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範文(通用5篇)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範文(通用5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檔案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於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透過該方案,通過後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物件和時間

  實施物件: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專案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徵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物件。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專案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複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於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並收入彙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彙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2

  為了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明確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分配政策,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優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獎勵性工資中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物件

  學校在崗的教師。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履職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設200分,其中師德佔40分,履職佔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對本校教育教學突出的教師可設獎勵分。

  (一)師德考核

  1、扣分專案:

  (1)不按時上課,遲到或早退,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的;每次扣5分。

  (2)考試監考遲到;每次扣5分。監考過程未履行職責的玩手機扣15分,站在教室門口及教室門外的,扣20分,出現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從或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內無故1節;扣40分,兩節以上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分數,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出現教學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專案

  (1)教職工發現並制止學生違紀,發現並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5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的事件,獎勵15分。

  (二)履職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學過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等。採取學校和學生評議的方式進行,每月評比教務科評分。

  (1)備課:按學校規定,根據各教師備課的實際情況,透過學校教務科月查評比,將各教師月查結果分四等級分別給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學:課堂中發現學生玩手機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課時間發現5人(含5人)睡覺,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據作業是否適量,批改率95%、80%、70%,作業記載是否詳細等指標由教務科檢查分三等級給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時(每月至少一次)進行質量分析、試卷分析、學情分析以調整教情給10分。

  (5)有教學計劃,能按計劃進行教學給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科研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1)每月完成學校規定聽課節數的給10分。

  (2)完成規定的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等20分。由教務科評分。教職工參加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缺勤一次扣10分,請假的扣5分,遲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學校網站或OA系統上傳一篇論文或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隨筆、教學反思等給10分。

  3、教師專業發展(5分):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1)積極參與校本研究給2分。

  (2)積極向學校部落格上傳材料的給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學生科負責。(25分)

  (三)教育教學貢獻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同時,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或組織的教育教學比賽或其他活動,並取得的成績。

  (1)教師主講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撰寫論文或輔導學生獲獎;各類業務競賽獲獎等。(5分)

  (2)參與校級師範課開課的`。(2分)

  (3)師徒結對幫帶年輕教師。(3分)

  四、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考核人員,發放按相應等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沒有考核結果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五、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施。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3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楊在初

  副組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員:楊子鑌、許衛、程大俊、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師德。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並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範,打架、汙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菸,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出勤。忠於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苟,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4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20xx]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20xx]8號)檔案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瞭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後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併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的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全旗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並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五、考核標準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要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後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後再定性。

  1、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要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教研組、年級組、被考核教師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的意見。也可採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閱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佔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透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並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後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徵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併移交。

  七、考核程式。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環節幹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群眾路線,要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後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後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複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透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鑑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並簽字。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天內提出複核的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後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

  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准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十、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二)“優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其中優秀人員在職務晉升、評模選優、職稱聘任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式組織實施。

  1、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稽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5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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