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
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職責
1、直接與學生交流,瞭解學生對學校教育的接受程度,瞭解學生學習、思想及家庭的變化,並據此對教學和學生活動提出建議和意見;
2、透過各種方式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心,幫助學生解決各種思想難題,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情趣、品格,適應未來的職業需求;
3、積極支援和配合校團委開展各項活動,搞好學校和部隊共建文明工作。
二、校外輔導員工作注意事項:
1、校外輔導負責輔導學生,採用談話,電郵,通訊,家訪等形式與學生定期聯絡,具休聯絡方式由輔導員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教導處負責向校外輔導員介紹學生全面情況,包括家庭情況、學生成長經歷和目前學習狀況。校外輔導員每次與學生的交流要及時通報學校。
3、校外輔導員安排不足18歲的學生課餘外出參加活動須事先通報教導處,教導處得到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方可進行。
4、校外輔導員一般在學校和公共場全與學生見面,未經學校同意不要帶學生回家,不要安排學生在外留宿,不要到高檔餐廳就餐,不到網咖、酒吧等娛樂場所。不要贈受奢侈禮品。
初中校外輔導員管理制度2
一、聘任制度:
1、大隊應該聘請兩名以上校外輔導員,中隊應該有一名校外輔導員;
2、聘請解放軍、武警、警察、學生家長、“五老”等為校外輔導員;
3、校外輔導員的聘任儀式在每年9月舉行,與新隊員的入隊儀式一併舉行;
4、校長室、少先隊大隊部應該為校外輔導員頒發專門的聘書;
5、校外輔導員應該選擇各行各業中的模範代表人物,並熱心致力於少先隊事業;
6、若不能繼續擔任少先隊校外輔導員工作,應由校長室、少先隊大隊部收回校外輔導員聘書,實行解聘;
7、校外輔導員聘任後,一般不變更,如需再增加校外輔導員,再舉行聘任儀式。
二、工作職責:
1、參與大隊部的工作,並能及時指導,提出指導意見;
2、參與大隊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參與制定少先隊工作計劃;
3、每年為全體少先隊員作兩次有關安全、衛生、思想道德、優良傳統教育等專題講座;
4、校外輔導員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做好監督青少年文明上網,拒絕***和不良組織的工作;
5、重大活動校外輔導員要及時參加學校活動,同校內輔導員共同制定活動方案,確保活動正常開展;
6、校外輔導員定期同學校加強溝通,互通訊息,努力形成共識,全面提高學生素質;
7、定期參加校外輔導員的研討活動,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