定期組織學生體格檢查,對學生髮育和健康狀況做出比較評價分析,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

  三、、有目的有計劃的向學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衛生員的培訓工作。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蔓延,負責學生預防接種和組織工作。

  五、做好教學、體育、勞動、裝置、環境、飲食、飲水及個人等各項衛生監督監測;積極開展近視、沙眼、腸道蠕蟲、蛔蟲、營養不良、貧血、齲齒、齒齦及牙周炎疾病等學生常見病的防治。

  六、非醫務室人員進入醫務室後保持安靜,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及器械或藥品;保持室內整潔、整齊,任何人不得在室內吸菸。

  七、做好學生常見疾病和一般外傷的治療救護和轉診工作。

  八、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定期購置常用藥品和必備器械,以便實施簡便治療;定期檢查藥品,注意失效期,醫用器械消毒求及時,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醫務室物品,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十、做好學校衛生檔案內容的分類、統計、分析、報表工作。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2

  一、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教育學生講究衛生、自我保艦無病早防、有病早治,保持身體健康。

  二、認真上好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對學生常見並多發並流行病採取得力的防治措施。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對學生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向學校主管校長彙報學生健康狀況和存在問題,以便及時解決。

  四、學生患病及時就診,採取登記制度。對於急診病號不論白天晚上,隨叫隨到,決不誤診。

  五、衛生室醫療裝置、藥品應登記造冊,專人管理。無故丟失、損壞藥品或醫療器械者,要追糾責任,按價賠償。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3

  一、醫務人員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有高度責任心,對學生熱情、關心、體貼。

  二、衛生室要保持清潔安靜,物品陳放整齊,佈局合理,並保持相應的溫度和溼度。

  三、嚴格執行無毒技術操作原則,防止交叉感染,室內定期消毒,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換。

  四、嚴格執行隔離消毒制度,使用後的器械先消毒、後清洗、再高壓滅菌方可使用。

  五、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填好學生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六、衛生室的服務物件是本校學生,學生患病就診不得佔用上課時間(急診除外)。

  七、教職工患病原則上不在學校衛生室治療取藥,急診者可在衛生室借用,用後及時歸還。

  八、常用藥品要定期檢查,凡過期藥品,按規定下櫃並及時銷燬。對危險藥品、毒品要嚴格保管,確保安全。

  九、隨時添補常用醫藥器材,器械擺放有固定位置,定期檢修、更換。

  十、凡購入藥品、衛生器械等要設賬目,消耗藥品要有記錄。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4

  一、嚴格執行學校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崗位責任制度。

  二、主動關心師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細心,嚴禁出錯。

  三、積極開展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衛生知識講座,防止突發事件發生。

  四、及時認真做好學生預防接種的組織工作。

  五、做好學生常見病、多發病的常規管理。

  六、堅持預防為主,定期檢查環境、飲水、飲食、食堂衛生和學生個人衛生。

  七、定期組織學生體檢,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及時做好健康檔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檢查教學衛生,配合體育教師對體育衛生定期檢查測定,檢查和監督班主任做好有關衛生保健工作。

  九、協助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工作。

  十、做好突發疾病的藥品準備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藥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對各位教師的用藥情況進行登記,嚴格掌握藥物劑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種醫療裝置,防止損壞,並負責衛生器械的維護工作。

  十三、規範地做好衛生室的環境衛生工作。

  衛生室的工作制度5

  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二、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

  三、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處所。

  四、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五、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六、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八、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裝置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檔案;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十、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施。

  十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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