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1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裝置。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裝置。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6、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7、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2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物件、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於50學時,員工不少於15學時。

  5、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知曉情況,並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3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儲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儲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膠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後存入冰箱內,並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儲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裝置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4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根據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根據事故情節不同的嚴重程度,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5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於70℃以上,烹調後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後供應,熟製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後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後的熟製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後,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檯面洗刷清掃乾淨,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6

  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裝置(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裝置(消毒櫃、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櫃、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衝、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式進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式進行,並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衝)。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溫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並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並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衛生。

校園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範本7

  一、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開業;食堂採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採購單位,採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並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範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並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後,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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