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選6篇)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選6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1

  根據衛生部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要求,為充分調動護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護理質量和護理管理水平,探索醫院分配製度改革,推進護理人員績效分配向臨床一線傾斜,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同工同酬,更好地促進護理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經討論完善以下績效考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獎金分配原則

  1、護理部提出指導性意見,大科統一操作。

  2、護理人員績效分配向臨床一線傾向,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

  3、護理人員績效分配應體現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四個維度。

  4、科護士長根據護理部指導意見,結合本片區實際,制定本大科考核指導方案。

  5、各護理單元制定本單元績效分配方案;科護士長根據分配方案進行核查;再經護理部認可後交財務處執行。

  6、醫院在職護士與聘用護士同條件享受績效分配。

  7、各護理單元績效分配方案總體構成:本方案所顯示係數佔70%;工作量佔20%;工作質量佔10%。

  二、績效考核方案

  1、院齡、學歷、崗位職稱係數:

  院齡、學歷、職稱體現護士工作經驗和能力,崗位體現護士的工作能力,反映能承擔的工作數量和質量,按院齡、學歷、崗位設定獎金係數,各大科統一協調。

  (1)護士取得執業護士資格結束輪轉定科後,進入臨床係數為1;

  (2)進入科室後,本科生加係數0.03,大專生加係數0.02,中專生加係數0.01;

  (3)院齡6-10年護士基本系數+0.03;院齡11-15年護士基本系數+0.08;院齡16年以上護士基本系數+0.15;

  臨床科室設4個崗級:

  護士長: 1.4-1.6;

  總責護士:1.2-1.4;

  輪班護士:1.0;

  非輪班護士:接觸治療、處理醫囑1.0;不接觸者0.9

  (4)職稱:護師+0.01;主管護師+0.02;副主任護師+0.03;

  (5)專科護士:在本專業領域併發揮作用+0.01;

  (6)各病區質控護士、帶教組長、安全員另加權係數0.01;

  (7)中途中斷護理工作(停職),中斷前的工齡不累計;

  2、夜班:

  夜班體現護士的工作辛苦與風險,小夜班、大夜班加權係數各0.01-0.02(不同年資護士值夜班,加權係數不同,年齡<40歲每班為0.01,年齡≥40歲每班為0.02)。早晚班可加權係數0.005。總責護士夜班另+0.005。

  3、考勤:

  (1)考勤直接體現工作態度、工作量等,各病區根據醫院《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2)出勤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4、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體現護士的工作風險與勞動強度,護士每天加權係數0.01。

  5、患者滿意度:

  患者滿意度直接體現護士的綜合能力與服務品質,各病區根據每月病人滿意度調查結果進行獎勵與懲罰。

  6、護理質量:

  護理質量和護理安全體現工作質量,各病區根據護理部督查、病區自查結果進行獎勵與懲罰。

  7、科研教學:

  科研教學間接體現護士的工作能力,各病區根據帶教、科研結果進行獎勵與懲罰。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2

  為了繼續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我校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隊伍建設,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學校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行政領導及環節幹部的激勵和檢查、監督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範圍

  學校副職,教導主任,副主任,大隊輔導員,總務人員

  二、考核指標及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量化指標考核佔80%,學期末民主測評考核佔20%。

  (一)、領導素質與職業道德(30分)

  熱愛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團結協助,相互補臺。為人師表,勤奮敬業,無不良影響。

  1、 團結協作(5分)

  團結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辦事說話注意方式,主動幫助其他成員,得到其他成員支援與肯定。

  2、作風正派(5分)

  領導作風,工作作風要正派,按原則辦事,做到秉公辦事,不徇私舞弊,遵紀守法,對下屬要關心愛護,有事要溝通,要光明磊落,辦事公道,公平。

  3、領導才能(5分)

  具備領導能力,敏銳的洞察力,一定的號召力,果敢的魄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學科指導能力。

  4、職業道德(5分)

  模範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教師尊嚴,嚴格按照師德標準要求自己,不帶頭有償補課。有違紀行為受到組織處理的,一票否決,評為“不稱職”。

  5、出勤情況(10分):

  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出滿勤,幹滿點。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病事假手續按我校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工作(50分)

  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工作,精通業務,顧全大局,敢於負責,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嚴謹細緻,工作效率高,本職工作完成得好。

  1、計劃、總結(5分)

  按時完成並及時上交各種計劃、總結。計劃有重點,有措施,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總結所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

  2、任課工作(4分)

  完成所代學科課程任務,無缺課。

  3、黨建工作(6分)

  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任務,黨員幹部要積極參加黨組織生活會,中心組學習會,發揮黨員領導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

  4、指導、服務教學(8分)

  按要求完成聽課、評課任務,指導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師的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試和反饋。開展教師培訓、教育科研、課程改革等活動。指導中隊輔導員開展班隊活動。總務人員要為班級、大隊部、教導處、學校做好一切服務性工作。

  5、檔案管理與督導評估(8分)

  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要按《回民區教育局城區小學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方案》及細則的各項B級指標和《糖廠路小學工作細化分工表》的具體要求,努力完成目標考核。按照目標完成率(目標完成率=各項實得分/各項應得分)排序得分。

  6、值周情況(6分)

  按照學校制定的值周工作安排和要求,盡職盡責。

  7、領導交辦工作(5分)

  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不能找藉口推諉,看錶現得分。

  8、個人獲獎(4分)

  9、集體獲獎(4分)

  (四),民主測評(20分)

  1,個別談話(6分)

  談話物件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一般應是被考核人所在辦公室或有工作關係的人員,談話時,考核組指定一名人員參加,並做好談話記錄。

  2、期末述職(6分)

  學期末要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應實事求是,不擴大成績,不隱瞞缺點或錯誤,事實清楚,簡明扼要。述職順序採取抽籤形式進行,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民主測評(8分)

  學校將在述職後進行民主測評,測評結果按滿意率得高低排隊給出量化分值。

  三、考核原則

  1、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2、實行領導打分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平時與期末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

  四、考核等次劃分

  年度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高階教師和一級教師分別高分到低分排隊。

  優秀(佔15%):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職業務,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成績突出。

  稱職(佔70%):能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

  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佔15%):基本稱職:政治表現、出勤和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完成的質量不高。不稱職: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出勤和業務素質較差,對本職工作生疏,不善於學習,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諉,以致造成嚴重後果的或嚴重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的。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1、評定考核分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標準,統計出被考核人員的得分,高階教師、一級教師分別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報學校黨支部審議。

  2、對考核中獲得基本稱職以上等次的教師,學校要發給不同檔次的績效獎勵工資,根據本校高階教師和一級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分別測算出均數作為基數。

  績效獎勵:

  優秀: 基數+基數的4%

  稱職: 基數

  基本稱職: 基數-基數的4%

  不稱職: 不發績效獎勵工資

  3、在考核中總分列在末位的教師,學校校長書記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3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x市x年度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x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近期x年度績效管理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實際情況,現制定x市—20xx年度中等職業學校建設績效考核辦法。

  一、中職學校達標建設總體目標

  現有全市中職學校36所,已達標17所,未達標19所,達標率佔47.2%。從x年下半年起,力爭用兩年時間,採取合併、轉型、停辦、共建等形式,整合一些校園面積和辦學規模未達標的中職學校,經過資源整合、佈局調整最佳化,到20xx年,全市中職學校從現有36所整合成具有較大辦學規模的22所,校園校舍和教學實訓設施裝置硬體建設等基本達到部頒《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

  二、中職學校達標建設物件目標

  1.x市屬校:現有公辦中職學校5所(文教職專、商貿職專、藝術學校、盲校、聾校)未達標,民辦中職學校4所(經濟職校、榕西職校、國防職校、省防衛職校)未達標。

  整合目標:異地新建1所、合併2所、停辦或轉型6所。

  2.臺江區:現有公辦中職學校1所(外貿職專)未達標。

  整合目標:整合並校。

  3.倉山區:現有公辦中職學校2所(跨洋職專、環保職專)未達標。

  整合目標:合併後異地新建1所。

  4.福清市:現有公辦中職學校1所(福清高山職技校)未達標;民辦中職學校3所(福清光明職高、西山職校、美佛兒職校)未達標。

  整合目標:合併2所,停辦或轉型3所。

  5.連江縣:現有公辦中職學校2所(連江職專、青芝成專)未達標。

  整合目標:合併後異地新建1所。

  6.高新區:現有公辦中職學校1所(閩侯美術職校)未達標。

  調整目標:異地新建1所。

  三、中職學校達標建設主要考核指標

  1.辦學規模。學歷教育在校生數應在1x人以上,且專業結構比較合理。

  2.師資隊伍。專任教師不少於60人,師生比達到1:20—1:25, 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專業課與公共課教師比為5:5左右。

  3.校園面積。新建學校的建設規劃總用地不少於60畝;生均不少於33平方米,各種場地設施基本滿足學校辦學需要。

  4.校舍面積。新建學校建築規劃面積不少於2.4萬平方米;生均建築面積不少20平方米(不包含校外租賃建築面積),各種建築和設施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

  5.實訓條件。要有與所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實訓場所和設施裝置,學校實訓設施裝置總值360萬元以上,工科類專業和醫藥類專業生均儀器裝置價值不低於3000元,其他專業生均儀器裝置價值不低於2500元。

  四、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工作實施步驟

  1、工作部署(x年7月):市教育局制定下發《關於做好x市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調整推進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並召開各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校長會議,全面部署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工作,明確建設任務目標,推進工作落實。

  2、制定方案(x年9月):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制定上報本地區(學校)佈局調整達標建設實施方案。市教育局制定《x市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年度績效考核辦法》,並報送市效能辦、市統計局。

  3、啟動實施(x年9月至12月):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按照各自《實施方案》對照考核評估指標,啟動整合和建設工作。市教育局組織相關處室對民辦校辦學條件進行評估為佈局調整做準備。

  4、x年工作績效評估(20xx年1月):組織評估x年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推進達標校建設工作績效並報送市效能辦、市統計局。

  5、深度推進(20xx年2月至12月):市教育局跟蹤督查落實。

  6. 20xx年工作績效評估(20xx年1月):組織評估20xx年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達標建設推進工作績效並報送市效能辦、市統計局。

  7.達標建設收官(20xx年6月):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建設全部達標,並申報省教育廳評估。

  8.全面評估(20xx年9月至12月):省市教育部門組織全面評估達標校建設。

  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和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具體詳見附表.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x市教育局關於做好中等職業學校佈局調整推進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榕教職成【x年】27號)執行。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4

  根據x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x市委、政府關於印發〈x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20xx】166號)檔案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物件

  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本實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實行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員同時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不能享受績效考核獎金)、當季退休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固定績效考核獎金)、離崗待退人員(在離崗待退期間沒有違法違紀行為,固定享受稱職等級獎金)不納入績效考核實施範圍。

  司法、土地、勞務等市直單位派駐梅嶺街道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參加街道績效考核,街道將提出初步考核意見,並將考核情況書面反饋市直主管部門,由各市直主管部門確定最終考核等次。

  按照職務層次,考核物件按科級幹部、中層幹部(含工作點副點長)和一般工作人員三個類別分開考核。

  二、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為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核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為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群工作,則每項為25分;重點專案工作滿分為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專案,則每個專案為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專案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為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為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專案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為80分,其他得分為70分。

  三、評價等級設定

  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從高到底排列,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考評得分高於90分以上的,評為“優秀”等次;考評得分75分—89分的,評為“良好”等次;考評得分60分—74分的,評為“稱職”等次;考評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不稱職”等次。績效考核“優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員比例按三個考核類別分別控制在人數的25%以內和30%以內。

  當季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的不能享受“優秀”等次獎金。當季退休人員和調離本市人員按在職月份享受“稱職”等次獎金。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當季新錄用(聘用)或外縣(市、區)新調入人員工作不滿20個工作日的、當季請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的、當季被效能告誡的、受立案調查在立案期間的。

  下列人員參加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當季曠工累計超過2個工作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期間的當季確定不稱職,以後按年度考核確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績效考核程式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計劃、總結、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核物件。考核物件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並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核物件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x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核物件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帳》應儘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臺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後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一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核物件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分表》,並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後,於每季度首月5日前彙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核物件上一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逐級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核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鉤。績效考核結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後,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核物件反饋考核結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核物件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

  五、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是指把績效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鉤,把績效結果作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政治激勵的主要依據。

  1、與考核獎金掛鉤。“優秀”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2100元,“良好”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800元,“稱職”等次人員每季度獎勵1500元。

  2、與獎勵懲戒掛鉤。把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表彰結合起來。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從季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中評選、產生,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限額內,可以直接確定為年度考核優秀,並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推薦人選。。對於季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次兩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被評為一次“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對於有計生、綜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情況的,按相關規定確定考核等次。

  3、與職業發展掛鉤。堅持把績效考核與崗位調整、選拔任用和學習培訓結合起來。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多次獲評“優秀”等次的人員,在幹部提拔使用上給予優先推薦;在幹部培訓時,作為優先安排人選。對於當年度績效考核獲評“不稱職”等次的,給以一定期限的待崗處理,採取跟班學習、強制培訓等措施,幫助待崗人員整改提高,並依據培訓結果和能力條件重新安排工作;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辭退。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5

  一、指導思想

  以實施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和槓桿作用,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不斷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水平,推動職業教育事業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過程公開,方法公平,結果公正,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易於操作,便於考核。

  4.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把教師師德表現作為考核重要依據之一,力求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科學合理。

  三、崗位設定

  根據學校實際,將我校工作崗位分為教學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三類。

  四、考核內容

  1.對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副書記、副校長、紀檢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的考核,採用百分制方式,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因崗位工作致通報批評的相應扣分。

  2.對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為基準分,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3.對身兼兩個以上工作崗位的人員的考核,按不同崗位先進行考核,再按所兼各個崗位的平均分計算考核結果。

  4.等級介定:優秀:95分以上;稱職:70分至94.9分;基本稱職:60分至69.9分;不稱職:60分以下。

  五、各類人員工作量的均衡辦法

  1.按照黔教機編(1993)119號檔案,結合中等職業學校特點,以每個教師周課時數為10節,將各個崗位摺合為基本課時,按照基本課時評出各個教職員工的績效總分。

  2.班主任每週節摺合工作量4節。

  3.各組織負責人工作量的摺合:

  (1)工會主席按中層正職待遇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2)團委書記婦委會主任按中層正職摺合工作量。

  (3)各學部主任按中層副職摺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減0.2摺合工作量。

  (4)各組織的其他承擔具體工作的人員減半摺合工件量。

  4.其他崗位人員按崗位職責衡定工作量。認真履行職責。綜合考核達到良好以上為達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師基本工作量後,所超課時按全學期滿課時總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辦法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5至9人的考核領導小組,規範考核程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綜合考核。績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進行。

  2.採用按週記載、按學期考核進行,平時考核和綜合考核相結合,考核分加權重進行量化。每位教職工以100分為基準分。以每學期考核結果增減,最後得分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3.平時考核:由學校擬定符合工作特點的常規工作細則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過程等,並將考核結果存入個人考核檔案。

  4.綜合考核

  (1)教職工個人總結、自評、述職(領導崗位)。

  (2)考核組在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平時考核情況,分別按照《教學崗位考核評分表》、《管理崗位考核評分表》、《工勤崗位考核評分表》進行考核。

  (3)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稽核評定,綜合評定考核結果。

  (4)將綜合評定的考核結果,由校長簽字後在本校公示一週。

  (5)對公示無異議者,按綜合評定的考核結果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並將綜合評定的考核結果存入個人考核檔案,作為評優晉級的重要依據。

  (6)每學期結束前由學校考核組考核後報校長稽核,公示之後報教育局批准執行。

  七、考核結果

  1.教職工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崗位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得到全校教職工崗位績效考核總分。提取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和突出貢獻獎及其他自設專案津補貼後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崗位績效考核總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職工崗位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崗位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本校提取超課時津貼及獎金後)

  教職工崗位績效工資= ×個人崗位績效考核得分

  2.全校崗位績效考核總分

  3.班主任津貼標準

  4.各級各類人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為本校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0.6倍;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兼幾職的以最高職級考核定等,不重複計算。

  八、 特殊情況的考核處理

  1.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

  2.學校派出到異地管理頂崗實習學生的教師,根據工作實績發放績效工資。

  3.經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脫產學習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

  4.經醫院確診的癌症病、麻瘋病、精神病的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該校平均標準發放(有檢查收費收據及證明)。

  5.經組織批准借用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

  6.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髮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

  7.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髮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8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一學期內病假超過15天(不含15天)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該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標準以天計扣。

  8.在職人員連續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髮放,連續事假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連續事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一學期內事假超過6天(不含6天)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該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標準以天計扣。

  9.一個月內有一週曠工的,停發本月績效工資,一年內曠工累計計算達一個月的,停發本年度績效工資。

  10.達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退休前執行績效標準,退休後,從執行退休後的當月起按相應的退休生活補貼標準執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工資繼續發放。

  12.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在處罰期間的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

  13.不任現職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級待遇的.離任校級領導(校長、專職支部書記);在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可以按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並享受每月100元津貼;不任現職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級待遇的離任副校級領導(副校長、專職副支部書記),在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可以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標準發放。

  14.一學期有下列工作情況的,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

  (1)未經學校及區教育局同意批准脫產學習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無正當理由參與群訪、集訪、非訪的。

  (5)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6)參與黃、賭、毒,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造成不良影響的。

  (7)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8)參加邪教宣傳或活動未達到犯罪行為的。

  (9)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達不到法律法規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級、撤職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並按有關規定發放工資。

  九、各類人員考勤量化標準

  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經學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曠工1次扣3分、遲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假、喪假、產假、公假以及經學校同意的教育教學方面的學習考試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辦公室的考勤彙總記載。

  十、各類人員加、減分標準

  (一)、加分標準:

  1.“雙師型”教師加分標準:取得相應的由國家勞動部門頒發的等級證的教師:初級工加5分;中級工加10分;高階工加15分;技師加20分;高階技師加30分,只在獲證本學期加分,不重複加。

  2.輔導學生參加區、市、省、國家級競賽獲等級獎,每人次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職工本人在《畢節教育》、《七星關教苑》、《畢節日報》、《畢節晚報》或有國內正規期刊號刊物上發表新聞、簡訊報道學校的,每篇加1分,省級以上公開報刊每發表一篇加3分,國家級每篇加5分,專著必須是有正式出版並有“中國版本圖書……”編號的,獨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學校組織或推薦的教職工個人競賽類獲學校、市、地、省、國家級獲獎,每次加1、2、3、4、5分。以國家黨政機關評選頒佈發獎證為準。

  5.教職工個人主動承擔學校教學研究課、公開課等一次。省級加10分,市級加6分,區級加3分,校內的加1分。

  6.教育科研獎:教育科研獲市一等的加5分,獲市二等的加3分,獲市三等的加2分。獲地區教育科研獲獎的個人,則在市獎勵分基數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區級表彰的加5分,市級表彰的加10分,省級(國家部委)加20分,國家級加30分。

  8.學校考核小組研究認為在工作中有貢獻:加1—5分。

  (二)減分標準

  1.考核期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級點名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級扣2分/次;區教育局級扣4分/次,區委區府級5分/次。受到書面通報批評的,按照以上各級別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受到上級通報批評,黨內外警告處分和行政記過處分的,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扣相關責任人考核總分的20%——50%。

  3.因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誤、學校財產重大損失:1-10分。

  4.因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傷害事故:1-10分。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1-10分。

  6.教師間發生矛盾經學校以上單位處理的:1-10分。

  7.因教師過錯同學生髮生矛盾經學校以上單位處理的:1-10分。

  8.校領導和教職工公認的其他重大事故或過失:1-10分。

  9.凡對學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絕接受者,扣除考核總分20分。

  護理績效量化考核方案6

  為規範白雲區檔案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區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檔案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檔案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考核物件和時間

  (一)考核物件

  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底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局納入實施範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即:白雲區檔案局地方誌科編纂科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對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四、考核機構

  區檔案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白雲區檔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檔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域性事業單位績效考核。

  五、績效工資的構成和考核內容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定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髮放。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的,全額髮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在職人員在法定假期內休假的,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由白雲區檔案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四個方面(具體考核標準參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單位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職考核為優秀的加2分;本年度內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先進個人稱號或其他表彰的分別加2、3、4、5分,獲得市、省、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先進表彰的分別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後考核得分後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計算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式

  1、領導評(60%)。由白雲區檔案局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60%。

  2、同事評(40%)。由白雲區檔案局其他一般幹部和工作人員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40%。

  3、自評(10%)。由自己考評,自評得分佔考評總成績的1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計算方法

  白雲區檔案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人員分佈為:領導班子共3人(考核加權總分為A),全域性其他考核工作人員共8人(考核加權總分為B),被考核人2人(自評考核總分為C)。

  被考核人最後考評得分=60%xA/3+40%xB/8+10%xC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白雲區檔案局每年年底對事業編全體幹部職工進行一次工作績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及考核加分標準進行考核打分,最後按照考核計算方法進行彙總,作為被考核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最高分值為100分,被考核人最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為激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個人最後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員年度扣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元,該同志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最後考評得分為95分,則應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金額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獲得獎勵績效工資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服從工作安排,推諉扯皮,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域性或全區檔案工作進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1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處)。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後積餘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八、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儲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九、本考核辦法自20xx年1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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