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精選7篇)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精選7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那麼讀後感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1

  今天,媽媽給我介紹了一篇梁啟超的文章《最苦與最樂》,讀完這篇文章,我懂得了許多道理。

  既然文章的題目是《最苦與最樂》,那麼首先要清楚什麼事情“最苦”,什麼事情“最樂”。

  在文章中梁啟超說,“最苦”就是“欠了別人的東西沒有還”,這裡“欠了別人的東西”不是指借了別人的具體某種東西,而是指別人幫助了你,你卻沒有表示感謝,沒有給予報答,或者說人家讓你去完成某項任務你卻沒有完成……等等。

  而“最樂”呢,當然就是你還了欠的別人的東西,心裡的包袱就放下了。這裡的“還了別人的東西”也不是僅僅指把從別人那裡借來的具體東西還了回去,而是指你完成了別人交給你的任務之類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也深有同感。比如說,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老師和同學給了我幫助,我卻沒有感謝人家;爸爸媽媽讓我做一件事情,我卻沒有完成;答應朋友的事情,因為種種原因忘記了……想一想,類似的事情在我的生活裡真是無處不在。

  這篇文章告訴我,要經常靜下心來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欠了別人的東西不還”的情況,不要讓自己背上“最苦”的包袱。只有學會感恩,學會幫助別人,學會遵守諾言,才能做到“最樂”。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2

  責任感是諸葛孔明“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寫就的《出師表》,責任感是孔繁森離家別母血灑高原樹立的公僕風暴,責任感是貝多芬挑戰人生超越自我譜寫的《命運交響曲》。

  現在有很多與我同齡的孩子都會說人生最苦的事是貧、失意、老、死。我認為並不是,正如梁啟超先生在《最苦與最樂》中提到: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揹著一種未來的責任。那麼人生中最快樂的呢?也許與我同齡的孩子會認為是有很多錢,不用寫字,不用上課,有手機、電腦玩。然而我認為,這僅僅是人生中次要的快樂,真正的快樂,便是那責任完了,也正如《最苦與最樂》中提到的“如釋重負”與“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在如今的生活中,每位家長都將自己的兒女視為掌上明珠,握在手裡怕碎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無論出了何等之事,家長都一併包辦,不肯讓自己的兒女受一點兒苦,久而久之,我們對“責任”這個詞已視為浮雲,如今你用“責任”一詞去與他們說話,他們也許都會用拳頭與你說“責任’。正因為他們不懂何為責任,不懂這是關於他自己、他人,乃至社會與國家的責怪,正因為不懂何為責任,才導致了現在的“校園暴力”。

  也有人以慾望得到滿足為人生快事。有些人則以清心寡慾為快樂,把慾望作為快樂為前提的人,就會窮奢極欲,挖空心思,不折手段地去滿足自己的慾望,這種人實際上活得太累了。因為人的慾望是沒有滿足的時候。慾望越大,活得越累。反之將負完責任作為快樂的前提的人,就會處處快樂,時時快樂。人生要勇於負責,責任越大,快樂越大,盡了責任是最大的快樂,因為人們責任是可以完成的。責任越大,快樂也就越大。當我們在完成責任的過程中時,心中的'壓抑不知用何代替,到我們完成責任時,心中的那份興奮也是無與倫比的。責任可以使我們無法轉身,也可以使我們歡度餘年,梁啟超先生在《最苦與最樂》中提到過很多具有強大說服力的句子,這是一篇議論文,選自《飲冰室合集》,梁啟超先生運用舉例、對比、引用等多種論證方法,論述了人們在面對責任時應該是逃避還是承擔的問題,告訴我們未盡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盡責任是人生最大的快樂。為何我們會在中學學習這篇文章?我想,是為了培養我們新一代的負責任心理,讓我們明白負責與不負責的關係,讓我們將來才成為一個負責任的合格社會成員。讓我們現在成為一個負責任的青年,也許之前的我們不懂責任是什麼。但是我相信學習了《最苦與最樂》後,我們會有所感悟,感悟人生中“最苦”與“最樂”,感悟責任與負責任的樂味。

  願我們所有的孩子都有這樣的心靈,責任從小就在那裡成長。願我們所有的人都把責任之心攜帶在人生道路上,讓人生散發出淡淡的,金子般的光輝。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3

  讀罷梁啟超的《最苦與最樂》一文,知道揹負責任之苦,盡到責任之樂,感慨頗深,竟不由得與作者產生共鳴。“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細數往事,歷歷在目,慨嘆萬千之時,也深深體味到“負責最苦,盡責最樂”之真意。

  生命自啼哭落地,衣食受之於父母,日益長大成人,便於內心最深處,思成家立業,感恩圖報。於是,便有了對父母的責任。羊羔跪乳,烏鴉反哺,何況生之為人?然人各有志,四海為家,雖有感恩之心,無奈千里之外,終不能膝前盡孝。日夜縈繞,思念故鄉,牽掛父母。待鴻圖大展之時,父母亦時日無多,更是在心中悔恨。未能盡兒女之責,遺憾終生。

  建立家庭,結為夫妻,生育後代,撫養子女。身為丈夫,照顧妻子,身為妻子,體貼丈夫,身為父母,撫育兒女。夫妻不和睦,家庭不和諧,傷及夫妻感情,影響子女成長。未能對家庭盡責,愧為丈夫,愧為妻子,愧為父母。

  踏入校門,老師教導,同學互助,增長學識,鍛鍊品行,對父母付出盡責,對師生幫教盡責。整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不學無術,浪費父母金錢,愧對師長教導。學無所成,艱難度日。未能盡學生之責,無顏見父母師長。

  走進単位,工作著落,同事關照,上司帶領,當應盡責協作,努力創新。慵慵懶懶,碌碌無為,不敢擔當,推諉拖拉,一無所成,領導查問,惶恐不安。凡事不適時而為,明日復明日,萬事成蹉跎。日裡夜裡,於良心上受自我譴責,寢食不安。未盡員工之責,愧領企業薪金,枉費領導栽培。

  未能盡兒女之責,未能盡丈夫妻子之責,未能盡父母之責,未能盡學生之責,未能盡員工之責,如坐針氈,如履薄冰,夜不能寐,食不能安,苦不堪言!

  由此可見,未盡到責任,揹負責任之苦。若盡到責任,一身輕鬆,何苦之有?

  要苦中得樂,須時時盡責,處處盡責。盡責之前,必要負責。重擔在肩,謹小慎微,忍辱負重,鞠躬盡瘁,不懈奮鬥,負責之苦可想而知。“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忠義不能兩全,負大責者承受大苦盡大責,得大快樂,故負大責盡大責之聖賢豪傑少有。負小責者承受小苦盡小責,得小快樂,故負小責盡小責之平凡人多見。

  因此,負責最苦。但,苦盡甘來,無論盡大責或盡小責後,或大或小的快樂,亦為最樂。也因此,盡責最樂。

  為求心安理得,不枉生而為人,仍要負責,更要盡責……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4

  當我看著這篇文章的題目,無也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中了。開始,我也很迷茫,對呀,人生什麼事最苦呢?貧窮嗎?失意嗎?老嗎?死嗎?那都不是的話,到底是什麼呢?到我看完後,最終便也明白了,但又有了一番沉思……

  人生最苦的事,的確是身上揹負的一種未來的責任,人的一生當中,責任無處不在,或許自己活著,也是一種責任,你揹負的是親人對你的期望,朋友對你的一種依賴,所以,當你活得好,也算是對家人和朋友,甚至自己負了責任,但當你活得不好,那不也是一種痛苦嗎?自己活的苦,親人的嘆息,朋友的無奈,也與那“千斤石”是一樣的重量,壓在你身上,這苦嗎?苦!也是沒有負到責任的苦。

  但換種角度思考,人活著也未必是為責任而活的,你對自己負責任了,活的也快樂了,親人也欣慰了,朋友也開心了,這,不也是一種樂嗎?這種打心底裡的樂,也是現實中的人間真樂,雖然這一路上走走停停、坎坎坷坷,但不也同是苦中真樂。生活會讓你苦上一陣子,但當你克服過來了,它會讓你樂上一輩子。回想起自己一路走來的風風雨雨時,又何嘗不是一種美好,一種樂,那個時候,恭喜你!成功體驗到了苦中真樂。

  當然,責任的確推卸不了,只能解除,如生活,你不是為了別人而活,也不是別人替你活著,更不是不活著,這是同一個道理,你該做的必須是自己活出自己的一番色彩。對於我自己來說,我是一名學生,務必要做的便是好好學習,將來有了一番大成就,活出自己的絢麗,才是對我自己盡了責任,才能有體驗、享受苦中真樂的機會!

  這篇文章我感觸頗深,收穫滿滿,又為我人生路上添了一盞明燈,啟迪著我,讓我明白了責任對一個人來說會製造出的痛苦和把責任“解除”後的一種苦中真樂,與努力活著的自己,何嘗又不是同一種道理呢?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5

  每日,我們為學習、為工作、為生活不斷奔波,成千上萬的事情向我們湧來,讓我們應接不暇。雖然如此的艱辛,但是我們仍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完成眼前的任務。因為有一個沉重的鎖鏈無情的套在我們的身上——責任。

  英國王子查爾斯曾經說過:“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這就是責任。”

  當我們從兩三歲的小孩長成的時候,責任便成為一副沉重的擔子,不知不覺地卸落在我們的肩上。這擔子無法推卸,只有將它解除了,我們才會得到解脫,感到輕鬆。

  既然我們無法逃避責任,不如盡到每一份責任。在盡責任之後,我們會感到如釋重負,這個時候那種輕鬆,那種快樂的感覺難以言表。正如梁啟超所說:“到責任完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

  反之,若是我們逃避了我們自己的責任,而思想卻依舊凝固在自己未完成的事情上,責任也沒有因此而減少,也得不到真正的解脫。

  我曾看過這樣一則故事:一位美國義大利移民弗蘭克,經過艱苦的積蓄開辦了一家小銀行。但一次銀行遭搶劫導致了他不平凡的經歷。他破了產,儲戶失去了存款。當他帶著一個妻子和四個兒女從頭開始的時候,他決定償還那筆天文數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勸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這件事你是沒有責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許我沒有責任,但在道義上,我有責任,我應該還錢。”

  責任是誠信的表現。儘管它有苦有甜,但是,該承擔的我們都必須承擔。讓我們承擔起肩上的責任,做一個堅強的勇者。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6

  今天,我看了梁啟超寫的《最苦與最樂》之後,油然而生感嘆。於是,我便情不自禁地提起筆,記錄下我心中的感受。

  文中寫的苦並不是貧窮、失意、衰老、死亡,而是良心責備的苦,要逃脫也沒地方逃脫。一句話: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雖失意不苦。是啊,我從許多書上知道人如果能夠知足,就是他再貧苦成天也是笑哈哈的;如果人能安分(不多過分希望),就是事情再不如意,他也是樂的。

  讀著,讀著,我感到自己“苦”“樂”的標準離一個大隊委員來說,差得可遠了。我在日記本上寫下了自己對自己的要求,可我的心仍然不能放下來,反覆地思索著那一段話。

  我讀道:凡是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是屬於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

  我總是把事情忘掉,用爸爸的一句話來說:丟三拉四,找到了鉛筆,丟了橡皮。我也在想:我怎麼這麼健忘呀!我默默地對自己說:“凡是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的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約定,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上了一層厚厚的責任。怎麼也洗不掉,怎麼也擦不掉,怎麼也玩不掉。

  終於,我看到了樂。文中寫就是責任完成了,古人云:如釋重負嘛。我越來越欣賞梁啟超寫作的手法與水平。

  真對!責任完了,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才是真樂!我總結了這篇言盡意未的文章: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迴圈,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讀後感7

  到底什麼是責任?是自己該做的事情嗎?還是自己不該做的事情?學了《最苦與最樂》,讓我對責任有了更深的理解。

  《最苦與最樂》是戊戌變法時期的一位思想家—梁啟超寫的。文中提到“世上什麼事最苦?什麼事最樂?”他說:世上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未盡責任,反之,最快樂的事就說盡責任。我認為也是如此。

  每次,當老師佈置任務後,我總是想到:等會再寫吧,先玩會吧。可是玩的時候又總覺得心裡不踏實,總覺得還有很重要的事沒做,但又不想去完成老師佈置的任務。於是,老師要檢查時,我可就“大禍臨頭”了。現在才明白,原來這都是未盡責任惹的禍啊!看看,玩得不開心不說,任務也沒玩成。要是我先完成任務,再玩個痛快,不是就兩全奇美了嗎?

  我們生活在這個多彩的世界裡,要扮演多重的角色,角色不同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不一樣。

  在家裡,我要扮演的是父母乖乖女,當然乖乖女的責任就是做好自己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幫父母分擔一些家務,孝順父母,用自己優異的成績來報答父母。

  在學校,扮演自然就是老師心中的好學生,保持校園的衛生…..

  是的,責任對我們來說很重要。對國家而言,人民有了責任感,國家就能強大;對家庭而言,家庭成員有了責任感,家庭就會幸福;對個人而言能盡責,安分守己,就能在事業上取得成就;得到社會的尊重與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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