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涪陵招生指南

重慶涪陵招生指南

  學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類學校內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活動,是教育制度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教育的具體活動受到社會需求影響,必須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承擔著對社會輸送人才的職能。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重慶涪陵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重慶涪陵招生辦法

  (一)江南城區居民子女入學。根據2011年涪陵江南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調整方案(原崇義九年制學校小學部分由城七校興涪校區覆蓋、初中部分由十六中覆蓋),切實做好城區學生入學就讀工作。江南城區(指崇義、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割槽域)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實際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若父母擁有兩處以上的住房,在其父母長期居住房屋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若戶籍在江南城區,父母無住房,父母與子女長期租房或常年寄居他處,在其長期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

  凡符合江南城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到對應小學、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小學階段: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父母住房有效證件,新生還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階段:學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父母住房、小學畢業證書三個方面的有效證件。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同時將流動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範圍,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讀盡讀,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一是已在城區購買住房的流動人口,一律在父母住房所在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二是在城區沒有購買住房的流動人口,其子女可到區教委指定的學校就讀,小學階段到城一校、城八校、城十校、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學、白濤中心校、龍橋中心校、清溪中心校入學,初中階段到浙涪友誼學校、師院附中、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涪陵七中、涪陵十六中龍橋校區、涪陵四中入學。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住(租)房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戶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戶籍)、預防接種證明(小學新生)或小學畢業證明(初中新生)入學。

  (三)殘疾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門服務,並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可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法實施緩、免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審定備案的招生工作方案以及下達的招生計劃,於我區招生工作會後(5月10日後)釋出招生計劃,在放暑假後的一週內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工作,所有民辦學學嚴禁採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採取電腦派位等方式招收新生。從今年起,嚴禁任何民辦學校與樓盤建設、銷售掛鉤,不得與樓盤新簽訂與學校招生名額相關的合同條款。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等處罰,並追究相關學校及人員責任。

  (五)控制寄宿生人數。為減輕江南城區學位壓力,逐步消除大班額,涪十四中、涪十五中、涪十六中本部寄宿生總人數不得超過2018年春期初一、初二兩個年級寄宿生總數。

  二、基本原則

  一是依法入學原則。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週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將學校、教管中心、當地政府簽字加蓋鮮章的《涪陵區適齡兒童緩學審批表》報區教委基教科備案,教管中心、學校要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二是就近免試原則。嚴格按照農村行政區劃和城區劃片切塊的辦法保障本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是規範公平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禁止提前招生,公辦學校禁止招收擇校生,嚴禁亂收費。所有學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資訊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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