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廠車間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鞋廠車間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鞋廠車間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鞋廠車間管理制度1
裝置是工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產品質量的第一保障,裝置管理工作應以生產為中心,以經濟效益為目的,貫徹“預防為主”“保養與安全並重”的方針,做到科學管理,正確使用,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效能狀態。
1、裝置維修與保養制度:
1)根據企業生產的實際需要,組織裝置技術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管理;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際定檢定人操作,以利熟悉和掌握本部位裝置的技術性能;
3)裝置必須專人使用、專人保養,不得私自動用他人裝置或機臺;
4)若裝置或機臺出現技術性能故障,應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修理;
5)保障裝置結構的完整,不得隨意拆卸或自行維修、不得調換其它裝置或機臺上的零件;
6)正確使用,精心保養,隨手關掉裝置或機臺電源,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除裝置沉積的垃圾,保障裝置的正常運轉;
2、裝置事故與處理
1)裝置因非正常損壞或正常磨損之故障,致使停產修理或延誤生產降低效能者,均為事故
2)論及事故大小,一旦發生裝置故將,操作者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幹部和維修人員搶修;
3)對於違犯操作規程,造成機械損壞而降低裝置效能或停產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對故意損壞機械裝置者則要嚴肅追究,從嚴處罰;
3、裝置或機臺維修保養規則
1)裝置或機臺必須服從部門管理人員指派,專人使用、專人保留、專人保養、不得任意調換,違者予以作警告處分處理;
2)不得私自動用或調換他人裝置或機臺,違者給予作記小過處理;
3)裝置機修人員應以生產為重,隨叫隨到,不得以與本職工作不相關的理由拖延維修時間,違者作警告處分處理;
4)裝置機修技術人員,要定期進行裝置表面的清潔,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洗機器、清洗機臺內部的汙垢和垃圾,保障裝置的最佳效能;
5)裝置或機臺操作人員,離開工作臺,應隨手關掉電源,減少機械運轉,磨損或意外事故的發生,違者作警告處分處理。
鞋廠車間管理制度2
一、生產紀律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規格要求生產。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愛惜生產裝置、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杜絕浪費。
4、員工必須服從合理的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難、疏忽或拒絕組長或上級主管命令,對不服從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上班必須穿工作服。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堅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狀況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詢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二、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裝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指導書或是使用說明書)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裝置。
2、嚴格按照裝置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若因搶時間造成原材料浪費的按原價賠償。
3、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4、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操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三、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使用者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對出現的異常情景,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於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操作人員對自我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後,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職責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品不轉序。
5、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6、上班注意節儉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離開工位時必須關好水電。
四、安全生產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出現任何事故。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裝置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五、裝置管理與維修
1、車間裝置指定專人管理
2、認真執行裝置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做到裝置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一天上班後檢查裝置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並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大宗裝置應有專人負責。
5、制訂完善的裝置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6、嚴格裝置事故報告制度,出現故障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停止操作。
7、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五項紀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堅持裝置整潔,並按規定加油;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止,通知主管領導檢查處理。
8、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裝置空車運轉。
9、裝置應堅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六、生產秩序管理
1、著工裝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並配帶所要求的防護用品。
2、上班時,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每道工序必須理解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
4、車間員工與班長、車間主任互相協作,不得爭吵、相互打罵。
5、上班前員工嚴禁酗酒,如有上班前過量飲酒者當日不得出勤,並按曠進行工處理。
6、車間內嚴禁吸菸。
7、工作時間特殊情景需要外出,必須經班組長同意方可離開,根據情景規定時間,一週累計超過1小時,扣除相應的工資。
8、工作時間不允許亂竄崗位。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若影響了公司的總計劃,自行加班完成任務。
10、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
11、嚴禁跨越或坐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2、上班時除查閱公司有關資訊及發、收公司郵件外,一律禁止上網檢視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任何資料,一經發現,每次扣罰當月工資的20%。
13、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我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頭。
14、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住車間大門。
鞋廠車間管理制度3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午時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景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景,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回到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特殊情景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景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職責規定
1、禁止洩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資訊、技術資訊、生產資訊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職責。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後須清理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乾淨,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週六午時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儉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職責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供給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景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職責。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能夠停工,3次嚴重警告能夠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提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能夠獎勵,3次獎勵能夠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鞋廠車間管理制度4
一、鞋廠裝置工作管理制度
1.裝置維修與保養制度:
1)正確使用,精心保養,隨手關掉裝置或機臺電源,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除裝置沉積的垃圾;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際定檢定人操作;
3)裝置必須專人使用、專人保養、若裝置或機臺出現技術性能故障,應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修理;
4)保障裝置結構的完整,不得隨意拆卸或自行維修、不得調換其它裝置或機臺上的零件;
2.裝置事故與處理
1)裝置因非正常損壞或正常磨損之故障,致使停產修理或延誤生產降低效能者,均為事故
2)不論及事故大小,一旦發生裝置故將,操作者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幹部和維修人員搶修;
3.裝置或機臺維修保養規則
1)裝置或機臺必須服從部門管理人員指派,專人使用、專人保留、專人保養、不得任意調換,違者予以作警告處分處理;
2)不得私自動用或調換他人裝置或機臺,違者給予作記小過處理;3)裝置機修技術人員,要定期進行裝置表面的清潔,定次上油潤滑機器、清洗機器、清洗機臺內部的汙垢和垃圾,保障裝置的最佳效能;
4)裝置或機臺操作人員,離開工作臺,應隨手關掉電源,減少機械運轉,磨損或意外事故的發生,違者作警告處分處理。
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異常是管理幹部、品檢員、應當強化質量意識,堅持產品質量高於一切的思想;
2.優秀的產品質量是靠精心製作出來的,而不是靠檢查出來的,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嚴格按照工藝流程操作規範進行操作;
3.進廠的原材料、大底、輔助材料、配件等一切物料,必須經品管組檢驗後方可使用;
4、因裝置調整不到位或有問題,應請維修師傅及時調整到位
5.前道工序流轉到後道工序的製作品,後道工序操作者檢查存在的質量問題,按下列辦法處理:
1)經品檢員確認的返修品,開具返修單,現場生產幹部根據返修單的超額比例就務必開出相應的處罰單。
2)經品檢員確認的報廢品,則由品檢員開具報廢單,那麼現場幹部根據報廢單所報廢的數量開具補料單。
3)造成返修品、廢品流轉到下通工序的品檢員,處於操作者相同的處罰金額
4)造成返修品、廢品流轉到下通工序的組長,處於操作相同的處罰金額
6.操作者在製作過程中,必須對領到的配件或材料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如果不認真負責,對返修品、廢品繼續使用加工,所造成的損失,除對前通工序處罰外,也會對本工序操作者進行更嚴厲的處罰。
7.嚴格質量檢查紀律,堅持三檢制度,即首件必檢,中間抽查,逐件檢驗和自檢、互檢、專檢,對不合格品決不放過的原則。
8.品管在檢驗過程中,對檢驗出的質量問題,應現場詢查,分析是否因工藝流程錯誤,裝置是否運轉正常或除錯不正確,操作技術達不到,操作人員精神狀態不佳等原因造成的,根據造成質量不良品的原因,應立即報告給組長或課長,採取有效措施迅速解決。
9.堅決做到,對待質量問題公正無私,對返修品及時開出返修單,對報廢品立即開來源罰單,以利及時補料。
10.各車間新款型體的鞋子上線生產前,根據樣品鞋、色卡製作工藝流程單的要求,到達熟練的掌握,以利嚴把質量點,對於難點、重點加強巡視檢查,把容易產生質量問題的地方消化在生產過程中。
11.對於常見的易髮質量問題,必須制定解決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分析會,總結制定出相應的操作方式、動作,應注意的事項等,把問題消化在生產過程中。
12.對於一個鞋型普遍存在的製作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或直接請板師,技能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杜絕批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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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職責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並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並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後,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後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後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午時: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資料定。遇有特殊情景,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籤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籤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籤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景下需經主管批准,並事後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後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並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麼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午時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生效.無經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景,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後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准同意後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稽核,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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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批准方可有效。並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職責者。利用職務之便理解賄賂收取回扣者。散佈不利於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裝置設施和財產者。洩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檔案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供給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後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籤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洩露公司機密者,打架鬥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籤核後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瞭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髮(女員工有長頭髮的,工作期間應將頭髮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裝置等,注意工作範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裝置,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職責。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裝置,正確操作機械裝置,節儉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裝置,下班後及時檢查並關掉裝置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我崗位,不得閒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菸,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等,違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並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厂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並扣罰全部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