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精選7篇)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精選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精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1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 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 X<6個月 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 X<12個月 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 X<24個月 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 X 當月工資的110%

  二 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三 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四 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除外)

  五 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科學控制人工成本,維護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總體方案的指導下,結合年終考核結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入職轉正員工適用本辦法。執行《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也可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公司人事部負責績效獎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財務部負責年度生產利潤的測算並按規定時間提交核算報告;生產部依據本辦法按時完成生產指標。

  第四條 年度績效獎金支付的原則以考核成績為依據,顧全各方利益,以調動全體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主要目標,本著工作表現為主均衡、協調、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 範圍

  月度採購計劃包含根據各部門獎金額度和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管理獎金的分配,包括確定部門獎金分配方案、編制部門獎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將根據未來的'薪酬福利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三章 年度績效獎金髮放

  第五條 年度績效獎金是超額完成全年生產任務,為公司贏得額外利潤而產生的報酬。

  第六條 每年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淨利潤,拿出淨利潤的30%-50%%作為員工年終獎的支出預算。

  第七條 第年年初,銷售部預測全年訂單數量,由生產部根據銷售部提供的資料制定生產量預測。

  第八條 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一) 公司各部門的年終獎發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額完成生產、銷售任務。辦公室人員年終獎金髮放佔總獎金的65%;公司有權根據當年生產、銷售情況對比例作出相應調整。

  (二) 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一線員工按年度完成的`生產指標分別計提。生產一線員工績效獎金佔總獎金額的35%左右年度績效獎金的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卡;公司各辦公室人員年終統一發放;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的員工根據月度生產量核定績效獎金,但年度總獎金不能超過公司總獎金額的35%。

  第四章 績效獎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條 公司辦公室人員獎金分配按崗位職級,以個人工資為計算基數實行係數分配管理;(具體方案見表2)生產一線員工執行《兩班績效考核方案》。

  第十條 員工於當年12月31日(含)以前轉正者,均予享受年終獎金,其計算式自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期。

  第十一條 每月15號以前(不含)入司員工,當月按1個月計算,15號以後(含)入司員工,當月不計。

  第十二條 臨時工、未轉正者及獎金髮放前離職的員工不享受年終獎。

  第十三條 凡轉正後在職者,享受年終獎金,其獎金的計算方法為:員工當年12月份基本工資(不含各種補助)/12*員工在職月數。

  第十四條 員工缺勤應扣獎金(含事假、病假及遲到、早退;不含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

  (一) 請假3天內(含)不扣獎金;

  (二) 請假4-10天(含1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三) 請假11-20天(含2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四) 請假21-30天(含30天)內,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五) 請假超過30天,無年終獎;

  (六) 遲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12;

  (七) 遲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6;

  (八) 遲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獎金總額的1/3;

  (九) 遲到、早退超過35次,無年終獎;

  第十五條 符合以下情形的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無過失單、無重大差錯;

  (二)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時以內的;

  (三) 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一) 本人辭職或被辭退的;

  (二) 發生差錯或重大過失的;

  (三) 發生刑事犯罪或違法行為被處罰的;

  (四) 曠工超過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違反規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條 年終獎的計算週期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條 年終獎的發放日期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3

  一、年終獎金計算

  1、年終獎金點數,接年資與當年度考績兩者評估而得。

  2、每點獎金數,以其全薪之25%為計算基準(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貼、全勤及相關名目金額等的合計)。示例如下:桌員工全薪15US$,年資為2~3年,考績87分,則可得年終獎金為:

  每點獎金數是15×25=375,375×11.5(累積點)=43.125≈43.13。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中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績效考核

  1、各部門人員考績總平均分數不得超過85分;

  2、各部門一級主管若認為誼部門本年度績效卓著,經呈報總經理批示,不受平均數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數仍不得超過88分(含);

  3、各部門人員總數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績人數限為2名。特等考績的分數,不併入總平均分數的計算;4各人員考績分數由該部門最高主管評定,統一呈交總經理複核後定之。

  三、年資規定

  1、年資計算起始日,以到公司開始上班日為基準,含試用期;

  2、員工中途離職、再回公司任職者,其年資以過去年資之五分之一計算;

  3、員工中選調任至本公司其他相關關係企業,其過去年資仍予承認。

  四、年終獎金髮放

  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上按第二條為準。公司該年度若盈餘狀況艮好,則要由總經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終獎金金額乘上1~1

  3倍計算(示例:某員工年式與企業的經營狀況密切聯絡,反映企業整體經營狀況的指標有很多,在年底發放獎金的時候,各企業可根據自己的經營方向選擇獎金分配指標,也可以分部門確定獎金計算指標。

  一般情況下,利潤是人們普遍認為最能體現企業經營績效的指標,所以以利潤為基準計算獎金的方式在企業界十分普遍。對於那些考核難以量化的部門,其年終獎金的數額可以與整個企業的年度利潤掛鉤,其基本的計算公式是:

  獎金總額 = 固定額+總利潤×一定比例係數。

  對於公司的銷售部門,可以用目標銷售額作為公司市場部門的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比較一般性的計算公式是:

  獎金數額=(實際年度銷售額- 目標年度銷售終獎金400,加發至1.2倍,則該員工合計可得400×12=480)。

  五、附則

  1、考績定等按考績辦法處理;

  2、年終獎金一律在春節前3日發給;

  3、奉支書呈交總經理核定後,自×年度起正式執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4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佔“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佔“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髮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13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即: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於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髮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髮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5

  一、宗旨

  為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瞭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本事作為訓練發展的參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善其工作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二、程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於春節前xx日初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及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複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複核完畢,由管理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管理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績區分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時要注意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限制

  1.員工及主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1日以上(不含)。

  2.於年度內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全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

  (3)曠工全年達2日以上(不含)。

  3.人數限制。

  (1)特等。

  各單位人數為5人以下,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各單位人數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單位主管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一書”予總經理。

  (2)各單位考績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xx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x80=640分)。但如果該單位主管認為該單位表現極佳,得簽呈總經理核示,核准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併人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增減分數

  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行加減分數,其按下列規定:

  1、記大功1次者加5分,記大過1次者減5分。

  2、記小功1次者加3分,記小過一次者減3分。

  3、嘉獎1次者加1分,申誡1次者減1分。

  4、曠工i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項增減分數,獨立於考績平均總分數(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獎懲

  1、考績特等者,優先予以升遷職位及職務。

  2、考績獎金、罰金連同年終獎金髮出。

  七、申訴

  凡個人對單位主管所評定的考績分數不服者,可簽報呈遞總經理室,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進行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辦理考績的主管人員均應以客觀立場評議,不得詢私。凡經總經理室審查出有違反企業的規定者,該主管記一次小過,呈總經理核備。

  九、附則

  1、各員工的考績,經總經理複核後,若有批駁者,由總經理室人員回到該考核的主管,重新審慎評核考績分數,再呈批示。

  2、固定年終獎金額數,由總經理依年度經營狀況做裁決。

  3、本辦法呈交總經理核實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6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和“生態優先、加速崛起、富民興縣”為主題主線,著力構建以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和諧提高為重要資料,以“五大改革、五大發展、五大建設”為舉措的鄉鎮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圍繞縣委、縣政府20xx年工作重點,全面推進“四個示範縣”建設,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制定鄉鎮綜合目標分類考核辦法。

  一、考核組織機構

  鄉鎮綜合目標考核工作由縣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縣鄉鎮綜合目標考核辦公室具體承辦。

  二、考核類別

  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圍繞空間規劃和產業佈局,結合20xx-20xx年度工業發展、招商引資、財政收入、專案建設以及農業發展情景,將全縣鄉鎮分為三個考核類別。一類:天堂鎮、溫泉鎮、來榜鎮、河圖鎮、店前鎮、白帽鎮、菖蒲鎮、蓮雲鄉(以“區鄉合一”體制參與部門績效考核,鄉鎮綜合目標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決事項和民生工程等資料,不參與鄉鎮考核排行);二類:五河鎮、黃尾鎮、冶溪鎮、響腸鎮、毛尖山鄉、中關鄉、石關鄉、姚河鄉;三類:頭陀鎮、主簿鎮、青天鄉、包家鄉、和平鄉、古坊鄉、田頭鄉、巍嶺鄉。三個類別鄉鎮在考核指標分值安排上各有側重。

  三、考核資料、權重設定

  設總分100分,具體專案及權重如下:

  (一)、經濟發展(35分)

  1、農業發展(一類鄉鎮3分,二類鄉鎮5分,三類鄉鎮6分)

  2、工業發展(一類鄉鎮5分,二類鄉鎮4分,三類鄉鎮3.5分)

  3、服務業發展(一類鄉鎮7分,二類、三類鄉鎮8分)

  (1)服務業發展(一類鄉鎮2分,二類、三類鄉鎮3分)

  (2)鄉村旅遊(2分)

  (3)電子商務(3分)

  4、招商引資(一類鄉鎮5分,二類、三類鄉鎮4分)

  5、財政工作(一類鄉鎮6分,二類鄉鎮5分、三類鄉鎮4.5分)

  (1)財政收入(一類鄉鎮5.5分,二類鄉鎮4.5分、三類鄉鎮4分)(任務完成90%,人均財政收入增長率、增長額各佔5%)

  (2)鄉村債務(0.5分)

  6、專案建設(一類鄉鎮5分,二類鄉鎮4分,三類鄉鎮3分)

  7、扶貧開發(一類鄉鎮4分,二類鄉鎮5分,三類鄉鎮6分)

  (二)、生態保護(25.5分)

  1、林業建設及護林防火(3分)

  2、水土堅持及防汛抗旱(3分)

  3、環境保護(4分)

  4、節能工作(0.5分)

  5、文化資源保護與文化建設(2分)

  6、禮貌創立(含三線三邊環境整治)(5分)

  7、完美鄉村建設(5分)

  8、違建整治與防控(1分)

  9、耕地保護及地質災害防治(2分)

  (三)、社會事業(10分)

  1、計劃生育(5分)

  2、民生工程(5分)

  (四)、社會治理(21.5分)

  1、平安建設(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產(2分)

  (3)綜治維穩(3分)

  (4)信訪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執行力(5分)

  (1)為民服務全程代理(2分)

  (2)行政執行力(嚴格考勤執行請銷假制度、編制“十三五”規劃等)(3分)

  3、綜合評議(7分)

  (1)比學創(半年觀摩評分)(2分)

  (2)縣四套班子領導對各鄉鎮工作評議(5分)

  (五)黨的建設(8分)

  (1)基層組織建設(2分)

  (2)黨風廉政建設(2分)

  (3)宣傳工作(2分)

  (4)武裝工作(1分)

  (5)統戰工作(1分)

  縣委、縣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風險、黨風廉政建設實行“一票否決”。

  四、考核辦法

  根據縣委“改善考評形式”的要求,本著解決多頭考核、重複考核、繁瑣考核等問題,簡化考核程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鄉鎮綜合目標考核不另行出臺考核細則、不統一組織綜合考核組考核,各考核成員單位原則上年終不組織到鄉鎮的考核,對照本辦法的評分標準,結合統計資料以及平時執法檢查、工作督查、鄉鎮報送的佐證材料等供給考核結果(除扣分指標外,定量、定性指標要體現工作優劣,原則上每類單項最高分與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計算得分的均對應三類鄉鎮分別計算)。

  考核結果須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加蓋公章、呈送分管縣領導審定後進行公示,於20xx年1月上旬將公示後的考核結果報縣考核辦。縣考核辦結合“三重”工作督查、綜合評議,對照考核辦法彙總計算各鄉鎮綜合分值,評出三類鄉鎮的綜合得分前兩名,報縣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後,提交縣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

  五、結果運用

  1、依照綜合目標考核結果確定每類鄉鎮第一名為一等獎、第二名為二等獎,由縣委、縣政府予以表彰,並分別發給獎金8萬元、6萬元。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按5000元、4500元予以獎勵。

  2、縣委、縣政府結合鄉鎮綜合目標考核結果,對鄉鎮機關工作人員予以年度一次性獎勵。鄉鎮綜合目標考核平均獎勵係數為1,獲獎鄉鎮獎勵係數為1.1,每類倒數第二位鄉鎮獎勵係數為0.95,每類末位鄉鎮獎勵係數為0.9(其中黨政主要負責人係數為0.85)。

  對綜合目標考核獲得獎勵的,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可按20%確定;綜合目標考核結果作為鄉鎮領導班子成員提拔重用或組織調整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根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嶽西縣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連續兩年考核為“末位”的鄉鎮,將對黨政主要負責人採取組織措施,其班子成員一年內不提拔、不重用。

  公司年終獎福利分配方案7

  一、考核目的

  1、客觀考評員工本年度內的工作表現、貢獻,對取得良好業績和成績的員工進行激勵,合理、有效分配企業資源。

  2、作為年終評優的主要依據。

  3、推行幹部年度工作總結,作為年薪制計發的主要依據。

  二、適用範圍

  總公司各部門、屬下各分公司全體員工。

  三、指導原則

  1、全面考核、綜合考核、逐級考核的原則。

  2、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嚴格要求、嚴謹控制、嚴肅對待的原則。

  4、考核結果與薪資、評優、獎勵、幹部任用等多元化因素關聯的原則。

  四、指導思想與考核方法

  1、管理幹部以單位績效、個人績效相結合。

  2、有針對性地採用績效結果考核法、核心才幹考評法。

  五、實施部門與職責

  1、總裁室(總經理室):考核決策機構,負責批准本考核方案,對組經理級及以上領導幹部進行考核。

  2、人力資源部:考核統籌、協調、監督與執行機構。

  3、各部門:考核協助與執行機構。

  六、考核物件

  1、實施全員考核,上至總經理,下至普通員工均須參加年度考核。

  2、截止X年X月X日(含)試期已滿經批准已轉正的員工均為年度考核的物件。

  七、考核週期幅度

  X年全年(1月~12月),司齡不足一年的,按入職之日起執行考核。

  八、考核方式

  注:九大核心才幹評分:本人自評(組經理及以上人員需寫明事實依據)後,交直接上級評分,再由上上級領導複審,以上上級領導的評分為準,但要求直接上級與上上級領導評分誤差不得超過±0.3分。

  九、考核結果應用

  1、採用AAA分段排行法,按照考評分高低順序進行排行,將排行範圍分為三類:排在前10%的員工核定為AAA類員工,前10%-20%的員工核定為AA類員工,其他80%的員工核定為A類員工。按照以下層級分別排行(總監及以上級別不作AAA排行):

  1)門店基層員工(營業員店助)

  2)分店防損員

  3)總部防損員、司機

  4)收銀員

  5)理貨員

  6)店經理

  7)總部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員(部門內排行)

  8)組經理(不含代理組經理)

  注:對於AAA級員工可推薦作為年度評優個人獎候選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研究入選;對於評分低於60分的可視具體情景給予降薪、調職、辭退等處分。

  2、考核結果與年終獎的關係

  根據排行結果,組經理及以下級別按照以下係數確定年終獎的計發標準(基數N由總裁室根據當年運營情景和員工層級確定),總監及以上級別計發標準由總裁室另行研究確定。

  注:T為考核週期,入職滿1年按一年算,不滿從入職之日起算,以日為單位。

  十、考核工作安排

  1、培訓:X月X日10:00~12:00,人力資源部將組織考核前的相關培訓。

  2、評分表提交時間安排:

  門店:X月X日前提交到各區域經理(督導)處。

  總部:X月X日前提交到各部門負責人處。

  整體時間安排:X月X日前全部提交到人力資源部XXX處。

  3、評分表填寫要求,詳見人力資源部下發有關注意事項。

  十一、考核說明

  1、X年X月X日還沒轉正的員工無需參加年度考核。

  2、所有考評結果均須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備案。

  十二、附表

  《九大核心才幹》(共4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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