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獎勵分配方案範文(通用5篇)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範文(通用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考獎勵分配方案範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1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檔案、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檔案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物件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後,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檔案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於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檔案規定,初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週教學工作量不少於12課時。

  (六)、教職工每週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衛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資訊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端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檔案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週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並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週必聽一節外,剩餘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週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衛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週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衛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初三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週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餘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後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週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並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佈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專案,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檔案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後的剩餘部分主要用於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於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專案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初三年畢業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衛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於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衛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資料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後,將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資料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併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範。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物件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週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物件,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範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後勤人員績效工資:由於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後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乾,由校委會組織對後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於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於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餘,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範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檔案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複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佔40%,期末佔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麼第一名就獎100元。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3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4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檔案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中考獎勵分配方案5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檔案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x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x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髮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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