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經典版
橋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經典版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橋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經典版,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滿足甲方建設內鄧高速№.2標專案橋樑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該標段內的部分橋樑工程向甲方提供勞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承包協議。
第一條 工程內容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內鄧高速№.2標橋樑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河南省淅川縣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甲方組織機械開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從截樁開始到橋面鋪裝的所有工作(預製梁板的預製吊裝不包含在內),破除樁頭按φ1.2米的250元/個,φ1.5米的300元/個包乾使用。
1.4 施工範圍:__________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二條 協議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協議的各個檔案應被視為一個整體,彼此互為解釋和補充,如出現相互矛盾的情況,按下列組成順序解釋:__________
1) 本協議書及附件;
2) 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 國家現行的工程技術規範、標準、規程;
7) 圖紙;
8) 甲方制訂的有關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 工期
3.1 工期:______________日曆天
3.2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3.3 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正式開工日期:__________以甲方的開工通知為準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拖期損失賠償金為______元/天,拖期損失賠償金限額為協議價格的______%;
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影響工期,乙方應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甲方向業主及監理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後,工期相應順延;非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作為有經驗的承包人可預見的情況不能作為乙方工期延長的理由;
因工期延長或裝置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費用增加問題,如甲方得到業主的經濟補償,乙方將得到相應部分的經濟補償,否則乙方將放棄追償權。
乙方不按協議、圖紙、規範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權要求暫停施工,並要求乙方檢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並不能影響協議工期的要求。
第四條 工程質量
4.1確保省優,爭創國優。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達到_____%;達不到要求,乙方承擔質量違約金為協議價款的______%,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本工程實行首件認可制,乙方必須按業主及專案部要求進行施工。
4.2為加強本專案工程管理,保證甲方的合同執行監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經濟槓桿調動乙方的積極性,甲方將扣留乙方計量款的______%設立__________。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就質量、進度、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對乙方進行履約考評,如乙方達到考評合格標準,在完工結算時,_____%__________將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施工圖紙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壹套(影印件)。
第六條 協議價款
本協議為固定綜合單價協議。工程量清單如下:
第七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勞務分包的方式承擔施工。
第八條 工程量單
8.1 除非協議另有規定,工程量單中的綜合單價均已包括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機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約定由甲方供應的除外)、水電、現場自檢、缺陷修復、自身的管理費用、現場經費、臨設建設費、資料費、保險(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除外)、稅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除外)、利潤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責任、義務和風險等;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綜合單價固定不變,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的增減無關;
8.2 乙方用於本合同工程的各類裝備的提供、運輸、拼裝、維護、拆卸、遷移等支付的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單的單價與總額價之中;
8.3 用於支付已完工程的計量方法,工程量的確認以設計圖紙淨值為準。
8.4 用於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費用包含在單價中,例如冬季養生費用、混凝土垂直運輸費等。
第九條 工程變更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因完善圖紙設計等引起的變更時,甲方應在接到變更通知後7天內向乙方下達書面變更通知。
第九條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 。
乙方派出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所有技術管理人員均應具有與本工程相應的資歷和經驗;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更換或擅離工地;當工程已進展到收尾階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離或更換任何管理人員時應在滿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進行,並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其認為不合適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如不執行,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每人次擅離工地一天,罰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員每人次擅離工地一天,罰款20xx年元,且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通,甲方將直接從乙方當月的工程計量款中扣除。
第十條 甲方責任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對本工程實行全面管理;
10.2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按時提供施工圖紙、組織技術、安全交底、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驗收;
10.3 協調施工及生活用水源、電源,交由乙方裝表使用;
10.4 負責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工程一切險是為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和裝置及已運至施工工地用於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裝置所投的保險。第三方責任險是對因實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財產(本工程除外)的損失或損害,或人員(業主、甲方和乙方僱員除外)的死亡或傷殘所負責任進行的保險;
10.5 負責對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和負責向業主報驗;
10.6 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各種計劃、報表,按合同規定辦理撥款;
10.7 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係。
第十一條 乙方責任
11.1 對本協議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向甲方負責,必須組織自有成建制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嚴禁轉包和分包,不得擅自與監理及業主發生工作上的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11.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總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協議規定的標準;
11.3 科學安排作業計劃,嚴格按工程進度需要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以保證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按甲方統一要求規劃搭設現場臨時設施和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建立標準化工地;該部分費用包含在單價中。
11.5 應在整個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對其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僱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還應為已經運抵現場的裝備辦理財產保險,其投保金額應足以現場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復過程中,甲方對於乙方僱員的'人身死亡或傷殘,或財產(裝置)的損失或損害不予賠償;甲方也不對乙方與此有關的索賠、損害、賠償及訴訟等費用和其他開支承擔任何責任;辦理本款保險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及總額價中,甲方不再單獨支付;意外傷害險由甲方統一辦理,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總價1‰的費用。
11.6 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統一指揮,不得自行其事;自覺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顧全大局;
11.7 認真做好施工日記和隱蔽工程等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配備專(兼)職質檢人員,做好工程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及時提出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交工驗收及材料驗收報告,做好驗收準備,配合各項驗收工作;及時提交質量和安全事故報告,積極配合調查,嚴格整改,接受處理;及時填報各項報檢資料並於每月25日前送甲方彙總;
11.8 按時提交各種計劃及報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11.9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及文物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級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工程進行妥善保護;
11.10 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把現場清理乾淨;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復。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
12.1 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驗收,經檢驗合格,並得到業主和工程監理單位認可,驗收記錄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檢驗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工返修合格後,重新通知驗收並承擔因此增加的全部費用;未經檢驗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或有關單位的要求進行剝露及開口,並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2.2 竣工驗收:工程全部完成,經甲方檢驗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後填寫竣工驗收報告,由甲方報請業主指定的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檢驗;經檢驗合格,評定質量等級,竣工驗收證書籤字後辦理工程交付;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驗收報告的意見進行返工返修,並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重新報請檢驗,直到滿足要求為止。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
13.1 乙方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安全施工生產活動,建立安全施工保證體系,設立安全機構和專職安全人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確保本工程實現零傷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標;
13.2 為保證以上安全目標的實現,甲方將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額5%的安全保證金,在每期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進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畢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員全部退場後7日內返還給乙方;
13.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甲方本著有效解決安全事故的原則動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證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證金總額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十四條 環境保護
14.1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控制環境汙染的規定:
14.1.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控制粉塵飛揚,減少施工對環境和綠化的汙染;
14.1.2 嚴格控制噪音,施工組織計劃應根據施工環境、機械和施工內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減少噪聲;
14.1.3 節約用水、用電、用紙,減少對能源及資源的浪費;
14.1.4 油漆、油料、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包裝完好,防止遺灑、滲漏;同時還應配備必要的防護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燒爆炸;
14.1.5 對於廢棄物應分門別類處理,對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單獨存放並送到指定的回收地點,防止施工中產生的有害物質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14.2 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甲方有權監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採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或發生的與此有關的人身傷亡、罰款、索賠、損失補償、訴訟費用及其他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缺陷責任期內,在乙方承擔施工範圍內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事故,甲方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修復是保證工程質量或安全的緊急需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進行緊急補救或修復,如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復時,甲方有權另行僱傭其它人員從事該項工作,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材料裝置供應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鋼材、鋼絞線、錨具、支座(含楔形鋼板、臨時支座、套筒)、彈塑體、及灌漿料(灌漿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負責人工拌合)、壓漿材料、預埋件、波紋管、伸縮縫、豎向預應力鋼管、鋼模板。乙方負責人工配合卸車、材料的工地保管責任及費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損耗進行領用;每月結算一次;本協議損耗為鋼筋I級鋼1%,II級鋼1.5%,混凝土0.5%,鋼絞線3%(鋼絞線工作長度在結算時不進行計量,也不含在3%的損耗內,該部分量只在材料計劃和最終材料核算時根據設計圖紙或技術交底數量進行考慮)。鋼模板全部回收,竹膠板週轉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損耗率,甲方將按供應價×1.1從乙方每期結算款中扣除。乙方應安排人員配合甲方對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種試驗檢驗工作;甲方負責原材料實驗費用,乙方負責試件加工製作(含前期養護)。
16.2 週轉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輔助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鋼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機具(包括張拉裝置、發電機、電焊機、鋼筋加工裝置、砼振搗裝置等)以及焊條、扎絲等材料由乙方根據具體情況配備。甲方負責原材料實驗費用,乙方負責試件加工製作(含前期養護)),乙方採購的材料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交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並提供樣品進行檢驗,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在使用過程中乙方應按規範關於材料檢驗批次要求及時通知並配合甲方完成取樣檢驗工作;對檢驗結果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材料堅決不允許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動力(水電)包含在單價中,乙方承擔。
16.3 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和每月25日分別提出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構配件需用總計劃和下月需用計劃,甲方經稽核後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及時組織貨源交付乙方;乙方應及時驗收並辦理領料手續,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機械裝置均由乙方根據施工實際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須能滿足業主及甲方的強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機械裝置狀況良好,對機械裝置經常維護和保養,不發生洩漏汙染事件;
16.5 乙方對本合同中約定應由自己採購及租賃的材料或裝置因管理能力不夠、不熟悉當地環境等需要甲方代為採購或租賃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按實際購買或租賃價格加收5%的管理費用列轉乙方使用。
第十七條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無預付款;
17.2 工程進度款計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完畢經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驗收合格後,對完成的工程量應及時進行彙總報送甲方,甲方3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並由專業工程師配合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完成對已完工程量的確認,由專案合約管理部門核實;當驗收結果不能達到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應及時按規範有關要求進行返工處理,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7.2.2 每月__________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資料進行結算;至少應包括下列專案: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經甲方專案經理簽發的工程量確認單;
(2)本月完成的協議外工程價款;
(3)按協議規定本月應結算的其他款項;
所有報表都需由專案部有關人員簽字核實並經專案經理簽發的確認單才能計量。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因工程實際需要發生協議外施工專案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機械)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給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經辦人員應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在該協議外專案施工完畢或零星用工使用完畢後當天內並填寫確認單(一式兩份),經甲方的專案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確認,專案經理簽發後給乙方留存;乙方有義務提醒甲方的經辦人員及時填寫確認單,甲方的專案經理在該協議外專案施工完畢或零星用工使用完畢後7天內沒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簽證單時,視為乙方已經放棄該權利並不允許再次申報。
17.2.3零星用工現場簽證: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單價及數量必需經甲方的現場技術負責人、主管經理、商務經理簽字認可,用工單價按60元/工日進行結算。每個工日按10小時計算,不足10小時的按實際使用時間除每個工日10小時進行換算。
17.2.4治安費、衛生費、暫住戶口費、計劃生育管理費、養老統籌金、保險費(除一切工程險和第三方責任險外)等向有關管理部門交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代交,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結算申請後及時予以籤認,並在收到業主相應工程款後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報表確認的金額,扣除下列費用並報公司稽核確認後支付給乙方:
質量保留金10%;民工工資保證金__________%;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本月應扣除的其他款項和甲方墊付的其他款項等;
17.2.6 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不能滿足協議要求或甲方對乙方的現場管理、任何工作的執行情況不滿時,甲方有權延緩付款或在付款申請書中刪減部分金額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協議不利可能造成的損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__________保留金為月支付額的__________%。
(1)乙方在工程完工經監理工程師、業主和甲方驗收合格後28天內按甲方規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結算報表及結算所需的所有證明資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場後經甲方專案部結算後的28日內將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無利息)退還給乙方。
(2)在甲方專案部對乙方結算完成6個月內,未出現有民工工資欠款及材料裝置款項的欠付,可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無利息)退還給乙方。
(3)在業主與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6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12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不進行積極維修的,扣除質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雙方約定透過銀行匯款到協議中指定賬戶,當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更換收款賬戶時應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請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應按照第十七條有關工程款支付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並有權對乙方使用工程款情況進行監督;
18.2 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項用於所有發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機械費用的支付;乙方在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時間之前應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請及用款計劃,並在下次付款申請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實際使用情況明細及相應的證明資料供甲方稽核備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乙方將工程款挪用、轉移時,有權終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故意拖欠當地群眾房租等費用時,在拖欠金額已經確認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應予認可。
第十九條 民工工資支付特別約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進場後10天內或在施工過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進場後10天內應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冊、用工協議、民工身份證影印件及特殊工種操作證影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請支付工程款時應將民工工資表提供給甲方,以備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項在任何條件下均應視為優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資的款項;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項,均應無條件優先支付相關的全部民工工資。當甲方發現乙方收到款項後7天內仍未支付民工工資時,甲方有權扣留其任意款項並依據其提供的民工工資表直接支付給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第二十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按時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上報各種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 缺陷責任及修復
21.1 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等級,從每期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質量保證金;在業主與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6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12個月後無質量缺陷支付質量保留金的5%。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不進行積極維修的,扣除質量保留金。
21.2 缺陷責任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缺陷修復指令起7天內派人對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處進行修補、重建及修復;乙方在缺陷修復施工過程中,應服從管養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裝置和材料的損毀及罰款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21.3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執行指令,甲方有權僱傭其他人從事這些工作並支付報酬,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質量保證金內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條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為1年,自業主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進行自費修復;若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和責任,則應承擔由於違約造成的法律後果。
第二十三條 履約擔保
23.1 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5萬的現金履約保證金;
23.2 該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收到業主簽發的交工驗收證書並返還相應的履約保證金時7天內返還乙方;當乙方未能履約或在履約過程中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時,甲方有權將該履約保證金全額不予返還並無需出具證明或陳述理由;
23.3 乙方必須加強自身隊伍建設,避免信訪、投訴、追討工資等有損甲方信譽的事件發生,如發生類似事件,甲方將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二十四條 風險條款
24.1 有關工程量確認依據必須經甲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否則對甲方不產生任何約束力;
24.2 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凡涉及到甲方經濟責任內容時,乙方有義務報甲方確認並加蓋與本協議一致的印章後,方可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24.3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總體進度計劃調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滿足總體進度計劃的要求,甲方有權調整本合同工程內容及施工範圍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4.4 當甲方對乙方的工程驗收後,不排除因業主提出的質量問題而應承擔的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24.5 因業主的原因和責任,造成結算爭議和付款延誤時,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25.2 甲方和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在雙方不能自行調解時,提交甲方總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失效及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協議的全部或部分,而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進度或質量不滿足協議或規範的要求;
(2) 違反協議規定,乙方將工程的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或分包;
(3)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亂,不服從甲方對現場的管理和指揮;
(5) 經常不履行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不能按時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資金懲罰,第二次完不成時則甲方有權對其工程量進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達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無條件退場,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圍攻甲方施工,辦公區域,否則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簽訂的經濟或者其他合同,其權利義務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辦清財務手續後,除協議第二十二條外其餘條款失效;完結保修事項,保修期滿,付清保脩金後,全部協議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