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1、臨時用工是指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節性臨時工人和民工。

  2、確因養護、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臨時工,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簽定勞動合同,確定合法勞動關係。

  3、招用臨時工必須年滿18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與妨礙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認真、服從分工、短時間內就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4、特種作業崗位或技術性較強崗位確需招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本人有效技術證書和有效操作證,並經安全、人事部門考核審定後方可錄用。特別是駕駛人員,駕齡不到三年或發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臨時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就業證(卡)、人口暫住證等證件由人事部門辦理臨時用工協議和安全協議,加強管理,建立臨時工花名冊及有關臺帳。

  6、招用的.臨時工,用人單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則應進行專業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後方可上崗。同時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7、根據生產崗位的實際需要,對臨時工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安全條件,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

  黃河施工單位承包工程勞動強度大、苦、髒、累、險,而單位本身人員編制有限,不可避免地會僱傭一些臨時工完成工程或承包給一些施工隊。使用這樣一支施工隊,雖然具備工資成本降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點,但是從整體情況看,這隻隊伍文化知識差,安全意識及法律觀念淡薄。因此,在工程施工當中容易出現圖省事、趕進度、違章蠻幹等現象。由於管理上的鬆散,監督檢查的不嚴格,更容易造成臨時工自身傷害,單位職工被臨時工傷害或違規施工時出現事故傷害。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種,總結了一下有以下三種:

  1.單位採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實際上是包而不管。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工傷概不負責”的相關承包合同,使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3.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未籤就進入工程現場,勞動合同到期後不辦理補籤手續。

  這些現象在黃河單位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單位依法安全用工意識淡薄,給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一大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勞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僱工合同“工傷概不負責”是否有效的批覆》的用工要求,黃河單位使用臨時工,應該採取更嚴格有效的防範措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安全控制:

  1.必須建立健全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單位內部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嚴肅施工進場紀律。

  2.依法承擔臨時工安全管理的義務,樹立“誰用工,誰管理”的思想,切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秩序,維護臨時工的安全與健康。

  3.嚴格審查臨時工程隊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範圍,施工許可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書,臨時工程隊還應持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避免將工程包與無相關資質的承包人。

  4.開展崗前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從事特殊作業的臨時工還必須持有安監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作業。

  5.用工期限超3個月以上,還必須到縣以上勞動仲裁部門辦理勞動合同簽證手續,與臨時工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書》。

  6.為臨時工繳納工傷保險及團體意外傷害險,或委託勞務派遣機構及時辦理臨時工相關社會保險。

  7.工程管理部門要加強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立即制止。還要加強臨時工住宿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只有不斷強化、規範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才能杜絕、減少施工中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臨時工的人身安全與黃河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

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3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稽核存檔備查。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並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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