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1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嚴格規範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

  1、規範代辦服務性收費專案

  學校應嚴格落實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超檔案目錄設定代辦服務性收費專案,不得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以及國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費的專案列為代辦的學生服務性收費專案。

  2、明鰓辦服務性收費標準

  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學校如調整原有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的流程實施。

  3、完善代辦服務性收費公示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學校公示欄公示本校實際執收的代辦服務性收費專案和標準,學校向學生家長收取代辦服務費時,事先書面徵求學生家長意見,並明確告知收費專案和標準,實行明碼標價,由其自願選擇,按規定收費和管理使用,未經告知,一律不得收費。

  4、規範代辦服務性收費的票據使用

  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按公示專案和標準收取,使用規定的票據,據實結算,在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髮放用款清單,多退少不補。代辦服務性收費由中小學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當納入學校賬務處理,不得由供應商直接收取費用。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2

  我校屬行政事業性單位初級中學,收取學生各項費用、需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區物價局核准備案、每學期按市芥本的收費目錄收取學生費用、為規範我校收費專案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校財務室按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並懸掛由物價局頒佈與備案的收費內容、公示每個學期的收費目錄、收費依據。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收費。

  二、凡學校收取學生費用,必須使用統一規定的專用收據。

  三、免收xx市戶籍、持xx市居住證及持五證的農民工子女學雜費、書本費、外省市學生借讀費。收取代辦專案費用需經教育局備案,物價局批准、學校公示後、按批准專案收費,學期結束公佈代辦專案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

  四、學校收取的代辦費,必須按學生自願為原則,書面通知家長,召開家長會,對於家庭困難的學生,做好睏工作。代辦費發生的勞務費一律返回學生。

  五、學生需要在校就餐,學校根據區物價居收費標準,按每月實際天數收取伙食費,每天6元,免收搭夥費。

  六、凡未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准及xx市物價局核准收費的費用,均屬違規收費,已經收取的違規收費應予以退回。

  七、學校不得超標收費,不得重複收費、擴收費。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和統一購買教輔書,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以上各項收費規定,請學校各部門嚴格執行,請廣學生、家長監督執行。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3

  為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範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佈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並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稽核審批制度,並及時向家長髮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願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範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於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並有回執。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4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關於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1、明確、規範收費,加強收費管理,嚴格收費紀律。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規定擅設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收費範圍;不違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定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2、嚴格執行“一證、一單、兩公開、四統一”的收費管理制度。

  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專案,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票據。

  3、學校認真實行收費公開制度。

  學校收費前,能透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將收費政策、專案、標準在校外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社會的監督

  4、進校書刊按區教育局審定的用書目錄徵訂

  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再由新華書店徵訂。

  5、嚴格學校代辦專案的收繳工作。

  凡屬於由學生自願參加的代辦專案,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後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後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並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6、嚴格杜絕學校違規辦班收費,嚴禁對本校學生收費補課。

  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範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專案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5

  (一)政府指導,屬地管理。按照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擔負起中小學放學後校內課後服務的統籌管理職責,發改(價格)、財政、人力社保等部門共同做好校內課後服務政策制定、指導管理工作。

  (二)學校主體,加強合作。校內課後服務實施主體是學校。各學校要結合實際,積極作為,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主動承擔中小學放學後校內課後服務工作。校內開展課後服務工作,事先要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准入條件、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勵學校返聘退休教師,招募學生家長、社群志願者等擔任義工,一起參與課後服務工作。

  (三)合理收費,規範使用。校內課後服務收取適當費用,以保證校內課後服務的正常執行,但必須始終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課後服務費具體標準,由縣發改委會同縣教體局根據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確定,向社會公佈。校內課後服務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由學校根據實際支出列支,用於課後服務等開支。

  (四)教工參與,合理取酬。鼓勵和支援教職工在保證按質按量完成正常職責工作任務前提下,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職工按照參與課後服務的內容、時間等因素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見相關部門制定的操作細則。

  (五)落實責任,保障安全。切實完善學校課後服務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課後服務人員責任,加強對師生、工作人員安全衛生意識教育;強化活動場所安全檢查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制定並落實嚴格的考勤、監管、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措施。切實做到課後服務有人監管,活動有安全措施,進出有統一組織。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6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學生課後託管服務,事關百姓福祉、事關社會和諧,事關青少年健康成長。區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學生課後託管服務工作的謀劃、指導和監督。局相關科室、直屬部門、各小學校要統一思想,切實把學生課後服務作為民生工程抓實、抓好,積極穩妥推進。

  (二)強化學校主體責任

  學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務方案和管理制度,負責學生課後託管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要成立組織機構,每學期要制定詳細的課後服務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建立學生安全保障機制、家校聯絡制度、准入和退出機制、公示制度、課後看護日誌等各項管理制度和機制,做到集中有人監管,活動有安全措施、進出有統一組織,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開展,要建立資訊平臺,用資訊化手段提升託管的科學化水平。課程設定要科學合理,學校要稽核任課教師的教學內容,並給予恰當的指導,確保課後託管服務讓學生滿意。要加強對參與課後託管服務教師的在崗培訓,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觀念。

  (三)加強安全管理

  要加強課程設定、活動場所、設施裝置的風險預評估,同時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將該時段納入校方責任險和學生校園意外傷害險的承保範圍。各學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託管服務安全管理辦法,做好活動安全預案,保障師生的安全,確保託管服務順利實施。

  (四)堅持利民惠民

  課後託管服務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貧困家庭學生參與課後服務的給予適當的費用減免政策(以建檔立卡為主的貧困學生,每月按收費標準減免一半費用),讓貧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託管服務,確保惠民實事落到實處。

  (五)堅持家校協作

  加大宣傳力度,增進家長和社會的理解和認識,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學校要在每學期開學,透過發放告知書、資訊提示、召開家長會、簽訂託管協議和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學校、社會、託管人員和學生的權利義務,切實界定清楚責任、保障各方知情權。定期徵求家長意見,及時完善改進課後服務工作質量。要建立以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為主,社會評價機構參與的督導評估體系,切實加強課後託管的過程性監管和指導,對在檢查和督導中發現的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課後服務經費收支的管理制度7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檔案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稽核,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專案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透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型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稽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