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北京卓寶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

  安技部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

  4相關要求及程式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準吸菸、飲食和閒談、打手機。

  4.1.3嚴禁酒後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範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效能、貨叉、輪胎,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2.3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並且檢查燈光、音響訊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後,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需對行政部進去保修申請,並由行政部送外維修廠進行檢查、維修。

  4.3.4起步時要檢視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後鳴笛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要減速慢行,並鳴喇叭;

  4.3.6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要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7當所裝物料出現洩漏或翻倒時,應立即停止執行作業,叉車處於熄火狀態。

  4.3.8沒有經過排程部門的.允許,禁止叉車給其它部門(車間)裝卸貨物。

  4.3.9車輛在執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4.3.10駕駛叉車時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單叉作業,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規定,禁止超載作業。

  4.3.11叉車作業時禁止高速叉取貨物,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叉取貨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4.3.12叉車載物高度遮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開叉車;倒車時要發出倒車訊號,由後輪控制轉向時必須時刻注意車後的擺幅,車速要平穩,觀察前後有無來車及行人。

  4.3.13駕駛叉車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阻擋,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14駕駛叉車在卸貨時的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紮帶、托盤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傷人;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4.3.15叉車在完成叉貨任務後,需將叉貨區域內的紮帶、托盤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碼放整齊。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規範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於叉車使用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於車間進行管理

  二、責任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排程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效能檢查,並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嚴禁酒後駕車。

  三、使用管理

  1、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叉車司機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當班班長及排程可臨時頂崗);

  2、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處罰

  1、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下班後,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並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處罰100元/次;

  8、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後,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後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安全管理辦負責維持廠區內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3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4.作業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2.1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後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後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後放可離開叉車。

  4.3.9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放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裝置部或維修廠商來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生產廠家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公司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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