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作經營協議書

股東合作經營協議書

  在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東合作經營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上述三方合夥人就合夥經營西餐廳一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現行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誠信的原則就有關於合夥經營一事達成相關協議,並形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1.1,(以工商部門批准的字號為準)

  1.2經營地址: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四條 入股比例: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後,協議三方需將入股現金一次性交付至合夥經營賬戶中,視為入夥完成,任何一方在合夥經營期限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條:三方約定每月___號作為結算時間,在此時間將餐廳經營賬目進行全面核對,結算當月利潤、成本等事項,並形成書面結算單據,人手一份。

  第七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定於 。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___年內,除出現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退夥事由之外,原則上不得提出退夥。

  第十條: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共同聘請總經理一名作為西餐廳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義經營人,作為餐廳日常經營的執行者。其許可權為:

  1.良好執行完成合夥人下達的決策;

  2.負責西餐廳的日常經營;

  3.對不超過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權;

  4.協調日常經營中餐廳產生的各類糾紛,協調相關部門關係,保障餐廳日常良好運轉;

  5.對餐廳內部一般服務人員(除合夥人直接聘用、委託人員之外;除大廚、財務、採購之外)享有管理、培訓、任免權利;

  6.不享有對外簽訂標的超過___元或對餐廳經營有影響的合同的權利。

  7.不享有餐廳經營利潤的分配權、支配權及其他任何權利。

  8.不享有其他未經合夥人書面授權的權利。

  第十一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

  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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