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嘉善縣西塘小學學校章程》

最新版《嘉善縣西塘小學學校章程》

  嘉善縣西塘小學前身為平川兩等小學堂,創辦於1905年,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最新版《嘉善縣西塘小學學校章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最新版《嘉善縣西塘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嘉善縣西塘小學,英文表述為 Jiashan Xitang Primary School;學校設本部和平川分部兩個校區,本部校區地址為嘉善縣西塘鎮郵電路159號,分部平川小學校區地址為嘉善縣西塘鎮西園路2號,郵政編碼為314102;官方網址為/,新浪微博名稱為嘉善縣西塘小學

  第三條 學校由嘉善縣教育局舉辦,經嘉善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類事業單位。

  本校為實施六年制(小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面向西塘鎮西街、西園、塘東街、朝南埭四個街道及荷池、沈道、邗上、翠南、華聯、地甸、東匯、金明八個村招生,招生物件為適齡小學生。辦學規模為6個年級30個班級(其中,本部規模18個班,平川小學規模12個班),總體不超過1350人。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 學校要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立德樹人。對每一位學生負責,積極創設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的教育,為學生可持續發展奠基。

  辦學理念:真教,真學,做真人。

  辦學目標:以“辦古鎮特色學校,創現代教育業績”為辦學總目標,努力傳承古鎮文化,踐行行知思想,培育現代公民。

  第六條 學校發展目標: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的理念,始終從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的高度,立足今天,著眼明天,緊緊圍繞“學校管理上臺階,教師隊伍求發展,校園建設構和諧,校園文化亮品牌,教學科研顯實效,教學成績衝上遊,辦學條件爭先進”的工作目標,堅持“真教,真學,做真人”的辦學理念,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不斷得到提高。

  第七條 學生培養目標:以促進人的和諧發展為目標,崇尚美德,追求至善,學做真人。培養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多元發展、積極向上,提高學生感受幸福、開拓創新的能力。

  教師發展目標:引導全體教師加強學習,努力掌握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與課程意識,積極投入教育改革,不斷提升全面素養。形成一支師德高尚、有較高專業素養,有終身學習的意識、多種能力並存、具有個人魅力和獨特性格的教師隊伍。

  第八條 文化精神與辦學特色:以傳承古鎮文化,踐行生活教育,培育現代公民為辦學方向,堅持“傳承與創新”,以實現學生、教師可持續發展為使命,既重視學校文化的歷史傳承,又注重學校品牌的開拓發展。

  校風:嚴謹、務實、求真、創新

  教風:敬業、博學、善教、身正

  學風:守紀、善學、多能、向上

  第九條 學校標識:學校根據校情設計校標、校旗,編創校歌、校刊,展現學校蓬勃向上、積極奮進的發展態勢。

  校標:校標核心部分由西塘小學的首母“X”演變而成,X像一雙手,託著一顆冉冉升起的太陽;變形的X和太陽又像是一個舞動著的小學生,寓意充滿朝氣、活潑健康的西小學子。圖示主色調採用了藍色、綠色和金色組成,代表西小學生心胸寬廣,朝氣蓬勃、積極向上。

  校旗:以代表純潔白色為底,中間印有西小校標。

  校歌:《啟航》

  校刊:《七彩校園》

  第十條 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範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三年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規劃,並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執行機制

  第十一條 校長負責制: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嘉善縣西塘小學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透過教職工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 校長職權: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定,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並作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裝置購置的審批;

  (九)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群、家庭等方面的關係,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三條 黨團組織:學校依靠中國共產黨嘉善縣西塘小學支部委員會,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組織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嘉善縣西塘小學支部委員會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開展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四條 工會與教代會制度: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透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中層管理機構:學校設定校務辦、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六條 其他常設機構: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重大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建立學術委員會,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專案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定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諮詢、評議作用;建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七條 重大決策制度: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並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並組織實施。中國共產黨嘉善縣西塘小學支部委員會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八條 資訊公開與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健全資訊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資訊,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室,重視教育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

  第十九條 校內維權制度:學校建立健全校內權益救濟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透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透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 平安校園制度: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願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依法進行善後處理。

  第二十一條 辦學監督: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 教育教學管理架構: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三條 德育管理:學校實行育人為核心,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管理。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負責,教職工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人人能成才,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路,最佳化德育活動過程。

  學校加強以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為目標的公民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學生理解並正確地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尊重他人權利,履行相應義務,增強社會責任感。

  學校加強組織和開展各種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富有教育意義的.學生喜歡的教育教學活動,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學生校外社會實踐活動以服務、探究、互助、成長為教育目標,本著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的宗旨,使他們成為具有良好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的學生。

  加強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的教育作用。以團帶隊,透過開展形式內容多樣的團隊活動,豐富青少年的課餘生活,使團、隊員在活動中體驗、感悟,以達到自主教育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班級管理: 班級管理體現師生和諧,透過自主管理與環境文化的營造,建立積極向上、有凝聚力的班級集體。

  班級是構成學校的基本單位,應認真落實學校的各專案標、計劃和規章制度並使之形成長效機制。班級管理包括班級事務管理、班集體文化建設和小組文化建設等方面。班級事務管理包含: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班級班委建設、小組長建設、班級常規管理、衛生勞動管理等內容。班集體文化建設包含:隊角、綠化帶、圖書角、心理健康教育角、評比欄、學習園地、小組展示等環境佈置以及溫馨和諧的師生關係、生生關係,快樂溫馨自主的班集體氛圍的營造。

  第二十五條 社團管理:學生社團在學校校長室和教導處組織下,為滿足本校學生興趣,發展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素養而組建的,有利於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學校課程建設。

  學生選修社團由學校教導處統籌安排,配備專業指導教師和專門活動場地,由學生根據興趣、愛好,自主選擇參加。

  學校建立健全社團章程,鼓勵和支援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第二十六條 課程管理: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定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第二十七條 教學管理: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為單式。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學校立足“學生為本”的教學觀,以教學工作為中心,實施教學常規三級管理。加強三類課程建設和校本課程建設,以備課組和教研組為教學研究基地,在校長室的指導下,開展對教學模式、教學策略、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等的研究,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學校每年制定課程計劃,各部門規範執行。學校須按年級做好各學科作業的平衡工作。教師要精心設計作業,做到精選、先做、全批並及時反饋。

  教師要關注學習困難學生,加強師生情感溝通與交流,加強學習動機與動力的引領與指導,加強學習方法的傳授與訓練,切實提高學困生的轉化率。

  第二十八條 課堂管理:學校堅持教學民主,教師在課堂上要努力營造平等、民主與和諧的課堂學習氛圍。努力追求教學手段多樣,教學技藝精湛,教學過程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課堂教學。追求評價途徑豐富,手段多元,體現激勵導向的教學評價。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嚴禁出現教師對學生的體罰和變相體罰等教學行為。

  第二十九條 體育健康教育管理: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透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透過體育課、大課間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田徑運動會、民間體育親子運動會和籃球、足球等多項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評價鍛鍊效果。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在校園室內教學活動場所、食堂實施禁菸。

  第三十條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學校注重師生心理健康工作,遵循課程和專題講座、團體輔導以及個別輔導相結合、校內校外資源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心情疏導室,建立問題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以有證(心理健康B、C證)教師與班主任相結合的心情疏導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疑難,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學習指導、做人引導。

  加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站的工作,從完善隊伍建設、創新家長會和家訪、加強分層分類指導研究和網上諮詢方面,形成以學校為主導、以家庭為基礎、以社會為依託,三結合教育大環境,增強教育合力。

  第三十一條 藝術、科技、勞動教育管理:藝術、科技、勞動教育充分體現以學生興趣和發展為本的原則,透過學校一年一度的藝術節、科技節等活動,充分發掘學生的藝術特長,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透過科技教育提高學生動手動腦能力和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勞動教育則以服務與責任意識培養為主,旨在促進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服務合作意識的提高。

  學校在每年開展不同主題的學校藝術節活動,調動廣大同學積極投身到文化藝術節活動中,展示學校藝術類拓展型課程以及有藝術特長學生的學習成果,培養學生的藝術審美情趣。

  學校科技教育是素質教育的一個方面。透過科技教育來提高學生的科學知識水平,使學生掌握科學理論和科學常識。同時透過科技製作,使學生掌握製作的方法和技能。

  勞動教育主要結合學校校內值周工作以及班級的值日、衛生勞動工作和勞動技術課程以及社會實踐活動展開。

  每學年開展不同主題的社團文化節,進行人文、科技、藝術、體育等特色活動展示、文化展演和交流互動。

  第三十二條 資訊科技管理:學校以學習型學校建設為目標,以實現教育教學管理、服務資訊化為抓手構建校園網,透過校園網的不斷建設和功能的完善為師生提供學習和教學資料,提供教學研討、學習心得的交流平臺,為教學質量診斷,學習效果的自我檢測提供資料支援。透過校務公開欄目建設拓展學校的民主管理渠道,實現學生、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和社會監督目的。

  第三十三條 教育科研管理:學校堅持走科研興校之路,向科研要質量,讓科研產效益。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的各級課題研究去解決教育中出現的的疑難與困惑;鼓勵教師經常反思、撰寫論文,實現教師專業提升與學術成長。學校教科研實施學習、培訓、教研和科研“四位一體”和三級管理模式,制定學校教科研課題管理條例,實行教師教科研成果獎勵制度。

  第五章 學生

  第三十四條 學生入學:凡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學校實施小學階段的義務教育,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招收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秋季始業。不屬學區內的新生,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第三十五條 學生權利: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學生義務: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範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七條 學籍管理: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准予畢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評價: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並逐年完善學生成長手冊。

  第三十九條 學生獎懲: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並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和學生成長手冊。倡導多元化的發展性評價。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十條 學生膳食:學校對學生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午餐。

  第四十一條 學生資助: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透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二條 學生自治:學校建立少先隊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校少先隊幹部一般透過民主選舉產生。學校支援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透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條 學生評教: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援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生權益維護: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資訊,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絡。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並舉行聽證。

  第六章 教職工

  第四十五條 人事制度: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六條 教師權利: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裝置、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 教師義務: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範、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條 職工權利義務: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九條 教師培訓: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讓全校教師有序地參加各級組織的培訓活動。鼓勵和支援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促進教師專業成長。鼓勵教師有計劃地按照自己預定的目標,提升教師的教學理念與實踐經驗。

  合理制定符合學校實際情況的校本培訓計劃,從教師的需要出發,整體安排,教學互動,以學促變,講究實效。以校本研修為載體,提升教師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十條 教職工待遇: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一條 班主任: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嘉善縣西塘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二條 教師考核: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三條 教師獎懲: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七章 學校資產

  第五十四條 開辦資金與經費來源:學校今年度登記開辦資金為人民幣肆佰柒拾萬元。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由財政全額撥款。

  第五十五條 資產保護: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佔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六條 資產管理與使用: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裝置,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並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藝館、圖書館、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裝置、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裝置設施的閒置和浪費。

  第五十七條 資產安全: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併、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並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八條 財務管理制度: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准後執行,並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 學校收費: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範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專案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十條 社會捐贈: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 育人體系: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絡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德育、文化、法制、社群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家長委員會: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願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校級、年級、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援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家長學校與家校聯絡機制: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絡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絡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要求家訪形式多樣化,採用集中訪、重點訪、電話訪等,特別要關注貧困生的家訪,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 社群服務:學校透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於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群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

  學校依託社群,開發社群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群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五條 綜合治理: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社群、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 校友會: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樑、教育、助學、諮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 對外合作交流: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八條 制度體系建設: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關於校務公開、教育教學、教師人事、學生學籍、財務管理、科研管理、後勤管理、資產管理、教代會、績效考核等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式進行。

  第六十九條 章程生效程式: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透過,並經嘉善縣教育局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七十條 法制統一原則: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檔案政策執行。如有牴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檔案為準。

  第七十一條 章程修訂程式: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透過,報嘉善縣教育局同意備案後生效。

  第七十二條 章程解釋:本章程由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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