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管理的探索與實踐論文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管理的探索與實踐論文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是對財政支出執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推進財政績效評價不僅是緩解收支矛盾的現實需要,更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內在要求。近年來,隨著市經濟的快速發展,懷化市財政收入實現了持續增長,但財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出現了財政支出規模比財政收入規模擴大更快的矛盾,政府財力十分吃緊。推進財政支出專案資金績效評價,強化績效觀念,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就成了財政支出管理的客觀必然。

  一、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實踐。

  20xx年以來,懷化市先後開展了動物防禦體系建設、緩解縣鄉財政困難、計劃生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等多個專案的績效評價,既維護了支出資金的使用效益,又為政府更合理、更富有成效地安排預算資金提供了重要參考。

  1、建立健全組織體系。

  績效評價是一項創新性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操作難度大,因此必須強化領導、完善組織體系。

  在市財政局成立績效評價科後,各縣(市、區)財政部門也都相繼成立了績效評價機構。2009年,市財政局內部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副職任副組長,各支出科室、紀檢室、人事科為成員單位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專門辦公室,具體負責績效評價的日常工作。同時,建立健全聯絡員制度,每個支出科室確定一名聯絡員,配合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2、積極完善相應制度。

  20xx——20xx年,先後制定和草擬了《績效評價工作科室配合制度》、《懷化市市級預算單位專案績效預算工作方案》、《懷化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等,進一步明確了績效評價的基本原則、組織管理、工作程式及結果運用,增強了財政內部各科室開展績效評價的工作責任感。

  3、擴大績效評價主體。

  針對財政專項資金數目多且分類複雜的特點,力爭把財政監督、審計、各支出科室及各預算主管部門都納入到績效評價的主體範圍,努力構建“大績效”工作模式。具體操作:

  一是邀請財政監督或審計部門直接參與,以提高績效評價結果的公正性、權威性。

  二是把財政監督、審計的.當年監督檢查結果運用於績效評價之中,以減少對專案的重複檢查,減輕專案單位的工作負擔。

  三是各支出科室、各預算主管部門在編制預算時對大額、重點的專項資金,要求各專案實施單位編制專案績效預算、申報專案績效目標,以增強單位績效意識,形成各部門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4、推行自我績效評價。

  根據《湖南省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及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要求,懷化市制定了《懷化市本級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每年對100萬元以上的市本級配套專案都要進行篩選,並從中選出6個專案先由單位自評,經市財政局財務主管科室稽核後交績效科把關,進行事中評價。在專案實施完成後,再選出1——2個專案開展績效評價,進而達到“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的目的。透過自我評價制度的推行,逐步建立部門(單位)、專案自我評價和財政部門重點評價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增強部門(單位)效率意識和效益責任,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

  5、狠抓專項資金管理。

  以“省直管縣”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在預算安排上,安排的專項支出原則上要求細化到專案、落實到單位。在預算下達上,安排的專項資金一律留財政待下達,既不下達到市直單位也不下達到財政專戶。在專案運作上,安排的專項資金,屬於政府採購範疇的,納入政府採購管理;屬於財政投資評審範疇的,納入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既屬於政府採購又屬於財政投資評審範疇的,先投資評審後政府採購。在資金使用上,專項資金必須逐項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經稽核批准後才能使用。在財務核算上,專項資金與市直單位的公用支出分開預算、分開使用、分開報賬、分開核算。

  二、當前績效評價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源頭”績效評價不夠。

  目前,雖已逐步推行自我績效評價制度,但都處於事後評價,更多地注重了事後“結果”評價,而忽視了事前的“源頭”把關。財政支出尚未真正形成“以結果為導向、以專案成本為衡量標準、以績效評價為核心”的預算管理體制。

  2、績效評價意識不強。

  一些部門和單位對績效評價工作認識不夠,在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重安排、輕監督,重爭取、輕管理,重使用、輕績效”等問題。部分單位還習慣於“會哭的孩子有奶喝”的定勢思維,致使很多專案未能按照時間進度組織實施,部分專案資金沒有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3、評價主體權威不足。

  長期以來,儘管在構建“大績效”模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於受機制、傳統等因素影響,在具體的績效評價實踐中往往只有財政一家。財政績效部門人員由於自身水平、能力、學識的侷限,往往難以做出科學、公正、讓人信服的評價結論。縣市區績效評價工作因開展不多,大多是需要時才隨機抽取、聯絡專家,而專家本身又與被評單位或專案(評價客體)有說不清的關聯。因此整個評價主體都難有權威性。

  4、評價結果運用不夠。

  當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仍停留在“為評價而評價”的階段,未真正發揮績效評價保障資金安全、提高資金效益的作用。績效評價報告未向人大、政協報送,使得人大、政協監督考核公共管理部門績效缺乏依據。

  績效評價結果未與預算安排掛鉤,政府相關單位(部門)也對績效評價結果瞭解不夠,使財政資金在使用過程中沒有形成廣泛約束力。

  三、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對策建議。

  1、前移績效評價關口。

  根據我國預算編制一經批覆即成定局的特點,堅持把專案績效評價關口前移到專案預算申報和稽核過程之中,著力從“源頭”上把好關。

  一是結合本年度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總體目標和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劃進行評審。

  二是借鑑發達國家做法,結合專案對社會、經濟的實際影響及專案的可持續性等,合理確定專案的預期目標,再將這些預期目標作為專案安排的參照標準。

  三是建立跨部門的專案評價體系,不僅要對同一部門的不同專案進行評價,還要對各部門之間的專案進行橫向比較,根據輕、重、緩、急來確定預算優先安排的專案。

  2、營造績效評價氛圍。

  透過新聞媒體、網路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宣傳績效評價工作的意義、原則、程式及結果運用等,使各主管部門及專案單位牢固樹立起“要錢不能再隨意,花錢必須講效益”的績效理念。

  3、實現專家資源共享。

  績效評價業務性強,必須加大相關人員培訓力度,提高業務水平。建議充分發揮省廳績效評價的專家資源優勢,每年組織一次績效評價知識學習培訓,以增強市縣工作人員實施績效評價的能力。為提高績效評價的權威性,建議由省廳組建專家庫,各市、州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時邀請專家庫相關專家進行評價,杜絕專家牽扯到其中利益聯絡,確保評價結果公平、公正。

  4、有效應用評價結果。

  只有充分運用績效評價結果,才能對財政資金使用部門和單位有實質性約束,才能真正發揮績效評價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有關制度和辦法雖已明確規定,將評價結果作為編制和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但由於缺乏法律規範,績效預算尚未建立,以及思想認識不到位等,影響了結果的有效應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績效評價的深入開展。對此,建議:

  一是主管部門(或單位)將專項資金支出專案評價結果作為編報部門預算的依據,並根據專案評價結果進行認真分析,對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專項資金支出績效和管理水平。

  二是督促主管部門和專案單位加強資金績效管理,凡專案單位逾期不報專案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該專案沒有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三是財政局把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於加強財政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管理和專項資金撥付工作中,不斷提高專項資金支出專案決策管理和資金使用效益,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以後年度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

  四是績效評價結果有選擇地透過適當途徑,在一定範圍內公佈,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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