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種植勞務承包協議書範文

葡萄種植勞務承包協議書範文

  為了發展葡萄產業,達到互惠互利、共同致富的目標,特簽訂此協議。

  一、合作雙方:

  勞務發包方為xx種植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勞務承包方為投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具體事宜:

  1、甲方將葡萄園 區 號地段(面積: 畝 分)的勞務發包給乙方,葡萄園裡的一切用工(包括澆水、除草、打藥、補苗、中耕、施肥、捆架、整枝打杈、插穗尖、套袋去袋、採摘、修剪、銷售時的運輸等用工)由乙方承擔。

  2、葡萄園裡的設施投資(包括杆、絲、苗、井、機械)及水電、化肥、農藥、肥料、紙袋、週轉箱、技術服務等及統籌管理由甲方承擔,並切實做到保質保量,及時到位,不誤農時。

  3、甲方有權擇優錄用投工方,合同開始生效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合作期限:20XX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期限四年。

  四、效益分成:

  1、甲乙雙方依據乙方當年葡萄管理面積畝均產值和同類別(分露地維多利亞、大棚維多利亞、巨峰、多品種四個類別)公司畝均產值相比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分成。農戶畝均產值=【銷售收入-公攤費用(包括一次性筐或包裝箱、長途運輸、外銷人員吃住行等銷售費用)】÷管理面積;公司畝均產值(同類別)=【銷售收入-公攤費用(包括一次性筐或包裝箱、長途運輸、外銷人員吃住行等銷售費用)】÷同類別總面積。

  2、農戶畝均產值達到公司畝均產值(同類別),甲乙雙方按6:4比例分成;超過公司畝均產值,超過部分按5:5比例分成,其他仍按6:4比例分成;低於公司畝均產值,低於部分(從農戶收入中劃出)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成,其餘部分仍按6:4比例分成。

  3、對低於公司畝均產值30%以上的承包戶,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4、協議暫定四年,協議期滿後,原承包戶願意承包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五、結算方式及時間:

  以現金方式結算,時間以每年葡萄售完後一個月內,由乙方憑葡萄銷售發票一次結清。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如大風、大雨、冰雹等、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造成的損失,甲方已投資,乙方已投工,甲、乙雙方損失自負;

  3、協議期內,乙方如有特殊情況,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第三方與甲方重新簽訂協議。

  七、其它約定:

  1、協議期內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技術人員指導的操作規程進行管理。若違背操作規程或操作失誤,造成損失者,乙方應對甲方投資作出賠償。

  2、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不誤農時。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投資作出賠償。情節嚴重(土地荒蕪、樹木損壞丟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銷售葡萄產品,若發現私自銷售,按盜竊論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條款內容由甲方負責解釋。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縣 鎮 村 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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