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相識,27歲結婚,31歲離婚,一切都是造化弄人
17歲相識,27歲結婚,31歲離婚,一切都是造化弄人
在十歲以前,聽到“愛情”這兩個詞,覺得懵懵懂懂,不太明白“愛情”是什麼意思。十歲以後,能夠稍微知道愛情是什麼意思的時候,一顆春心在懵懂,覺得如果能在十幾歲的時候認識一個人一直談到結婚,然後天荒地老就好了。但是後來,我發現我錯了。
我和他是在十幾歲的時候認識,那時候家長和學校都明令禁止不能早戀,所以我們對彼此的喜歡都深深地藏在心底。大學以後,我們都不怎麼聯絡了,各自談了男女朋友。但是我們對於對方,還算是知根知底的。
大學畢業以後,一個偶然的機會,讓我們重新認識,重新找回初戀的感覺,然後迅速進入了熱戀,甚至是結婚。那時候我還在感慨,認識了十年,也算是青梅竹馬了。但是現在我31歲,他32歲,我們正在準備辦離婚。
四年前的時候,我們的婚姻出現了危機。那是一天晚上,我發現他在網上和一個女生卿卿我我,我一看那個女生的朋友圈,還是個二十出頭的女生,而且大學畢業還沒多久。那時候我年輕氣盛,心裡十分憤怒,然後狠狠地和他鬧過一回,甚至要鬧離婚。其實那時候並沒有鐵定了心要離婚,是出於一種委屈又難過的心態。後來雙方的父母都出來勸說,說孩子剛出生,讓他認錯,日子還是要過的。但是他不但沒有認錯,還說沒有這樣的事。因為我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再想想孩子,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後來日子還是照樣過,但是他的態度明顯發生了變化。我覺得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應該還有挽救的餘地的,哪怕是為了孩子,也要盡心去嘗試一次。那段時間我每天晚上下班了做好飯菜等他下班回來吃飯,然後給他買他一直想買但是卻捨不得買的禮物,我還計劃著我們要不就出去旅遊一個星期。但是得到的回應就是,他晚上沒有時間回來吃飯,有時候會在工作的地方睡覺;給他買的禮物,他沒有多大驚喜,只是說了一聲“謝謝”;說計劃旅遊的事情,他說不要浪費錢,而且他也安排不出時間。
當時心底裡真的絕望萬分,但是最後還是忍了。日子還是要過,沒有爭吵就已經是大幸了。
後來他說不想替別人打工了,想要自己做生意,貸款貸了很多錢。最後生意也沒有做成,還欠了很多錢。那時候他的父母替他還了二十萬,我們也拿出存款還了十幾萬,最後還欠好幾萬。那時候有想過離婚,但是他說不能離,他會對我和對孩子好的。當時心也軟,就想著債務一起還清,重新培養我們的感情。不得不承認,我對於這一段十幾年的感情,真的放不下。
後來我們繼續努力工作,加上雙方父母的幫助,一年內還清了所有債務,但是生活質量真的是一下子就下降了。那時候我們的感情也沒有升溫,反而他以賺錢為由,變得更加忙碌了,手機也不讓我查,一個星期回來一兩次。
那時候我覺得他可能是真的忙吧,況且他身上也沒錢,也不敢出去沾花惹草。但是最後我發現,我又錯了。
有一天晚上,他去洗澡的.時候,手機螢幕亮了,我好奇地湊近看,發現他還和幾年前的那個剛剛畢業的女生聯絡,而且他們的關係很曖昧,對方叫他“親愛的”。最可怕的是,他一個星期還去找她兩三次。
我真的深深被嚇到了,當時候神經都是緊繃的,感覺非常痛苦。第二天早上我收拾了幾套衣服,兩雙鞋子,身份證和一些日用品,回家了。第三天我打電話給他講明原因,準備離婚。
期間他的父母幾次上門來說,覺得對不起我,讓我原諒他,為了孩子不要離婚等等。但是我是真的累了。我只想快點離婚,把所有痛苦難堪的回憶都忘掉。
我們十幾年的感情,也要告一段落了。年少無知的感情,我用了十年青春來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