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後感了。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範文(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1
我讀《福爾摩斯》已經很長時間,書中各種離奇的案件總讓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個故事最能述說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將他敘述出來,這個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講述了一個畸形的人從深愛他的妹妹——斯特戴爾那裡偷走了致命的毒藥,為了爭奪家產,他用毒藥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瘋了兩個哥哥。斯特戴爾知曉後,也同樣用那種毒藥毒死了他。福爾摩斯經過重重推理和豐富的科學知識偵破了這個案子。在此期間,福爾摩斯險些被自己毒死。
在這起案件中,人性的陰暗彰顯無疑,但同時福爾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豐富的科學知識,比如能辨認140餘種菸灰、能透過指甲印推斷指甲長度等等,以及細緻入微的觀察力也同樣幫了大忙。
比起福爾摩斯的認真細心,我考試上的表現就讓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題目空在那裡,我熟視無睹跳了過去,導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爾摩斯的成功在於他聰明的大腦,在於他日積月累的知識,在於他每次以身試驗的精神!有句古話說得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福爾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從現在開始,認真對待每件事情,如長鯨吸水一般從知識的海洋裡吸取養分,讓我們一起創造自己的人生呢?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2
我用了一個多月時間讀完了由世界著名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感覺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級的經典推理小說,讓人讀來有如身臨其境,愛不釋手,讓我受益匪淺。
全書共有60多個大大小小的偵探故事組成,其中屬《血字研究》、《巴斯維爾的獵犬》最為有名。全書以偵探福爾摩斯偵破的各種奇案為主線,成功塑造了福爾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節曲折離奇,一波三折,扣人心絃,我的心情也隨著案情的偵破過程而起伏不定,時而緊張、擔心,時而激動……
從一個個探案故事中,我不僅學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識,更領略到了福爾摩斯的正義、機智、勇敢和博學。觀察案發現場的各種跡象時,他細緻入微、態度審慎;分析案情時,他敢於大膽猜測,不拘常理;遇到危險時,他頭腦冷靜,不慌張。他的博學更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作為一個偵探,正因為他熟知生物、數學、化學、物理、醫藥、地質等各個學科領域的知識,才能在辦案中運用得得心應手,許多難題迎刃而解。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靜、細緻,遇事不急躁、不慌張;在生活中要善於觀察、善於動腦;對知識要刻苦鑽研,活學活用,不死記硬背;要把學習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為將來成為一個真正對社會有用的人,打下堅實的基礎。
書中主人公福爾摩斯就是我前進的目標,期待有一天能達到他那樣的水平。最後,我用福爾摩斯的一句話,來激勵自己:“人的大腦就像一個櫃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東西清出腦外,才能記住更多有用的東西。”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3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說家柯南·道爾所寫的。這本書的內容講述了福爾摩斯與他的好助手華生竭盡全力地偵破所接到的謎案,用他敏捷的思維和過人的智慧抓住一個又一個無比狡猾的犯人,並奮不顧身地與惡勢力作鬥爭,直至犧牲的故事。而讓我感觸最深的是《紅圈會奇案》。
《紅圈會奇案》講述了當時在偵探中赫赫有名的福爾摩斯,在遭到瓦倫夫人的報案,瓦倫夫人覺得半夜的腳步聲非常奇怪,經過福爾摩斯的仔細觀察,他發現那個從不出來的那個女人——伊米麗嚴·盧卡一直再給他們發通訊密碼,最後經過福爾摩斯地調查伊米麗嚴的丈夫叫根納羅·盧卡正是伊米麗嚴的丈夫殺了人,根納羅殺的這個人是英國很壞的一個大壞蛋——喬吉阿諾,他非禮過伊米麗嚴,結果被發現,喬吉阿諾還把根納羅摔倒在地,然後根納羅把喬吉阿諾,殺死,還拖到小屋裡,福爾摩斯說:“如果真是這樣,國家是不會怪你的。”在臨走之前,福爾摩斯說:“又一個案子解決了!”
福爾摩斯那細緻入微的觀察,遇事沉著鎮定,並且能堅持不懈,運籌帷幄,如抽絲剝繭一般的解開謎題。謙虛,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許多精神品質都很令人讚歎,同是也很值得我們學習。正如福爾摩斯所說:"一個善於推理的人得出的結論,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讚歎不已,這是因為那些人總是忽略事情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往往又是推理的關鍵所在。"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自己的機智成功的解開了許許多多的的謎題。在生活中我們也要像夏洛克·福爾摩斯一樣用自己的機智解開各種各樣的難題。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4
曹文軒說過:一本好書,就是一輪太陽。一千本好書,就是一千輪太陽。燦爛千陽,會照亮我們前進的方向,也會讓這個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們面前一覽無餘地展開!是啊,這個世界的書太多了,好書卻是少之又少。我在書海中尋覓,突然眼睛一亮,發現了這本《福爾摩斯偵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在破案過程中,他那種在任何情況下都沉著冷靜而又幽默的風度把我深深的打動了。他個子不高,體形卻十分消瘦,但是他卻十分熟悉拳術,這無疑為他打造了一種神秘感;他總愛抽菸鬥,因為他可以使福爾摩斯平靜下來。他還有一個奇怪的特點,他從不喜歡看那些正兒八緊的書。不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連破案也很棒。
這是他少年時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發現一個人死了,那個人身體上許多部位都被擊傷,有些傷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著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氣刺進去,卻怎麼也拔不出來,當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小福爾摩斯卻破了案,原來福爾摩斯透過仔細觀察,發現死人的傷口不僅僅在流血還在流水!福爾摩斯透過實驗,破了案:原來兇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沒有見到冰刀,是因為熱血的溫度已融化了刺進去的冰刀。福爾摩斯在少年時期就有獨特的邏輯思維,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藍寶石之謎,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了。故事的最後,他還講了個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帶著帳篷去,半夜,福爾摩斯看著星星,問朋友說:“你看見星星有何感想?”“實在是太美了!”朋友說。“笨蛋,帳篷被偷了!”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別。
對福爾摩斯來說,從一個人的外貌和穿著就可以判斷出那個人的職業習慣愛好等,偽裝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脫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說還講述了醫生華生這個誠實、勇敢又好學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說明了福爾摩斯的智慧和過人之處。
我認為福爾摩斯就是我們的好榜樣,雖然他只是一個書中的人物,但他那靈活、敏捷的思維是值得學習的。
書中福爾摩斯的一句話,可以代表福爾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為止,我也可以問心無愧地視死如歸。由於我的存在,倫敦的空氣得以清新,在我辦的一千多件案子裡,我相信,我從未把我的力量用錯了地方。”
福爾摩斯是個虛擬的人,卻被英國皇室立為委員,寫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們更重要的還是要學習他那種細緻,一絲不苟的精神。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5
提起偵探小說,你或許會想起偵探小說鼻祖愛倫·坡,或是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絕對不會忘記偵探小說之父阿瑟·柯南道爾以及他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叫做福爾摩斯的諮詢偵探,在同伴華生醫生的幫助下,偵破了許多離奇迷案的過程。
這本書的一大特色就是撲朔迷離的案情與跌宕起伏的破案過程。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中,沒有一個人像犯人,只有一個流傳著的“魔鬼般的大獵狗”的傳說;而在《四簽名》中,犯人似乎卻有四個;《跳舞的小人》中,當我們還頭疼於一串又一串的小人時,福爾摩斯卻早已看破一切。福爾摩斯潛入他人家裡獲取證據時我會為他提心吊膽,心跳加速;與犯人殊死搏鬥,我會為他捏一把汗;“山窮水盡疑無路”,當你面對案件的詭異情形毫無頭緒時,福爾摩斯總能給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情節總是那麼的曲折離奇,卻又十分合乎常理。看完一篇故事後,我總會回味良久,反覆思考,試圖找出推理中的bug,但往往是以失敗告終。當理清了所有的情況時,視線似乎豁然開朗,眼前的陰霾被一束逐漸放大的光線驅散,展現在你面前的是真相的光芒。
相比其他偵探小說更成功的一點,我覺得是柯南道爾塑造的了福爾摩斯這個經典形象。讀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他的形象中幾個出彩的地方。
一、才能出眾
毫無疑問,給人留下最深印象的莫過於他智慧的大腦,出眾的分析能力假設能力。他能從一個充滿劃痕,編碼的貴重手錶中判斷其主人的嗜酒放蕩,財務狀況等,從一個人磨破的被子判斷他工匠的身份。他總能觀察到細節,並從中得出結論,讓人在驚詫之後對他的演繹敬佩萬分。正如他所說:“我這腦子會使我名揚四海。從來沒有人像我一樣在偵破罪案上極具天賦,又進行過大量的研究。”這便是他成功的秘訣。為了研究,他可以在實驗室中幾天不吃飯,他可以用自己的測試,可以忍受眾人的非議。“人腦如同一間小閣樓,不能碰到什麼破爛貨都塞進去。”他傾於實用,“嚴重偏科”,這份智慧不是警員和一般偵探所能比擬的。
二、嫉惡如仇
若福爾摩斯運用他的能力犯罪的話,也就是隻能風行於社會。他的正義感為他贏得了尊敬他曾對犯罪頭頭莫里亞蒂教授說過:“如果能保證毀滅你。那麼,為了社會的利益,即使和同歸於盡,我也心甘情願。”他的工作都為了正義,辦案中絕對遵從法律。他以機智與亡命之徒對峙,身入險境而臨危不懼,這份正義感使他的形象更加光輝。
三、喜歡支配
福爾摩斯探案中無處不在支配著:支配警員,支配華生,支配委託人,支配犯人,支配案情。他的能力使一切在他面前都必須順從,在他計劃完成前絕不透露一絲一毫,思考時絕不向他人解說。他凌駕於案子上,調動他人,讓故事照他所想的發展。這種支配再加上他幾乎完勝的成績讓人覺得合情合理,不但不厭惡,反而更增欽佩。
四、關心他人。
上面所述的福爾摩斯總不免讓人感到冷酷不可親近,其實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對委託人的關心自不必說,對華生的關心便讓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在《最後一案》中他為了保護華生而放棄了在他家過夜,放棄了舒適的環境,為了不牽連他而不走前門而翻牆離開,有幫他安排了一切出發的準備。他也曾因華生的受傷而一反常態,重擊了罪犯,咆哮起來。這些小小的細節無不讓人感受到其對他人的關心,看出他的捨己為人,冷峻外表下的人性光輝。
五、“不合時宜”的'玩笑
要說他一點都沒有幽默感也有點詆譭他了。他總是喜歡在人意想不到中從一個老婆婆,一個乞丐的身體中“出現”。他的化妝,表演才能讓人驚歎。時而的俏皮便加深了人們對他的喜愛。在《王冠寶石案》中,他與罪犯正面相遇,用拉琴的藉口離開,又用留聲機的音樂使其相信他仍然在拉琴而放鬆警惕,有巧妙利用偏門與蠟像對換,“欣賞”了犯人的談話,又搶走寶石。“魔鬼”一詞真是適合他。而他一面假裝失敗,一面將寶石放入委託人口袋的行為又令人再次領略其俏皮,就這樣。令人喜愛的難以自拔。
夏洛克·福爾摩斯,多麼充滿夢幻色彩的名字。這個名字已經成為了世界上名偵探的最佳代名詞,可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他笑了,就意味著有人要遭殃了。”
作為一名偵探的他頭腦理性,思維敏銳,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極強,推理邏輯縝密,面對險情從容冷靜。經過無數的研究實驗,他能夠分辨上百種的菸灰,並由此來推斷這菸灰的主人的情況;他可以由地上的腳印判斷此人的身高,甚至於他當時的狀態;更令人稱奇的是,他只要觀察一段時間,或是握個手,就能推斷對方的職業以及經歷,這一點在他第一次與華生見面時就有所體現(關於這一點無數讀者都為之嘆服,甚至還有一個柯南道爾坐馬車碰到比福爾摩斯還厲害的人的的笑話)。除了上面這些福爾摩斯理性的一面,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平常一向冷酷孤僻的他在華生遭遇危險的時候也會憤怒地向犯人咆哮;在《惡魔之足》一案中得知事實後福爾摩斯寧願放棄法律而放了伸張正義的犯人;他不在乎名利,辦案後總是把功勞讓給他人(不過經常發牢騷……);福爾摩斯還幫助國家抓住了德國間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福爾摩斯是有血有肉的,每一個讀者在看完這本書後都願意相信福爾摩斯真的曾在這個世界上(egZC神犇曾問我是不是真的有福爾摩斯這個人--)。我們可以想象他坐在貝克街221號B的家中椅子上拉著小提琴,以及他那本記滿有關各種案件資訊和通緝犯資訊的大書,還有裝著菸絲的波斯拖鞋。現在介紹他,我有種好像他是我最熟悉的老朋友一般的感覺。
1894年底,柯南道爾決定讓福爾摩斯在一次搏鬥中墜入溪流死去,讓華生醫生來結束《最後一案》這個故事。福爾摩斯之死引起了廣大讀者的強烈不滿,竟然有2萬人取消訂閱連載故事的《海濱雜誌》。其影響力可見一斑。縱使過去百年,《福爾摩斯》的情節依然經典令人愛不釋手,福爾摩斯這一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津津樂道。從福爾摩斯身上我學到了太多,認真觀察事物、堅持、執著、冷靜、正義、鑽研、樂觀……福爾摩斯的作者已經與世長辭,但是他筆下的福爾摩斯卻永遠活在讀者的心中!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6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歐州偵探小說的早期經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到了高中才開始真正的開始瞭解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這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名偵探。 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以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英國為舞臺,而以一個真實的人物為原型,創作出的世界文學史上的經典。100多年來,福爾摩斯的形象一直以來都是使廣大讀者欽佩甚至傾倒的英雄。
福爾摩斯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調查研究及一往無前的膽識,與狡猾的罪犯、兇頑的敵人做鬥爭,為社會伸張正義,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因此,福爾摩斯成了人們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聞之膽寒的剋星。
他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當所有人都摸不清頭緒不知如何下手時,他都會說出那句經典的名言:無論多麼天衣無縫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沒有解不開的道理。當我們欣賞福爾摩斯的精神之餘,別忘了,要成功,總該從堅持不懈開始,也只有堅持不懈才能帶領我們走進勝利的殿堂!
書中驚險的場景、生動的故事、扣人心絃的懸念吸引著我。尤其是書中的《最後一案》。《最後一案》講述了當時在偵探中赫赫有名的福爾摩斯,與全歐洲最大的犯罪團伙,堪稱“犯罪界的拿破崙”的莫里亞蒂教授之間進行的生死攸關的決戰。在萊辛巴赫瀑布時,福爾摩斯早早料到這是一個騙局,但依然讓自己的朋友華生走開,免於這場災難,自己最後則與莫里亞蒂教授同歸於盡。雖然在柯南·道爾之後的小說中證明了福爾摩斯的死裡逃生,但他的敢於犧牲的大無畏精神仍然使我內心久久不能平靜。
讀了《福爾摩斯偵探小說全集》感嘆之際,我在心的底層也埋下了理想的種子——要當一個堅持不懈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惡,多一份友善……
夏洛克福爾摩斯讀後感 篇7
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極具穿透力的眼睛下一個鷹鉤鼻——這就是亞瑟·柯南·道爾爵士筆下的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偵破了一個又一個曲折離奇的案件。福爾摩斯驚人的洞察力讓我讚歎不已,福爾摩斯毫無差錯的推理讓我佩服不已。然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破案,在於他對細節的重視。《銀斑駒》中,福爾摩斯由一道腳印推理出案件的真相;《六尊拿破崙雕塑》中,福爾摩斯由一盞街燈推理出犯人的目的;《花斑帶案》中,福爾摩斯由一根鈴繩推理出作案的手法;《波士堪谷奇案》中,福爾摩斯由一撮菸灰推理出兇手的真面目?當福爾摩斯初次見到日後負責記敘他的案件並充當他探案助手的華生醫生時,第一句話是“你從阿富汗來?”,這是福爾摩斯登場的首次推理,“由一個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褲管膝部、食指以拇指上硬化的皮膚、表情——由每一件這些事情,都可以清楚的看出一個人的職業。”福爾摩斯曾說過這麼一句話,而這也是他的“超能力”。“細節決定成敗”我覺得,這句話用在福爾摩斯身上正合適,用來啟示我們也正合適。
我認為,除了驚人的探案能力,福爾摩斯身上最大的閃光點在於他的正義感,他的正義是不容侵犯的。不論是犯人還是被害人,他總是站在正義的一方。在《最後一案》中,象徵正義守護神的福爾摩斯與倫敦罪犯總首領莫里亞蒂教授在辛巴赫瀑布決鬥,結果兩人雙雙墜落斷崖。“如果能保證摧毀你,那麼,為了社會的利益,即使和你同歸於盡,我也心甘情願。”福爾摩斯對莫里亞蒂教授這樣說過。為了正義,福爾摩斯願意獻上生命!
在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身上,我學到了很多很多——福爾摩斯時刻激勵著我們做一個正義的人,勇於揭露種種黑暗,向邪惡發起挑戰!