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透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物件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定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定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定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慧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腳踏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腳踏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透過召開新聞釋出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割槽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資料。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腳踏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腳踏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腳踏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2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特別是“x.xx”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教訓,迅速貫徹落實蔡奇書記、陳吉寧市長等各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區鎮三級部署,自即日起開展為期x個月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電動腳踏車源頭銷售、拆卸改裝、停放充電三個環節,著力打擊偽劣產品生產交易、電池線路違規拆裝、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四大問題,透過大排查建臺賬、明責任大約談、強養成大培訓、全民化大宣傳、全覆蓋大檢查、強聯合大執法、補短板大建設、獎舉報造聲勢、盯落實大督查、見效果大排名十大大舉措,實現到xxxx年xx月底,全鎮所有村(社群)和城鄉結合部重點區域,以及外賣、快遞領域基本實現基礎摸排、實操實訓、社會宣傳全覆蓋;透過約談警示、排查執法實現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實現超標電動腳踏車全部淘汰,所有村(社群)、物業小區基本建有充電樁、充電櫃等集中充電設施,電動腳踏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在此基礎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整治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xx鎮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鎮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

  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統籌推進工作開展。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xx擔任。

  按照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定要求,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條、塊結合的方式,鎮各二級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群)支部書記、主任、鎮防火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各包村幹部按照屬地原則負責本部門、本轄區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工作。鑑於我鎮目前與亦莊經濟開發區部分審批許可權和行業分管責任尚在過渡期,涉及到的二級班子成員分管和行業部門的職責積極與亦莊經濟開發區對接,進一步明確審批許可權和行業分管職責,明確過渡期責任,確保安全。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一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平臺。二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腳踏車集中使用單位。三是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

  (二)整治內容。重點整治九個方面問題。一是部門、村、社群、企業、物業、居民等各級、各方責任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等問題。三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從業人員擅自拆改裝以及群租等問題。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問題。五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在建築內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六是居民社群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七是村、社群、物業等基層管理人員消防基本技能實操能力不足的問題。八是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九是加速推進超標電動腳踏車淘汰和違規上路打擊力度。

  四、任務分工

  (一)開展基礎資訊大排查建臺賬。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會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對全鎮電動腳踏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含廢舊電池)回收、儲存等場所進行排查,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並對新出售的電動腳踏車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對外賣領域、快遞領域,分別組織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對外賣、快遞從業人員車輛及蓄電池資訊、充電方式以及人員住宿、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逐個摸排,簽訂安全責任書,逐人建立人員基本資訊管理等檔案;鎮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負責提供懸掛正規和臨時牌照電動腳踏車的資訊臺賬;鎮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負責電動腳踏車廢舊電池回收場所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資訊臺賬。各村(社群)、物業小區、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各方力量對轄區電動腳踏車進行全覆蓋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礎臺賬,既要統計有牌照的、也要統計無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xxxx年xx月xx日前各相關單位應完成排查及資訊臺賬建立工作,並將臺賬資訊上報鎮防火委辦公室xx,xx月xx日以後,實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別於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報更新情況到鎮防火委辦公室。

  (二)開展分級分類明責任大約談。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組織對電動車腳踏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儲存場所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督促銷售門店落實向消費者告知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責任;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分別組織對全鎮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快遞服務單位開展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重點約談培訓,壓實企業管理責任並組織簽訂責任書,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向快遞、外賣從業人員告知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責任;鎮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對廢舊電池回收企業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約談村委會、社群;村委會、社群要約談物業單位並層級簽訂責任書;物業單位要向電動腳踏車使用人告知違規停放充電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諾”制度。即:銷售網點向購買者發放告知書;快遞外賣平臺向從業者發放告知書;村(社群)、物業單位向使用者發放告知書;使用者與村(社群)、物業單位簽訂承諾書,推動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附件x、x、x)。此項工作於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進消防技能強養成大培訓。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員”實操實訓為基礎,擴大培訓範圍,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等為重點的“一警六員”的實操實訓,並督促指導物業、社群、村組織全面開展居民“一警六員”消防逃生、初期火災撲救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工作。其中,對於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由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負責,鎮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配合,對社群、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等人員,逐個社群逐人進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和達標考核。同時,鎮消防救援站要指導各村(社群)、園區、物業小區抓緊推進轄區,特別是居民小區自防自救力量建設,確保每個小區至少有x支能夠巡查和初期火災撲救的應急處置力量,切實擔負起火災發生初期,前xx分鐘報警、人員疏散、初期火災撲救等工作,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四)開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傳。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要統籌指導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媒體開展大宣傳活動,既要加強電動腳踏車安全使用和火災防範常識宣傳,更要加強電動腳踏車火災案例、事故責任追究等方面宣傳,以案警示;各村(社群)、鎮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在鎮黨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統一指導下,開展“全覆蓋”宣傳,即:社群農村宣傳欄、LED螢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尤其是快遞外賣從業人員租住房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特別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區的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宣傳,透過“宣傳全覆蓋”切實強化案例警示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範電動腳踏車火災意識,落實法律責任。

  (五)開展執法監督全覆蓋大檢查。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會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嚴厲查處整治電動腳踏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儲存、拆改等場所和違規行為,督促落實企業責任;鎮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格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嚴厲查處違規駕駛特別是不合規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著力加強對外賣、快遞平臺、企業以及經營站點的排查檢查,督促企業平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鎮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強對物業、社群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嚴格落實發現、勸阻、制止和舉報制度,對管理落實不到位物業服務單位約談曝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綜治辦)、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開展全面檢查,督促管理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村(社群)、各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職責,充分發動各方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全覆蓋開展檢查。組織發動“紅袖標”、志願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

  (六)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大行動。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企業和門店違規銷售、違規拆改等行為嚴厲查處,嚴格市場準入,落實吊銷執照、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力等問題,依法落實曝光、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鎮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大對物業的督促指導力度,對履職不到位的物業進行曝光和約談制止。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厲查處。鎮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厲處罰超標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個人。各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七)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大建設。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牽頭,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鎮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指導社群、物業小區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鎮平安建設辦公室(綜治辦)指導村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金橋園區、物流園區指導轄區單位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鎮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督促外賣、快遞領域落實充電設施建設工作,一律實行集中充電,同時要督促外賣、快遞企業應用科技手段,落實從業人員電池跟蹤管理措施;各村(社群)、鎮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按照全鎮統一工作部署,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排查充電設施建設情況,全面落實推進本轄區多種形式充電設施建設進度,同步推進電動腳踏車進電梯智慧阻止系統安裝工作;鎮供電所要大力支援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xxx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電動腳踏車充電櫃或充電樁;xxxx年年底實現所有居民小區應建有充電櫃或充電樁等集中充電設施。

  (八)建立隱患舉報有獎勵造聲勢。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公佈有獎舉報電話,收集彙總舉報資訊,轉交區級部門進行核實核查、固化證據,對於情況屬實的每起舉報獎勵xxx元。各單位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單位、社群、村委會在居民小區的醒目位置張貼舉報電話,暢通舉報途徑。

  (九)開展工作落實大督查。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

  同步加大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雙下達”、“雙考核”力度,對於在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導致群死群傷的單位,在年終考核中一票否決;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發科)、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督促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開展企業大督查,督促所屬銷售門店、外賣快遞站點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每月不少於x次集中督導檢查。

  (十)開展整治效果大排名。鎮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每週進行綜合量化排名,並將結果呈報鎮黨委、鎮政府領導,推動提升工作質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群)、鎮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高度重視此次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明確組織領導,負責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加強組織協調、完善組織架構、成立工作專班、細化職責任務,確保工作落實【各單位工作方案、動員部署及聯絡表(附件x)於x月xx日前報鎮防火辦xx】。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週組織召開排程會,總結分析形勢、推動工作落實。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群)、鎮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壓實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是要強化責任追究。凡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發生火災後基礎資訊不在臺賬上的,也將追究相關部門和屬地責任。鎮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況、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情況,將納入對單位年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標。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依法規範、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物件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腳踏車的註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註冊登記電動腳踏車的數量;

  二是積極宣傳註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群眾能順利註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腳踏車註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腳踏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腳踏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引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腳踏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昇,建設和諧社會。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4

  根據市道安辦《關於掛牌整治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梅道安辦[2020]50號)精神,我縣涉摩電交通事故較為突出,經市道安辦請示市政府同意,從2020年9月18日,對我縣摩電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事故高發勢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源頭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開展摩托車、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產品認證的.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使涉摩托車、電動腳踏車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升駕駛人的安全守法意識。透過掛牌整治,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工作目標,即: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現場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未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摩電逆行、不按交通訊號規定通行等五類違法行為同比2019年上升10%以上,不發生摩電駕駛人負同等以上責任或存在摩電超員違法情形的較大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組長:徐小維(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丁海容(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巫旭明(人大副主席)

  曾慶瑞(副鎮長)

  葉韓傑(副鎮長)

  黃漢超(派出所所長)

  成員:羅樹虎(新樓村黨委書記、村委主任)

  羅淡波(新鋪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

  羅少武(隆煙村支部書記)

  羅建榮(湯光村支部書記)

  羅少如(陽光村支部書記)

  羅偉江(新埔園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主任)

  羅衛平(東方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主任)

  林加強(長坑村支部書記、主任)

  羅培城(隆煙村委主任)

  羅少虎(湯光村委主任)

  羅億標(陽光村委主任)

  羅旭武(黨政綜合辦)

  吳桂(黨建辦)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巫旭明同志兼任,成員:吳桂,負責日常工作的對接與協調。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措施。一是要進一步加強戶籍化管理。要組織派出所、各村(居)委等管理力量,開展入戶清理調查工作,摸清轄區摩托車數量和駕駛人底數,建立健全源頭管理工作臺賬,實施有效的戶籍化管理。要摸清本地即時配送行業企業、快遞網點及其保有車輛情況,確定聯絡人,建立穩定的溝通聯絡渠道;農村地區要依託“兩站兩員”開展入村入戶,重點核查無牌摩托車使用和無證駕駛人分佈情況,登記聯絡方式,提醒無牌無證駕駛的法律責任,告知註冊登記、領取駕駛證的方式渠道。二是要進一步簡化註冊登記程式。在摩托車銷售比較集中的地方增設機動車登記服務點,開展預登記及代辦服務,方便群眾就近辦理註冊登記業務。協調稅務部門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簡化辦事流程,針對摩托車推出網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納交強險服務,實現保險、稅務線上線下一站式辦理。三是要積極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實行摩托車售前或者配貨前集中查驗,預先製作懸掛號牌。群眾購車時由摩托車銷售企業代理完善註冊登記手續,實現購車一併辦結登記業務。四是要強化駕駛人管理。車管部門和登記服務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時,可以稽核車主是否持有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為無相應資質摩托車類駕駛證的人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的,應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車主駕駛摩托車應當持有相應資質駕駛證。五是要推進駕考、審驗“下鄉進村”。要充分利用鄉鎮政務服務網點和農村勸導站,結合車管所下鄉活動和“警保合作”工作,深入農村地區開展上門服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核發檢驗合格標誌,補換領駕駛證、機動車牌證等業務。要大力參與、支援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構開展摩托車駕駛人培訓業務;要在農村地區派出所、交警中隊開通辦理車駕管業務、規劃建設鄉鎮摩托車駕駛人考場、最佳化摩托車駕駛證報考等措施,便利農村群眾就近考領摩托車駕駛證。(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

  (二)強化專項整治,規範行車秩序。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和不戴頭盔三類多發易發、安全危害大的違法行為為目標,集中精力開展掛牌專項整治。一是要組織集中統一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氛圍。深入研判分析轄區堵點、亂點、事故多發點交通形勢,定期開展路面執法,集中優勢警力、組織精幹執法小分隊,精準發力、精心組織轄區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集中統一清查行動。農村派出所積極參與摩托車集中整治行動,及時發現、查處轄區內涉摩違法行為。二是要入村入戶開展勸導和靜態執法。農村勸導站全面落實實體化運作,加強對摩托車不戴頭盔、無牌無證、超員載客等顯性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每個勸導員每日勸導不少於5起違法行為。三是要建立違法抄告制度。派出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學校、物流配送企業等單位合作,暢通溝通渠道,建立行業人員違法行為定期抄告制度。對日常執勤執法中發現的學生群體涉及摩托車違法的,抄告所在學校並通知監護人,責令加強監管;對物流配送行業從業人員涉及違法的,一律抄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所在企業,責令嚴肅懲處,加強監管。四是要自覺抵制駕乘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腳踏車;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自覺檢查糾正進出入單位及駐地的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鎮政府、派出所、各村(居)委)

  (三)強化部門職責,形成合力。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部門、區域、社會聯動,協同共治處理的聯合整治行動;督促相關部門制定落實相關惠民便民措施;加強專項行動工作的督查、成效評估、考核,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宣傳部門:負責輿論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摩托車駕駛人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營造整治行動的輿論氛圍。派出所:依法辦理摩托車、電動車牌證、登記註冊,開展無牌無證、超員超速、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向行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涉摩電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交通運輸部門:對涉摩托車客運業主的經營行為依法進行規範;負責提升城市交通運輸能力,聯合交警部門對非法營運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開展專項整治。市場監督所:負責打擊違法違規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行為;嚴厲查處超範圍經營業主;查處製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黨政綜合辦:聯合交警部門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動腳踏車進行整治、加強對進入政府大院亂停亂放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管理。中、小學:加強在校學生涉摩電交通安全的教育,督促、引導學生家長駕駛摩托車做到“有牌證、靠右行、戴頭盔、限二人”。(責任部門: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門,派出所,中、小學、黨政綜合辦公室、市場監督所、交通運輸部門)

  (四)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整治氛圍。一是要開展涉摩電點對點宣傳教育。準確把握各類摩托車駕乘人員特徵,針對農民、上班族和學生三類重點群體開展差異化的宣傳教育。各鎮政府要發動農村“兩站兩員”、村委會對摩托車車主逐村逐戶登門拜訪,開展點對點入戶教育。二是要透過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每月選取1起因不戴頭盔、超員載客等違法行為導致死傷的典型涉摩事故,作為警示教育案例,透過“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公佈,強化對交通參與者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宣傳關注度和認可度。對各類輕微交通違法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開展現場學習、做志願者放行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教育方式,吸引交通參與者關注。引導摩托車生產銷售企業、保險公司和其他各類企業積極參與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開展贈送頭盔、贈送交通安全福袋等豐富多樣的路面宣傳和勸導活動,進一步增強群眾認可度。(責任單位:宣傳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1月18日)。透過大力宣傳開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二)調查摸底階段(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18日)。透過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摩托車、燃油助力車、超標電動車、電動腳踏車等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鋪資訊,準確掌握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基數並建立相應臺賬,為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提供基礎依據。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透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整治行動,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車輛的銷售企業和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整治,進一步規範摩托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事故發生。

  (四)常態長效管理(2021年9月19日以後)。整治行動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由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管理職權,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摩托車、電動腳踏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工作部署,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的迫切要求,各部門、各村(居)委要統一思想,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為我鎮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強化聯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確保行動取得良好實效。

  (三)對查處的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企業和使用人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拘留的一律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縣道安辦將牽頭組織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並追究工作責任。

  (五)加強資訊上報。各部門、各村(居)委要注重資訊收集,在整治期間好的做法、先進典型材料及時上報。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5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規範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範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腳踏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腳踏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腳踏車、飛線充電、電動腳踏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腳踏車要與機動車分割槽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定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範設定電動腳踏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慧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範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腳踏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於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後應採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後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22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建立、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於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於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6

  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二十大之前,在茅風景區轄區內部署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透過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推動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點和智慧充電設施建設,切實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尤其是亡人火災的發生,保持茅山風景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整治範圍

  住宅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商場市場、易燃易爆危化品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群租房、“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及其他供電動腳踏車停放的場所。

  三、整治重點

  1.電動腳踏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

  2.電動腳踏車充電、停放區域與居住建築相鄰時,相鄰一側建築外牆是否開設門窗洞口。

  3.“三合一”、群租房、“九小場所”等小單位、小場所,因空間受限電動腳踏車必須設定在室內時,是否將其設定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採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實體牆以及水泥樓板進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4.電動腳踏車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採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定、穿管保護。

  5.電動腳踏車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經營,超標準或超範圍生產現象;銷售網點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的電動腳踏車,以及供電動腳踏車使用的電池、充電器。

  6.是否落實人員開展電動腳踏車充電、停放區域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工作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建部、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安監辦、消防站等部門和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基層網格力量,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採取召開會議、學習培訓、管理考核等方式,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規建部要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物業服務行業管理範疇,加強檢查考核,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要依法督促電動腳踏車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依法對流通領域電動腳踏車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流通領域質量違法行為;各村(社群)基層網格力量,安監辦、消防站、茅山風景區派出所要開展全面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村(社群)民委員會要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村(社群)民自治範疇,落實專人開展消防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村(社群)民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和充電;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抓好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防範措施。堅決做到“一建、一清、一隔離”。“一建”即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充電場所。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商場市場、辦公場所以及住宅小區等區域,大力推廣設定智慧化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點,合理選擇設定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充電設施,同時明確專人負責值守巡檢視護。要注重綜合治理與源頭管控相結合,大力推進“藍天”工程建設,在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城市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的同時,同步規劃建設室外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9月20日前,全市推廣電梯識別系統。“一清”即解決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嚴格落實“三個決不能”要求,即:決不能進電梯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及過道。“一隔離”即解決電動腳踏車火災蔓延擴大的問題,督促指導群眾嚴格執行電動腳踏車防火分隔各項措施。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排查執法。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填寫留存《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摸清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點和智慧充電設施底數,建立臺賬。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合會商、共同執法,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落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時限要求,落實臨時性防範措施;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檢查出有問題的生產廠家和銷售門店,該查封的一律查封,該取締的一律取締,該吊銷證照的一律吊銷。

  4.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透過各類媒體加強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範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所有居民小區、村(社群)民自建房、出租屋、住宅樓、“三合一”場所,必須廣泛張貼省消委辦下發的《關於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每個居民小區宣傳櫥窗必須設定固定的電動腳踏車宣傳專欄。要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積極運用微信、QQ等網路傳播媒介,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群,廣泛宣傳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應知應會常識。要指導村(社群)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自即日起,凡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必須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組織新聞媒體和當地群眾,宣講火災危害、火災成因和存放、充電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應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此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生產經營租住村(社群)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強化聯動、形成合力,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相關工作,落實職責分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工作實效。

  2.強化工作措施,確保行動成效。專項整治工作中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採取集中約談、聯合執法、隱患曝光、掛牌督辦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解決,進一步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最大限度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3.嚴格工作獎懲,確保責任到位。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分解落實整治工作責任,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的,將通報批評並約談有關責任人員,發生火災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城市更新、城鎮棚戶區改造、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將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納入地方民生工程實施專案,更新改造設施裝置,提升本質消防安全。要及時固化經驗做法,聚焦規劃審批、施工改造、人員管理、基層治理、應急處置等關鍵環節,完善“源頭管控、資訊共享、聯合監管、舉報投訴、多戶聯防、技防應用”等全鏈條動態管理機制,防止問題隱患反彈。

  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認真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於6月16日前報送工作小組至消防站;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附件2);9月2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絡人:曹樹國,聯絡電話: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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