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考勤制度(通用6篇)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通用6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人員考勤制度(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1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稽核批准;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並上交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批准;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天,如當週不休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衝抵後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週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於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提供公立醫院醫生證明給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提供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提供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2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並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3

  公司為了規範員工的考勤制度,指定了正規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員工能遵守考勤制度。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週工作制制度。xx年10月24日不上班,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週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後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週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範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範;

  2. 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儘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路暢通,不要開啟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檢視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遊戲;上非法網站;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透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菸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並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裝置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裝置,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後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體中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在crm軟體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4

  為了創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圍,強化紀律觀念,建立約束機制,形成一種團結緊張、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維護單位形象,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整風肅紀活動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覺為前提,以考核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務為目的,服從服務於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辦公休息時間,原則上遵照縣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依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可作適當調整,以行政部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另行規定。個別崗位在某一時間段由於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時間難以規定,可作靈活調整,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3、出勤實行簽到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收發表(卡),並統一彙總登記,以此作為考評和獎罰的重要依據。簽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時間為9點前,下班時間為11點後,下午上班時間為3點前,下班時間為5點後,不得代簽、補籤、提前籤、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員負責登記。

  4、公司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上班時間如因私臨時需要離崗,必須向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請假。

  5、因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報有關人員批准,半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急需本人處理或待辦的公司重要事務,在請假前必須處理妥當或委託代辦妥善。

  6、公司各種與出勤有關的獎勵或補貼,均以各自出勤情況為依據進行計發,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幹部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計扣發工資並累計,無故離崗、脫崗按曠工算,曠工一日按50元計算扣發工資並累計,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離崗的要在2天內到分管領導處補打卡,否則按曠工論處,如公、私事需臨時外出要請假的要說明原因和時間要求,無故延長請假時間的按早退論處。如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被縣效能辦等檢查組、明察暗訪組發現的,除按縣機關單位要求處罰外,公司另扣發該人當月工資200元。每月出勤為滿勤且縣明察暗訪組未發現該職工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司將用罰扣下來的費用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8、對未按照規定程式履行請假手續,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的在編不在崗的幹部職工,堅決按要求報組織人事部門給予以免職或辭退,一年內請私事假累計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時間按每20元一天扣發年終津貼。超過30天的扣發一半年終津貼。

  9、以上規定的情況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統計彙總一次報分管領導稽核後再報總經理籤往財務部執行扣發、獎勵。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5

  一、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普通崗位為8小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2、公司的全體員工均實行考勤點名制度,由部門主管負責點名;

  3、員工每天均需先簽字方可外出辦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字的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上班時間5分鐘未到視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走的視為早退,30分鐘未到視曠工半天,半天未到簽字者視曠工一天。凡是遲到、早退者視情況罰款20元人民幣,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員工外出辦事前需要向部門主管報告外出的理由和時間,嚴禁員工上班期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處理。

  6、公司辦公室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監督,統計當月遲到、早退、曠工後交財務部扣發工資。

  二、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是員工在非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非本職工作或本職工作額外工作量,屬於公司計劃外工作任務。

  2、員工於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情況不得推諉,若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加班時,應提前告知。

  3、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必須加班的,須嚴格控制並辦理申報手續,辦理加班手續後方可實施(如因突發情況可事後補辦手續)。

  4、加班的審批,由部門主管負責,公司辦公室進行監督並報經理批准後交付財務。

  5、員工加班後應安排補休,如確實無法補休,發放加班工資。

  6、平時加班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假日是300%。

  三、員工請、休假制度

  1、請、休假

  a)凡請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員工,必須提前3天填寫請假條。

  b)將《請假單》交給所在的崗位的主管簽署意見。

  c)由主管將請假單,轉交公司辦公室。

  d)辦公室根據部門所簽署的意見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稽核。

  e)公司經理審批後,由公司登記歸檔,作為考勤依據。

  f)休病假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辦公室辦理手續(2天以上者)。

  g)員工請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兩天以上者需辦公室批准。

  h)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經理批准。

  i)請假者須辦完正式手續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請假方法

  a)主管可批准下屬人員兩天以內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後,方可休假。

  四、曠工處理辦法

  1、為履行請假手續離崗,視作曠工。

  2、請假未得到批准擅自離崗者,視作曠工。

  3、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視曠工半天處理;累計5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4、遲到30分鐘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

  5、曠工半天扣發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3天工資,連續曠工兩天扣發7天工資,記大過處分或自動離職;曠工3天者做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人員考勤制度6

  為規範和加強公司各部門人員上下班及請假等考勤管理,為準確核算工資提供依據,現根據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公司管理制度,將公司考勤制度等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 出勤、遲到、早退及外出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專案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專案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專案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後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專案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專案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專案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並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二、 請假

  關於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並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是遇偶發事故,應於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於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於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後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餘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與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髮放。3個月後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三、 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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