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服管理制度1

  為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後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

  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工作服管理制度2

  1、關於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後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採購,再統一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並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後,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工作服管理制度3

  一、目的

  規範工作服領用程式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員工工作服的發放與管理

  三、管理許可權

  1、人事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絡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著裝規範進行考核;

  3、人事部負責服裝的入庫、保管、領用、及領用的彙總;負責離職人員工服款項的扣除;

  四、領用程式及離職押金扣除條款

  1、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原則上須轉正之後方可領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領用規定服裝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組長和廠長簽字確認後,由總經理批准,到人事部領用

  2、新員工入職公司發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兩套(以入職時間為準),扣押全額工作服制作費作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費用以制服押金條的形式發給個人,當個人工齡滿兩年時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當月工資中返還押金部門

  4、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離職時扣除全額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條,不予返還

  5、工齡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60%的費用,其餘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併收回)

  6、工齡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30%的費用,其餘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併收回)

  7、工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領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費作為福利有公司為其承擔,無需扣押個人費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上班在崗期間必須統一穿工作服

  2、試用期員工轉正之後絮叨人事部備案,領用或訂做工作服

  3、服裝要保持整齊、乾淨,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

  4、人事部每月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定安全庫存量,低於安全庫存時及時申請採購

  5、員工是否按照行為規範和本管理規定要求著裝,納入個人考核內容;期間不得私自外借或外賣工作服,凡外借、外賣者罰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間,不著裝工作服的,發現一次扣罰10元/人次

  六、附則:

  1、本制度由會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總經辦監督,解釋權歸人事部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隨時修改,附件同樣有效

工作服管理制度4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工作服分夏裝和冬裝兩種。

  二、工作服配發原則。

  1、除經理級別(含副經理)外,其他員工的工作服由員工自費,公司統一購買。

  2、外套工作服(含領帶、領結)全部由公司出資統一購買。

  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使用一年以上的員工不承擔工服費用,但使用未滿一年的,則員工離職時扣除其工作服全部成本費用。

  4、人事部有對工作服制度執行的監督權、審批權。

  5、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00元以內150元以內

  基層幹部(領班、主管)150元以內300元以內

  經理工作服費用:200元以內500元以內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補修的責任。

  2、工作服清洗由個人負責。

  3、工作服丟失、失盜或破損時,如繫個人原因,應由本人全部賠償。

  四、遵守事項。

  1、員工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保持整潔。如有汙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

  2、工作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直接上報部門經理。

  3、工作服配發一人二套,分夏裝和冬裝兩款。

  4、工作服配發、使用期限原則上為兩年,自配發日算起。但未到換髮期,工作服破損不能穿用時,不在此列。反之,到換髮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時,應繼續使用。

  5、新員工從正式上崗,試用期起部門方可配發工作服。

  6、部門申請更換工作服時應填寫《工服報批申請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滿一年,離職或辭退的員工,其工作服歸個人所有,使用滿一年,離職或辭退的員工須交還工作服。

工作服管理制度5

  為統一公司整體著裝,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對工作服的款式、製作、領用及使用情況等進行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管理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絡回收工作服清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員工著裝規範進行考核。

  (二)庫房負責工作服的入庫、保管及發放;負責離職人員退回車間工服的收發、整理、儲存;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對,核定安全庫存量,低於安全庫存時及時提請服裝採購申請。

  (三)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批本部門人員的工作服領用,同時督促下屬員工遵守相關規定。

  二、工作服類別、款式成套天短袖(夏裝)、成套長袖(冬裝)

  三、工作服使用年限

  每位員工可領取(冬、夏)工作服各兩件,使用期限為兩年

  四、領用程式

  (一)服裝到位驗收合格後,由綜合管理部發送庫房;

  (二)庫房通知各單位前來領取;

  (三)各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到倉庫領用;

  (四)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試用期滿後,可發放工作裝,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試用期間,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

  (五)特殊工種或因工作原因,在規定期限內,導致服裝破損確實無法穿著的,由部門出具證明,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無庫存時,按規定可領用新工作服;

  (六)量身定做服裝領用後,如發現尺寸不符等問題在一星期內報到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落實協調;

  (七)離職人員退回的工作服,由倉庫工作人員整理、儲存,並將統計資料通知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安排清洗乾淨後返回倉庫,如實入帳;

  (八)外協廠家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領用本公司服裝的,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一)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廠區(崗位)必須穿著指定服裝;4月1日—9月30日統一著夏裝工作服,10月1日—3月30日統一著冬裝;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二)服裝要保持整齊、乾淨,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三)員工著裝要整潔,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違者,罰款20元每次;

  (四)離職人員工服離職前按照登記領用數量一律退回倉庫,否則不予結算工資或承擔登記領用工作服全額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30%費用。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服裝損壞,再領用的按全價當月在工資中扣除;

  六、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起草、修訂、解釋。

  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工作服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著裝整潔得體。

  二、適用範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兩種(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發放及回收:

  1、員工入職後,按季節選擇發放新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行發放舊工作服(勉費使用),待增補庫存後,再以舊換新。

  2、所有工作服,均設以下規定發放給員工使用:

  a、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內,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b、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辭職或辭職時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c、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滿一年及以上者,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d、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摺疊整齊後交於公司行政部處,辦理離職手續e、所有離職時未歸還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著公司的工作服從事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及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並愛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的50%,並於領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拜訪客戶或去客戶工廠時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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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五、其它事項:

  1、員工可依據季節溫度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著。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著裝的規定,合理得體的著裝及佩戴工作牌進入工作場地或客戶工廠。

  六、獎懲:

  1、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著工作服,未穿著工作服者罰款10元/天;

  2、將工作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50元/次;

  3、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罰款10元/次

  4、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這,給予50元/次的罰款

  七、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行政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工作服管理制度7

  1、管理範圍

  包括員工工作服的製作、領用、更換及著裝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設立“服裝管理員”具體負責員工工作服裝的管理工作。

  2、服裝製作

  2.1服裝分類

  員工工作服分四類:即“職員服裝”(指辦公室人員和管理人員)、“工員服裝”(司機、配送員、物流員工、廚師、清潔工、保安人員)“銷售人員服裝”(銷售人員)“活動服裝”(指工會活動時的運動服、旅遊服、促銷廣告衫等)。

  2.2製作計劃

  “職員服裝”、“工員服裝” “銷售人員服裝”由人事行政部擬定計劃;“活動服裝”由活動主辦部門擬定計劃;所有服裝製作計劃需報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後,交服裝管理員安排廠家製作。

  2.3款式設計

  2.3.1人事行政部職責

  服裝管理員負責與服裝製作廠家聯絡,瞭解面料、款式、價格等資訊,根據我方要求選擇2-3家符合要求的廠家服裝設計師提供2-3套設計樣稿。服裝管理員將設計樣稿交人事行政部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組織相關部門主管對服裝樣稿進行討論,廣泛徵求意見,再將徵求意見彙總後與廠家再次溝通,要求廠家根據我方意見再次出具設計樣稿以滿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請

  服裝管理員負責隨時掌握工作服庫存情況,對工員服裝和生產服裝要合理控制庫存。新員工所需的職員服裝,待新員工轉正後,由服裝管理員提出申請,填寫“物品製作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加制申請儘可能為多套服裝集中提出,公司統一採購時間為夏裝4月1日,冬裝9月1日。

  2.5合同簽訂

  人事行政部經理與服裝公司簽訂合同,內容包括確定的面料、款式、價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違約責任等。具體要求見《合同管理制度》。

  2.6製作跟蹤

  服裝管理員負責對服裝的款式、面料的質量、做工的精細等進行監督跟蹤;

  2.7服裝驗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後,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驗收。符合要求,服裝管理員填寫一式兩聯“採購物品檢驗單”並簽名,人事行政部經理在檢驗單上簽名後,第一聯存根聯(白聯)由服裝管理員留存,做服裝臺賬登記憑證,第二聯財務聯(紅聯),與服裝結算發票一起交財務部做記賬憑證。

  3、服裝保管

  3.1建立臺賬

  服裝管理員將員工服裝分“職員服裝”、“工員服裝”、“銷售人員服裝”、“活動服裝”四類,根據分類建立“員工工作服裝庫存臺賬”,根據“採購物品檢驗單”記服裝庫存增加,根據“服裝領用登記本”記服裝庫存減少。

  3.2庫存保管

  服裝管理員將尚未發放的服裝統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裝的房間和箱櫃保持乾淨,要求沒有異物及灰塵,以防汙染服裝。服裝管理員定期進行消毒滅菌,同時放置樟腦丸,注意防蟲、防鼠、防潮。服裝發放後由領用人自行保管,領用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未經人事行政部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工作服大小。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應自行清洗或修補。清洗服裝時,避免用鹼性較大的洗衣粉。合成纖維類面料遇水溫過高時,會出現收縮、發粘和表面皺巴等,不得用高於30℃的水溫洗滌。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乾,對於襯衣襯褲可以平整疊起來存放,對於外衣外褲要用大小合適的衣架褲架將其掛起。懸掛時要把服裝擺正,防止變形,衣架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可亂堆亂放。

  3.3服裝報損

  3.3.1自管服裝

  對於員工自行保管的超過使用期限且嚴重磨損以至無法使用的工作服裝,由領用人申請報廢,服裝管理員檢驗無誤後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經理。核准後,服裝管理員將需報廢的服裝收回,發放新服裝並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註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對於未超過使用期限因員工保管不善導致工作服無法使用或使用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稽核後,由服裝管理員強制收回報損,發放新服裝並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註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將“財產減損單”財務聯交財務部按服裝原價從領用員工工資中扣除。

  3.3.2庫存服裝

  服裝管理員每半年清理一次庫存服裝,對於長期閒置不用的服裝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行政部部長稽核、行政副總審批後進行處理。對於確需報廢的服裝,服裝管理員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做報廢處理。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

  4、服裝領用

  4.1領用手續

  新進員工將“試用員工派遣單”交服裝管理員辦理當季服裝的領用手續(試用職員不領用工作裝);轉正員工憑“轉正派遣單”到服裝管理員辦理所有工裝的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稽核符合要求後,辦理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2工員轉職員

  上崗前2天,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將“工員服裝”交服裝管理員,辦理工員服裝登出手續後,再辦理“職員服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檢查交回的工員服裝是否數量相符、完好無損,檢查符合要求後在“服裝領用登記本”備註欄內辦理登出手續,否則,領用人必須折價賠償後方可辦理。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職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4.3職員轉工員

  原職員裝不需退回。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到綜合部辦理工員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工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

  5、著裝要求

  按公司規定的統一著裝時間、要求著工作裝上班;大型活動或其他要求統一著裝時應著工作裝。要求所著工作服整潔有形,充分體現公司員工的良好精神風貌。換裝時間夏裝5月1日之後,冬裝10月1日之後。如因其他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

  5.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5.2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潔整齊乾淨,如有汙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

  5.3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4著西裝時,須著襯衣;(著)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繫袖釦。

  5.5工作時間男員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女員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於休閒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

  5.6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制服若有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及時上報本部門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須重新申請工作服上報人事行政部,費用

  則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6、費用核算

  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6.1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離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6.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離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

  6.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

  7、監督考核

  7.1服裝管理員對員工的著裝和服裝管理進行檢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長對服裝管理員進行檢查和考核,填寫“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7.2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7.3工作時間不著工裝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樂捐50元/次。

  7.4該部門負責人樂捐100元。

  7.5樂捐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樂捐款全部作為公司工會費用。

  7.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

  8.相關記錄

  8.1物品

  製作申請單

  8.2試用員工派遣單

  8.3服裝領用登記本

  8.4轉正派遣單

  8.5人員異動通知單

  8.6離職手續辦理單

  8.7財產報廢申請單

  8.8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

工作服管理制度8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規範員工統一著裝,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一、xx公司工作服的發放:

  A、數量:原則上每位員工發放工作服為春、夏季各兩套,實施發一備一,以髒換淨,以一換一的換洗制度。

  B、建立管理臺帳,實行工服卡制,卡上標明員工的姓名、性別、部門、崗位、編號、工作服的價值和領用時間等。

  C、規格: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製商根據員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發放工作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提出領用申請並經部門主管確認。新員工領用工作服以入職通知書和押金收據為依據,領用時交押金 元,領用後在工作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員工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汙損,應根據具體情況照價賠償。員工因職務變動或辭、離職應如數上繳工作服,確定無人為損壞,公司退還押金。

  二、工作服著裝規定:

  A、穿著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須保持工作服乾淨、整潔。如有髒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B、工作服僅限於工作期間穿著。

  C、工作服裝樣式、標識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D、 工作服的換洗根據不同的級別、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區別對待。

  具體規定如下:

  (1)外裝:xx公司經理、部門主管、前臺文員、管家、會所人員套裝一月一換;安保半月一換;工程人員、綠化保潔人員一週一換。

  (2)襯衫:夏季三天一換,冬季一週一換。

  (3)春季工作服外裝由xx公司負責統一送洗,襯衫由個人自行洗滌。

  三、工作服換季:

  春、夏季工作服換裝時間原則上確定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體更換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視天氣情況另行通知。

工作服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機構社會工作專案的管理,根據社會工作理論要求和本機構實際,結合其他工作專案管理的要求和經驗,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專案實施過程中,社工應恪守社會工作的價值倫理,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真誠、同理同感、尊重接納,向社群提供最需要最及時的服務,不得向服務物件收取報酬、接受服務物件的捐贈或者向服務物件借錢、借物、謀取其他利益。

  第三條立項和申請

  需求調查:立項前需開展需求調查,收集服務物件的`需求、意見和建議。

  專案設計:根據服務物件需求進行專案設計,專案設計要充分考慮實施背景和理論支援,確定專案實施的長期目標和階段目標,在實施區域、週期、服務物件、實施方式、具體活動內容、實施頻率、專案成本和效益目標等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劃,選定專案實施的具體人員,制定《專案計劃書》。

  專案設計應充分考慮具體的社會工作方法,原則上一個專案應綜合運用社工個案、小組、社群工作法。

  為專案實施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有需要的簽訂專案合作協議。

  第四條專案的啟動與實施

  專案確定實施後,應儘快由相關人員儘快組織實施。由專案具體執行人制定專案推進計劃,推進計劃應嚴格按《專案計劃書》各項內容編制。

  專案實施過程中應開展相適應的專案宣傳,採用多種途徑擴大影響力,提高公眾對專案的認識和信心。

  為專案配備必要的、能力相適應的人員(含志願者),對相關人員開展必要的培訓。

  嚴格按《專案計劃書》和《專案推進計劃》實施專案活動,如有特殊原因確需更改,應書面說明更改原因和新的計劃,報專案督導和機構負責人審批,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

  專案實施中,應密切關注服務物件的需求,如發現物件需求改變或與專案設計時不符的,須根據需求做出相應調整,並報請專案督導和機構負責人審批,經審批後方可實施。

  每次開展專案活動,應編制相應的活動計劃,活動完成後2日內編寫活動簡報,對活動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和反思。

  做好專案結束的相關工作:與服務物件、協作方展開溝通,徵求各方意見和建議並做出反饋,對專案實施過程進行總結。

  第五條專案的控制

  專案執行人應按月對照《專案計劃書》和《專案推進計劃》進行檢查,如發現遺漏專案,要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按機構專案督導制度,按月進行專案督導,對專案執行情況、專案目標進行檢查,如專案重點活動進行現場督查,如發現偏差,應提出督導意見,專案執行人應根據督導意見做出說明或採取調整工作方法,以期達到專案目標。

  機構應定期考核專案執行人工作,督促專案執行人及相應工作人員按專案計劃和機構內部管理制度開展工作。

工作服管理制度10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範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製說明

  1、員工試工期滿後,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並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資訊。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汙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採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採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後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第二條

  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乾淨、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裡,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並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11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工作服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註

  夏裝/冬裝工作服2套/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後歸還

  接待服2套/1套行政、內勤人員客戶來訪接待公司統一管理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髮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人事部核實後,准予提前換髮。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附則

  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屬於人事部,經總經理審批後頒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12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1、工作服

  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註

  工作服夏裝: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後歸還冬裝:2套

  2、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基層幹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3、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審請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人事部,人事部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或試用期時人員使用。

  5、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費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4)年滿二年以上的離職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由人事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作服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餐廳工服管理工作,確保餐廳員工按規章制度要求著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服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制定員工計劃' target='_blank'>制服管理制度。

  1、新員工入職,崗前實習結束後根據崗位發放相應制服;

  2、員工餐廳制服必須保持乾淨、整潔,如有髒亂、破損等影響餐廳形象的,每項發現一項扣罰10元;

  3、離職、終止(解除)合同的員工按規定收回制服,按以下具體標準執行;

  3。1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同時,只收回制服不收取服裝費用;

  3。2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30%;

  3。3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3個月不滿半年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50%;

  3。4自制制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1個月不滿3個月的,因個人原因離職、終止(解除)合同時,不收回制服只收取服裝費的80%。

工作服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收取工作服成本的20%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原價賠償;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6、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範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工作服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範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採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工作服種類、發放以及使用時間

  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後,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髮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稽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週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汙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於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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