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

  為確保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從根本上有效遏制各類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時、走得滿意,不斷增強交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為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工作實際,特制定《交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縣交通局交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成立領導機構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交通系統各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地開展工作,總指揮是交通局局長錢新宏,副總指揮是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副局長艾合買提。

  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小組,分為路障清理小組、運輸協調小組、後勤服務小組、資訊聯絡小組,具體分工和負責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組:主要負責人是xxx和xxx;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橋樑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範文《縣交通局交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具體機械車輛由和靜公路段和巴侖臺公路段予以解決。

  2、運輸協調小組:主要負責人是xxx、xxx;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時。具體車輛由客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後勤服務小組:主要負責人是趙新軍和艾尼瓦爾;主要職責:負責好被捆乘客和滯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資訊聯絡小組:主要負責人是吳校成和任剛;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和命令,確保資訊暢通。

  各小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體工作程式和辦法。

  第一類情況:

  適用發生山區道路中斷,風絞雪天氣,受困車輛人員較多時啟動。

  例如:和靜縣察汗諾爾大坂風絞雪道路中斷,10輛車受阻。

  工作程式:

  1、接到群眾或駕駛員的報告;

  2、資訊報至總指揮錢新宏同志;

  3、錢新宏將有關情況上報州交通局和縣委辦,由任剛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30分鐘內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與此同時,各工作小組通知各自人員車輛以及機械作好準備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組備好車輛,組織好人員;運輸協調小組備好營救車輛;後勤服務小組備好食物和禦寒衣物以及藥品;資訊聯絡小組通知受困車輛和人員以及登記請障車輛、人員、衣物、食物等。

  4、1小時後,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各小組的工作方案立即啟動,從和靜縣交通局和巴侖臺運管站分2組上山營救。

  5、4小時後到達,機械清障小組人員機械開始清除雪障;後勤服務小組給所有受困人員發放食物和衣物;運輸協調小組將受困人員疏散到救援車輛,送往目的地;資訊聯絡小組通知受困車輛和受困群眾單位,報告縣委辦公室,已開始營救,隨時彙報進展情況。

  6、6小時後,營救出被困車輛,檢查維修好被困車輛,安全返回目的地。

  7、總指揮上報營救工作開展情況。

  8、救援小組返回。

  第二類情況:

  適用於發生旅客滯留時啟動。

  例如:客運站出行旅客達1000人。

  1、接到報告資訊;

  2、立即通知運輸協調小組,xxx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進行運輸,保證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時。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最佳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資訊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計程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洩漏以及汙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透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資訊: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資訊;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資訊;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資訊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資訊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式及內容

  5.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洩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援。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絡,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裝置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裝置(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裝置,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裝置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南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3.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夏河縣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交通建設施工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夏河縣境內的道路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運輸車輛發生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貨品洩漏造成汙染;公路建設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交通運輸企業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

  夏河縣道路運輸車輛在夏河縣境外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是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夏河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2)夏河縣交通運輸局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夏河縣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縣安委辦備案。

  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實行縣政府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

  (3)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預案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夏河縣交通安全風險分析

  1.夏河縣交通行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目前,縣交通運輸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 4 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省、縣、鄉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等任務。

  近年來,我縣交通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專案的開工建設,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專案。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縣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新衛擔任。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決定啟動與終止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縣衛生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交通運輸部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由縣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指導或協調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執行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安全生產事故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路政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股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有關股室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4)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局各直屬單位、股室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資訊的收集與處理;負責正常上班時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時間及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接警電話:7121682,傳真:7121682。

  (5)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通訊聯絡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負責處理媒體報道採訪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可信性和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搶險救援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將救援所需機械裝置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裝置、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佈置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組:組長由縣運管分局局長萬瑪扎西擔任,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裝置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佈置的其他任務。

  秩序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裝置的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後勤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完善預防措施。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型別,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並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1)應急辦事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調配提供應急處置工作車輛,協調應急所需裝置的呼叫。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或直屬單位人員,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養護路政股:負責本應急處置預案和應急處置專家組的管理,協調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參加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交通運輸行業各方履行應急處置職責。按規定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範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工程專案辦:參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發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單位整改意見。

  財務辦: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2)應急諮詢專家組

  應急諮詢專家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諮詢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援及應急行動的諮詢和建議。

  (3)成員單位職責

  縣運輸管理分局:參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調集運輸車輛疏散人員、搶運貨物。代表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各交通運輸企業、公路建設專案公司:積極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落實資金全力搶救傷員,做好善後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裝置、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援。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2.預警行動

  預警預防行動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安全隱患。

  預警釋出後,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3.資訊報告與處置

  (1)資訊上報和傳遞

  ①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資訊報告

  對以下安全生產事故資訊,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甘南州交通運輸局,並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縣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州級層面支援的安全生產事故;其他需要報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② Ⅳ級資訊報告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並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五、應急響應

  1.應急分級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I級應急響應: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和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啟動和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程式

  (1)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性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採取的行動,並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預警級別和預警釋出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報告資訊,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與恢復

  在應急工作中,縣交通運輸局要協同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並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協同縣政府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資訊;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絡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動員交通運輸系統專業人員積極配合參與救助,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鑑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4.擴大應急

  當Ⅳ級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縣交通運輸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5.應急響應結束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並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並徵詢專家意見後,經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交通運輸局按照許可權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六、資訊公開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資訊,第一時間透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資訊。釋出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七、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車輛排程補償,清理道路,災後重建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一般(Ⅳ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2.保險理賠

  事故發生後,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絡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3.事故責任調查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機構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覆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檔案資料等。

  4.經驗教訓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及時蒐集、整理有關資料,舉一反三,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認真汲取經驗教訓,並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彙總分析,形成經驗教訓總結報告,一個月內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八、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資訊暢通。加強資訊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資訊互通共享。

  2.應急隊伍保障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整合編組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充分發揮相關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預案訓練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省交通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4.醫療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機構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同時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5.技術保障

  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資料庫,透過相關網路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縣應急保障資源等資訊的聯網與共享;建立應急隊伍資料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絡方式、住址,加強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後勤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供應。

  7.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調做好治安工作。

  8.資金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縣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救援物資儲備,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9.調集徵用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後,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交通運輸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交通運輸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運輸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後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應急隊伍一般每年組織演習一次應急演練。

  3.預案的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交通運輸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州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4.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4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採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 敏 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 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排程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檔案;及時轉發預報、預警資訊;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資訊,及時上報重要資訊。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執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採取安全、有效的指揮排程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儘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資訊反饋及時。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0854-3230120),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範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資訊接報和傳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 24 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資訊,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採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資訊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後,安全返回目的地。並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最佳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並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範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資訊接收防範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5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範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銳

  副組長:餘利群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峰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雲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樑事故時;

  3、發生由於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後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資訊。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呼叫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裝置、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餘利群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裝置、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雲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計程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裝置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剷車7輛,挖掘機3臺,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製作好搶險標誌,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後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峰

  成 員:林 敏 遊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資訊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資訊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資訊,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資訊,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後,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瞭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並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資訊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瞭解情況後,並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彙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翫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韶關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樂昌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設施工安全事故、水路運輸安全事故、局屬單位(部門)職工傷亡事故以及行業內發生的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四)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安全生產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以最大限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2.先搶救人員、控制險情,再消除汙染、搶救物資。

  3.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範圍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業的局領導

  成 員: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交通運輸行業主要企業負責人。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設在交通運輸局安全法規股,並由安全法規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相關業務單位(部門)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

  局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政策、措施;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裝置運輸保障工作;

  6、按許可權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訊;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5個工作組。

  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安全法規股,組長由安全法規股股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法規股和相關股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資訊;執行局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資訊記錄工作;聯絡省交通運輸廳和樂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綜合運輸保障組。運輸保障組設在局綜合運輸股,組長由局綜合運輸股股長擔任,成員從局綜合運輸股、市交通管理總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船舶的排程,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3.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技術保障組設在事規劃基建股,組長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長擔任,成員從規劃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專案業主對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4.後勤宣傳保障組。後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排程;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資訊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後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預警釋出及事故報告機制

  (一)預警分級

  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分級方法見附件一)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樂昌市人民政府釋出;藍色預警由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釋出。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釋出機關等。

  (二)預警釋出程式

  1.Ⅰ級、Ⅱ級、Ⅲ級預警釋出程式

  (1)機關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資訊,按照資訊報告程式經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指揮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按規定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樂昌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資訊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單位(股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報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向樂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釋出建議;

  (3)接到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或其它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後,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2. Ⅳ級預警釋出程式

  (1)局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預警釋出建議;

  (2)局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釋出Ⅳ級預警時,由組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釋出檔案,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後,應當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有關股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三)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釋出後,局屬有關事業單位和有關股室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四)資訊報告

  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報告安全生產事故資訊,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對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資訊,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使用電話等快捷方式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批准後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對 Ⅳ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資訊,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經局應急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級別相對應。(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1.Ⅰ級(特別重, 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情況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經批准後,向樂昌市人民政府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IV(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應急辦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二)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局應急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資訊;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絡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三)資訊公開

  後勤宣傳保障組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資訊。必要時,在樂昌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透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資訊。釋出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四) 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後,經上級部門或局應急領導小組確認、批准,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應急辦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衛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裝置。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裝置,報請樂昌市人民政府審批後,送本級財政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二)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三)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應急辦完成,並於救援結束後20日內向上級報告。

  (四)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佈謠言、貪汙、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二)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並抄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通訊與資訊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資訊暢通。加強資訊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資訊互通共享。

  (四)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五)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並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七、附則

  (一)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承擔相關工作的,由繼任人承擔。

  (二)本預案由局安全法規股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從發文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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