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定期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到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2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專案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專案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牆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定“禁止煙火”等警示標誌牌,並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後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裝置。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於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器材,並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不準佔用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裝置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範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菸區亂丟菸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汙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3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執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執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裝置訊號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檢視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型檢修專案應填寫裝置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消防隊聯絡透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4

  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二.加強消防設施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消防設施禁止挪作它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三.消防水泵、消防栓、閥門、壓力錶、溫、煙感探頭、控制箱、指示燈、手動報警器、開關,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四.消防控制系統每年聯動執行檢查一次。

  五.感應器每年測檢1~2次。

  六.消防水泵每半年手動、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七.消火栓系統、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氣體滅火系統每月試驗一次。

  八.室外消火栓系統每季度放水檢查一次。

  九.自動噴淋、消火栓滅火管道系統,每年排放汙水一次。

  十.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啟動執行測試檢查一次。

  十一.備用發電機根據裝置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十二.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十三.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推車式滅火器、氣體滅火系統,每年(或根據裝置要求)更換藥劑一次。

  十四.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十五.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監控中心是掌握消防裝置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裝置。

  三.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菸、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監控中心的裝置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監控中心的裝置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絡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消防裝置操作原理及規程

  一.本管理區域內消防各系統屬遙控、連鎖自動裝置,故在操作前必須觀察各個系統是否設定在自動位置。

  二.首先觀察各系統電源訊號是否正常。

  三.各系統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煙感系統:由集中報警控制器、區域報警控制器、探測器組成,接收各區域報警控制器傳送的火警訊號、故障訊號,及時顯示出各資訊的位置,併發出聲光報警訊號提示監控人員。當有下列訊號送到集中報警控制器內,顯示屏將顯示:a.煙、溫感探測器(火警)、b.手動火警按鈕(火警)、c.水流開關(火警)、d.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火警)、e.消防泵狀態(指示)、f.防火捲簾門(指示)、g.排煙風機、排煙閥(指示)、h.加壓風機(指示)、I.消防水池、箱狀態(指示),報警器火警顯示編碼均能在分佈圖中查處具體位置名稱。

  當發生火情報警時,確認樓層後,首先通知保安人員到報警層觀察,同時與該層人員及時取得聯絡。若為火險立即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若為誤報,請保安人員將區域報警進行復位,後將值班室內的集中報警器復位。

  2.防火捲簾門系統:當發生火警時,根據失火方位及火熱大小,可採取隔離法,及降落相應的防火捲簾門,值班員可根據現場報告情況遙控降落,就近人員也可擊碎報警按鈕降落,若以上兩種情況都不能降落時(觀察捲簾降落訊號燈),可速派消防維修人員到當地開啟鎖匙開關強迫降落。

  3.排煙系統:發生火災時,值班員遙控開啟該層及其上下層的排煙閥。若失控時,通知保安人員就地開啟該層的排煙閥,這時排煙風機自動啟動,啟動訊號燈亮。若風機不能自動啟動,速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風機房內強行啟動。

  4.加壓送風系統:根據火災的不同方位,迅速開啟相應的加壓風機,啟動訊號燈亮,若失控時可派人到風機房進行手動操作。

  5.消火栓系統:該系統是救火的主要裝置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穩壓裝置、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箱、屋頂24m3消防水箱等組成。該系統操作時,時刻監視該系統的消火栓報警訊號。當滅火人員打碎就地的報警訊號,消防中心得到消火栓的

  報警按鈕後,這時相應的消火栓泵自動啟動,啟泵訊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應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與水泵房人員聯絡,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手動操作泵,控制盤設在B3F泵房內可手動開啟或停止。

  6.自噴系統:該系統是救火的主要裝置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噴淋泵、穩壓裝置、水泵接合器、溼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訊號閥、噴淋頭、屋頂24m3消防水箱等組成。噴頭動作溫度68℃,廚房區域93℃,當某層發生火災時,失火部位的自噴頭爆破噴水,該層的水流指示器動作,監控中心得到該層的報警訊號。溼式報警閥開始工作,水力警鈴報警,延時30秒後,壓力開關工作,自噴泵自動啟動,相應的啟泵訊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7.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主要保護變配電室、計算機房、檔案室。由探測器、系統控制盤、聲光報警器、手動控制盒、聯動控制、延時器、滅火機構組成自控閉路系統。受集中報警控制櫃控制,且能將資訊反映。

  當第一個火災訊號收到時:該區閃光燈,報警器啟動發出聲光報警。該區出口處的警鈴響,控制盤顯示。當兩個區域收到火警訊號時,鳴音報警,閃光按鈕將會啟動,控制盤上顯示氣體釋放訊號,氣體將在30秒後釋放,60秒內釋放完畢。所有資訊將會反饋到集中報警控制櫃上。

  8.緊急廣播遙控裝置操作說明

  當需要啟動緊急廣播時,請嚴格按以下步驟操作:

  (1)將消防控制室中緊急廣播裝置的搬把開關置“ON”位置。

  (2)按下“F1”鍵,“叮咚”響聲後便向被選定的區域播出。

  (3)按下“STOP”後再按下“F2”鍵。當磁帶機中放入有關消防疏散的磁帶後,該帶便將如何進行人員疏散的內容不斷向預選定的區域播出。

  (4)按“F3”鍵,此時,磁帶機輸出的有關人員疏散內容和消防指揮員現場指揮的訊號並存同時播出。

  (5)如認為磁帶訊號妨礙現場指揮,可按下“STOP”後按兩下“F4”鍵,於是被選定的區域中只有現場指揮員的命令可播出,其它訊號一概終止,使用完畢將第(1)項中各開關全部復位。

  四.操作完畢後,時刻觀察各個系統執行是否正常。

  五.火災撲滅後,要進行事後工作,即所有系統要復位,對所有系統的裝置進行檢修。

  六.事故後要詳細整理記錄資料,總結操作經驗。

  七.相關檔案記錄: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5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6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會同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各科室負責人實施。

  (二)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執行記錄。

  (三)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裝置、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執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裝置訊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檢視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專案應填寫裝置技術檔案。

  (四)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2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絡透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由院辦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

  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

  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7

  一、為加強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滷代烷、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本條可取消):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執行後,企業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執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執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鍁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標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溼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8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週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後,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於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定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並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並處於良好狀態;樓層設定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執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執行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是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定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定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洩露;

  15.營業結束後,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裝置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並且便於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並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1.要結合場所火災特點,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的撲救程式和基本要求,熟練掌握各類滅火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要根據單位實際,組建火災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有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織,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瞭解各部位、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3.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訊號時,要透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及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檢視,確認或發現火情後,要立即透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4.現場人員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報告的同時,要組織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後,要立即透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並撥打“119”電話報警。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在1分鐘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蒐集火場資訊,保持與各部門、各戰鬥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透過實地演練,使員工熟悉和掌握本單位、本區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確各崗位人員火災時的任務;

  2.確認發生火災後,音訊控制室要將卡拉OK廳、包房內畫面、聲音切換成火災警報,告知顧客儘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3.人員在透過煙氣瀰漫的火場時,要用溼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透過喊話或發出燈光訊號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導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導人員確認房間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在房門上做上標記;

  6.發生火災時,要按照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多個防火分割槽的,要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割槽;

  7.疏散引導組要始終保持與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等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疏散路線;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迅速撤離;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開啟,並在顯著位置設定“緊急出口”標誌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併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9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幹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誌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透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採用給一隻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訊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後,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裝置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訊裝置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定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捲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並處於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裝置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訊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裝置等是否處於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0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並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物件(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式、防範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裝置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式、報告程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式,演練範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後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範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願)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願)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裝置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

  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

  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

  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

  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

  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效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

  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

  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

  查表》。

  (三)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

  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

  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洩漏、丟失等問

  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

  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

  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裝置申購單》,由總經理批准後,

  由採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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