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責任制合同書模板
企業經營責任制合同書模板
為深化企業改革,探索搞活商業企業的新路子,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和平商場實行“百元利潤計酬”的企業經營責任制。
瀋陽商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決定聘任xxx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瀋陽市和平商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特制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瀋陽市和平商場委託給乙方經營,經營期為4年。自 1987年1月l日起至1990年12月31日止。
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瀋陽市和平商場經營者,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擁有充分的企業經營、機構設定、人事安排的自主權;自有資金支配權;企業內部收人分配形式和辦法決定權;在保證企業資產的完整和增值的前提下,有對閒置資產的出租和處理權,但必須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完成本合同的各專案標(略)。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在保證實現合同規定的逐年增長的上交利潤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取消工資、獎金、企業按利潤、商品部按毛利、職工按銷售額定計酬率的“百元利潤計酬”分配辦法。
1.在經營期間,企業實現基期利潤國家按現行稅率徵所得稅 55%,增長利潤的所得稅減為35%,其餘65%部分留給企業,原則上用於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
2.由於獎金在稅前列支,將原核定的調節稅率24%調整為 31.1%;二步利改稅核定的利潤基數和超基數利潤的調節稅仍按3:7 分成的辦法不變。
3.實行工資總額同利潤掛鉤,基期利潤部分按24.56%,超基期利潤部分按17.19%的定率(即1:0.7)作為職工計酬額提取。
4.乙方完成或超過利潤目標,按不同檔次發給個人收人。(略)五、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內完不成合同目標,按下列規定處罰:
1當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經營者全年個人收人的'50% 2完成當年合同利潤目標,其他三項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罰經營者個人收人的1/4。
3經營者連續兩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其第二年的全部個人收人,發給基本生活費每月50元。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撤銷委託經營證書,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由於重大決策失誤,或重大過失,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要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5.經營期滿,有問題商品佔庫存的比重超過8%時,每增加 1%,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20%
6.企業在1988年底要實現服務質量分類分級管理的一類企業,每延緩一年,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30%
六、由於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確需變更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合同或作出補充規定,經公證後,具有法律效力。
七、乙方由於意外原因,不能繼續經營本企業,提出申請後,經甲方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檢查確認後方可終止合同。
八、經營期滿,由甲方對乙方的經營進行評價,稽核企業的資產增值,評審結果作為對乙方的考核依據。
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由企業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發至合同期滿。如乙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甲方有權扣回乙方經營期間內得到的全部個人收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瀋陽市財政局會籤和履行公證手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