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專案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專案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定照明裝置,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定通風裝置,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專案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專案上的機械裝置、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裝置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訊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訊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訊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專案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專案出現安全死亡事故,專案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專案,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建築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建築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建築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一、傷亡控制指標
1、絕對制止有死亡現象,既不允許發生人身傷亡。
2、輕傷控制在3%以內。
3、重傷控制在1‰以內。
二、安全目標管理,實現措施
為保證安全生產,開工前必須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強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案經理一起對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線施工專案以專案經理為首安全員、技術員、工長、質檢員、班長、生產工人組成樹枝狀的安全保證體系,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產責任真實落實到個人,技術員同項目經理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組給設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切實落實。
對該專案的年度安全生產及整個專案的安全生產製定目標,在管理過程中,努力完成目標,使安全生產有目的、有依據、有控制方向,專案與企業簽訂安全經濟承包合同。保證目標的實現。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學習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安全檢查制、大中型機械裝置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持證上崗制、安全隱患停工制、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以及進場後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專案、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安全學習制度:
專案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週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透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
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專案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四)安全檢查制:
專案經理部每半月由專案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
(五)大中型機械裝置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
大中型機械裝置安裝完成後,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後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後,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持證上崗制:
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七)安全隱患停工制:
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並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專案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九)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並每週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稽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十)進場後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1、組織保證體系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部設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安全;專案部設質安部,並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行安全責任目標的分解,在經濟承包書中實施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考核。
2、資金和資訊保證體系
(1)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物資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產資訊系統,保證及時、準確地傳遞、處理和反饋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資訊。
3、我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8)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9)重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綜合性建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職工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
(1)、目標:施工安全無事故,確保職工健康安全。
(2)、指標:
1]、重大傷亡事故、重大裝置損壞事故和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率為零;
2]、所有施工現場按照'一標準、五規範'全部達標,有60%以上施工現場達到優良標準;
3]、重傷和輕傷事故頻率分別控制在萬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環境目標: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室內工程施工應達到以下目標:
⑴、噪聲排放達標:
指標(施工現場場界噪聲):晝間<70db;夜間<55db
⑵、施工現場夜間無光汙染
指標:夜間施工照明燈罩的使用率達到100%,以保證現場夜間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環保型的滅火器
指標:新購滅火器一律採用環保型滅火器。
⑷、儘量減少油品、化學品的洩漏現象。
指標:化學品(如試劑、油漆、塗料等)和含有害化學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實行封閉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儘量避免因洩漏、遺灑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發生
指標: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隱患下降至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範圍內。
⑹、固體廢棄物實現分類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標:對固體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合理處理各類固體廢棄物,儘量回收利用。
⑺、目標:最大限度的節約水、電能源。
指標:整個工程水電消耗量比本工程預算用水電量降低0.6%。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築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併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四條(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關係)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是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建標[20xx]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由各地建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
第五條(設計階段費用確定)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建築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招投標階段費用確定)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專案,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檔案時,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工程量清單。
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範,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並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第七條(合同內容)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30%.其餘費用應當按照施工措施進度或合同約定支付。
實行專案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第八條(費用支付與施工許可證關係)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義務)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條(工程監理單位義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現場監理。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義務)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第十二條(建設主管部門職責)
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現行建築安全標準規範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建設、施工單位支付、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法律責任)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法律責任)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法律責任)
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沒有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建築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實施細則)
各地可依照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解釋權)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實施日期)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1、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工程生產活動,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從事建築生產活動的專業人員,應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4、在建築施工企業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職務,應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佩戴身份識別標識牌,註明工作單位、姓名、崗位、編號等基本資訊。
6、施工現場應建立安全臺帳,及時、全面、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難於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專案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線,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裝置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裝置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裝置,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定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定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定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定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定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裝置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遮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定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定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洩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執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裝置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裝置,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裝置)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麵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定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裝置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專案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專案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登出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築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併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是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各專案部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範,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並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各專案部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專案部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分公司各部門及專案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清單備查。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專案部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專案部及分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違反本規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工程量清單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標誌牌
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定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誌牌
(二)現場圍擋
⑴市區主要路段不小於2.5m高,一般路段不小於1.8 m高的圍牆;
⑵圍牆材料可採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牆體。
(三)五板一圖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衛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企業標誌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代表本企業、本工程的標誌
(五)場容場貌
⑴道路暢通
⑵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⑶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可採用:①不小於10㎝厚的c20素砼;②定型化的砌塊等
⑷綠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七)現場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臨時設施、現場辦公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保持安全距離。
(2)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一)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杆、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定木質、塑膠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二)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準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三)接地保護裝置施工現場應設定不少於三處的保護接地裝置。
四、安全施工
(一)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防護
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杆和18㎝高的踢腳板。
(二)通道口防護
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於5㎝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預留洞口防護
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杆。
(四)電梯井口防護
設定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門
(五)樓梯邊防護
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欄杆,18㎝高的踢腳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設定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七)高空作業防護
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臺;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專案部依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2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木質人頭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離為80~90mm.國家標準對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承受5000n的衝擊力.
3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約40~50mm),帽襯不得輕易鬆脫或顛動搖晃.領取安全帽時應及時檢查,發現有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應立即更換,不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帶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鉤子要掛在連線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衝器.
5在攀登和懸空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有牢靠的掛鉤設施,嚴禁只在腰間佩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拴掛鉤環.
6安全帶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鹼或尖銳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後要做抽檢,抽檢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
7懸掛在施工現場的水平安全網內不得存留建築垃圾,網下不能堆放物品,網身不能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防止受化學品與酸、鹼煙霧的汙染及電焊火化的燒灼等。
8安全網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其連線部位不得有鬆脫現象,網與網之間及網與支撐架之間的連線點不允許出現鬆脫。所有綁拉的繩都不能受到嚴重的磨損或有變形。
9施工現場水平網內的墜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淨。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避免高溫或蒸汽環境。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汙染、網繩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損的異物時,即需進行清洗,清洗後使其自然乾燥。
10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鉤或帶剌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網體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並將其分類、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許亂堆。對倉庫要求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品侵蝕等條件。在存放過程中,要對網體做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安全。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隨著經濟建設的深化,全國的建築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有明顯的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近年來大力推行並行之有效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抓好施工現場管理,對於提高施工企業管理水平,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施工,增強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建立良好的建築施工企業外部形象,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但是作為高危行業以及多種原因的存在,現在還有不少的施工現場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安全隱患,有許多危險源沒有真正受控。下面就施工現場管理及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談以下淺顯的見解。
一、基層領導對安全管理工作的認識和支援很重要,是安全活動開展得成功與否的有力保障。
安全員的工作離不開公司領導和分公司領導的大力支援和鼓勵。在現場施工中,安全員面對的是一支支安全意識、安全知識都參差不齊的施工隊伍,有的施工隊伍對安全檢查監督根本不放要眼裡,這個時候,更需要專案班子的嚴肅、原則而明確的支援態度來保證實施。三號線瀝大區間盾構專案部的安全工作就能到了專案部領導的高度重視,體現了專案部領導對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毫不含糊的支援態度,如分包隊伍的每個月的結算都要經過安全組的簽字確認才能支取進度款,這一點在以往是沒有聽過的。
二、完善的制度和強有力的執行力度是確保生產安全的基本保證。
沒有完善的制度,在生產中就變得漫無目的,沒有約束,有了完善的制度而沒有強有力的管理,生產中就會到處見到違章的現象,違章現象得不到遏制,就勢必造成或輕或重的事故,而現實中,小事故背後隱藏著不可預測的災難。所以在生產過程中對大小事故要一樣重視,要不“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是搞好安全工作深入開展的根本,假如每個人都能明白自己的崗位責任,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生產中就可減少很多麻煩。有了制度,管理力度也要跟上,否則制度形同虛設,只圖現場表面文章的華麗,而不務實,實際上還是隱患多多,所以要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做到每一層有安全目標、每一層有安全措施、人人有安全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每一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避免安全生產責任自上而下“層層衰減”的現象,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形成強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讓人人都有重任在肩上的感覺。
1.建立專案經理負責制,確保施工現場管理決策的貫徹實施。
建立專案經理負責制是建築施工管理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是全面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的需要。專案經理是整個施工過程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是加強施工現場管理組織的保證。必須重視專案經理的選配和使用,把那些有專業技術、懂經營、會管理、政治素質高、年富力強的同志充實到第一線,擔負起專案經理的重任。同時,還要注重專案經理班子的建設,配備得力人員,組成一個精明強幹的戰鬥集體,全面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措施,把整個施工現場管理好。
2.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是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的關鍵環節。
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現場管理的總抓手,必須緊密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採取科學的手段,認真研究和編制,經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查確認後,要確保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貫徹實施。
3.安全施工是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加強對施工用電、腳手架和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出現任何問題。要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使所有施工人員都懂得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要領,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對於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檢查排除,不允許安全隱患存在。
三、安全員要端正工作態度,安全員的態度影響管理的深度。
安全員首先要深入施工現場認真謙虛學習,特別是剛入行的安全員更要注意這一點。安全員要沉得住氣,要深入生產一線才能熟悉新的工作場所,學習新的施工工藝,掌握新的技術,才能發現作業工人的通病和種種隱患。如我司初次接觸地鐵盾構工程,剛開始,安全員對盾構施工一無所知。安全員恐怕生產中發生什麼意外,所以每天就與作業工人同上班同下班,蹲作業面,從中學到不少專業知識,同時才知道他們的隱患是在何種環境下產生的。有了較深層次的瞭解,才能有的放矢,不斷完善補充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的內容,工人和安全員都得到了共同進步,關係也融洽多了。所以安全員深入現場觀察和學習,這一環節很重要。
安全員管理的依據來自現場的觀察,而不是坐在辦公室裡憑空想象,只有依據現場發現的作業通病,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理整頓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安全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職業道德,還要有不計較個人得失的大局觀念,特別是面對聯營單位和分包隊伍。
面對市場經濟不要以工資、獎金分配不公和打擊報復等不良社會風氣影響工作情緒,對待挫折和不理解更要有樂觀態度,要有強烈的責任感、要有職業道德,還要用一個人的良心去工作,同時也很有必要對工人灌輸用良心與道德去工作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觀點。
五、安全員的角色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舉足輕重,他的綜合素質,直接影響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知識水平,不僅要求能夠獨立發現問題,更需要有獨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安全員的角色就顯得更為重要,這個安全員能較好地全面檢查現場嗎?很顯然安全員的專業水平就顯得重要,綜合水平較高而且經驗較豐富的一個安全員往往可以替代多個部門的檢查人員。
六、加大施工現場裝置管理和環境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裝置管理,保障機械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要建立健全裝置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標責任制,嚴格各種操作規程、安全保障和維護保養制度,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保障機械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保證施工任務的順利進行。
2.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建立文明的施工現場環境和秩序。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內各種影響環境的汙染物產生,杜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要建立嚴格的現場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廢水、廢物、粉塵、噪音、有害氣體的管理,儘量將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同時,對施工人員的生活環境也要下力氣抓緊抓好。
七、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於施工現場,我們要有足夠的認識,充分管理者和施工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靈活地創新管理手法,才能有效地管好施工現場,確保生產安全。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程
1.編制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確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程建設全過程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專案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等資料和其他必要條件。
4.1.2工程開工前,檢查相應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安全防護情況。
4.1.3審查設計檔案是否符合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1.5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標和措施,並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4.1.6檢查施工單位設定的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4.1.7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4.1.8檢查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機具,不合格的施工機具不得投入使用,並填寫《施工單位機械裝置證明檔案統計表》。
4.1.9檢查施工單位特殊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填寫《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質證明檔案統計表》。
4.2事中控制
4.2.1檢查用地紅線範圍內或者經有關部門批准臨時佔用的場地和道路,應當全部用於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2.3檢查施工單位建立的專業檢查、職工自檢和安全自檢的制度執行情況。
4.2.4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4.2.5檢查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設定的機具、機構或裝置應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維護和保養。
4.2.6檢查施工現場設定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情況,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審批制度。現場應設定符合消防規定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會同監理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在監理例會上向施工單位指出,要求按時整改。
4.2.9督促施工單位於建築工程完成基礎分部工作量50%、主體分部已結頂、裝飾分部工作量的30%時,及時到安監機構申請安全達標驗收,驗收合格的,將安全達標牌懸掛在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
4.3事後控制
4.3.1檢查施工單位對安全技術資料設專人管理及歸檔的情況。
4.3.2重大事故發生後,應要求施工單位積極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市建築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專案工程部應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彙報事故情況。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確定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築物、構築物、防汛設施、道路、地下管線損壞或堵塞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文明施工。
5.1.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檢查工地周圍的遮擋圍牆,按要求圍牆設定高度不低於2.5米,採用預製板或磚砌築,封閉嚴密,並粉刷塗白,保持整潔完整。
5.2.2督促施工單位設定施工標牌,並放置於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檢查工地排水系統,要求設定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沉澱設施,防止泥漿、汙水、廢水外流,汙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檢查施工單位臨時舍施,要求按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進行分隔。
5.2.5檢查建築材料、機具裝置按工地總平面圖的位置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不得侵佔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
5.2.6檢查施工現場道路是否暢通,場地是否平整,有無大面積積水。
5.2.7夜間施工作業,應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事先向環保部門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內應用砼硬化,並設定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沖洗後出場。
5.2.9按政府主管部門規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後控制
5.3.1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損壞的,應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復;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由施工單位承擔濟濟賠償責任。
5.3.2建築工程完工後,要求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拆除工地圍牆、安全防護和其他臨時設施,並將工地及四周環境清理整潔,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潔。
6.編制依據
6.1杭州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2杭州市建築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6.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
7.相關/支援性檔案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式
8.質量記錄
8.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作人員資格證明檔案統計表(gt/qr15-03)
8.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gt/qr15-05)
8.3施工單位機械裝置證明檔案檢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5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1安全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做到“建築工程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施工影響區域安全”。
2總承包方自進入施工現場後,即承擔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安全的責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據政府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工地規章制度。
3.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要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各施工隊或分包方簽字認可。
3.2班前檢查制:專業責任工程師和區域責任工程師必須督促與檢查專業分包方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3大中型機械裝置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裝置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並將專用閘箱上鎖保護。
3.4週一安全活動制:專案經理部每週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週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週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3.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理部每週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並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3.6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週由專案部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3.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與事故報告制。
3.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採取措施排除險情。
3.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4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現場擬設2名專職安全員和6名保安人員。以上人員都應經過培訓和考核,獲得相應的證書並具有較豐富的經驗,以負責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發生。工地安全員有權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5在合同簽訂後,總承包方將本工程的詳細安全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並在隨後的工作中貫徹執行該計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分別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計劃及安全實施細則。
5.1周邊居民通行防護安全計劃。
5.2塔吊安裝安全計劃。
5.3腳手架搭設安全計劃。
5.4高空作業安全計劃。
5.5施工臨電使用安全計劃。
5.6其他施工機具使用安全計劃。
6制訂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所有用電專案做到有計算、有安全措施。現場設專職電工,非電工嚴禁接電。所有電路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7現場機械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書上崗,機械應保證良好的操作狀態,任何危及安全的隱患排除並經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嚴禁機械帶隱患使用和執行。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撐部分及腳手架、起重機械使用等均應經過設計計算,保證必要的安全係數,並經安全、技術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此項工作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以留有充足時間不致影響工程進度。
9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帶來的危害,制訂並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10勞務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勞務人員隊伍,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本方人員施工中安全措施的執行。該安全員應出席各種安全會議,傳達各項安全要求,並有權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為。任何分包方必須服從並得到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安全處罰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均有效。
11現場醒目位置及危險區域(如樓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設定各項安全標誌、標牌、宣傳品等,提醒施工人員注意安全。平時作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