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股份分配協議書四篇

【熱門】股份分配協議書四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分配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1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 、 、 四方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特於20xx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透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 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透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透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

  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開辦一家 ,公司的名稱 ,經營場所位於 ,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拖把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的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 出資的形式 出資的時間 。

  乙方出資 佔公司股份 %出資的形式 出資的時間 。

  二、 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佔有股份 %;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權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以提取可分的的利潤,其餘部分留作公司作為公司資本充填。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 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若甲乙雙方執意退夥,不管以何種方式出資都必須將現有財產進行結算並且以現金的方式結算。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3、 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 貳 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見證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聯合經營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條: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乙方: ,身份證號: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

  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 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第十四條:

  (一)、第一期資金到位:各股東於《投資預算》制定後 日內按投資比例繳交該預算之總投資的 %金額匯至公司指定賬戶。

  (二)、第二期資金到位:各股東的第一期資金到位後 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運營前日,%金額匯入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五條:本店營運前,所有未列於《投資預算》之追加投資款項,將列入本店投資本額,該金額於正常營運前7日內依投資比例補足繳交至公司指定賬戶。

  第十六條:全體出資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金額時,每逾期 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 %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各股東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二十一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江運大廈勞務施工承包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60_%;;乙方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年__月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損失由自身承擔所有責任及損失。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相應比例承擔。

  3.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並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員: 施工員: 工資:每月 施工員: 工資: 每月 資料員: 工資:每月 塔吊工: 工資: 每月 塔吊工: 工資:每月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 貳 份,股東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分配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況

  第二條:經營公司名稱: 包頭市嘉苑絨毛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法人代表: 麻愛國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 150207000015764

  公司地址: 包頭市九原區工業開發區

  第三條:公司型別: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公司經營範圍: 畜產品、絨毛加工;絨毛製品、針織品、紡織品、五金機電、建材、化工產品(不含劇毒危險品)的銷售。

  第五條:公司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20 日至 20xx 年 3 月19日

  第三章 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 50 萬元人民幣,實際購資為265萬元。出資人和出資所佔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甲方: 麻愛國 ,身份證號: 150207197201019024 ,出資額: 106 萬萬元人民幣(內含 出資額13.25萬元, 身份證號: ) ,麻愛國、 共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麻愛國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35 %, 佔註冊資本比例為 5 %元人民幣;

  乙方: 李栓林 ,身份證號: 150207196908178016 ,出資額: 106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40 %;

  丙方: 張春林 ,身份證號: 152824197208043618 ,出資額: 53 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比例 20 %;

  第四章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出資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三)、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後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六)、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八條:出資人的義務:

  (一)、承認並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三)、公司依法成立後 3 年內不得抽回出資額;

  (四)、以其出資額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五)、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六)、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九條:在日常工作中,必須確立和支援甲方(即管理方)的絕對管理權,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響,從而避免管理結構混亂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除甲方以外,其餘股份持有人,不得參與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異議,應在股東會議上向甲方提出,由股東共同制定相應措施。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三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六章 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本店,在與甲方自由協商的基礎上,特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公司。

  第十五條: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每月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第三個月份派利潤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第十八條: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各股東均按其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條:公司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出資人的變動、合併與分立、解散與清算等重大事項另由章程規定。

  第二十條:本協議經全體出資人簽字後生效,並由出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分配協議書模板股份分配協議書模板。

  甲方:麻愛國

  日期:

  乙方:

  日期:

  本合同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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