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範文(精選9篇)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範文(精選9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範文(精選9篇),歡迎大家分享。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1

  清明節是緬懷逝者、悼念故人的傳統節日。期間,由於上墳祭祀、踏青春遊的.人員劇增,是一年中最易發生森林火災的時期,這時期的森林消防工作也是全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頭戲。為此,鎮政府決定將4月1日-4月8日確定為森林消防戒嚴期。現根據戒嚴期的要求,特制訂清明節期間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一、力量組織

  1、鎮、辦事處主要領導負總責。

  2、指導組、督查組、巡邏組要對各卡點和森林消防重要環節進行全過程督查,對管轄範圍內的山體進行巡邏。

  3、鎮、辦事處幹部(除指導組、督查組、巡邏組和個別留守崗位外),都到卡點上參加現場管理。

  4、駐村幹部、村幹部要做好本村的森林消防工作,主要包括:召開有關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部署本村相關工作;發放有關宣傳資料;簽訂有關責任書;落實本村痴呆人員監護人。

  5、鎮撲火隊、各辦事處、各村臨時應急撲火隊做好一切物資準備,隨時待命。

  6、值班人員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和電話記錄工作。

  二、宣傳準備

  1、組織發動。挨家挨戶發放《告全鎮人民書》、張貼XX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召開有關森林消防工作會議,部署具體工作。

  2、資料準備。由鎮統一準備有關宣傳資料及相關物資,包括學生回籤卡、告全鎮人民書、橫幅標語、服裝、打火工具等。

  3、面上宣傳。由駐村幹部、村幹部發放各種宣傳資料,並透過懸掛橫幅標語、張貼通告、書寫重新整理巖體標語、播放高音喇叭、出動宣傳車等營造宣傳氛圍。

  三、現場管理

  護林員、村幹部、鎮(辦事處)幹部在各卡點實行現場宣傳和管理。對上山人員進行登記,並向他們講明上山的注意事項,沒收或暫扣上山的香燭、鞭炮、打火機等火種火源。

  四、撲火力量安排

  一旦發生火情、火災,守卡人員、村撲火分隊和當地部分村民作為第一梯隊首先投入撲火,專業隊、巡邏隊、村幹部、作為第二梯隊隨時應急。明火有失控危險的,緊急召集鎮、辦事處撲火分隊作為第三梯隊參加撲火,同時動員當地所有壯年村民參加撲火。明火2小時未得到控制的,緊急動用鎮預備役部隊,並向市森林防火專業隊請求支援,鎮預備役部隊和市專業隊作為第四梯隊參加撲火。禁止動員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病人參加撲火。同時,注意撲火安全,防止人員傷亡。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2

  為全面提高鎮村森林防火指揮員對預防森林火災、處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根據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印發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訓綱要》,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訓目的

  透過培訓,使培訓物件能系統地學習和掌握國家、省裡和市裡現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規以及相關規定;森林防火預防工作主要內容和有關要求;瞭解我鎮林地森林火災發生特點、規律,熟練掌握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災撲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場緊急避險的相關知識。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揮員領導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能力,促進基層森林防火工作上新臺階。

  二、培訓物件

  (一)鎮人民政府負責全鎮機關幹部、村兩委、護林員。

  (二)村委會負責群眾撲火隊伍隊員。

  三、培訓內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

  2、森林防火領導責任追究制度的暫行規定;

  3、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制定的有關規定(七項制度)。

  (二)森林防火預防工作

  1、森林防火責任機制(政府、部門、經營者有關責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護林機制(護林員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災撲救機制(三級撲救隊伍組建、撲火裝備建設、撲火預案制定);

  4、火險預警及響應工作;

  5、防火宣傳及設施建設;

  6、野外火源管理、生產性用火及計劃燒除規程。

  (三)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

  1、森林火災特點、規律;

  2、森林火災撲救組織指揮(撲火指揮原則、撲火指揮基本程式、撲火指揮主要內容、撲火指揮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災撲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戰法;

  4、撲火緊急避險基本常識;

  5、火場看守清理及火案偵破。

  四、計劃安排

  我鎮安排在12月底培訓,各村安排在年底前結束。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貴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貴陽市20XX年森林火災演練方案》,特制定貴陽市小河區森林火災綜合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森林火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快速、高效、穩妥地處置我區同時發生多起森林火災,切實提高區應急辦、區森防辦統籌組織指揮、協同作戰、資訊化聯動排程等應急響應能力,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將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為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演練主題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應急響應,科學處置”。

  三、演練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應急辦和森防辦的指揮下,區、有林社群服務中心、村三級聯動。

  (二)以人為本,安置全處置。科學撲火,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林區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

  (三)先期撲救,分級響應。發生森林火災時,快速組織力量先期撲救,逐級響應,確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區森防辦各成員單位按照所承擔的森林防火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各項支援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快速應急反應。

  四、演練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3月27日下午15時至17時(13:30到位,15:00開始)。

  (二)地點:小河區小孟社群服務中心豐報雲村3號路旁。

  五、組織機構

  (一)演練場撲救指揮部

  指 揮 長:

  副指揮長:

  成員:

  現場撲救指揮部職責:負責對撲救現場進行統籌指揮、排程。

  指揮部下設九個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聯絡組

  組長:

  成員:區應急辦1人

  職責:負責火災演練現場的協調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組

  組 長:

  成員:區公安分局2人

  職責:負責維護演練現場秩序,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確保火災撲救現場周邊道路暢通,勸導圍觀群眾遠離火災演練現場。

  (3)災民轉移、安置組

  組長:

  成員:區民政局2人。

  職責:做好涉及演練內容(災民運輸、安置和救濟)等相關工作。

  (4)傷員救護組

  組長:

  成員:區衛生局2人。

  職責:負責演練中可能出現撲救人員傷病等情況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練內容(救治傷病員)等相關內容工作。

  (5)火災案件調查組

  組長:

  成員:三江派出所民警2人。

  職責:做好涉及演練內容(調查起火原因,依法查處火災肇事者)等相關工作。

  (6)宣傳報導組

  組長:

  成員:區委宣傳部1人,區應急辦1人,區森防辦1人。

  職責: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單位開展宣傳報道工作,提高社會公眾防火意識和了解安全避險知識。

  (7)通訊保障組

  組長:

  成員:現場排程員1人(區應急辦)、中國移動小河分公司1人、中國電信小河分公司1人。

  職責:負責與市級通訊保障工作,確保訊號通暢。

  (8)現場撲救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組織隊伍按時到達集結地點,並開展撲救工作,社群服務中心做好守餘火工作。

  (9)現場解說組

  組長:

  成員:解說員1名

  職責:負責現場解說。

  六、現場通訊聯絡

  (一)通訊方式:採取影片對講與呼叫對講機相結合的方式。

  (二)聯絡(呼叫)方式:

  小河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趙代剛、指揮長):呼號為“小河區指揮部”(影片對講方式)。

  七、參演單位

  區應急辦、區森防辦、區宣傳部、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區武裝部、區森防辦應急隊伍、小孟社群服務中心服務中心、三江派出所、中國移動小河分公司、中國電信小河分公司。

  八、演練撲救力量編成及裝備要求

  區森防辦應急隊20人、區武裝部20人、消防大隊10人、小孟社群服務中心10人組成,風力滅火機:5臺,2號工具:80把,滅火彈:3件。

  演練集結地點:各單位在開發大道與三號路交叉口處集結。演練中接到出發訊號後,按撲救程式有序開進到演練現場。

  九、車輛開進序列編隊

  指揮部車輛一臺,編號0號;

  現場指揮車輛一臺,編號1號;

  區森防辦應急隊車兩輛臺,編號2號、3號;

  消防大隊救火車輛一臺,編號4號;

  區武裝部車輛兩臺,編號5號、6號;

  小孟服務中心車輛兩臺,編號7號、8號;

  區衛生局救護車輛一臺,編號9號;

  公安分局車輛一臺,編號10號;

  三江派出所車輛一臺,編號11號;

  灑水車一臺,編號12號。

  十、演練流程

  護林員發現火情(報告,先期撲救)→小孟社群服務中心(報告、組織撲救)→區森防辦(報告、組織撲救)→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撲救較大森林火災,啟動縣級火災應急預案)→結束。

  演練場山火持續燃燒時間不低於40分鐘。

  十一、演練結束

  17時,應急隊在三號路集結,區演練撲救指揮部指揮長對演練進行講評。

  十二、相關要求

  (一)各參演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規定時間到達演練場地。

  (二)消防人員統一著消防服,公安、武警著警服,民兵預役著迷彩服。

  (三)各參演單位要充分發揮各類裝備的用途,展示森林消防撲救的技戰術水平。

  (四)指揮員按規定佩戴袖標,參演車輛要統一演練標識。

  (五)各單位要嚴密組織,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六)演練中,各單位接到通知後,要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

  (七)現場使用普通話。

  (八)現場使用的發電機、音箱、功放、電視機由區應急辦負責,攝像用三角架進行拍攝。

  (九)接到演練開始後,消防、公安、衛生拉響警報。

  (十)演練結束後各單位清理人數,不得發生傷亡事故。

  (十一)撲救時間不少於40分鐘。

  十三、經費預算

  此次演練所需經費預算如下:

  1、參加人員培訓演練費3萬元。

  2、裝置籌備費1萬元。

  3、參演人員誤餐費1萬元。

  4、參演車輛燃油費1萬元。

  以上共需費用6萬元正。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4

  為加強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和職工撲火隊伍的撲火技能與安全知識培訓,全面提高森林消防隊伍的戰鬥力,切實做到“發現早,反應快,拉得出,能撲滅”。結合我場實際,決定對半專業化撲火隊伍進行一次撲火實戰演練。為使本次演練安全、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練時間:

  20XX年11月5日12時30分

  二、演練地點:

  前寺停車場

  三、組織機構及參加人員

  本次演練由縣林業局、大黃山林場組織,成立演練指揮部,由林業局副局長兼大黃山林場場長徐柏林同志任現場演練總指揮,防火辦副主任杜文學同志和大黃山林場副場長張永稱同志任副總指揮,大黃山林區派出所所長陳濤同志任撲火隊隊長。撲火隊由三個班及一個預備小組組成,每班10人,一班使用滅火水槍、滅火彈。二班使用風力滅火機,三班及預備小組使用簡易撲火工具。

  四、演練程式

  1、發現火情。直溝管護站護林員巡山查林時在前寺停車場發現火情。

  2、報告火情。林場值班室接到直溝護林站森林火警報告,經初步查證,火警發生在直溝護林站轄區內的前寺停車場地段,屬本林區1林班4小班,過火面積20平方米。

  3、準備工作。林場護林防火領導小組一方面派人到火場檢視火情,另一方面及時向縣林業局報告,並緊急啟動《森林火災撲救預案》。

  (1)組織人員:透過電臺、電話通知撲火隊員緊急集合。

  (2)集中待命:由各班班長迅速集合隊員,查清隊員人數,依次向撲火隊隊長報告本班人員及裝備情況,然後撲火隊隊長將撲火隊伍集合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由現場總指揮下達撲火命令。

  4、趕赴現場。拉響防火警報,撲火隊伍按照安排乘車或步行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

  5、火災撲救。根據火勢情況,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首先由一班用乾粉滅火彈將主要火點炸開,然後二班用風力滅火機撲滅明火,待明火撲滅後,三班用鐵掃把打滅餘火,最後由一班用滅火水槍徹底撲滅殘留的火星,並對火場進行覆土。

  6、撤離現場。火災撲滅後,全面檢查火災現場,並留三班看守火場,經演練指揮部驗收合格後,撤離火災現場。

  7、演練結束。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5

  一、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XX年7月20 日11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溫泉縣荒漠次生林( 17林班 11小班,東經4459′23.1″北緯8059′47″)。

  二、參演單位和人員

  1、滅火演練人員:溫泉縣半專業撲火隊伍、州哈夏林場半專業撲火隊伍(以下簡稱溫泉縣半專業撲火隊伍)20人。

  2、觀摩人員:州林業局領導,各縣市林業局領導,州護林防火辦、各縣市防火辦負責人。

  3、主辦單位:博州護林辦

  4、承辦單位:溫泉縣林業局

  5、演練總指揮:

  撲火隊長:

  三、各小組組成及職責、任務分工

  (一)、指揮撲救組

  負責人:

  成 員:

  任 務:

  1、組織、指揮實施滅火工作;

  2、協調成員單位應急、增援工作;

  3、向上級彙報滅火情況。

  (二)、通訊保障組

  負責人:

  成 員:

  任 務:負責資訊傳遞、通訊聯絡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

  成 員:

  任 務:

  1、負責撲火物資、裝置調配;

  2、保障生活用品;

  3、火場其他所需物品的供應。

  (四)、事故調查組

  負責人:

  成 員:

  任 務:

  1、測量火場面積、受害森林面積,火災損失統計;

  2、調查火災的原因,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演練步驟

  (一)前期準備

  1、提前設定好具體演練地點,並在演練點設定安全警戒線、停車場、觀摩位置,懸掛橫幅(溫泉縣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伍滅火演練現場),進行模擬火場堆放(按照下圖堆放火場,並栽好油鋸手開設阻隔帶所需的木樁)

  2、指揮員、各小組工作人員佩戴標示(胸籤或袖標),撲火機具、通訊裝備全部到位。

  (二)演練

  1、所有觀摩人員7 月 日11時30分(北京時間)在溫泉縣林業局辦公樓前集合出發,12時前到達演練點。

  7月 日11時30分,撲火隊長集合撲火隊伍提前到達預先指定地點。(距離觀摩點不宜過遠)

  所有人員就位後,解說員開始解說(解說的同時,開始點燃模擬火堆):20XX年7月 日上午12時,溫泉縣護林防火辦接到一牧民報告,溫泉縣河谷發生森林火災。溫泉縣護林防火辦迅速向總指揮報告,立即啟動撲救森林火災三級響應預案,並通知半專業撲火隊員快速集結。20分鐘後,半專業撲火隊員攜帶撲火機具裝備,乘坐運兵車趕赴火場。

  解說員:半專業撲火隊伍正向總指揮方向跑步趕來。(解說員解說的同時,撲火隊長集合隊伍,跑步到觀摩臺前,列隊。)

  撲火隊長:總指揮同志,我奉命集合溫泉縣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攜帶撲火機具按時到達,請指示。

  總指揮:溫泉縣河谷林發生森林火災,請你迅速組織力量,開始撲救。

  撲火隊長:是。全體隊員注意,檢查裝備。全體注意,向右轉,跑步走。

  解說員:半專業撲火隊伍正在跑步趕赴火場。溫泉縣目前有兩隻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伍,分別是溫泉縣半專業撲火隊伍、哈夏林場半專業撲火隊伍。溫泉縣半專業撲火隊伍成立於20XX年,半專業撲火隊成員共21人,配備防火物資發電機1臺、風力滅火機18臺,斧頭20把,水泵1臺,水槍8只,帳篷3頂,水桶10個,防火服30套,高把油鋸7臺,水袋10個,鐵鍁25把、3號工具30把。哈夏林場半專業撲火隊伍成立於20XX年,半專業撲火隊成員共21人,配備防火物資發電機1臺、風力滅火機10臺,帳篷2頂,水壺10個,防火服21套,高把油鋸3臺,水袋10個,鐵鍁50把,3號工具21把。

  總指揮:各小組迅速到位,通訊保障組保障與指揮部和州護林辦的通訊暢通,後勤保障組保障火場所需各類物資和生活用品。

  解說員:通訊保障組和後勤保障迅速進入了工作狀態。火場前指和指揮部、州護林辦保持通訊聯絡,後勤保障組準備救援物資待命。

  到達火場後,全體隊員列隊,撲火隊長:全體注意,一分隊由朱滿江帶領,從左路突進,二分隊由塔衣爾帶領,從右路突進,水泵手負責壓制火頭,立即行動。(兩個分隊開始滅火,水泵手開始發動機器,接好提前架設好的管線。)

  解說員:經過火場實地檢視,根據火場地形、地貌、風向和火場發展態勢,撲火隊長果斷制定了撲火戰法、戰術,科學分配兵力。大家現在看到的是撲火戰鬥中常用的“單點突破,兩線對進”的撲火戰法。在滅火實踐中,滅火隊伍選擇同一個地點突入火線後分兵兩路,進行“一點兩面”作戰,分別推進作戰,最後達到將火徹底撲滅的目的。

  撲火隊長:林火火頭超過1.5米,水槍手從火場側翼壓制火頭,控制明火進一步蔓延。1號油鋸手、2號油鋸手對指定區域樹木進行鋸伐,設定防火阻隔帶。(油鋸手開始對先前栽好的木樁進行鋸伐)

  解說員:大家現在看到的是,由於風力過大,火頭已經超過1.5米,在撲火隊長的指揮下,水槍手正從火場側翼對火頭進行壓制。由於火勢兇猛,1號油鋸手、2號油鋸手正在對指定區域的樹木進行鋸伐,設定防火阻隔帶,防止火災的蔓延。

  撲火隊長:1號、3號主機手補充油料,2號、4號主機手繼續戰鬥。(1號、3號風力滅火機手退出火場,將風力滅火機熄火併進行油料補充。)

  解說員:大家現在看到的是,火場1號、3號風力滅火機手正在進行油料補充。1號、3號主機手油料已經補充完畢,正在替換2號、4號主機手,2號、4號風力滅火機手正在進行油料補充。

  解說員:經過20分鐘的緊張撲救,明火全部撲滅,現在正在進入闇火清理階段。事故調查組人員在現場勘查、取證。

  解說員:闇火清理完畢,隊伍正在清點人員和機具。(撲火隊長集合隊伍清點人員機具。)

  解說員:溫泉縣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任務完成,撲火隊長正在進行火場移交。

  撲火隊長:塔衣爾同志,我隊撲火任務完成,現正式移交溫泉縣次生林管理站。(簽字手續,移交。)

  解說員:溫泉縣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伍圓滿完成了撲火任務,正朝總指揮方向跑步而來。

  撲火隊長將隊伍帶到觀摩位置前,列隊後向演練總指揮報告:溫泉縣森林消防半專業撲火隊撲火任務完成,火場已經移交溫泉縣次生林管理站看守,此次撲火作戰人員無傷亡、機具無損耗,報告完畢,請指示。

  總指揮:請歸隊。

  事故調查組長:報告總指揮,經現場勘查,火場位於溫泉縣荒漠次生林17林班 11小班,屬於 林,主要樹種 ,過火面積 公頃,燒燬森林面積 公頃。初步調查,是人為引起的火災,詳情還在調查中。報告完畢。

  總指揮:我宣佈,演練到此結束。

  總指揮:請州林業局領導講話。

  演練全部結束後,由溫泉縣林業局負責處理善後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6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臨的形勢

  (一)林區人口密度大,從事生產活動頻繁,生產人員帶火入山或生產用火難於避免,加之林區環境優美,入山旅遊來往人員多,稍有不慎,丟下火種就有發生林火的危險。

  (二)我鎮林區大多是以松杉樹為主,易著火且燃燒時火勢較旺。

  (三)林區內地下植被豐富,特別是天然林保護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著火,易漫延,難於撲救。

  (四)林區通訊、交通、水源不便,撲火工具簡陋,一旦發生火災,資訊不靈,施救車輛人員難以及時到達現場。

  二、組織機構

  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任成員,負責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開展。

  鎮森林防火領導組由撲救小組、後勤保障小組、醫療救護小組等組成。

  三、主要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領導組。主要職責:制定撲火救災《預案》;森林火災發生後,視情況決定是否啟用《預案》,並按照《預案》部署火災撲救工作。統一組織、調動和調整撲火力量;負責後勤保障,火場保衛和醫療救護。

  (二)各小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1、撲救小組:由人大副主席擔任組長,撲救小組由應急組、民兵應急分隊和滅火隊組成。職責是: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並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並負責報告撲火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提出撲火救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部署和鎮政府森林防火領導組決定,調整作戰方案,做好火場看守人員的部署工作。

  2.後勤保障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根據撲救小組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後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柴油、機油等)及食品、藥品,保障前方撲火需求;統一組織管理撲火救災車輛、工具;確保資訊暢通;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

  3.醫療救護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職責是: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管理救災藥品。

  四、預警預防

  1、重點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

  3、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控檢查。

  4、健全防火網路,重點林區村在防火期內,要安排1名以上專職防火員,全天候巡山護林,全面監控林區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組建義務撲火隊,並按要求進行培訓和演練。

  五、資訊報送

  1、遇有火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報告村委會或撥打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和片區林業站電話。

  2、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時,詳細詢問和記錄清楚起火時間、火場位置、火場態勢、前往路線、植被情況等,並立即報告鎮相關領導和鎮森林防火辦公室。

  六、應急處置

  (一)處置程式

  1、一旦接到火情報告,不論火勢大小,撲救組前戰人員應立即趕往火場瞭解情況。鎮森林撲火應急分隊隊長負責召集本組人員,並攜帶好撲火工具,立即趕往現場。撲救組按照要求成立前線指揮部。

  2、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在確認難於快速撲滅的火災或接到前線指揮部要求增援的請求後,應當立即增派鄰村義務撲火隊前往增援。

  3、若需要繼續增援時,由鎮應急領導小組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並指派撲火組的有關人員負責帶路、聯絡。

  (二)火線撲救

  1、撲火人員在撲火過程中務必保證自身安全;

  2、各隊人員要逐級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全力撲救,絕不能打亂仗。

  3、要根據火場火勢情況選準突破口,充分發揮集體戰鬥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組織打,力爭在短時間內控制火勢,及時撲滅。

  4、各隊(組)負責人應及時向前線指揮部、鎮森林防火領導組及鎮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火情。

  (三)餘火看守

  明火撲滅後,各組撲火人員不得擅自撤離,必須就地清理餘火,看守火場,防止復燃。清理後的火場必須留下人員繼續看守6到12小時,特殊情況下適當延長看守時間,經前線指揮部查驗確認,在確保不發生死灰復燃後方可撤離。

  (四)後勤保障

  1、後勤保障組負責運送撲火機具、器材、裝置、燃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和安排好撲火人員返回後的伙食,並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運送撲火物資應落實責任,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同時應當組織人員維持好火場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或其它事故時,醫療救護組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能當場治療的要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不能當場治療的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並及時向前線指揮部報告傷情。

  七、響應結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災得到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鎮森林防火領導組適時宣佈結束應急工作,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護火災現場,查明火案,分清責任,及時處理,火災現場保護由鎮、村負責,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負責調查,林業、公安等部門配合案件查明後報指揮部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3、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鎮政府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區群眾安置和災後恢復工作,穩定災民情緒,保持社會穩定。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7

  1.總則

  1.1 編制目

  目在於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重、特大森林防火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範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森林火災。

  (4)天氣乾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於控制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築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援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後,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後,根據前線火情資訊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域性,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後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後,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進攻方向,對火勢突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並充分與指揮長進行資訊溝通,指揮好後勤人員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裝置,完成撲火後組織人員整理裝置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後,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並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消防裝置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並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並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後,按森林防火指揮部排程,組織本村“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執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幹部群眾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釋出。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訊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禦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範措施,勿留火種,亂丟菸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訊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禦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訊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8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鑑於人事變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為成員。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電話:,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裡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絡電話報鎮指揮所,範文《鄉鎮森林防火預案》。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森林草原防火應急演練方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森林火災各項處置工作,正確處理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確保處置森林火災準備充分、反應及時、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各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檔案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組負責。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縣林業局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本預案涉及的縣有關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落實各項支援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3)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處置森林火災,要堅持“周密組織,科學撲救,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實責任,常備不解。各鎮人民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解,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2、森林火災分級標準

  森林火災按危害和涉及範圍分為特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2.1特大森林火災(Ⅰ級)

  1、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00公頃,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

  3、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或倉庫不足1公里;

  4、嚴重威脅或燒燬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市支援。

  2.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

  1、連續燃燒超過12小時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積超過50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

  3、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

  4、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原始森林、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位於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

  2.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

  1、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未得到控制;

  2、受災森林面積超過10公頃以上、50公頃以下;

  3、造成3人以下重傷;

  4、威脅縣、市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

  5、向縣交界地區蔓延、有一定危險性的。

  2.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

  1、連續燃燒超過2小時未得到控制;

  2、受災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下;

  3、向鎮交界地區蔓延、有一定危險性的。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3.1.1組成

  總指揮:縣長。

  副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縣人武部部長、縣林業局局長、縣委農辦主任、縣武警中隊隊長。

  成員:縣檢察院、法院,縣發改局、經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交通局、農業局、衛生局、供電局、旅遊局、氣象局、公安森林分局,廣播電視臺、移動新興分公司、電信新興分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

  3.1.2職責

  (1)負責對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監督。

  (2)指導縣森林撲火指揮部開展工作。

  (3)分析、研判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提出應對措施,指揮、協調各鎮、各有關單位參與森林防火、撲火行動。

  (4)報請啟動或終止本預案。

  (5)按照有關規定,商請調動駐市和上級增援部隊參與撲救行動。

  (6)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本預案啟動後,各有關單位按照預定方案立即行動,積極做好火災撲救工作。各有關單位職責如下:

  (1)縣發改局:協助糧食部門做好撲火救災的糧食供應保障工作,並監督執行。

  (2)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撲火應急所需電力、燃料的'供應及相關物資的調撥工作。

  (3)縣公安局:及時組織城市消防部門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參加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公安機關協助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4)縣民政局:負責做好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5)縣財政局:及時撥付火災撲救工作中應由縣財政安排的經費。

  (6)縣交通局:負責保障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的快速運輸。

  (7)縣農業局:當林農結合部地區發生森林火災時,會同縣林業局做好火災撲救工作,保證人員、居民點設施和牲畜安全。

  (8)縣衛生局:做好傷員救治、衛生防疫等工作,並根據需要轉送傷員到上級醫院救治;落實災區藥品、醫療器械的調撥工作。

  (9)移動新興分公司、電信新興分公司:組織協調做好撲救工作所需通訊保障工作。

  (10)縣氣象局: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做好林火衛星監測、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的釋出工作。

  (11)縣人武部: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森林火災搶險救災工作。

  (12)縣武警中隊:按有規定及時組織武警部隊參加森林火災搶險救災工作。

  (13)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3.2縣森林撲火指揮部

  本預案啟動後,縣林業局成立縣森林撲火指揮部,具體承擔處置一般等級以上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協調、指揮工作。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單位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縣林業局做好撲火救災工作。

  3.2.1組成

  指揮:縣林業局局長。

  副指揮:縣林業局分管副局長。

  值班主任:縣林業局森林防火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縣林業局森林防火辦公室、辦公室、林政股、營林科教股、計財股、公安森林分局。

  縣森林撲火指揮部下設綜合排程組、撲火救災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

  3.2.2職責

  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縣森林撲火指揮部積極協調有關單位,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儘快撲滅火災。具體任務:

  (1)綜合排程。進行全方位的綜合排程,全面掌握火情動態、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訊聯絡、火場監測,負責相關單位間的協調等工作。

  (2)撲火救災。及時迅速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撲救。

  (3)後勤保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裝置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為撲火救災工作提供保障。

  (4)現場督導。深入火場一線,檢查監督撲火救災進展情況,協助當地開展撲火救災工作;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資訊,協調解決事發地在撲火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4、預警、監測和資訊報告

  4.1森林火災預防

  全縣各級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範生產和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的檢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加強生物防火林帶工程建設,有計劃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4.2火險預測預報

  依據縣氣象部門氣候中長期預報,縣林業局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向全縣釋出火險形勢宏觀預測報告;縣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資訊,製作全縣24小時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在電視臺節目中播出;遇有高火險天氣時,縣林業局積極與縣氣象局合作,在電視臺中向全縣釋出高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在森林火災發生後,氣象部門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

  4.3林火監測

  縣林業局利用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核查和反饋監測情況,掌握全縣火情動態。火災發生地的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必要時,向省林業局要求申請國家林業局西南航空護林總站派出森林消防飛機偵察火場動態,繪製火場態勢圖。

  4.4人工影響天氣

  氣象部門根據天氣趨勢,針對重點火場的地理位置,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為儘快撲滅森林火災創制有利條件。

  4.5資訊報告

  4.5.1一般火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照林火日報、林火月報的規定進行統計,上報市林業局。發生一般等級以上森林火災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核准情況,並在30分鐘內向縣林業局報告。

  4.5.2發生較大等級以上森林火災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兩小時內向市林業局報告。

  5、火災撲救

  5.1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層級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隨著災情不斷加重,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層級相應提高。森林火災的響應級別按由低到高分為三級。

  5.1.1、Ⅲ級響應

  發生一般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有關森林經營單位)直接處理。及時向縣林業局和有關應急支援保障單位報告情況,制訂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

  5.1.2、Ⅱ級響應

  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林業局立即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應急支援保障單位報告(通報)情況,擬訂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縣林業局赴火場工作組人員立即趕赴火場。

  5.1.3、Ⅰ級響應

  發生重大級別以上森林火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指揮部成員單位報告(通報)情況,擬訂先期處置撲救方案,調動撲火力量,下達撲救任務;報請市人民政府啟動相關預案。

  5.2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級領導靠前指揮到位,一旦火情趨於嚴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層級隨之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始終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在不同行政區域交界處發生的森林火災或火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項工作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片、段)的組織指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武警部隊在執行滅火任務時,內部設立相應級別的撲火指揮機構,在縣政府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部隊的組織指揮工作。

  5.3撲火原則

  5.3.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5.3.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5.3.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5.3.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撲火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撲火力量為輔。

  5.3.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明火撲滅後,當地人民政府要留下足夠人員清理火場,並落實責任人,分班分批次地留守火場,以防死灰復燃。

  5.4應急通訊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無線通訊網路,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訊網的基礎上,當地通訊部門要建立火場應急通訊系統,保障在緊急狀況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訊暢通。

  5.5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5.6居民點及群眾安全防護

  各地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或種植生物防火林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5.7醫療救護

  森林火災一旦造成人員傷亡,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必要時,由縣衛生局組派醫療專家進行救治或者組織傷員轉送。死難者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5.8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

  5.8.1撲火力量的組成。撲救森林火災以鎮組建的森林消防隊及當地群眾作為第一梯隊;以縣森林消防隊、縣林業局機關幹部作為第二梯隊;以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武警中隊、消防中隊及事發地鄰近鎮森林消防隊作為第三梯隊;必要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商情本市森林防火專業隊作為第四梯隊。

  5.8.2跨鎮增援機動力量的組成。當撲火力量不足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鄰近鎮的森林消防隊實施跨區域支援撲火。原則上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從低火險區調集為主,高火險區調集為輔。

  5.8.3撲火隊伍調動程式。當需要跨鎮調動各鎮森林消防隊時,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或副指揮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准實施。

  5.9案件查處

  縣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對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

  5.10資訊釋出

  5.10.1森林火災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5.10.2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和撲火動態等資訊必須按《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有關資訊釋出的規定進行,由縣森林撲火指揮部核實後報縣政府統一發布。

  5.10.3資訊釋出工作,由縣林業局商縣委宣傳部、縣新聞辦辦理。

  5.11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林業局報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按程式審批後宣佈結束應急期。

  較大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林業局適時宣佈結束應急期的工作。

  6、後期處置

  6.1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由縣林業局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核查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評估森林資源損失情況,並於火災撲滅後3天內書面報縣人民政府。

  6.2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

  縣民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復重建。

  6.3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縣林業局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市林業局上報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7、綜合保障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縣、鎮(林場)與火場的森林防火通訊網路和火場應急通訊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訊裝置和通訊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通訊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網際網路等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通訊基礎設施,為撲火工作提供通訊與資訊保障。縣氣象局負責釋出天氣形勢分析資料、林火衛星監測雲圖、火場實況圖片影象、電子地圖和火情排程等資訊,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資訊支援。

  7.2後備力量保障

  加強各級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重點建設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的同時,要重視後備撲火力量的培訓和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7.3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本縣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縣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有條件時可以配備森林消防滅火水車。

  7.4資金保障

  縣森林撲火指揮部根據撲救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的工作需要,提出需由縣財政承擔的專案支出預算報縣政府審批後執行。

  7.5培訓演練

  7.5.1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有計劃開展撲火指揮員、森林消防隊員和撲火人員以及林區廣大幹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撲火實戰訓練和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科學撲火與避火安全常識,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7.5.2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縣林業局應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開展培訓和演練。

  8、附則

  8.1術語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達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責任與獎懲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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