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
中學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學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1
1、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的職責
主席
⑴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和某一階段工作重點,做好學生會工作總結。
⑵負責主持制定學生會組織的相關制度。
⑶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聽取各部工作彙報,及時彙總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
⑷指導、幫助、督促各部開展工作,協調各部之間關係。
⑸推薦學生會幹部候選人及負責與其他學生組織保持橫向工作交流。
⑹主持學生會幹部會議,及時做好工作小結及工作安排。
⑺帶領學生會各部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各種工作任務。
副主席
⑴協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據學生會主席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
⑵受主席委託行使各職責:協助人員管理,活動安排及監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2、秘書處的工作職責
⑴隸屬主席團,輔助主席日常工作,起主要橋樑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種計劃及規章制度,主要包括會議記錄檔案起草,存檔、宣傳、調查研究、文書摘制、文書處理,會議記錄。
⑵充分發揮秘書處的作用,加強對外聯絡。
⑶配合各部組織大型活動,做好宣傳發動工和並及時報導。
⑷監督考核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對各項決定、制度的執行。
3、學習部的工作職責
⑴學習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直接領導學習委員,指導並幫助他們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瞭解各班學生學習情況及同學的要求,開展優秀作業評選、展覽,分析各班的考試結果,並及時反饋給教務處。
⑶開展學習競賽,經驗交流,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⑷及時總結交流學習經驗,推薦先進的學習方法,引導同學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掌握學習方法,培養同學嚴謹求實的作風。
⑸經常瞭解和向有關部門反映同學的學習情況和對教學工作的意見,配合學校解決同學們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⑹實行晚自習後及課餘時間進行各班學習情況評比,及時公佈進行表揚批評。
⑺組織開展同學喜愛的活動和知識講座,引導學校優良學風的形成,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4、宣傳部的工作職責
⑴宣傳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指導各班搞好班級的黑板報,定期對各班的宣傳委員進行培訓,提高班級黑板報的.質量。⑶組織各班開展黑板報、班刊競賽,並隨時進行檢查、評比。
⑷負責學生會個部門活動的宣傳工作。
⑸負責團委和主席交代的其他宣傳任務。
5、文體部的工作職責
⑴文藝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配合學校搞好藝術節、體育節、運動會。
⑶組織、舉辦學部各類文藝比賽,宣傳校內文藝動態,發掘校內的文藝人才,組建校園文藝團體和一些有關文藝的興趣小組。(建設波寧四中學生人才庫)
⑷學校學生社團的領導和管理
6、紀檢部的工作職責
⑴紀檢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和衛生委員會議,及時收集情況,反映意見,佈置工作。
⑶協助學校抓好紀律衛生檢查工作,力創安全、舒適、有序的學習與生活環境。
⑷每天對教學區進行檢查,及時制止一切違紀事件。
⑸設立監督崗,在教學區進行巡邏,對破壞校園衛生者進行勸誡,並視情況作出一定的處罰。
⑹定期組織學部各班衛生大檢查,並分派幹事檢查、督促各班打掃好教室、包乾區的衛生。
⑺組織開展“教室美化設計比賽”、“衛生日”,“衛生周”等活動,提高同學環境保護意識。
7、生活部的工作職責
⑴食堂意見的收集和反饋
⑵學生生活上的意見收集
⑶失物招領工作
8、宿管部的工作職責。
⑴修改並完善相關住宿生規範。
⑵選出樓長,配合學生代表、寢室室長,維護好住宿安全、紀律、衛生等工作,並做好各項評比和檢查。
⑶協助管理老師,進一步解決晨跑和夜自修問題。
⑷收集整理住宿相關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反饋。
附錄:
一.學生幹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常務主席團提議應免去幹部職務。
A、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及肆意煽動學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B、工作中營私舞弊,偏袒或出現內訌及弄虛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門工作無明顯起色者。
D、對自己要求不嚴,多次未及時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積極,對本部工作不夠主動者。
F、工作不認真負責或失誤,造成不良後果或較大損失者。
G、工作問題較多,幹部及成員反映較大者。
二.學生會會議制度
1、學生會主席可根據需要召開部長會議和所有班委成員會議;各部可召開相應的班委會議。
2、學生會每週定期召開例會,相應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會議由主席主持。
3、根據工作需要,學生會主席可臨時召開學生會常委或學生會全體會議。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開本部工作會議,每兩週至少開一次。
三.學生會內部人員制度
1、凡正式成為學生會幹部及成員需嚴格遵守以上相關制度。
3、學生會內部人員如需調換部門及要求升遷及下調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寫申請書。
4、學生會正式成員及幹部要求退出學生會者,必須有充分正當理由且提前一個星期上交辭呈,經現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中學學生會工作管理制度2
為加強和健全學生會組織的自身建設,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幹部、幹事的考核與監督,本會制定並實施日常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1.學生會會議分主席團會議、全委例會、部門工作會議;
2.例會無特殊情況定時召開,如有特殊情況由秘書處另行通知;
3.開會時應帶好筆記本和筆,提前10分鐘到場,務必對通訊工具採取消音或關機措施不得在會議期間隨意進出會場,保持會場秩序;遲到問題(遲到三次作批評,由秘書處記錄,再犯給予該部門嚴重警告)
4.各類會議開始前進行點名,並由秘書處作好記錄(會場記錄由秘書處負責記錄,並由秘書處負責存檔);
5.凡不能準時參加會議的學生會幹部,須在會議前以書面形式向秘書處請假,如有緊急情況,先口頭請假,事後補假;無故缺席五次以上者勸退;
6.在佈置各項工作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會議上及時提出或會後向秘書處提出不同看法,由秘書處向主席團彙報,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辦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學生會成員(由秘書處負責具體安排);
2.值班時間:早上:7:15至7:50;中午:12:30至1:20;下午:3:40至5:00;晚上:6:30至9:00;
3.當天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位,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的部長請假,由部長安排其他成員(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則需提前一天向秘書處請假);
4.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並負責保管好辦公室的所有公共財務,如有其他部門借用辦公室的財務,必須作好記錄(借用部門、借用人、借用時間、歸還時間);若有損害應做好相關記錄;
5.值班人員對來訪的同學要熱情周到,耐心聽取同學的心聲;值班人員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作出答覆,對不能作出答覆的問題要詳細記錄,以便向有關部門反映;
6.值班人員每天必須做好辦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員嚴禁在辦公室吸菸、喝酒、打牌、嬉戲打鬧等,儘量保持辦公室安靜;
8.值班人員離開時,必須關窗、關燈、鎖門;
9.秘書處成員擔任監督員,對值班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10.對值班人員的值班,需提前向有關部門、老師批條;
三、請假制度
學生會例會、值班及有關活動原則上不得請假,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1.病假條必須由保健科或相應醫療蓋章認可;事假須由秘書長或主席團批准簽字方為有效;原則上每個學期請假不得超過五次,否則取消評優資格;
2.假條必須親自書寫,交秘書長或主席團簽字批准後在學生會例會、值班、活動之前一份交至秘書處存底,一份交於活動組織人員,不得由他人代 寫;
3.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沒有特殊情況缺席而請假的,均做無故缺席一次處理;
4.例會、值班及活動按缺席次數,在期末總評時相應基礎上扣分;缺席一次扣1分,三次以上予以通報批評(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自律,遵照執行);無故缺席五次以上者將勸退;
四、財務管理制度
1.學生會財務管理由學生會生活部總體負責,受全委會全體委員監督;
2.各部門開展活動需經費時,應提前三天列出詳細預算開支提交主席團審查;
3.向生活部報銷或報賬應使用有效發票(收據),所有發票(收據)背面應註明用途,並由經手人簽字,註名日期(拿到生活部報銷前,均先讓主席團簽字,方為有效);
4.用款部門應在活動結束一週內報銷或報賬;
5.部門申請採購的報銷流程:各部門以書面形式,報預算給秘書處,秘書處交主席處審批,審批通過後才能進行購買;
6.沒有按流程辦事的部門或個人所購買的物品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在涉及資金較大或關係重大時,應及時與團委老師聯絡提供真實資訊;
五、檔案管理制度
1.學生會的檔案管理工作由秘書處負責;
2.部門工作檔案由各部門自行保管,各部門應指定專門人員管理本部門檔案,各部門的檔案需一式兩份,一份交秘書處存檔,一份本部門自行存檔;
3.學生會檔案歸屬學生會所有,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內部人員借用,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秘書處處長批准後方可借用,秘書處作好登記工作;檔案統一紙張規格為A4,一般以列印為主,若書寫則應使用黑色鋼筆或水筆;
六、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一)學生會幹部考核分日常記錄與期末考評兩部分。日常記錄主要包括例會情況、值班情況、提意見或建議情況等;期末考評在日常記錄的基礎的基礎上進行打分,為幹部考評的主要組成部分;
期末考評的內容有:
1、工作態度(30%):
到會情況、活動參與情況、值班情況、對工作重視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學生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50%):
工作成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係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情況等;
3、學業成績(20%):
(一)學業成績以前一個學期的智育成績為準:基本分為16分,獲一等獎學金+4分,二等獎學金+3分,三等獎學金+2分,學習進步獎+1分,商行獎學金等其他獎項+1分,獎項重合按最高分項加分,不及格一門扣三分;
(二)期末考評方法:期末考評由各部門部長組織進行,其中會議、活動、值班三項按缺席次數扣分(一次扣一分),部門內各成員實行無記名評分及部門部長評價相結合,具體如下:
幹事得分=幹事間互評分(平均分)×50%+正副部長評分(平均分)×50%
副部長得分=幹事打分(平均分)×40%+部長評分×60%
部長得分=幹事及副部長打分(平均分)×50%+正副主席評分(平均分)×50%
主席團得分=各部長打分(平均分)×50%+正副主席及秘書長評分×50%
(三)各部門負責對本部幹事進行考核,同時應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綜合全面評價,並將考核結果填入《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幹事考核記錄表》,及時報校學生會秘書處備案,由秘書處負責將結果存入學生會人事檔案;
(四)對學生會幹部的獎懲:
1、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優秀學生會幹部及幹事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培養學生會後備幹部的依據之一;
2、秘書處將優秀學生會幹部及幹事登記材料送所在學院,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幹事,由所在部門視情況予以解聘;
4、受警告以上處分或一學期由兩門功課不及格予以除名;
備註:本制度解釋權歸院學生會主席團,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