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1

  幼兒園娃娃車是接送孩子專用交通工具,關係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加強對園車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師:

  1、接送車都要帶學生花名冊,並進行點名上下車。

  2、要組織幼兒排隊上下車,注意乘車紀律和安全。

  3、上車後給每位幼兒安排座位,播放碟片,並教育學生不要把頭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車要接送老師親自開門,要等車停穩了才能讓幼兒上下車。

  5、在接和送的過程中,接送老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應把學生送到指定地點。

  6、接送老師應先開門下車後再組織幼兒有序下車,和家長實現交接(早晚:從家長手中接過孩子,將孩子交到家長手中。)

  7、對沒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師要打電話聯絡家長,並告訴班主任。

  二、駕駛員: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交通法規,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中速行駛,禮讓三先,安全正點。

  2、駕駛員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崗,協助跟車教師維持好學生上車時的秩序,做到正點發車。

  3、校車返校後,駕駛員必須有序地將車停到指定的地點,然後對車輛進行清掃,保持校車的整潔。

  4、注重車輛的保養,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每週六要對車輛進行檢查與保養,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檢修。

  5、校車應做到專人專車,駕駛員不得隨意將校車給他人學車與駕駛。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如當班司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必須事先告知學校管理人員。學校經查驗有關證照後,方能讓替班者試車,駕駛技術不熟練的不準出車。

  6、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要經常教育學生,做到有序乘車,文明乘車。維護好車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機在指定地點停車。車停穩後,才能讓學生上、下車。

  7、駕駛員不得酒後開車,不得開疲勞車,不得開有“病”的車。

  8、駕駛員必須接受學校後勤管理人員的管理,每學期由總務處按本制度擬定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9、考勤管理:遲到一次10元;請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闖紅燈除交警部門罰款外,學校另扣20元;

  2)違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條規的按交警的處理:

  ①按交警裁決的責任大小,依比例修復校車;

  ②人身傷害原則上按交警裁決的比例支付,極其特殊的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乙方必須支付一定的底數(半年的工資)。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後車門。要組織好幼兒,不能讓幼兒開啟視窗、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班長轉交接。

  四、接送幼兒時,填好幼兒接送點名表;幼兒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幼兒園接送制度的實施;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兒園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裡,不能由幼兒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絡。

  八、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回車乾淨。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線路及各站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繫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等。

  五、早上最後一名幼兒上車後、晚上發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做好記錄。

  六、活躍車內氣氛,使每個乘車幼兒高興而來、快樂而歸。

  七、根據車內溫度和幼兒所坐位置,及時調整幼兒服裝(如是否脫帽、是否開啟衣服拉鍊或釦子),使幼兒感到舒適。

  八、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發生的問題。(如哭鬧、大小便、嘔吐、擦鼻涕、梳頭髮、整理散落的物品、糾正穿反的衣褲和鞋襪等)。

  九、重視隨機教育,培養幼兒的觀察興趣、表達能力、交往能力,注意個別指導及禮貌、衛生等習慣的培養。

  十、早上到園後,若有無人送回班的幼兒,由車內負責教師及隨車教師將其送回。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4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學校建立隨車員制度,每車上有一名隨車照管員,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秩序和安全,隨車照管員必須認真填寫好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駛。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接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承擔責任。①無照駕駛。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公安部門報案,並向學校及管理部門報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包車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行維修(特殊情況例外)。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如有家長有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書,經學校同意方可更改。

  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棄在停車場上。

  (2)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機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

  (5)司機發現所有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6)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7)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8)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9)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文明話。

  (10)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5

  為確保每一位幼兒乘車(校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制訂如下乘車管理制度。

  1 幼兒園專門成立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園長擔任組長,嚴把幼兒園校車制度落實關,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車、定時、定點。

  2、定人:幼兒園根據幼兒乘車人數將乘車上下學的幼兒分成幾個路隊,排出各線路《幼兒乘車考勤表》《校車接送輪流表》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3、定時:幼兒園根據幼兒乘車遠近距離,排出幾個不同時間段的幼兒上、下學時間表,保證接送車輛按計劃時間有序運作。

  4、定車:幼兒園根據乘車人婁的分佈情況規劃線路,落實車輛,張貼校車標誌,協同簽定幼兒乘車責任合同。

  5、定點:①幼兒放學,統一指定地點排隊,隨車老師護送幼兒上車,由校車送到指定的下車地點。②幼兒上學,根據幼兒分佈情況,設立幼兒乘車點,由隨車老師組織排隊有序上車,乘車幼兒不得隨意選擇乘車地點和其它車輛。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6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持續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儘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續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齊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持續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菸。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禮貌。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禮貌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務必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狀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裡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職責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菸、飲食、閒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儘量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髮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務必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之後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之後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狀況下,不能夠其接走學生。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7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二、跟車老師務必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三、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務必在當日記錄中做個性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務必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務必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務必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督促校車司機務必持續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車司機務必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能夠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一、家長接送幼兒務必出示接送卡。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8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一、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三、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四、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按規定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行車。

  六、接送完幼兒後,在教師檢查車輛後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七、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八、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十、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十一、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十二、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並仔細檢視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十三、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9

  為規範我園校車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行駛過程中嚴禁超速超載。駕駛員需參加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二、跟車教師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

  三、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後,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應制止幼兒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門窗要關好,嚴禁幼兒把頭、手伸出窗外。幼兒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五、行駛過程中,跟車教師應督促校車司機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

  六、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後果自負。跟車老師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七、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絡。

  八、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各班教師提前通知到跟車老師及司機。

  十、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行政後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後勤處備案。

  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安全的管理制度10

  1、學校使用和配備的師生接送車輛必須是縣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門、縣交通管理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籤批備案的專用校車,駕駛人必須具有校車準駕資質,即要具備2012年國務院令第617號《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公安部2012年123號令124號令規定的校車使用標準和駕駛人資質。

  2、使用專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專人具體負責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

  3、學校要科學嚴密地制訂本校(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跟車護送老師和駕駛員在校車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簽訂責任書,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人。

  4、學校每月要召開一次校車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師生接送管理和確保安全執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有具體詳實的文字記錄。

  5、要根據校車法定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佈等情況,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認真填寫具體的車次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校車接送師生線路及停靠點需經縣交管部門審批,禁止在批覆以外的線路和站點執行及停靠。

  6、學校校車應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交足保險並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後不及時補辦的,校車必須停止營運。

  7、學校應對班主任、跟車護送老師、駕駛員每學期組織進行不少於二次校車安全培訓教育,教育培訓應有圖文資料記載。

  8、校車出行前必須對車輛效能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校車必須停運並及時將資訊告知學生家長,同時,作好學生護送工作,確保學生上(放)學安全。嚴禁校車帶病執行。

  9、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老師跟車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後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後銜接,一張不缺。

  10、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校車車況安全檢查、行駛、學生乘車、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跟車教師、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1、學校應設有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誌鮮明、安全穩靠的校車專用停放場所,並明確每一輛校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2、學校一旦發現外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摩托車、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並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3、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接送學生校車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降低事故損害,保持社會穩定。

  14、突遇惡劣天氣,學校應採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等措施,確保安全,並告知學生家長,校車停運。

  15、嚴禁租用、租借校車。嚴禁將校車用作其他用途。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校車要停運保養,禁止將校車用於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車一檔”要求健全校車檔案,並按時整理更新上報鄉鎮中心學校、縣教育局和縣交警部門備案。

  17、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檢查指導,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18、學校每期末將校車安全執行總結情況上報轄區中心學校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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