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
為切實加強全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透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物件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供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定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定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定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慧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腳踏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鎮(街道)和村(居)要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腳踏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0日前)。根據區消安委部署,各鎮(街道)、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加強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要組織機關幹部、村(居)、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割槽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資料。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鎮(街道)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機關幹部、村(居)、網格清查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腳踏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腳踏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相關職能部門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區委政法委、教育、公安、衛健、應急管理、電力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或推動行業領域社會單位加快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鎮(街道)、各部門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區消安委將組織明察暗訪督查。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信、自規、建設、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區政府專門成立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龐鑫培為組長的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鎮(街道)、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各鎮(街道)每月12日、27日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報表》報區消安委辦(聯絡人:吳俏英,聯絡電話:xxx,郵箱xxxx)。
(三)嚴格督導問責。區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鎮(街道)、各部門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區鎮兩級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2
近年來,全國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並且呈逐年多發態勢,為切實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慧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
二、整治重點
(一)電動腳踏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市場監管分局)
(二)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改裝電動腳踏車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改裝電動腳踏車的速度裝置,使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市場監管分局、各村、居、社群)
(三)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群)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轄區內或行業領域內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治理標準、整治方法和行動要求。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將電動腳踏車銷售、使用以及安全隱患等情況摸清見底。各村、居、社群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對私拉亂接充電、佔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設電動腳踏車棚和充電裝置等問題深入排查,對車亂停放、飛線充電等可當場整改消除的,物業立即搬離。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業服務企業對在排查中發現的隱患無法自行整改的,上報鎮政府,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不留消防隱患。宣堡鎮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聯合行動,確保檢查發現問題解決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總結和應用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成果,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職責分工
(一)各村、居、社群任務清單
各村、居、社群壓實管理職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居民住宅區設定電動腳踏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20xx年8月1日《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群、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遵守管理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築明顯部位廣泛進行張貼。要組織力量深入社群、家庭開展“入戶”宣傳和“面對面”提示,引導居民按要求停放電動腳踏車的安全意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要對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充電行為進行集中整治,落實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的要求。公安派出所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並嚴格倒查銷售等環節的責任。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二)相關部門任務清單
泰興市市場監管宣堡分局:負責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銷售和維修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銷售、維修商鋪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釋出警示資訊,嚴厲打擊銷售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查處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電動腳踏車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行為。
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電動腳踏車棚應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樓梯口和門洞;棚內應每隔一段設定防火分隔;集中充電裝置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應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等功能;設定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明確專人負責巡查。負責督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集中整治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腳踏車及違規充電等突出問題。提醒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要落實物服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制定制度,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電動腳踏車一律不停放樓梯間等區域,電動腳踏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腳踏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
鎮消安委:做好專項整治期間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項治理行動提供技術指導,規範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消防違法行為;指導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推廣設定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點。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村、居、社群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切實加強對電動腳踏車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導推進,將電動腳踏車治理工作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轄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黨政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確保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推進聯動協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群和相關部門要結合整治重點和職責任務,進一步細化行動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會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要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隱患整改。各村、居、社群和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選取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對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對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推送至國家公共信用資訊中心主辦網站。
(四)強化督導問責,落實工作責任。鎮消委會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常態化明察暗訪,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居、社群和單位,採取約談、通報等形式督促落實整治措施。整治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3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透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物件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定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定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定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慧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腳踏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腳踏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透過召開新聞釋出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割槽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資料。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腳踏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腳踏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腳踏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雲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腳踏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腳踏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腳踏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腳踏車智慧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腳踏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透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釋出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範》(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腳踏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路銷售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釋出警示資訊,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腳踏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並有效處置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紮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幹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腳踏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佔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腳踏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於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5
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特別是“x.xx”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教訓,迅速貫徹落實XXX等各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區X三級部署,自即日起開展為期x個月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電動腳踏車源頭銷售、拆卸改裝、停放充電三個環節,著力打擊偽劣產品生產交易、電池線路違規拆裝、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四大問題,透過大排查建臺賬、明責任大約談、強養成大培訓、全民化大宣傳、全覆蓋大檢查、強聯合大執法、補短板大建設、獎舉報造聲勢、盯落實大督查、見效果大排名十大大舉措,實現到xxx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群)和城鄉結合部重點區域,以及外賣、快遞領域基本實現基礎摸排、實操實訓、社會宣傳全覆蓋;透過約談警示、排查執法實現違規停放、違規充電、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實現超標電動腳踏車全部淘汰,所有村(社群)、物業小區基本建有充電樁、充電櫃等集中充電設施,電動腳踏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在此基礎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整治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做好xxX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X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
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統籌推進工作開展。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xx擔任。
按照安全工作“XX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制定要求,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條、塊結合的方式,X各二級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群)支部書記、主任、X防火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各包村幹部按照屬地原則負責本部門、本轄區的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工作。鑑於我X目前與亦莊經濟開發區部分審批許可權和行業分管責任尚在過渡期,涉及到的二級班子成員分管和行業部門的職責積極與亦莊經濟開發區對接,進一步明確審批許可權和行業分管職責,明確過渡期責任,確保安全。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一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平臺。二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腳踏車集中使用單位。三是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
(二)整治內容。重點整治九個方面問題。一是部門、村、社群、企業、物業、居民等各級、各方責任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二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等問題。三是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從業人員擅自拆改裝以及群租等問題。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問題。五是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在建築內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六是居民社群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七是村、社群、物業等基層管理人員消防基本技能實操能力不足的問題。八是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不足和缺失的問題。九是加速推進超標電動腳踏車淘汰和違規上路打擊力度。
四、任務分工
(一)開展基礎資訊大排查建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會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對全X電動腳踏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含廢舊電池)回收、儲存等場所進行排查,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並對新出售的電動腳踏車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對外賣領域、快遞領域,分別組織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對外賣、快遞從業人員車輛及蓄電池資訊、充電方式以及人員住宿、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逐個摸排,簽訂安全責任書,逐人建立人員基本資訊管理等檔案;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負責提供懸掛正規和臨時牌照電動腳踏車的資訊臺賬;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負責電動腳踏車廢舊電池回收場所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資訊臺賬。各村(社群)、物業小區、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各方力量對轄區電動腳踏車進行全覆蓋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礎臺賬,既要統計有牌照的、也要統計無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xxxx年xx月xx日前各相關單位應完成排查及資訊臺賬建立工作,並將臺賬資訊上報X防火委辦公室xx,xx月xx日以後,實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別於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報更新情況到X防火委辦公室。
(二)開展分級分類明責任大約談。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組織對電動車腳踏車經營銷售門店、蓄電池儲存場所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督促銷售門店落實向消費者告知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責任;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分別組織對全X外賣、快遞平臺企業、快遞服務單位開展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重點約談培訓,壓實企業管理責任並組織簽訂責任書,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向快遞、外賣從業人員告知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環保科)對廢舊電池回收企業開展集中約談培訓,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約談村委會、社群;村委會、社群要約談物業單位並層級簽訂責任書;物業單位要向電動腳踏車使用人告知違規停放充電會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在此基礎上還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諾”制度。即:銷售網點向購買者發放告知書;快遞外賣平臺向從業者發放告知書;村(社群)、物業單位向使用者發放告知書;使用者與村(社群)、物業單位簽訂承諾書,推動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附件x、x、x)。此項工作於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進消防技能強養成大培訓。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員”實操實訓為基礎,擴大培訓範圍,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等為重點的“一警六員”的實操實訓,並督促指導物業、社群、村組織全面開展居民“一警六員”消防逃生、初期火災撲救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工作。其中,對於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由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負責,X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配合,對社群、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等人員,逐個社群逐人進行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和達標考核。同時,X消防救援站要指導各村(社群)、園區、物業小區抓緊推進轄區,特別是居民小區自防自救力量建設,確保每個小區至少有x支能夠巡查和初期火災撲救的應急處置力量,切實擔負起火災發生初期,前xx分鐘報警、人員疏散、初期火災撲救等工作,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四)開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傳。XD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要統籌指導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媒體開展大宣傳活動,既要加強電動腳踏車安全使用和火災防範常識宣傳,更要加強電動腳踏車火災案例、事故責任追究等方面宣傳,以案警示;各村(社群)、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在XD群工作辦公室(宣傳部)統一指導下,開展“全覆蓋”宣傳,即:社群農村宣傳欄、LED螢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尤其是快遞外賣從業人員租住房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特別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區的主要出入口的顯著位置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宣傳,透過“宣傳全覆蓋”切實強化案例警示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範電動腳踏車火災意識,落實法律責任。
(五)開展執法監督全覆蓋大檢查。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會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嚴厲查處整治電動腳踏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儲存、拆改等場所和違規行為,督促落實企業責任;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格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嚴厲查處違規駕駛特別是不合規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著力加強對外賣、快遞平臺、企業以及經營站點的排查檢查,督促企業平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X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強對物業、社群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嚴格落實發現、勸阻、制止和舉報制度,對管理落實不到位物業服務單位約談曝光;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綜治辦)、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居民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居住場所開展全面檢查,督促管理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村(社群)、各單位金橋園區、物流園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職責,充分發動各方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全覆蓋開展檢查。組織發動“紅袖標”、志願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
(六)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大行動。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企業和門店違規銷售、違規拆改等行為嚴厲查處,嚴格市場準入,落實吊銷執照、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力等問題,依法落實曝光、取消資質等處罰措施。X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要加大對物業的督促指導力度,對履職不到位的物業進行曝光和約談制止。X綜合行政執法隊、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門要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厲查處。X城鄉建設辦公室(交通安委會)要嚴厲處罰超標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的個人。各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大懲治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七)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大建設。X綜合行政執法隊牽頭,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群建設辦公室(社會辦)指導社群、物業小區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X平安建設辦公室(綜治辦)指導村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金橋園區、物流園區指導轄區單位分場所、分類別、分批次建設多種形式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X經濟發展辦公室(經發科)負責督促外賣、快遞領域落實充電設施建設工作,一律實行集中充電,同時要督促外賣、快遞企業應用科技手段,落實從業人員電池跟蹤管理措施;各村(社群)、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按照全X統一工作部署,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排查充電設施建設情況,全面落實推進本轄區多種形式充電設施建設進度,同步推進電動腳踏車進電梯智慧阻止系統安裝工作;X供電所要大力支援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工作。
xxx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電動腳踏車充電櫃或充電樁;xxxx年年底實現所有居民小區應建有充電櫃或充電樁等集中充電設施。
(八)建立隱患舉報有獎勵造聲勢。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公佈有獎舉報電話,收集彙總舉報資訊,轉交區級部門進行核實核查、固化證據,對於情況屬實的每起舉報獎勵xxx元。各單位要指導督促物業服務單位、社群、村委會在居民小區的醒目位置張貼舉報電話,暢通舉報途徑。
(九)開展工作落實大督查。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對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同步加大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雙下達”、“雙考核”力度,對於在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導致群死群傷的單位,在年終考核中一票否決;X經濟發展辦公室(市場所、經發科)、經開區商務金融局要督促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開展企業大督查,督促所屬銷售門店、外賣快遞站點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每月不少於x次集中督導檢查。
(十)開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每週進行綜合量化排名,並將結果呈報XD委、X政府領導,推動提升工作質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群)、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高度重視此次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工作,迅速明確組織領導,負責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加強組織協調、完善組織架構、成立工作專班、細化職責任務,確保工作落實【各單位工作方案、動員部署及聯絡表(附件x)於x月xx日前報X防火辦xx】。X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週組織召開排程會,總結分析形勢、推動工作落實。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群)、X防火委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園區要壓實屬地管理、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是要強化責任追究。凡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發生火災後基礎資訊不在臺賬上的,也將追究相關部門和屬地責任。X平安建設辦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況、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控制目標及評價情況,將納入對單位年底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