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讀後感(通用7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通用7篇)

  當品味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不妨坐下來好好寫寫讀後感吧。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通用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2

  非常的“難”看,可能我還需要看幾遍才能摸到皮毛。基因的目的是不斷的讓自己延續下去,物體本身只是它的載體,不同的基因會讓讓不同的載體有不同的表徵,然後就是達爾文的優勝劣汰,好的基因也就傳承了下來。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終有好報”,作者用博弈論,採取了計算機程式實現的方法來證明社會中不同的角色競爭下來,採用短期報復,長期寬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環境中)。

  頭腦風暴一下,這種教科書型別的書說實話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歡看,因為被小學,中學和高中的教科書嚇住了,看這種書容易回想起高考背書,做題的感覺。感嘆一下,中國中小學教育啊,啥時候我擦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自然,純真,本位一點,升學的機制也更多樣化一些,不要讓我們回憶起童年時都是一把辛酸淚。

  其實這本書從家庭教育來講也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在國外的教育裡面都會告訴小朋友這樣一個觀念,在社會上生存是有一些規則的,而且也是存在競爭的(良性競爭),從基因的角度來講也是這樣的,競爭無處不在,對於家庭教育來講在適當的時候告訴小朋友有競爭(良性競爭)存在對他們的成長應該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不是從小就烏拖邦,或者從小就生活在非黑既白,你死我活的競爭下,凡事要科學,要從實際生活中去應用科學。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3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並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資訊,有點過於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隻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最佳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為“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裡,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著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裡,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機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為,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著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為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衣索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為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為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著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為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啟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援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為敢愛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為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著吉它微笑著唱出《少年》:“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著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著,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著活著……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階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裡,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裡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最佳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裡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階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6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透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建立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裡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裡的林林總總。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裡來,霧裡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裡來,又將到哪裡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7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併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歎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裡,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型別。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於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歎在於,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

  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並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並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後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丟擲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併為後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麼,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後孵化的,並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願捨棄一些。這樣,後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徵,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基因行為的目的性因而是極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裡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於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瞭解的生命的本質後,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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